陳歐珀於國是論壇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宜蘭縣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認為核四無法安全運轉,不應列為能源開發政策評估選項「本席認為,因核四無法安全運轉,故不該將此列為選項之一」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認為核四的安全有疑慮「因此本席認為核四的安全是有疑慮的」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主張核四應立即廢除,不應再花錢辦理封存「既然核四無法安全運轉,就應該立即廢除,而不該再浪費人民的血汗錢辦理封存」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建議將核四既有設備轉送給其他國家供其他電廠使用「未來將核四已經有的這些設備轉送給其他國家(如:英國),供其他電廠使用」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歐珀

    (9時11分)主席、各位同仁。我手上拿的是目前能源局規劃的能源開發評估政策說明書,其中評估方案從C1到C6將核四列入選項,本席認為,因核四無法安全運轉,故不該將此列為選項之一。本席也認為,能源開發政策評估說明書所提各項政策關係臺灣未來能源重大政策,應該等520新政府上任之後,再由新政府決定未來的發展方向,能源局不該在此時此刻將說明書送環保署審查。

  2. 104年9月,美商奇異公司在香港對核四履約提出仲裁,奇異公司到底要求多少賠償金額,本席兩次行文要求台電公司提供仲裁金額相關資料,但是台電公司兩次都拒絕。去年全國能源會議本席兩天都有參與,在能源會議背景資料中特別提到,核四相關安全系統設計是否符合美國和該會的規定,要由美國核管會來認定,而非包商奇異公司來認定。從過去到現在,有關核四的安全系統設計,台電至今仍無法提供美國核定的認證,因此本席認為核四的安全是有疑慮的。以上可知台電明顯知道這個事實,而且早為廢核四做準備,既然核四無法安全運轉,就應該立即廢除,而不該再浪費人民的血汗錢辦理封存。

  3. 去年9月3日,本席和蔡適應委員、黃國昌委員在核四廠前向人民承諾,進入立法院以後繼續推動廢核四。本席也積極建議,未來將核四已經有的這些設備轉送給其他國家(如

    英國),供其他電廠使用。以上說明。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歐珀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