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主張蘭嶼核廢料應在2021年全數遷出蘭嶼「本席跟廖國棟委員提議蘭嶼核廢料應該要在2021年,即民國110年時要全數遷出蘭嶼」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主張在電業法明定2025年前核電全部停止運轉,並要求核廢料於2021年全數遷出蘭嶼。「即在2025年前核電要全部停止運轉,為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核廢料應該在2021年全數撤出蘭嶼」發言紀錄
- 孔委員文吉
(9時11分)主席、各位同仁。昨天在立法院討論到和原住民權益相關的重要法案,首先是交通委員會討論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八條,民進黨葉宜津委員提出一個非常好的構想,她提議交通部主管的觀光景點、風景特定區和自然人文生態區,應該要酌收觀光保育費和環境維護費。本席則提議針對原住民族地區也要收費,當遊客有破壞自然生態或亂丟垃圾牽涉到原住民族地區的話,也應該要比照葉宜津委員所提酌收觀光保育費及環境維護費。原住民族地區比如像司馬庫斯、廬山溫泉、鎮西堡,甚至台東延平鄉的紅葉溫泉,之前都是沒有收費的,所以本席呼應葉委員提出的修正動議,昨天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這項修正動議已經也通過了,希望這個法條在三讀會時也能順利通過,俾讓原住民族地區有許多觀光客去參觀時,能酌收觀光保育費及環境維護費。
另外,對原住民權益很重要的還有經濟委員會在審查的電業法修正案,本席跟廖國棟委員提議蘭嶼核廢料應該要在2021年,即民國110年時要全數遷出蘭嶼。原本今年3月份台電公司就要提出蘭嶼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址,可是到現在一直無下文,所以原民會在今年7月對於台電裁處1,000萬元,但台電不服裁罰提出訴願,所以本席跟廖國棟委員依據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的規定,要求台電應該在某一時程內找出一個處置場址,然而至今卻對台電一點辦法也沒有,所以,我們兩位對電業法此次修法提出第九十四條修正條文,即在2025年前核電要全部停止運轉,為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核廢料應該在2021年全數撤出蘭嶼。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孔文吉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