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天麟於內政委員會會議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內政部、財政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防部,就「我國土地產權中公權與私權間,因法令規範不…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高雄市第6選舉區

發言紀錄

  1. 趙委員天麟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前兩天曾參加蘭嶼環島馬拉松競賽。

  2. 主席(林委員麗蟬代)

    請原民會鍾副主任委員答復。

  3.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

    主席、各位委員。有,我們從FB上看到這則訊息。

  4. 趙委員天麟

    本席在那邊待了三天,有機會和鄉長、地方士紳、業者及當地居民交換意見,對於召委今天安排的議題,他們也提出很多的觀點,很多委員也討論過,大家的觀點都差不多;也就是從日據時代、國民政府時代,一直到現在,有關原住民土地所有權的問題,特別是蘭嶼觀光化之後,很多外地人在這裡做生意,所產生的產權問題,這部分還要請您多注意。

  5. 另外,他們提出的三個問題,雖然不是原民會直接主管,但因原民會就是要照顧原住民的權益,所以本席要提出來讓副主委參考,並留下公開紀錄,未來在做更深入探討的時候,請原民會能積極給予協助。

  6.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

    是。

  7. 趙委員天麟

    他們有一個感慨,即:很多人認識蘭嶼可能是蘭嶼有核廢料的貯存或是原住民的飛魚季、丁字褲等豐富文化,對於蘭嶼人的需要,大家知道的就比較少,加上蘭嶼達悟族人數在原住民族裡面,並不算多。所以在很多資源分配上,他們認為自己比較弱勢,因此提出三項需求。

  8. 首先是污水處理的部分,現在的蘭嶼已經不只是一個常住人口3千人左右的地方,隨著各項觀光活動的推廣,進山的人口愈來愈多,不論是航班或船班都經常爆滿,可是污水的處理到現在仍相對落伍,污水都直接排放入海,這對我們一直把蘭嶼當作生態的珍寶,是僅次於澎湖的第二大島,也是最沒有人為破壞的島嶼來說,是很大的諷刺。包括鄉長在內,很多人提出這樣的需求。

  9. 其次是野溪防洪整治的部分。這次到蘭嶼,令人驚艷的是蘭嶼這個多丘陵的地方,擁有非常多的山林資源,自從退輔會退出之後,復育情況非常理想。因為野溪相當多,每逢颱風季或雨季來臨,在防洪經費的取得上,相較於本島或原住民其他原鄉,他們的取得都比較少。所以不論是洪水問題、土石流問題,都令他們很擔心。

  10. 最後是環島公路部分,本席對這一點特別有感受,因為我們這一次的馬拉松比賽就是跑環島公路,它不是柏油路,而是一條年久失修的水泥路,上面佈滿了坑坑洞洞,非常不理想。

  11. 以上這些問題,如果回到本島來看,不論是原鄉或是漢人居住的鄉鎮市,都不是那麼鉅大的經費,也不是那麼困難的排程,縱然不是今年、明年做,也可以在三、五年內排進來,但是他們長期爭取都非常困難,所以他們就認為自己被邊緣化,因為人數比較少、音量比較小,距離也比較遠,所以離中央、離縣政府的關愛也比較遠。

  12. 副主委可否在這裡宣示,會積極去了解他們的需要,未來不論哪一黨執政,原住民都是台灣的主人,所以在這個部分,不要分大小、不要分遠近、不要分人數的多寡,我們就去了解達悟人的需要。

  13.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

    首先要謝謝委員對原住民的重視,尤其是蘭嶼。因為蘭嶼在原住民十六族裡面,地處最單純,也最獨立的島嶼上。委員剛剛提到的污水處理、野溪防治及環島公路等問題,都是生活上最基本的改善,我們會把它列為重要紀錄,並做進一步的規劃整理;有機會的話,也會深入去了解,謝謝委員的提醒。

  14. 趙委員天麟

    本席剛剛也說了,本席的幾個問題幾乎都不是原民會直接主管,但是站在協助原住民族的主管機關立場,我們一起來解決這些問題,好嗎?

  15.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

    好。

  16. 趙委員天麟

    接下來要請教內政部林次長,3月16日的時候,內政委員會曾就本席所提臨時提案通過決議,要求地政系統恢復註記C1代碼,也就是在黨產處理上,要避免善良第三人踩到地雷。財政部也通過了要在網站上予以揭露,到今天剛好是兩個月,再過幾天就要政黨輪替。

  17. 雖然是看守階段,但是新舊政府間為了讓人民有知的權利,大家都認為黨產應該改革,對於這樣的共同目標,我們可以不帶任何意識形態,在資訊揭露上達到起碼的共識,在轉型正義過程中,建立一個不是非藍即綠、不是那種嚴重對抗,是可以真正讓國家往清明的方向走。比較遺憾的是,這兩個月內公文往返的資料,內政部要財政部告訴它到底有多少財產要註記,財政部的回文保守到只公布法院已經確定國民黨敗訴短短的幾筆資料,然後內政部又不願意登錄這短短的幾筆資料,再度回文財政部表示

    財政部於98年已要求內政部撤除註記,並告知相關資料具有法律爭議。如今財政部告知這些資料已不具有法律爭議。財政部再次回函內政部表示,凡是涉及土地相關的地政事項,均由內政部主管,應由內政部自行決定。內政部與財政部在公文往返之際,直到上週5月5日你們還在鬼打牆。如今行政院張院長善政內閣已經總辭,林次長擔任常務次長一職,我想你一定有參與相關會議,所以,本席想請教林次長,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因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已經作成的正式決議,竟然如此的不被重視,那麼我們如何期待未來的改革能夠順利執行?

  18. 主席

    請內政部林次長答復。

  19. 林次長慈玲

    主席、各位委員。雖然我並沒有參與相關會議,但是我有看到相關資料。也就是說,因為內政部受理資料提供機關申請登錄參考檔,並制定土地參考資訊檔作業要點規定辦理,依照土地參考資訊檔作業要點規定,並非由財政部將資料送交內政部,由我們負責幫忙他們申請土地登錄,而是應由地方政府負責土地登錄。因此,我們已於5月5日告知財政部,如果財政部想要申請土地登錄,我們會將申請表與申請書送交財政部,請他們依照相關要點規定,逕向土地或建物所在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登錄。至於財政部在土地登錄時需要註明哪些文字,以做為提供民眾參考的資訊,應由申請機關自行決定註記內容。若財政部將申請土地登錄申請文件送交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有加註代碼不足的情況,我們都會配合處理。

  20. 當然,財政部一定會詢問我們,相關法律依據為何?因為後來財政部曾經告知,如果註銷註記則欠缺法律依據,因此,財政部人員才會質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所作成的決議是否視為法令依據?至於財政部在土地登錄時要註明哪些文字、相關依據為何?由於財政部實屬主管機關,所以我們都尊重財政部的看法。

  21. 趙委員天麟

    好的。現在正處於最後一週的尷尬期,我們也就不再為難所有的事務官,但我只是要強調,本席之所以提出質詢,主要因為國會仍有一定的尊嚴,無論這樣的決議在法制上是否稱為法律依據,但是,站在民主政治上,立法院身為監督機關,希望各部會應重視我們所作成的決議。

  22. 雖然我們期待在新、舊政府的看守期間,大家不分藍綠,共同完成相關規定以為典範,當然,這已經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這也沒有關係,我們可以自己來做。本席認為,這件事情的後續處理還是在於決心與魄力,事務官只要依法行政,依照政治任命與執政者的決心處理即可,在520之後我們就可以好好地執行了。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趙天麟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