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天財Sra Kacaw於經濟委員會會議邀請經濟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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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要求台電停止進行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評估「台電一直在做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評估,請不要再做了」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主張停止在原住民地區進行核廢料處置母岩調查,認為台灣不可能找到處置場址,應朝將核廢料送往國外處理「因為若是非核家園的話,這些核廢料要怎麼辦?它不可能留在台灣」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認為在台灣設置低階核廢料處置場不可能通過公投「想要在台灣設低階核廢料處置場,也是不可能被通過的」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主張將核廢料遷送至國外處理「現在唯一的做法不是台電的事,而是部長要讓核廢料遷到國外」

發言紀錄

  1. 鄭委員天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過去經濟部及水利署對於海岸相關的防護經費編得非常少,主要經費都在河川,但河川的堤防也不足,事實上地方的需求非常多,尤其是海岸非常少,國土不斷地流失。立法院於上屆(第8屆)已完成海岸管理法的制定,為了防治海岸災害、防範國土繼續流失,所以該法中特別明定要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且在第十四條特別要求政府部門要訂定海岸防護計畫。經濟部水利署是主管機關,海岸管理法已三讀通過並施行了,請問在施政計畫或相關預算編列上,經濟部有什麼不同的作為嗎?

  2. 主席

    請經濟部水利署王署長答復。

  3. 王署長瑞德

    主席、各位委員。整體海岸是要遵循內政部的永續海岸整體發展方案,其目的是儘量不要施設海岸、海堤,要儘量維持天然,並且逐年增加天然海岸的長度,是這樣的發展趨勢,不過假使局部海岸有影響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話,還是要去保護。所以海岸管理法發布後,依海岸管理法規定,內政部要提出整體海岸管理計畫,然後經濟部再根據該計畫提出一級海岸防護計畫,至於二級海岸防護計畫則由所轄的縣市政府提出。因為目前內政部尚未提出整體海岸管理計畫,所以我們還是本於永續海岸發展方案的原則,每年編列自己的經費來改善。

  4. 鄭委員天財

    要做一個很大的調整。

  5. 王署長瑞德

    是。

  6. 鄭委員天財

    永續計畫是在海岸管理法尚未制定、公布施行前就有了嘛?

  7. 王署長瑞德

    是。

  8. 鄭委員天財

    國家要考量到當初海岸管理法在內政委員會立法的時候,有特別強化防護的部分,所以這部分並不是就不做了。你們現在的永續海岸發展計畫,根本就是任由國土流失,任由人民的生命財產流失,不是這樣的。海岸管理法制定之際,尤其是在內政委員會討論的時候,我也在該委員會,我們特別考量到國土流失的問題,因為守土有責。我們不能夠讓國土一直減少,何況以現在的科技來講,是可以進行防護的。防護當然不是只有過去的做法,可以有更好的做法,它能夠讓海岸更為美麗。有這樣的科技吧,沒有問題吧?

  9. 王署長瑞德

    我可以補充一下,若有人民遭受生命財產危險的問題,我們是一定會去做的。對於土地的部分,在沒有海岸管理法之前,沒有機關專責去做;制定海岸管理法以後,在行政院協商的時候,經濟部是站出來承擔的,並表示列出來的各項海岸防護,由經濟部擬計畫,而且一級海岸的部分讓經濟部來做。海岸防護計畫需要訂定的原則及相關準則,我們也在研擬當中,等內政部訂好整體海岸管理計畫以後,我們就會有我們的防護計畫。

  10. 鄭委員天財

    這個不必等,基本上,整體的很快就會出來了,再者,透過你們的防護計畫,才可以跟行政院主計總處、國發會爭取經費。水利署不要框在你們現在的狀況,我知道目前的預算非常少,事實上,這是你們要求國發會、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行政院增加經費非常好的法寶,你們要把它當成法寶。李部長有什麼看法?

  11. 主席

    請經濟部李部長答復。

  12. 李部長世光

    主席、各位委員。增加經費從來不是經濟部的主政方向,怎麼把這件事情做好才是我們的主政方向。

  13. 鄭委員天財

    這樣講不對,因為你們不知道有很多海岸是需要進行防護的,有很多國土一直在流失。過去因為經費不足,才會用傳統的防護方式,現在有了法規之後,就是要做到最好,何況防護技術沒有問題,是可以做得非常漂亮的。

  14. 李部長世光

    技術跟達到的效果,兩者……

  15. 鄭委員天財

    能夠讓海岸更美麗的技術是有的,只不過經費不足……

  16. 李部長世光

    流域治理那個地方也看到成果,洩洪池做完之後,景觀也跟著調整,這才是解決汛期的問題,同時產生景觀的做法。您所講的完全正確,在海岸管理這個部分,除了防止國土流失以外,景觀也是必須考量的,我們必須在母法的架構下整體的推動。

  17. 鄭委員天財

    這個部分要加強去做。其次,台電一直在做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評估,請不要再做了,那個要花很多錢。上次你們本來要在秀林鄉做,被我們阻止了,現在又跑到其他地方,都是選原住民地區。為什麼我說不要再做了,因為若是非核家園的話,這些核廢料要怎麼辦?它不可能留在台灣。經濟部很清楚,台電更清楚,遴選低放射性核廢料處置場要進行公投,可是地方政府不會願意辦公投,也就是說,想要在台灣設低階核廢料處置場,也是不可能被通過的。你們還在做的這些工作要花很多錢,你們要做的話,要先辦公投,不要花了幾十億之後,才依照「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辦理公投,即使辦了公投也不會通過。連辦都不會辦,你們就多花這個錢。現在唯一的做法不是台電的事,而是部長要讓核廢料遷到國外,大陸有很多地方,你們可以跟他們談。

  18. 李部長世光

    我跟委員報告……

  19. 鄭委員天財

    這個不用答復。台灣不可能找到適當地點,部長認為在台灣有辦法再找到一個蘭嶼核廢料貯存場嗎?

  20. 李部長世光

    有關核廢料運出國境到其他國家,以目前國際上的局勢來看,是沒希望的。

  21. 鄭委員天財

    不會沒有希望。

  22. 李部長世光

    他們把那個部分也停掉了,不是嗎?

  23. 鄭委員天財

    並不是別的國家不要,而是立法院認為你們在預算還沒有通過之前就偷跑,你們跟國外都談好了。黃董事長有什麼意見?

  24. 主席

    請台電公司黃董事長答復。

  25. 黃董事長重球

    主席、各位委員。上次的方案是送到國外處理,結果還是要再拿回來,並不是到國外處置……

  26. 鄭委員天財

    沒有錯。公投不可能通過,部長認為公投會通過嗎?

  27. 李部長世光

    不會過。

  28. 鄭委員天財

    對,不可能通過,那為什麼要浪費那個錢呢?不要浪費錢,好不好?其次,蘭嶼的核廢料什麼時候可以遷出?

  29. 黃董事長重球

    我們正在尋找「低放」的最終處置場址。

  30. 鄭委員天財

    不要找了,不要浪費錢,就送到國外,好不好?你們往這個方向處理。你們花了幾十億,快要百億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鄭天財Sra Kacaw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