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李委員鴻鈞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公共工程很多長期的問題,也是我們委員同仁關心的問題,就是最有利標和最低標的問題,其實這個核心問題是長年累積下來的,哪一個才是真正合理,到現在還爭議不休,他的原因、問題出在什麼地方,主委有沒有抓到這個問題的根本?
- 主席
請公共工程委員會吳主任委員說明。
- 吳主任委員宏謀
主席、各位委員。有。跟委員報告,所有的採購案,不論是有利標或最低標,我們都要確認廠商有沒有履約能力,這個才是最重要的。
- 李委員鴻鈞
一個工程最重要的重點就在於合理的預算、最好的品質,這是政府單位最重要的兩個基本要求,是不是?
- 吳主任委員宏謀
是。
- 李委員鴻鈞
沒有錯吧?
- 吳主任委員宏謀
對。
- 李委員鴻鈞
在這種情況下,什麼是合理的預算,就是長期爭議的問題!我們以前要求最低標,因為這樣政府就能夠多省一點錢,可是本席認為應該要打破這樣的錯誤觀念,問題是,政府單位有沒有辦法抓出所謂的合理預算,這才是point!主委,公共工程發包,是不是會先有自己的預算?
- 吳主任委員宏謀
是。
- 李委員鴻鈞
所以這個預算合不合理,才是重點!公部門有沒有能力抓出所謂的合理預算,再從合理預算去判斷出何謂有利標?何謂最低標?這才是最基本的精神與原則。如果我們現在要推最有利標,而最有利標的重點就在於合理預算,再加上能夠創造最好的品質;最好的品質包括施工經驗、公司規模及各方面檢核,我們可以由此來判斷,所以重點就在預算的控制,公部門有沒有辦法抓出真正所謂的合理預算?這才是我們要去努力的部分。本席認為公共工程委員會的發包政策,應該要從合理預算著手,就是檢視自己抓出來的預算,能不能符合現實真正的實際預算?我覺得這才是我們要去努力的部分。
- 吳主任委員宏謀
是。
- 李委員鴻鈞
長期以來,包括材料、施作單位,都有固定的成本、價格,當我們委託人家設計時,設計單位會先編製出一本預算出來,而這個預算就可以做為我們底價標的參考,問題是這個底價標是不是正確,我們自己有沒有能力判斷出來?長期以來,包括我們委託其他單位估算,工程會本身並沒有自信確認這個預算就是正確的,所以應該要有一個什麼單位,甚至為了這個成立一個特殊單位,我都可以接受。這個單位所評估出來的價錢,是我們政府公部門,特別是公共工程委員會能夠百分之百信任的價錢,這樣才有辦法避免未來整個發包政策走到旁門左道,主委,你覺得我這樣講合不合理?
- 吳主任委員宏謀
我非常認同李委員的意見,現在我們針對工程部分有一個基本資料庫,不過這個資料庫其實是還不夠……
- 李委員鴻鈞
那個完全不夠,那只是一個資料庫,我簡單講,你們應該成立一個預算估算部門,針對重大工程發包,預先估算該有的預算,甚至做為一個檢核單位都可以,對不對?
- 吳主任委員宏謀
對。
- 李委員鴻鈞
如果這個部門成立之後,能夠強而有力運作,其實就沒有最有利標或最低標的問題了!
其實所謂最有利標,最讓大家擔心的就是技術綁標,也就是在設計規格時就綁進去了,變成只有某家廠商才可以進行,所以我們在整個審核能力上,也要達到一定程度。這個問題不只在公家機關,民間也非常多,就是不管怎麼找,就是只有這家公司才有辦法提供這樣的材料,這就叫做技術綁標,這是採最有利標時常常會出現的問題,所以公共工程委員會這個單位裡的人,一定要有非常多的實務經驗,這樣才有辦法杜絕這些問題。如果這些問題沒有辦法好好釐清,未來即使採最有利標,問題還是會繼續存在,主委了解我的意思嗎?
- 吳主任委員宏謀
我了解。
- 李委員鴻鈞
再次提醒主委,應該把這部分視為重點。我們看現在占有比率達百分之七十幾的最低標部分,即使是最低標,申請追加預算的至少是百分之二十幾,就是反正先拿到標,事後再找任何理由申請追加,這都是問題點,今天如果公部門有這樣強的單位,有能力抓出合理預算,那麼這些問題就都可以免除了,對不對?
- 吳主任委員宏謀
對。
- 李委員鴻鈞
另外,針對公共工程委員會督導協調及考核業務費用,103年編133萬,104年編83萬,今年是43萬,明年只剩下41萬,請問,41萬能做什麼?如何執行督導工作?國家1億元以上的重大工程將近200件,41萬能做什麼?這樣的預算編列,如何有效率?相對的,你們編列3,132萬處理申訴案件費用,但是考核、審查部分只編41萬,你們是準備跟人家走訴訟的路,所以才編這麼多預算嗎?這樣是不對的嘛!今天如果督導考核方面做的嚴謹,後面這些問題自然減少,結果你們本末倒置,先預計人家申訴的案件會有這麼多,所以編列這麼多預算,心態根本就不對嘛!是不是?
- 吳主任委員宏謀
申訴調解案件現在每年大概就是那麼多,所以這是必要的經費,但是剛剛李委員特別提醒的,針對所謂品質的稽核、技術的提升等方面,確實應該要列為爾後發展的重點,尤其我們這邊有技術處……
- 李委員鴻鈞
其實工程會真的非常可憐,人少預算也不多,然後出了事都是你們的問題,這就是長期以來一直存在的問題,政府組織要嘛就好好強化,結果現在做的變成四不像,該有的,也做不出什麼政績,這才是問題點,我也就不好意思再講什麼!
不過我還是重點提醒主委,任何公共工程發包預算,政府一定要掌握它的實質預算,而不是一個空的、虛的概略式經費,那就永遠沒有辦法掌握公共工程的品質跟工期,所以,如何掌控比較符合現實的實質預算,才是我們的核心問題。如果這個核心問題掌控的住,任何發包的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也就沒有所謂最低標或最有利標的問題,因為它就是一個合理的價錢。譬如合理的價錢是100億,如果標到的金額是105億,那這就是合理的價錢,但如果是60億,那就是不合理的價錢,對不對?所以實質預算要抓得住。就像上次你也提到,第二名的會給他一些獎金補助,我覺得補助那點錢對他們而言也沒有用,你本意是要防止他來提告,但他如果要告,還是照告啊!為什麼要提告?因為他不服氣。常常立法院的委員同仁會變成打手,然後資料就一塞,資料一塞你也不去看,如果有些同仁不了解,就被矇騙了,有些同仁也是站在正義的立場,覺得這是有問題的,所以就會針對這個問題吵鬧不休,到現在是重複再重複,可是你編了這個獎金有用嗎?還是沒有用,問題還是在!所以今天的核心問題還是在原點,就是這是不是合理的價錢?如果合理的價錢你掌控的住,也就沒有這些後續問題了,好不好?
- 吳主任委員宏謀
好。謝謝李委員。
- 李委員鴻鈞
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李鴻鈞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