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質疑政府為推動2025非核家園,讓違建加裝太陽能即可合法的做法並不合理「為了2025年非核家園,可以如此不擇手段嗎?」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全面廢核、以綠電補缺口的做法會搶農地、漁場並破壞河川生態「這等於是既要搶農地、又要搶漁場,還要破壞河川生態」發言紀錄
- 徐委員榛蔚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衛環委員會討論的主題是針對福島核災食品及美豬即將進口的問題,當然,國家領導人要推的政策,我們是全力以赴、全力推動,但如果不顧國人健康,那就不太適當。現在政府為了圖利財團,電業要自由化;交通部為了解散台鐵工會,要把台鐵公司化,政府真的是到了為所欲為地步,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在電力自由化過程中,勞團不斷抗議,但我們到底做了哪些溝通?電業自由化講究的不就是效率問題嗎?但是我們的效率是全世界第二,電價是全世界第三低,工業電價也是全世界第四低,這麼好的、優良的台電,為什麼要把它自由化?政府真的想做什麼就可以做什麼,帶頭違法!
- 10月26日經濟部長這麼說
現在違章建築只要改設太陽能,就可以就地合法。次長,你怎麼看這件事?這是以合法掩護非法,是10月26日經濟部長的說法。
- 主席
請經濟部沈次長答復。
- 沈次長榮津
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最重要還是為了推動所謂的綠能發電,也就是再生能源。
- 徐委員榛蔚
為了2025年非核家園,可以如此不擇手段嗎?你知道桃園大違建的惡火,造成6名消防員喪生火窟,部長說違建只要加裝太陽能,就可以合法,這個合理嗎?是不是有很大的檢討空間?
- 沈次長榮津
這我們來注意。
- 徐委員榛蔚
一定要注意。另外,本席在總質詢時曾經質詢部長,部長也答應提高我們的自來水普及率,以及自來水的接管、延管及增設簡易自來水,我們很感謝次長在經濟部任內全力協助花東兩縣提高自來水使用率,在此,本席還是要請次長多多協助,讓未來花東兩縣的簡水及自來水普及率能不斷提升。問題是,這次的預算好像比上一期預算少了一半,我們已經是已開發國家,竟然還有民眾沒有自來水可用,實在是很離譜的一件事,真是滑國際之大稽!次長,這樣可以嗎?
- 沈次長榮津
這個我們來努力。
- 徐委員榛蔚
全力來協助,可以嗎?
- 沈次長榮津
我會請台水公司協助。
- 徐委員榛蔚
台水公司的接管、延管人員實在太辛苦了,不過,經費一定要支持,還有所有的人事,包括我剛才講的簡易自來水的維設管理員等,都要加以協助。
另外,有關國土流失問題,經濟部水利署統計,東部海岸線一年平均以4公尺的速度流失,花東海岸線從1978年到2016年已經消失了120米,所以才會有台11線的第三代。當然我知道海岸、國土不屬於經濟部管轄,但海堤是經濟部主管,是不是?
- 沈次長榮津
有些是跟水利署有關。
- 徐委員榛蔚
跟水利署有關,所以也是經濟部業管。水利署針對這部分編列有二期計畫,第一期已經施作完畢,第二期是104年到109年,經費80億元,相關海堤改善計畫,尤其是從花蓮仁和、壽豐、豐濱到台東成功路段,經濟部是不是可以提供資料給本席?就是104年到109年要如何改善海堤部分,讓我們鄉親的農田得以保住,讓我們的公路可以安全,相關資料次長是不是可以提供?
- 沈次長榮津
好,我會請水利署提供資料給委員。
- 徐委員榛蔚
好,謝謝。有關推動防災型電纜地下化部分,中央在花蓮施作的台9線拓寬工程,以及現在很多災損部分,例如193縣道、台11線等,尤其台11線是迎風面的第一道線,本席手上這一疊資料都是台電人員在風災夜裡搶修的資料,無論是勞安問題或喪生問題,史料就有這麼多,所以本席認為在電線桿地下化部分,政府一定要全力施作,像現在瑞穗虎頭山、玉里赤科山、六十石山,以及台11線的搶修復建工程,是不是可以讓電線桿地下化一次到位,可以嗎?董事長?
- 主席
請台電公司朱董事長答復。
- 朱董事長文成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努力爭取時間,看雙方是不是能夠搭配在一起。
- 徐委員榛蔚
現在已經是11月了,有一些公路的整修、復建其實都還在設計、發包中,所以一定來得及,因為106年到109年還要執行嘛!
- 朱董事長文成
是,我們儘快處理。
- 徐委員榛蔚
東部所有要施作的地區,台電都有清楚資料,這部分資料,也請給本席一份。
- 朱董事長文成
好。
- 徐委員榛蔚
麻煩你,謝謝。
- 主席
次長,不是所有違建都可以就地合法化,這個誤解非常大,以高雄市來講,是要經過修法後,要有特定條件,而且要符合安全標準。
- 沈次長榮津
是。
- 主席
對!所以要經過修法程序,依新法的規定核准後,才可以合法化。
接下來請Kolas Yotaka委員質詢。
- Kolas Yotaka委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時間滿久了,已經一個下午,董事長應該很累了,看起來我應該是最後一位質詢的委員。有一件事情,其實時間也過了很久,但傷害卻還是在的,我要跟董事長請教的就是有關蘭嶼核廢料問題。四十幾年前,也就是民國61年,經濟部規劃在離島暫存核廢料,64年開始規劃施工,69年政府就到蘭嶼動工,71年開始把台灣發電產生的垃圾─核廢料帶來蘭嶼,雖然85年3月以後蘭嶼核廢料貯存場就不再接受任何新的核廢料桶,但也差不多就在那個時間點,發現原本已經存放的核廢料桶開始鏽蝕,所以從民國96年到100年,開始檢整所有鏽蝕的核廢料桶。桶子鏽蝕的程度不太一樣,我想董事長及台電所有同仁應該都比我還專業,這種鏽蝕核廢料桶大概可以分成4類,一種是完整桶,一種是除鏽補漆桶,另外一種是輕微破損桶,最嚴重的就是破碎固化桶,也就是桶子裡所有核廢料的固化體都已經破裂、粉化,所以要重新檢整,檢整的方式就是重新破碎、重新固化,然後再用55加侖的桶子重新裝起來,重新回貯,所以桶子的檢整大概有這4類。一直到100年10月26日,也就是整整6年前,蘭嶼核廢料場的總存量從原本的9萬7,000多桶,經過檢整之後,增加到變成10萬多桶。董事長,其實傷害最深的,就是30年前當核廢料存放在蘭嶼時,第一,沒有跟當地原住民講以後可能搬不走。第二,核廢料桶可能會爛掉、破掉、腐蝕掉。照片這些人是誰,你知道嗎?你看這些破損的核廢料桶!我想在座的經濟部同仁和台電人員應該都很熟悉,因為大概在3、4年前,我們的委員也都出示過這些照片,我現在要跟你追究的是,檢整核廢料的作業時間過了這麼久,很多委員也可能都替換了,經濟委員會的委員可能不太一樣,但做為原住民族的委員,我要一直追這個問題。當時的台電或經濟部很厲害,說要創造工作機會,結果我們創造的就業機會就是這樣!當地人被你們聘僱擔任警衛、清潔人員,或是擔任所謂的敦親睦鄰代表,到當地說服反核團體不要再反核,另外有一些是從事檢整鏽蝕的核廢料桶,他們就以這樣的肉身跟核廢料站在一起,碰觸到核廢料、呼吸到核廢料,這些照片可能在座的同事們都比我還要熟悉,因為2、3年前這個新聞非常大,但我要告訴大家,你們看這個設備多麼簡陋,完全沒有任何防護,這是我們自己族人拍的相片,他的同事穿著短褲就在核廢料倉裡檢整。6年前其實核廢料桶都已經檢整完了,可是傷害都還在,因為他們隨時都跟粉塵在一起!多年來,有一個問題都沒有得到好好的回答,那就是你們對當年只想賺這麼一點錢的當地受僱居民,有沒有進行專業的核廢料檢整訓練?
- 主席
請台電公司朱董事長答復。
- 朱董事長文成
主席、各位委員。我請我們同仁來回答這個問題。
- 主席
請台電公司核能後端營運處吳處長答復。
- 吳處長才基
主席、各位委員。原則上在核廢料相關場所工作,包括核電廠部分,都要經過輻防訓練及相關工安訓練,這部分以往都是這樣做的。
- Kolas Yotaka委員
但是我們看到的是這個樣子!當然其間的辯論,反核團體已經說了很多,相關文章或節目上的討論也非常多,我們也看見非常多超標的指標。剛才你說都有防護或相關訓練,所以我就去查,希望可以查到到底有什麼樣的防護訓練。請看下一張,蘭嶼檢整從民國96年開始發包,但我們看到所有決標方式都是最低標,因為我們號稱要節省納稅人的錢,但是我們卻不知道省下來的錢到底可以帶來多少好的檢整品質?請看照片中這樣的檢整環境!民國101年又招標,結果當然又是最低標決標;到了105年,也一樣是最低標!其實我這一次有發一個文給台電,希望台電告訴我當時發包出去的檢整作業,到底為這些員工進行了什麼樣的輻防檢整訓練?結果你們回文給我,表示這樣的文件涉及商業私密及個資法,而台電公司提供的資料大部分都已經包含契約內容,所以恕不再提供相關資料。我要的不過就是當時標案的內容及契約內容,我只是想知道你們怎麼訓練我們的族人,因為30年前你們告訴蘭嶼人核廢料場設在這裡,可以創造就業機會,結果創造出來的是這樣的就業機會!根據我的了解,當時有很多人患了嚴重疾病,照相的這一位就是如此,所以在這裡我要再次要求,請問董事長,這樣的合約為什麼不能提供?為何是密件?有何商業機密可言?
- 朱董事長文成
委員想要知道一些詳細內容,我們回去會衡酌法務同仁意見,再給委員報告,因為我個人也不了解哪個部分是不能曝光的。
- Kolas Yotaka委員
我在其他委員會沒有遇過這樣的情況,我不曉得你們是怎樣一個原因,這樣的文件不可能是商業機密,我不了解台電為什麼第一時間會這樣回文,而且我們辦公室助理有向台電人員請教過,台電說只要是這樣的資料都是不給的,以前也都是這樣回文。我希望今天主席可以裁示,雖然我不是本委員會的委員。
- 主席
我們把它弄清楚好了!這事涉及人民生命安全、健康以及整個公共安全,是公共利益奇大無比的相關案件,為什麼不接受監督?高度質化需求的案子,為什麼你們年年採價格標?這確實匪夷所思!我們就花一點時間把它搞清楚。
- 吳處長才基
跟主席報告,原則上剛才委員關心的相關訓練內容,我們可以在事後提供書面報告,這個沒有問題。至於契約部分……
- 主席
現場沒有人知道嗎?今年的部分標出去了沒?
- 吳處長才基
今年標出去了,我們是年度標,勞務部分也是以公共採購的最低標來決標,包括核能電廠部分,目前也是一致性的做法。至於委員關心訓練部分,相關輻防訓練,我們會……
- 主席
我看過你們很多工程不是用價格標,而這種東西竟然用價格標,簡直莫名其妙!
- 吳處長才基
這個我們可以在後續……
- 主席
合約沒有保密條款吧?這種合約不可能有保密條款,既然沒有保密條款,委員基於問政需要,你們就應該提供。
- 吳處長才基
因為委員關心的合約部分,涉及乙方商務上的條款,所以我們必須跟法務部門確認後,再提供相關資料。
- 主席
只要沒有保密條款,就應該提供,好不好?
- 吳處長才基
是。
- 主席
明年度開始,要用限制性招標,以確保工作品質,這種案件太重要了。
- 朱董事長文成
好,這個我們回去再了解……
- 主席
還有工作人員的健康管理,你們有沒有資源讓這些工作人員……
- 朱董事長文成
這個我想絕對是需要的。
- 主席
會後請提供資料,讓委員明確了解,好不好?
- 朱董事長文成
好。
- Kolas Yotaka委員
非常謝謝主席,也希望台電可以真正關心人民的生命。
- 主席
好,謝謝Kolas Yotaka委員。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蘇委員治芬、鍾委員佳濱均不在場。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吳委員志揚、蘇委員震清、鍾委員佳濱、蘇委員治芬、徐委員榛蔚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登列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的資料,請提供予本會全體委員。
- 吳委員志揚書面質詢
- 案由
本院吳志揚委員,針對中油桃園煉油廠遷廠一事提出質詢。由於中油桃園煉油廠地過往曾發生重大工安事件,嚴重影響周遭居民安危,故此經各方努力後,經濟部則在民國93年時承諾將在10年內完成遷廠等相關事宜,然至今已跳票3年,而期間僅召開了9次覓地會議,最近一次則在今年7月,但會議卻仍停留在討論遷廠覓地問題,毫無任何實際進展。政府的遷址承諾兌現遙遙無期,對桃園市民十分不公平,特向經濟部及台灣中油公司提出質詢。
- 說明
一、自民國92年桃園煉油廠因氫氣洩漏引起自燃的氣爆意外後,時任經濟部長林義夫在眾多桃園縣籍立委及民意代表的陳情下,代表簽署同意書承諾遷廠。經濟部也於隔年提出遷廠完整計畫書,承諾十年內完成遷廠的土地開發,惟至今已跳票3年。
二、從99年中油公司成立覓地小組至今,共開過9次會議。最近的一次則是於今年7月召開,然覓地會議卻仍停留在「決議邀集民航、港務等單位,共同討論是否有合適的土地。」中油副總經理張瑞宗曾表示,基於油料穩定供應、遷廠至少需要250公頃土地等兩大因素,要找這麼大面積、又可以蓋油廠的土地真是「難上加難」。
三、中油桃園煉油廠位居桃園市中心,占地460公頃,而周遭居民則高達75萬人,由於過往工安事件、現今環保概念與未來桃園發展,煉油廠遷址有其必要性。92年經濟部曾承諾於10年內將完成遷廠,然該項承諾至今已逾期3年,但是目前連遷廠廠址都尚未選定,整個過程仍處於覓址階段,完成遷廠之日遙遙無期,故此為還桃園市民健康生活環境和健全都市發展,特向經濟部及台灣中油公司提出質詢。
- 蘇委員震清書面質詢
※爭取屏東優先規劃輸電線路地下化
今年九月份因莫蘭蒂颱風侵襲,導致全國累積曾停電戶數達105萬餘戶,高屏地區災情尤其嚴重,就連颱風離台後,屏東縣仍約有12萬3千餘戶停電,是全國待復電戶數最多的地區,且停電修復期間長達5、6天,影響層面甚廣,不僅一般民眾的民生用電無電可用,養殖漁業業者也因停電影響魚塭無法打氧,造成慘重損失。
經查台電公司現有的電線桿設計僅能抵擋14級風,僅約中度颱風之強度,但是這次強颱莫蘭蒂挾著勁風豪雨襲台,屏東恆春半島最大陣風就已達15級,不僅許多電線被吹斷,還有電線走火情形,光是屏東縣境內傾倒、斷裂的電桿就共計達474根,不僅造成嚴重停電災情,也加大搶修難度,況且如今台灣在全球氣候變化劇烈下,遭受強颱侵襲機率恐逐年升高,為避免每每因颱風造成斷電問題,國內電桿設置方式與強度設計,顯有待積極檢討改善或強化。
台電公司身為國營事業,且為我國主要供電業者,負有維護供電穩定與安全的責任,以支持民生用電需求與產業持續發展,更須要有長期防災與調適之策略,預先應變未來氣候變遷所產生之衝擊,以減少國家及人民資產的損害。據了解,台電公司為解決常因天災衝擊架空電線而造成配電事故及搶修困難問題,預計明年度投入70億台幣,將經常斷線、斷桿區段進行地下纜線工程,以因應氣候變遷加劇威脅,並改善天際線景觀,而有鑑於近年來屏東受風災損害之嚴重程度,以及近年諸多重點觀光發展需求,實應優先納入規劃,將部分輸電線路改採地下纜線規劃辦理。
- 鍾委員佳濱書面質詢
每逢颱風季節過後,因颱風侵襲往往造成電桿斷裂及民眾用電權益受損的情形,台電員工也常冒雨進行搶修工作,然而綜觀國際案例,日本因應2020年所要舉辦的東京奧運,也編列了162億日圓,擬推動電桿地下化計畫,泰國也擬定於2020年前,透過五年計畫實行電纜地下化,預計編列517億泰銖。
台電雖然也提出2017~2020的三年間強化配電線路防災韌性計畫,並以防災型地下化優先,目前計畫將全台422公里的電纜地下化,為求順利推動,本席提出以下幾點,並請台電在一個月內說明。
1.目前全台各縣市電纜地下化的地區比例
2.提供未來強化配電線路防災韌性計畫優先規劃下地區域及規劃期程。
另外本席在上個會期中有建議台電修改攝影相關作業要點,本會期中也請原能會對此進行追查,原能會回覆給本席的答案是台電已經全權授權給廠長,對此本席要予以肯定,但是台電是否有就與地方政府及相關部會聯繫,進行年度例行性安檢的部分做相關討論?也請台電對此問題回覆本席。
- 蘇委員治芬書面質詢
1.鑒於巴黎協定已於2016年11月4日生效,除簽署協定之國家已訂定減碳目標,我國亦符合國際趨勢,訂下2030年之碳排放水準將降回2005年水準再減20%。以台電公司林口電廠更新計畫為例,其新設之燃煤發電機組雖能大幅降低每度CO2排放量,接近天然氣機組之水準。然而台電公司又將於110年及113年前後完成兩座棚式室內煤倉,主要為避免露天煤倉存放之煤塵飛揚。本席要問的是煤倉之儲存量為何?儲存之燃煤使用後會造成多少碳排放?是否又鼓勵燃煤使用。為符合巴黎協定之精神,石化產業將逐漸被再生能源取代,台電公司應評估未來燃煤電廠更新朝天然氣機組方向進行及涵蓋露天與室內兩類型之煤倉必要性。
2.台電公司與中油公司為我國兩大能源國營產業,其中中油公司於減碳措施上,已配合經濟部規劃100年至109年推動產業溫室氣自願性減量、桃廠加熱爐改善計畫及持續推動工業燃料改用天然氣等措施;台電公司也就燃煤電廠空汙改善規畫相關措施。針對煤炭與天然氣為台電公司與中油公司運用之能源,經濟部為台電公司與中油公司之主管機關,所以經濟部應該與中油公司及台電公司協調配合落實減碳措施,以免有重複投入資源之情形。
3.
A.有關中油公司之高雄煉油廠遷移一案,根據行政院(台七十九經27536號函)核定,中油應在104年12月完成高雄煉油廠遷廠,請問高雄煉油廠(包含工廠及油槽)可於多久內遷移完成?
B.高雄煉油廠內部之油槽設備及工廠設施眾多,若要進行拆除以搬遷,勢必事先擬定相關計畫,讓在地民眾明暸整體拆遷進程,並有利於後續汙染土地整治之時程安排。
C.根據在地民眾之想法口述,高雄煉油廠的土地,過去為後勁庄的居住以及耕地。日治時期始被徵收為海軍第六燃料廠。由於目前工廠區為地下水或土壤污染場址,有部分污染比較輕的部分,可以用生態工法進行復育,較節省成本。另外煉油廠鄰近半屏山、都會公園,未來拆遷後可整體規劃為生態綠地,改善高雄市生活空間。是故未來當煉油廠完整拆遷並全面整治汙染後,可思考轉型為生態公園或工業遺址園區。同時可確保這邊不會再有工業生產。
- 徐委員榛蔚書面質詢
一、電力自由化擺明是要為財團大開方便之門
1.部長,因為電力關乎民生甚鉅,為了避免壟斷,所以用國營來確保民生的使用,對不對?過去汽油開放民營自由化了,結果油價有下降嗎?老闆姓得到好處了嗎?當初台塑化進入汽油市場,信誓旦旦說售價可以比中油便宜1/3,結果呢?台塑化的汽柴油只比中油便宜1毛錢。
- 2.李部長,電業自由化的電業法修正草案,其理由為
一、打破現行綜合電業的獨占型態,以提升電業經營績效。二、去除現行電業法下,投資者無法參與電力建設,用戶亦無購電選擇權之弊端。三、改變現行價格管制下,電業無法合理反映成本導致節能推動之困境,對不對?
3.其實跟國外「電業自由化」差不多,都是為了解決「效率、電價」兩個問題,不是嗎?但是其他國家是在電力供應充足才推行電力自由化,但是現在電力吃緊的情況下,硬要推動電業自由化,還要把台電賺錢的發電、售電開放民營,把賠錢輸配電留給台電,是什麼邏輯?
4.根據去年世界銀行評比,台電效率經營僅次國營韓國,位居世界第二。另外國際能源總署2015年所發布最新統計資料與亞洲鄰近各國電價資料顯示,2014年我國住宅電價為全球第3低,工業電價為全球第4低。相較電力自由化的德國住宅電價10年漲了一倍一度12元,而國營的韓電及台電住宅用電價位居全世界第2第3低。這樣的績效政府還有甚麼不滿意?
5.政府打著電業自由化的旗號,說鼓勵設立民營電廠,但民營電廠卻不用去牽電線到你家,更不用負擔線路維護成本,他們只需要發電,然後把電賣給台電,更離譜的是台電還不能不買!另外若真的自由化,為何還要設置電業管制機關,獨攬所有電力市場管理之責,更完全由行政院控制,電力交易機制也沒建立,電力交易與調度也不透明,一般用戶電價依然由國家控制,這不是假自由嗎?任憑這些民營電廠獅子大開口,台電必須照單全收。然後電價轉嫁給消費者,而錢都進到這些民營電廠手裡,這不是明擺著要圖利財團嗎?
6.另外李部長前天上午前往苗栗竹南視訪機台灣首座離岸風力發電示範機組的進度,本席想要提醒部長,關於離岸風力發電像是在彰化、苗栗,都遭遇到近海漁業漁民擔憂恐因屆時發電機組林立影響作業及收入而反對聲音,顯示出關於離岸風力發電政策似乎不是那麼順利,因此可能要請經濟部在這方面要做好完整評估,不要到時候花了大把納稅人的銀子卻成效有限,讓政府發展綠能政策的美意打了折扣。
7.再來象徵人類首度群策群力應對氣候變遷的「巴黎氣候協定」自11/4起生效,該協議希望把全球平均氣溫上升幅度控制在比工業革命前水平高攝氏2度的範圍內,並努力達到1.5度的目標。巴黎氣候協定今生效,台灣也不能自外於減排之列。行政院在上個月也已經要求交通、住商、農業等各部門提出初步溫室氣體減量對策。其中身為用電大戶的製造業主管機關的經濟部,在階段管制上路之後,恐對國內經濟及投資環境造成衝擊,請問部長關於這部分的因應,準備好了嗎?
8.還有因為今年風災不斷,像是梅姬颱風襲台除了造成史上全台停電戶數401萬戶的次高紀錄,更是15年來導致全台電桿倒斷600根的最高紀錄。顯示電桿倒斷或電線斷脫落問題是天災導致國人停電的主要因素。回顧歷來因電力維修而傷亡的紀錄,這些都是不必要的人命犧牲,因此如果能夠落實防災型的電桿地下化計畫,這些損害則都可避免。
9.目前台電全面規畫防災型電線桿地下化,2017至2020年計畫將422公里電纜線地下化,經費約投入70億元。本席相當肯定台電的用心,但是還是要強調,改善工程還是必須有它的優先順序,就以颱風為例,每次東台灣都是首當其衝,因此若要從防災方面著手,應該要優先從花東來改善,對於本席如此的期望和要求,部長可以承諾嗎?
二、違建加裝綠電是想透過合法掩護非法
1.李部長,延續電力的話題,現在新政府的能源政策要全面廢核,以綠電比例提高到20%來補充電力缺口,為此既要在鹽灘地重電,又要拿農地種電,海上則是蓋風電,還想要重啟抽蓄發電、多開小型水力電廠,這等於是既要搶農地、又要搶漁場,還要破壞河川生態,現在是連都市的生態都要破壞─讓違建全面合法。請問部長您對這種用合法掩護非法的投機漂白作法表達支持的考量到底為何?您不知道這會為社會帶來多大的問題嗎?
2.部長,您知道一般民眾的住宅,要在頂樓加裝太陽能板來發電,不管是賣給台電或自用,根本就划不來,尤其是要自己用的,算起來比用台電的電還要貴上許多。按照目前30-40坪的屋頂扣除掉可能被女兒牆遮住的陰暗部分,大概只能蓋12坪的太陽能板,3坪的面積每天可以發電1KW,建置成本約為7-8萬元,所以12坪每天可以發電4KW,但是成本高達30萬元,而1KW約是3.5度的電,4KW就是14度,現在小規模發電賣給台電的價格1度電是7元,所以1天不到100元,1年不過36,500,要快8年才會回本,這還未將維修及保養的費用計算在內,如果碰上颱風遭破壞,那更是血本無歸,請問部長,如果是您,您會考慮要如此做嗎?
3.不過如果能用加裝太陽能板換取違建合法,這個生意就大大划算,絕對值得作。以每3坪的太陽能建置成本8萬元計,平均每坪不到3萬元;但全台灣大概已經沒有每坪3萬元以下的房子了。所以,民眾如果在每坪單價50萬元的台北市蓋違建,藉此換得違建合法化,等於蓋一坪就賺47萬,蓋10坪賺470萬,每年還「加減」再從台電多少收個3、5萬元太陽能發電的電費回來,整體投資報酬率確實超高。這個作法一定可增加民眾裝置太陽能的誘因,但公共安全與法治精神則成為陪葬品。原來政府為了建築安全訂定的所有建築標準、要求的建照審核、按圖施工都不必太理會了;大家只要記得蓋違建的同時,在上面裝上幾塊太陽能板即可合法化。而且,如果考慮到屋頂要有一定面積才能安裝的因素,則又是大型違建的條件優於小型違建。如果此法可行,推而廣之,那些違章工廠是否也在屋頂多裝上幾塊太陽能板,也可以就地合法?
4.所以鼓勵違建加裝太陽能板發電增加綠電比例根本就是假議題,一般民眾如果沒有大面積的台陽能板發電完全划不來,目前全台違建已經呈現越來越多的趨勢,按營建署統計今年有66萬件,已經創下史上新高。您回想歷年因違建所造成人命財產的犧牲,您還會堅持同意這樣的政策作法嗎?
三、無自來水地區,應加速改善供水
1.水也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民生必需物資,在都市我們轉開水龍頭即有自來水,但仍有許多偏遠地區,沒有方便的自來水可以使用,用水權是基本人權,政府責無旁貸,請問李部長,您知道全國自來水的平均普及率是多少嗎?全國平均93.45%。
2.李部長,那您知道花東地區的自來水普及率是多少嗎?花蓮84.78%,台東79.67%,分別是全國倒數第6及倒數第3,低於全國平均值,現在花蓮縣還有1萬8千戶沒有自來水及簡易自來水可用,再根據統計資料顯示,花蓮縣卓溪鄉自來水供水普及率僅14.24%,等於該鄉每100人當中只有14個人有自來水可用,另外花蓮縣整體近十年的自來水供水普及率也才由82.22%上升至84.78%,微幅增加了2.56%,可見改善程度實在非常有限。
3.尤其偏鄉原住民部落地區,更是普遍沒有自來水可用,但是部落因為地處偏遠,交通不便,每次自來水延管、接管評比,都以人口數及施作成本來評估,讓位處偏鄉的小部落永遠沒有機會得以來施作接管,本席要求經濟部必須立即檢討原民地區的評比方式,並以客觀環境及主觀需求和急迫性來加入評比,讓缺乏水資源的原民部落,得以享用方便、潔淨的自來水,好不好?
4.過去104-105年經濟部水利署編列了2年30億的「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但是仍然有許多地區沒有改善,但是明年度的預算卻縮減為106-109年,4年34.5億,等於減少了一半,明年度106年更只有7億元,本席請問部長,7億中,有多少預算要投入原住民地區?
5.我們看,過去兩年投入30億,自來水普及率一年卻僅從103年的93.14%變104年的93.45%,只提升0.31%,現在少了一半的預算,請問李部長,這樣能夠提升多少普及率?本席真的很難有所期待。
四、應積極重視國土流失問題
1.本席想請教李部長,您知道我們的國土一直在不斷地流失、減少,而且這個情形是日益嚴重嗎?
2.台灣四面環海,我們的海岸線因為海浪侵蝕一直在後退,我們東海岸又屬於侵蝕海岸,據統計每年以4公尺的速度向後退縮,而花蓮縣南北狹長有相當長的海岸線,根據水利署的統計,光是花蓮縣豐濱一帶,因為海岸侵蝕流失的土地在2011年,就有17公頃之多。
3.雖然國土及海岸部分不是經濟部的主要職掌,但跟經濟部水利署職掌的「海堤」有相當的關係,由於政府現在多頭馬車的方式,有許多單位都與海岸有業務關係,而主管機關內政部對於海岸管理又缺乏整體思考,導致一些海岸問題屬於三不管地帶,我們的國土就在互踢皮球中,一點一滴的流失中!
4.部長,相信經濟部也已經重視到我國國土流失問題的嚴重性,因此在先前海岸環境營造計畫(98-103年)花費了6年40億的經費,而在該計畫(104-109年)中也預計編列多了一倍80億元的預算,要來做海岸環境營造計畫的工作。部長,本席要再次跟您提醒,海岸線遭受侵蝕而退縮,不但是國土流失,也使得原本在海岸線旁的居民土地、農田減失,也危及到居民的安全,這是相當嚴重的問題,尤其會直接影響到目前位於海岸線旁的居民及相關業者的財產。所以請部長,除了在明(106)年度近9億元的營造預算外,能不能用更積極的態度來減少國土以及人民財產的流失,好不好?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徐榛蔚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