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宛如於財政委員會會議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李主任委員瑞倉就「金融科技創新對金融機構的影響」進行專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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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紀錄

  1. 余委員宛如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接續郭正亮委員所談到的議題,繼續來關心金融科技。上週六是臺灣FinTech很重要的大日子,有二件事情,一件是剛剛郭委員所提到的,我們非常開心臺灣有3個團隊入選新加坡Startupbootcamp獎項,據我所瞭解,總共有33個國家、2,500個案件參賽,臺灣有3個團隊進入前十強,韓國與印度都只有2個團隊而已,顯示出臺灣人才與技術的優秀,我們非常引以為傲,這是值得開心的事情。但是讓我比較憂心的是,新加坡對於這些入選團隊有提供龐大的育成系統,會提供投資與輔導,但要接受其輔導與資助有三個要件,包括:第一,轉籍成為新加坡公司;第二,創辦人及核心團隊需要連續三個月,進駐新加坡的創新基地,換句話說,就是要以新加坡為核心市場,放棄臺灣市場;第三,Startupbootcamp要占有若干比率的股份,也就是持股。

  2. 反觀臺灣,上週六登場的「2017金融科技創新嘉年華」,我實在看不出來其核心主軸是什麼。很明顯的,新加坡舉辦這些活動,無論是festival還是competition,背後都已經有配套、備案了,擺明是新加坡出錢要買下全世界最棒的FinTech團隊,但是臺灣舉辦的「金融科技創新嘉年華」卻讓我想到我兒子在家裡辦家家!我知道你們很用心,但這裡面有非常多問題要請教主委,我知道當天主委也有到場,當天台下除了金控業者的攤位外,其他全部都不是合法業者,主委知道嗎?

  3. 主席

    請金管會李主任委員答復。

  4. 李主任委員瑞倉

    主席、各位委員。這一點我不知道,對不起。

  5. 余委員宛如

    面對這樣的情況,主委有什麼想法與作法?

  6. 李主任委員瑞倉

    那天去參加的應該是科技業者。

  7. 余委員宛如

    科技業者?但他們現在全部都不是合法業者,他們是你們的FinTechBase,也就是入選單位,甚至其中的隊伍已經在國際揚名,打敗其他競爭國家,替臺灣爭取了國際露出的機會,也是新加坡政府極力想要網羅的對象。但是在臺灣,他們的business就是不能做,他們不是合法的業者。主委,你們現在到底有什麼辦法?金融科技實驗條例已經擺在眼前了,但是其他動作是什麼?

  8. 李主任委員瑞倉

    首先要感謝余委員在訂定金融科技實驗條例時給予的指教,您的很多意見都有納入於條例中。

  9. 余委員宛如

    那天我看到台下有個機器人攤位,現在機器人都只是提供基本的服務,如果想要讓機器人提供理財,例如使機器人用人工智慧去分析資料後提供選股建議,這樣合不合法?

  10. 李主任委員瑞倉

    假使是像投顧、投信雙軌制這樣做,沒有所謂違法的問題,但是你剛才……

  11. 余委員宛如

    現在是不合法的!根據規範,你們所謂的理專必須要有執照才能販售金融商品及給予理財建議,但是大部分的小老百姓,口袋沒有幾百萬元、幾千萬元,誰敢去找理專!但是這種機器人卻能隨時讓我們知道最佳的財務投資選擇,這對大部分消費者來說是有很多好處,但是現在機器人理財是不合法的!

  12. 李主任委員瑞倉

    等到這個條例通過後,他們可以提出申請,就沒有違法的問題了。

  13. 余委員宛如

    我們不是只談這個條例,我要強調的是,這次證明了臺灣有非常好的技術與人才,但是沒有舞台,沒有舞台的原因除了金管會做的比較表面,實質內部比較沒有戰略性的規劃,所以接下來我要談談這個戰略性到底要如何佈局。

  14. 3月6日最新公布的2017中國金融科技產業發展報告,裡面洋洋灑灑非常多條,包括

    金融科技列入「十三五」發展規劃、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成立、由澳洲金融科技創投機構和KPMG Fintech合作成立的Fintech Innovators所發表的「2016年金融科技100」報告指出,2016年全球前五大金融科技公司有四家來自中國;中國對金融的直接投資全球第一、中國央行招募數字貨幣人才,他們的貨幣要朝向虛擬化,以及區塊鏈技術越發受到關注。我只是短短唸出幾個,這些全部都是很大的戰略。主委,你能不能說出10個對臺灣金融科技的戰略想法?

  15. 李主任委員瑞倉

    其實這些都是該做的事情,但是一直沒有人來組合這件事,我們希望結合大家一起來重視這件事情。其實金融科技業務發展的需要會推著我們來想這些問題,一起來面對這些問題。

  16. 余委員宛如

    但現在遇到了這些狀況,我很關心主委,也希望主委未來能進入行政院幫忙金融科技,但是我擔心的是你現在有沒有管道去談金融科技整體發展,有沒有辦法去整合所有部會來談這件事情呢?

  17. 李主任委員瑞倉

    我們會找其他相關部會一起來重視這個問題。

  18. 余委員宛如

    接下來我想詢問比較細節的部分,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也是這次FinTechBase委託的單位,它在臺灣應該是具有舉足輕重地位的法人,其所提出的報告指出,2016年全球金融科技有三大亮點,第一是全民搶攻支付領域,光是去年,全球金融科技投資有5成以上都是投入支付領域,我們可以回頭檢視一下臺灣電子支付發展的問題;第二是Fintech應用趨勢朝向萬物聯網(IOE)環境的商業模式,臺灣還在談IOT,人家已經談到IOE了;第三是API(應用程式介面)經濟加速金融業改變。主委,金管會對這三個方向做了哪些具體動作?

  19. 李主任委員瑞倉

    針對全民搶攻支付領域部分,金管會是要提倡電子支付,對於這個方面,我們是有具體計畫在進行。在物聯網部分,我們希望能夠建構友善環境讓他們來發展。至於應用程式部分,我們會請銀行提供介面。

  20. 余委員宛如

    現在全球發展金融科技產業,大家都非常清楚的知道,API的開放,金融產業與科技產業的合作幾乎是唯一的解方。去年,我有去看新加坡FinTech Festival,他們有出一本書,不像臺灣只是論壇,只是demo,只是show,他們出了一本書,針對所有發展FinTech時科技公司與金融公司所遇到的困難的一本白皮書,非常清楚知道問題在哪裡,而且想辦法去連結。開放API可能是臺灣重要的一步,我希望主委能夠訂定出明確日期,關於這個議題,什麼時候可以開放?你們討論了嗎?如果連討論的進程都還沒有,今天你在這裡講的,我覺得全部都是bullshit!

  21. 李主任委員瑞倉

    就目前來說,券商已經可以這樣做了,條例通過後,金融科技業者也可以申請來做。

  22. 余委員宛如

    什麼時候開放?

  23. 李主任委員瑞倉

    所謂開放,目前跟金融機構合作就可以做,所以目前已經開放了,至於以後的日期,等法律通過後,馬上就可以開始做了。

  24. 余委員宛如

    所謂的開放,是在保護個人隱私與資訊安全的情況下,將相關資訊開放給所有要應用、有需要申請的人,不是新創公司跪求金融、金控產業的合作,才能取得資訊,這兩個是不太一樣的,希望主委瞭解。

  25. 李主任委員瑞倉

    你是在講身分辨識的問題嗎?

  26. 余委員宛如

    對。因為本席的發言時間有限,剛剛主委回答不足的部分,請提供書面答復給本席辦公室。

  27. 李主任委員瑞倉

    是。

  28. 余委員宛如

    另外,我現在還是有接受到TRF的陳情案,請問目前TRF處理進度如何?有多少和解、多少訴訟、和解金額、訴訟金額各是多少,請把相關資料送到本席辦公室。

  29. 李主任委員瑞倉

    好。

  30. 余委員宛如

    目前金管會有要求銀行不能抽銀根逼迫中小企業賠錢,對不對?

  31. 李主任委員瑞倉

    對。

  32. 余委員宛如

    但是到現在我還是有收到這樣的陳情,還是有銀行以抽銀根的方式,要求中小企業把賠償吞下去,對於這樣的情況,主委有什麼看法?

  33. 李主任委員瑞倉

    請委員把個案資訊提供給我,我們來處理。

  34. 余委員宛如

    好。請問對於這個部分,有沒有申訴管道?

  35. 李主任委員瑞倉

    有。

  36. 余委員宛如

    好,請於會後讓我知道。

  37. 最後,我想與主委討論有關交易結構的問題,TRF後面的結算是我的銀行先跟上手銀行結算後,再向中小企業收取費用,換句話說,整個TRF的風險全部都落在臺灣的銀行與中小企業身上。我們知道TRF的問題在於,這種衍生性金融商品,因為不當銷售,讓本來不應該成為購買者的人也去購買了,結果遇到中國人民幣貶值,因而造成這樣的風險,所以我想與主委討論的是衍生性金融商品的交易結構問題,請問主委有沒有聽過CCP?

  38. 李主任委員瑞倉

    委員講的是集中結算,針對這個部分,期交所正在做這方面的研究。

  39. 余委員宛如

    有沒有計畫未來CCP可以成為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的仲介機構?

  40. 李主任委員瑞倉

    如果研究結果可行,我們當然會採行。

  41. 余委員宛如

    好,麻煩主委把相關資料提供給本席辦公室。

  42. 李主任委員瑞倉

    好。

  43. 余委員宛如

    謝謝主委。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余宛如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