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施委員義芳
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本席就這一次「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中的綠能建設提出幾個建議。整個綠能建設的主軸,包括光電方面、海洋科技、離岸風力、科學城、低碳部分、金融管理機制、第三方檢測等等,整個主軸的內容大概分成這幾個部分。從這一次綠能建設106年到113年的預算編列來看,特別預算部分大概是243億元;年度預算部分大概256億元;整個民間投資大概1兆4,278億元。這一張圖表所顯示的可以告訴我們,在整個基礎建設部分,綠能建設投入的金額最少,但是它必須吸引最大金額的投資,可說具有相當高的乘數效應,因此,未來執行面跟吸引廠商投資等等是很重要的議題。
針對綠能建設,本席提出幾項關鍵性的建言。第一,在政府編列預算最少,而民間投資最多的情況下,綠能建設顯然是經濟效益最高的前瞻基礎建設。接下來的重點是,如何鼓勵民間廠商投資,吸引廠商開發的意願,這是相當重要的。此案能否促成非核家園的成功,關鍵在於如何吸引民間廠商及其他開發商的意願,這部分相當地重要,如果執行不好,將無法發揮出乘數效果,這一點請政府相關單位注意。另外,第三個是落實本土產業的保護。何謂「落實本土產業的保護」?以離岸風力發電為例,離岸風力發電的整體技術、船隊都在國外,如果在未來推展計畫的幾年內,無法保護本土的產業並讓其提升,未來整個綠能建設還是會落入國外廠商的手中,如此本土產業的發展跟永續保護將成為奢望。第四個是如何落實高科技技術的轉移,上緯做的風力發電機只有兩支,只做兩支風機,要求國外廠商轉移技術是不可能的,但是這一次我們預計要做800支風力發電機。做100支不必技術轉移,OK;做200支也不必技術轉移,也OK;那做500支總要技術轉移了吧!所以有關技術轉移這部分,希望政府相關單位能夠確實掌握住,而不是淪為國外的附庸。就像國內的捷運,我們已經做了多少條捷運,但是至今仍無法掌握號誌系統方面的技術,國內沒有獲得合法的認證,當捷運系統號誌有問題時,我們仍要敦聘國外的廠商,因為國外的月亮比較圓,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無法落實高科技的技術轉移。第五個是如何解決金融融資及保險制度問題,我相信目前國內金融融資這部分做得相當少,以上緯公司為例,它做兩支離岸風力發電機要26億元,結果在融資的過程卻處處受阻,所以未來整體金融體制的協助是相當重要的。政府相關部門不能因為現在整個規劃的場域都已經被其他廠商作為評估的場域,所以認為未來金融體系的融資它們必須自行處理,沒有這回事。高達1兆多元的投資總額,如果融資無法做好,這個任務是無法達成的,所以提醒政府相關部門,一定要重視金融融資跟保險制度的問題。第六個是如何解決缺工的問題,台灣因為少子化以及教育制度的關係,缺工的情形相當嚴重,更何況離岸風力機牽涉到海洋船隊及海洋基礎工程,這是台灣目前最欠缺的部分,整個營造工程無法跟國外相比擬。如果缺工的問題無法解決,這個工作是很難達成的,所以我們提醒政府各部門,應設定一個工作的時程以及介面的整合,而非劃定場域之後,接下來就是廠商自己的事情了。
另外,有關政治的考量。國內的海洋基礎建設,比如吊樁的設備以及工作的船隊,目前除了德國跟大陸以外,幾乎很少國家有這方面的工作船隊,如果此事要納入政治的考量,就必須租用歐洲的船隊,光是租金一天就要好幾百萬,從船開駛就起算。另外,關於碼頭的部分,不能只靠台船的船塢來下貨,所以整個高雄港或是台中興達港的碼頭興建或改善工作一定要做好,這是相關的配套。風機的部分也一樣,現在風機的技術都掌握在國外的廠商手中,在這種不平等的情況下,既然要興建800支風力發電機,一定要設定一個里程碑,亦即做100支無法技術轉移,但是做500支總該技術轉移了吧!接下來就是變電站跟輸電系統。上緯的兩支風力發電機到現在並沒有實質的發電,原因在於變電站的建置跟輸配電的系統,有關變電站的配置,在國內一樣這門技術也是欠缺的,所以如何在建構變電站系統的過程中,落實本土產業的保護跟高科技技術的轉移,這部分是相當重要的。接下來就是營運維修,營運維修這部分屬於後段班,這部分我就不再論述。此外,國內廠商施工的人力這部分是讓大家比較憂心的,關於這部分,我也希望政府相關部門一定要厚植本土廠商的培育,國外的廠商不應該完全主導這個工作,否則將失去保護本土產業發展的機會。我的發言到此結束,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施義芳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