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批評核二廠護箱裝載池改為用過燃料貯存空間案未與公民團體及在地居民溝通即動工「逕於4月10日已開始動工執行,嚴重違反重大風險評估溝通的原則」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主張在提出完整安全與風險評估報告並經立法院決議通過前,不得繼續該改建案「在原能會及台灣電力公司未向本院提出完整安全與風險評估報告,並經本院決議通過前,不得繼續前開改建案之施作」發言紀錄
-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主席、各位同仁。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3會期第9次程序委員會建請增列討論事項第一案,內容如下: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有鑒公開透明的資訊交換與涉及風險的評估溝通為核能安全管制首要之原則,有關「台電公司核二廠護箱裝載池改為用過燃料貯存空間之申請案」乙案,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下稱原能會)雖於本年4月6日核定通過,然而台灣電力公司與原能會從未舉辦任何審查說明會,亦從未與公民團體及在地居民進行雙向溝通,釐清在地居民及民間團體的安全疑慮前,逕於4月10日已開始動工執行,嚴重違反重大風險評估溝通的原則。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在原能會及台灣電力公司未向本院提出完整安全與風險評估報告,並經本院決議通過前,不得繼續前開改建案之施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