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欣純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一、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中市第7選舉區

發言紀錄

  1. 何委員欣純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聽說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已經預告要修正,預計5月要送來立法院,確定嗎?

  2.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3.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希望爭取委員支持……

  4. 何委員欣純

    目前進度如何?

  5. 鄭部長麗君

    目前是在行政院審議中。

  6. 何委員欣純

    所以還在行政院裡面……

  7. 鄭部長麗君

    已經排定政務委員主持的審查會議,我們希望能夠儘速經行政院核定之後,送來立法院……

  8. 何委員欣純

    那5月……

  9. 鄭部長麗君

    我們希望這個會期能夠獲得委員會支持通過……

  10. 何委員欣純

    好,我已經看到修正版本,其中最大的改變就在於文化部可能會提撥將近2億元做為表演藝術之輔導與推動的相關預算,而且是要撥給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對不對?

  11. 鄭部長麗君

    項目跟數字可能不是這樣,但大方向是這樣,我們希望針對藝術發展一般性的補助,未來能夠請國藝會來進行,只是這涉及修法,所以我們現在也在盤點各單位相關藝術發展類一般性的補助,包括視覺藝術、表演藝術、文化創作等等……

  12. 何委員欣純

    所以不見得只有在表演藝術的部分……

  13. 鄭部長麗君

    表演藝術裡面除了分級獎助的補助,也包括其他類,所以我們未來的想法是這樣,對於藝文團體一般性創作的補助或是團隊運作的補助,我們會請國藝會進行;但部裡面還是會有相關的政策性補助,例如我們希望政策性支持青年文化發展、創新類的、具有文化多樣性的或有高度國家文化保存之必要的;還有,也會協助做文化體驗教育推廣或國際策略性交流。像這種屬於政策性目的很清楚的,都會由國家政府來補助;至於對團隊一般性的創作補助,則由國藝會來進行。但是為了實現臂距原則,對創作的補助要尊重創作自由,所以最好委由中介組織來進行。

  14. 何委員欣純

    我這個數字是來自林曼麗董事長,她曾經在媒體裡面提到,預計第1年金額大概是2億元,之後要逐年移轉。當然,就如同部長所言,目標是說文化部常態性的、政策性的……

  15. 鄭部長麗君

    支持一般性的創作補助……

  16. 何委員欣純

    政策性的補助,還是由文化部來做;但是其他的專業藝術,比較一般……

  17. 鄭部長麗君

    對,一般性的創作補助……

  18. 何委員欣純

    創作跟專業的補助,就交由國藝會來做,對不對?

  19. 鄭部長麗君

    對,那數字部分,我們正在盤點。

  20. 何委員欣純

    不見得是2億元?

  21. 鄭部長麗君

    我們還在盤點,可能會比2億元再多一些。

  22. 何委員欣純

    好,我只是要確定而已。

  23. 另外,剛才部長提到臂距原則,其實我知道部長的用意,像本席曾在英國唸書,以英國為例,他們設置有一個英格蘭藝術理事會,同樣也是政治歸政治、藝文補助歸藝文補助,所以跟政策性比較有關係的就由文化部自己做;至於專業性的、一般團體創作性的藝文補助,則歸由英格蘭藝術理事會來做。

  24. 鄭部長麗君

    這就是所謂臂距原則的實踐。

  25. 何委員欣純

    其實另外一個說法是部長想要改變現行藝文補助的方式,所以做了一個制度性的調整,對嗎?

  26. 鄭部長麗君

    我不知道委員說的「改變」是指什麼?

  27. 何委員欣純

    就是調整。

  28. 鄭部長麗君

    原則上,我期待明年預算能夠擴大對藝文的支持,所以有一部分的創作性、一般性補助,會請國藝會來進行;但部裡面會增加政策性的補助……

  29. 何委員欣純

    會不會調整得比現在的補助方式更加具有彈性跟專業?

  30. 鄭部長麗君

    在專業上有關涉及內容的部分,為了尊重內容的自主性,我們會委由中介組織來做;至於政策性的部分,則由國家來做,但我希望能夠把餅再稍微做大,讓它能夠增加,這是第一點。

  31. 第二點,針對藝文補助的評審方式,我也希望能夠做一些改變,那就是建立評審團來長時間的了解,而不是以一次性的評審會議來做決定。也就是說,這個評審團可以透過一整年度的關心來了解它的需求,再來進行預算及資源的分配跟補助,同時他們也要把這些需求帶回來,讓我們在做政策性補助時可以參考,或許有些團隊很適合朝向國際發展,我們就會接軌政策性的補助來進一步給予協助。總之,有關評審的部分,我們會從過去的評審會議轉型為評審團制度。

  32. 何委員欣純

    部長的說明在我聽來,其實是在做調整跟改變,起碼是把整個過程做得更具彈性且更符合專業需求;還有,針對過去常常被批評的評審方式,也做了調整……

  33. 鄭部長麗君

    對,也在做調整。

  34. 何委員欣純

    我支持部長。其實我之所以提到這部分,是因為剛才有幾位委員表示,國內很多表演團體、藝術團體對於這部分並不了解。我在投影片上為什麼要特別把藝文標案框出來?雖然剛才大家舉了很多例子,但說真的,並不是只有在彰化、屏東那些財政比較困難的縣市是有問題的,即便連資源豐沛的台北市,都有這樣的困境,像他們的政風處所策劃的行動劇也是用最低標,平均每一場才七萬多元。因此,我希望部長能夠協調各縣市政府,如同你剛才講的,透過國藝會把這樣的邏輯跟觀念推展到地方政府。

  35. 剛才部長提到藝文活動的特殊性,同時也宣示要跟公共工程委員會及其他相關部會一起來修正採購法,相信很多委員也會支持;但是我覺得除了修正採購法之外,重點是要調整藝文採購的觀念,也就是說,目前基層的承辦人員到底有沒有調整藝文採購的觀念?我們知道,很多基層承辦人員都是便宜行事,心想

    「反正我就是透過採購法把這些東西公開發包出去,有人來標就好了。」,他根本沒有去監督,也沒有能力去監督到底這個採購案執行得怎麼樣?

  36. 還有,就是文化資源分配的問題,像我們剛才提到的屏東、彰化跟台北,即使台北有那麼多的資源跟預算,結果也因為觀念問題跟其他縣市一樣,對於藝文活動的採購是如此為難這些藝文團體,可見即使是柯市長,也沒有相關的觀念。因此,本席希望部長站在你的高度,透過一些努力來改變地方政府的觀念。

  37. 請看下一張,前幾天文資局局長特別到台中大里福興宮參加「聖物蔭福興」新書發表會,因為廟內供奉的「湄洲軟身二媽祖」,經文化部指定為全國唯一神像類的重要古物,我非常感謝局長在那樣的場合上講了一段話

    「當我們現在說的文物保存、文資保存,都只停留在古蹟本身的建築物上值不值得保存跟維護時,事實上還有很多古物、文物是值得保存的,可是我們普遍忽略了這些東西。」,我希望藉此機會,部長能夠透過文化部所有的力量,共同結合地方來推動重要古物的……

  38. 鄭部長麗君

    有關古物的維護,我們的確希望能夠加強;其實無形資產也常常被忽略,包括地方政府也可以指定無形資產,但也常常忽略了……

  39. 何委員欣純

    對啊!所以也要透過部長,好不好?

  40. 鄭部長麗君

    是,我們會進一步來溝通。

  41. 何委員欣純

    尤其是我剛才提到的藝文採購……

  42. 鄭部長麗君

    這部分我們會回到法令……

  43. 何委員欣純

    不是只有法令而已,還包括制度和觀念的調整,好不好?

  44. 鄭部長麗君

    好,謝謝。

  45. 主席

    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46. 陳委員亭妃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台南市因為古蹟特別多,所以向文化部申請的預算都比別人多,問題是台南市的古蹟總共有138處,包括國定古蹟22處、直轄市定古蹟116處,還有歷史建築62處。因為古蹟特別多、歷史建築特別多,所以我們需要的經費也就特別多,但是這些古蹟及歷史建築,有很多是由公家機關或國營事業單位主管,這個問題我們已經討論好多年了,慢慢的,現在有一點點共識,也就是文資局可以協助這些主管單位申請,但是他們卻不積極,有些單位還算積極,但是有些單位卻不積極,市政府一直催他們,他們就回了一句話:「要不然我們把它交給你們管理」,可是市政府怎麼有辦法處理那麼多古蹟和歷史建物?

  47. 所以我們先來探討一下,例如國防部在臺南市就有兩個歷史建築,一個是臺南陸軍偕行社,另一個是永康飛雁新村的傳原通訊社,因為飛雁新村這個部分可能有遺址,所以目前工程是終止的,現在光是這兩筆,國防部也希望由臺南市政府處理。另外法務部有三處古蹟、一處歷史建築,法務部也希望交由臺南市政府處理,可是光這些就需要1億2,000萬元的經費。

  48. 再來是鐵路局,鐵路局目前擁有臺南火車站、保安火車站、林鳳營火車站、後壁火車站這幾處,現在都是他們在使用,問題是他們使用時是否符合古蹟保存的方式?這也是未知數,因為他們並沒有提出任何計畫。另外還有一個是歷史建築,這是剛發現的,就是曾文溪鐵道舊橋遺址,這個部分鐵路局也希望由市政府處理,但這部分也需要好幾千萬元。

  49. 再來,國有財產局有古蹟一處、歷史建物兩處,關於國有財產局對於古蹟的處理,本席相信他們是有最多不同意見的單位。本席舉個例子,這是最近剛好解決的案例,三山國王廟是國定古蹟,但是國有財產局居然發公文要告管理人,為什麼要告管理人?因為國有財產局說他佔有。

  50. 問題是這個人是負責幫國產局維護,如果沒有他幫忙維護,這個地方早就變成廢墟了,結果他卻被告,而且還要收所謂的補償金。當然,這個部分已經透過文化部文資局協助處理,可是到目前為止,國有財產局還沒有向你們提出申請協助的計畫,所以這件事到現在為止就一直懸在那裡。

  51. 很多古蹟的主管單位是公家單位、國營事業,但是他們卻不積極,導致我們現在束手無策。例如台糖有三處古蹟、兩處歷史建築,文化局的文資處協助他們向文資局申請107年的經費,不過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核准。如果這個部分核准了,其實我們也很擔心台糖的執行率,到時候要由誰監督?這個問題可能也要請教一下部長。

  52. 再來是臺鹽,臺鹽的部分就像是廢墟,他們完全不理,文化部也沒有管理機制,結果大家都罵市政府,其實主導權根本就不在市政府手上。說真的,臺鹽七股鹽山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很重要的指標,因為它不只是一個鹽山,民眾可以在那邊看到過去的歷史文化、生存的遺跡,但是臺鹽就把七股機車庫丟著不管,讓它變得好像廢墟一樣。所以本席必須麻煩部長關注這件事,到底主管權歸誰?應該是由市政府去督促?還是文化部?

  53.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54.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非常謝謝委員這麼詳細的盤點,的確,我們現在的有形文化資產有相當的比例是國、公有主管,這個部分會涉及所有機關、管理機關,依照原來的文資制度,管理機關、所有機關要負起保存、維護的責任,並且要活化。依照過去的文資法,沒有辦法由文資局補助這些機關,而且這些機關也不編列預算,其實這才是重點,就是他們不編列預算維護自己的資產。

  55. 依據現行的新文資法,文資局可以給予補助了,但是我們還是要回過頭來思考文資制度的走向,如果是所有機關、管理機關要負起責任的話,他們就應該要編列預算,而且行政院在核定預算時也要給予支持,但是過去這個部分做的非常少,這是一種……

  56. 陳委員亭妃

    幾乎沒有編列。

  57. 鄭部長麗君

    對,幾乎沒有,所以造成文化部和地方政府面對這個狀況時束手無策,因為地方政府的預算有限,文化部的預算也有所不足,即使可以依照新版的文資法給予補助,但我們的預算也是不足的。

  58. 陳委員亭妃

    文化部是補助修護。

  59. 鄭部長麗君

    是,我們只是補助修護而已,其實是不足的。而且他們也要提計畫,如果他們不提計畫,我們也沒有辦法補助,依照現行的文資制度,所有機關應該要負起責任,但是做到這一點的很少。

  60. 陳委員亭妃

    那怎麼辦?

  61. 鄭部長麗君

    一方面文化部要督促所有機關負起責任,但是他們編列預算的時候,主計單位也要給予支持,過去這些預算都不是優先項目,這是一個問題。未來如果要解決這個問題,是讓管理機關負起責任?或是我們另外建立一個第三方管理機構,未來成立一個新的機構、新的法人、組織,或是建立信託等等,協助所有機關處理文資,這也是一個可能性,文化部正在研議中。

  62. 所以是不是由我們和行政院先行討論?到底我們是要走現有的文資制度,讓管理機關負起責任,編列預算給予他們支持,文化部只負責督導文化資產的維護是不是有達到我們的標準或是專家的標準。或者是我們要走向由文化部處理的模式,那我們就要成立一個第三方機構,建立制度做系統性的協助,這兩條路我們都在思考中,也會和行政院討論。

  63. 陳委員亭妃

    部長,這個方向什麼時候可以確立?

  64. 鄭部長麗君

    其實已經在討論中,我們希望儘速、積極的,在今年進行這項研議,先確定一個大走向,這樣未來包括委員要修文資法,或是處理很多個案時,大家都會有共識,而且方向也會比較一致。

  65. 陳委員亭妃

    其實這件事已經有在進展了,當時是連修復的錢都沒辦法編列,修法之後已經可以編列了。

  66. 鄭部長麗君

    是,當時都不能補助,現在新的文資法已經可以補助了,但現在是管理機關不提計畫,讓我們連想補助他們都沒辦法,我們會主動請他們積極進行。另外還有一個機制,就是再造歷史現場計畫,這是比較整體性的計畫,其實這裡面也涵蓋很多國、公有的文資,由地方政府提出再造歷史現場計畫,文化部會做專案計畫補助,所以還是可以處理。

  67. 陳委員亭妃

    我們要看一個指標事件,台糖在文化局的協助之下已經提出107年修復計畫,現在正在審核,這部分應該是沒問題啦!可是重點來了,文資局把經費給他們,由他們去處理,也就是由臺糖主管,但是處理完之後,如果他們沒有編列維護費用,之後也沒有辦法做好維護工作。

  68. 鄭部長麗君

    也就是說,我們文化保存的意識並沒有真正落實在每個機關。

  69. 陳委員亭妃

    沒錯,他們完全搞不懂。

  70. 鄭部長麗君

    其實像交通部也有交通史,他們有自己的文資,每個機關其實都有它的歷史、文化底蘊,但是我們過去比較缺乏這樣的意識。其實國家的每個環節都有文化底蘊,都應該要重視,文化部責無旁貸,應該要去督促、建立這樣的意識,所以要怎麼透過法律或制度協助,我們會好好的思考。

  71. 陳委員亭妃

    對,沒錯。這真的很重要,光是最近我們從這幾個單位了解的狀況,這幾個單位對他們要負起的修復、管理、維護的功能、責任等等,他們都覺得那不是他們的事,因為他們認為古蹟就是歸地方文化局管,中央就是歸文化部管,每次和他們說這些事,他們只會把責任推出去。

  72. 鄭部長麗君

    對,其實新版文資法連活化計畫、維護計畫都可以補助,但最重要的是各機關要有這個意識,積極訂定相關計畫,還要把計畫提出來,按照年度分年編列預算進行。

  73. 陳委員亭妃

    沒錯,但重點是他們根本就沒有提出計畫。我們現在好不容易修法了,也請他們提計畫,但是他們連計畫都不提,就算提了計畫,後續的維護費用也沒有編列,所以這件事就這樣一步、一步的卡死在每個機關裡面,這件事真的要請部長費心了。

  74. 鄭部長麗君

    其實文化部非常努力,年度的文化保存預算增加了二倍。

  75. 陳委員亭妃

    本席知道文化部有在做。

  76. 鄭部長麗君

    例如前瞻建設計畫,大家都覺得會蓋很多蚊子館,但是我們有一個計畫就是要修復文資,就在城鄉計畫裡面,我們也很積極、努力,在這個計畫裡面增加了預算,包括老建築,即使是沒有法定文資身份的老建築,只要是有價值的,我們也可以支持。

  77. 陳委員亭妃

    就是歷史建築的部分,其實它的價值更高。

  78. 鄭部長麗君

    對。其實地方政府這一年來也非常積極,提出一些再造歷史現場計畫,我覺得這方面有在起步了,但是未來要怎麼走的更長遠,我會努力思考怎麼進一步促成。

  79. 陳委員亭妃

    再麻煩你們,例如怎麼突破各機關的觀念,這可能是比較重要的,否則我們匡那麼多預算要協助他們,但他們就是按兵不動,完全沒有任何動作,也不提出計畫,就算中央有心想要補助他們,其實也很難做到啦!

  80. 鄭部長麗君

    其實機關自己也可以編列預算,大家一起協力進行,這樣會比較好。

  81. 陳委員亭妃

    對,麻煩部長,謝謝。

  82.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83. 主席

    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84. 陳委員學聖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雖然主席已經道歉過幾次,但本席還是要說,今天主席把發言時間縮減為六加二分鐘,真的是護主心切,但是愛之適足以害之,一個文化部怎麼只值半天的時間?而且這也沒辦法證明部長的實力,更何況目前文化界正處於多事之秋,這樣也沒辦法證明文化部有解決這些事的決心,這一點讓我們覺得比較遺憾,未來就看召委怎麼安排時間了。

  85. 舉例來說,最近從自然而然劇團,一直到差事劇團,衍生出外國人在臺工作的問題,大家可以看到藝術界都在反勞動部。接下來是屏東稅務局公開招標,校園演出144場,但時薪只有68元,這等於是血汗勞工,每一個問題都值得探討。本席要和部長分享自己的感覺,例如時薪68元,這件事當然見人見智,但是本席覺得屏東稅務局局長說的話更讓人心寒,部長,文化界真的有很多聲音需要被重視。

  86. 他提到演出共144場,內容一致,每場也不過20分鐘到30分鐘,你知道嗎?這句話就把整個戲劇界打趴了,如果按照他的說法,那閉幕劇也不要演了,對不對?因為閉幕劇每一場都一樣,短劇也不要拍了,反正都一樣嘛!就是看時間長短,而不是看戲劇內容。劇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每一場的演出都不一樣,這是它最動人的地方,可是他卻說內容都一致,每場只有20分鐘到30分鐘,這完全就是用數據來看整個戲劇界的表演。

  87. 這次本席有很多事情要和部長對話,我們覺得遺憾的地方就在這裡。同樣的,這次因為自然而然劇團和差事劇團,引發出外國幕後專業人士來臺灣工作的處境和困難,本席感謝文化部辦了三場會議和表演藝術界溝通,但還是有些細膩之處沒有顧及,本席覺得文化部還不夠仔細。第一場會議參加的人很多,但是為什麼19日的第二場會議,參加的人卻變少了?因為那一天的會議時間是在上午。

  88. 劇場界的人都是通宵熬夜工作,怎麼可能上午來陪你們開會?你們明明知道這個會議很重要,但上午不是他們能出現的時間,這也表示你們抓不到這件事的要害。你們提出了很多需求,本席也很感謝部長,因為這些需求真的有抓到一些重點,例如簡化申請流程,開放幕後工作人員來臺的類別,包括導演、編劇、設計、技術等等,不設限演出的場地類型、放寬短期交流,這些都有抓到重點。

  89. 但是部長,你們解決的決心呢?一個是內容,另一個是時間,例如我們提出的一些問題,但勞動部說要團進團出,而且要有外國的政府簽證認可,你知道嗎?這種管理方式就和稅務局局長的心態一模一樣,他們是用管理外勞的方式在管理外國的專業人士。以差事劇團來說,他們這次的演出,邀請的對象不是只有一個國家而已,而是來自很多國家的freelancer,是個別的表演工作者,他們怎麼可能團進團出?而且個人表演工作者在他們的國家就一定能取得表演的專業認可嗎?

  90. 我們是用防範外籍勞工的方式來管理他們,所以本席希望部長從這個事件開始教育其他部會,這次從自然而然劇團、差事劇團所衍生的問題,本席希望部長以兩個原則處理,第一個,先解決短期的問題,以後再處理長期的部分,第二個,先處理在通用範圍之內可以放寬的,以後如果有特殊個案再來逐一處理,希望勞動部多尊重文化部的專業審查,這一點部長可不可以在這裡做承諾?

  91.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92.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提出這些議題,我們非常重視,勞動部和我們的溝通無阻礙,包括我和林部長也會直接討論,我們雙方有這個決心一起合作。我們也是分短期、中期來解決,短期就是針對個案適用的部分,行政命令和相關的審查規章能夠放寬的,勞動部這個禮拜已經做了第一波放寬。接下來我們會對藝文界進行諮詢,盤點出之後要進一步解決的整體制度面問題,我們會積極協調,也會非常重視這些問題。

  93. 陳委員學聖

    你們有沒有設定一個時間點?

  94. 鄭部長麗君

    其實我們每個禮拜都在進行,我們會儘快處理。

  95. 陳委員學聖

    本席希望一個月之內能夠看到這方面的成效,利用這次的事件,你能夠立威,也能夠立功,這是本席對部長的期許。第二點,也是屬於外籍人士的部分,但是和專業表演團體來臺不一樣,是關於外籍移工在臺灣的表演資格。臺灣有將近百萬名新住民移工,你知道他們在表演空間方面的處境是什麼嗎?這是第一位拿到街頭藝人執照的外籍移工,來自菲律賓,他的沙畫非常傑出,他也有從事模特兒走秀,表演非常精彩。

  96. 第二個,有一位印尼看護工最近發表一場禪繞畫展,打破了禁忌訴求,表現非常傑出,本席本來要放影像給大家看,但是時間來不及,所以我們就直接進入下一個例子。下一個例子是狸狸狸劇團的演出,這是一個情境模擬,但是影像已經撤下來了,為什麼這個外籍移工的臉要打馬賽克?部長知道原因嗎?狸狸狸劇團也是國藝會支持的團體,他們是以新移民、新移工為主,闡述他們在臺灣的處境,包括家庭、生活、文化等等。

  97. 這個劇團成立以後,去年有一場演出,這場表演原本要邀請一位移工參與,但是卻受到文化部和勞動部的善意警告,你們真的是善意警告,因為即使是非營利組織主辦的無酬勞演出,違反規定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如果違反規定,將被取消居留權或者工作證,除了罰鍰之外,還要被驅逐出境,所以劇團請他演出以後只好打馬賽克。部長,我們現在正在推動新南向政策,但是對於在臺灣的將近百萬名新移民、新移工,我們對他們演出的處理態度就是這樣嗎?

  98. 鄭部長麗君

    這件事我非常關心,我們內部也已經啟動討論,因為它是涉及勞動部對移工的勞動規範,文化部不會有警告的行為,這一點我可以向委員保證,我們是在關心這件事。

  99. 陳委員學聖

    這是真人真事,是已經發生的事情,而且這位移工在他的國家還拿過文學獎,本席希望這部分部長能夠重視。

  100. 鄭部長麗君

    我知道,其實我先前也有接過陳情,所以我也一直在關心,這些問題我們會一併納入協調。他們的演出很多都涉及新移民議題,新移民議題的演出如果不找新移民,我們覺得這樣的確會影響到整個表演、創作,所以它除了勞動權的問題以外,還有表演、創作自由的問題,我們會把相關問題都納入,和勞動部進行整體的協調,我們會處理這些問題。

  101. 陳委員學聖

    這部分要拜託部長,因為他們來到臺灣不是只像機械人在工作而已,實際上他們在母國時,可能也有很多文化、藝術方面的傑出表現,在臺灣,除了他們的工作之外,如果也能夠參與臺灣的演出,這樣也能活絡臺灣的文化。

  102. 鄭部長麗君

    我非常關心這個問題,我們會去了解,謝謝。

  103. 陳委員學聖

    其實本席還有話想說,真的是意猶未盡,不過我們也給召委下一次改過的機會。

  104. 鄭部長麗君

    我們也感謝這段時間委員對這些問題的關心,謝謝您。

  105. 陳委員學聖

    謝謝。

  106. 主席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不在場)孔委員不在場。

  107. 請林委員靜儀發言。

  108. 林委員靜儀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知道我們從昨天開始是今年的文博會了,我昨天也看到新聞,其實這幾年以來我們的文博都做得不錯,今年甚至還有我們的友邦國家一起來參加。請問部長,今年我們文博會的總計畫預算大概是多少?

  109.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110.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預算數字,我是不是請司長來跟委員說明?

  111. 林委員靜儀

    好。

  112. 主席

    請文化部文創司陳司長說明。

  113. 陳司長悅宜

    主席、各位委員。文化部這次委辦的總經費是4,645萬元。

  114. 林委員靜儀

    那它支出最多的部分……

  115. 陳司長悅宜

    它支出最多的部分其實是在整個主題的策展、串連的活動、場租、趨勢論壇及邀請國際買家等等這些策劃。

  116. 林委員靜儀

    這些策劃的部分?因為我們有一些展台還滿漂亮的,每一年其實也都做得很精緻,也針對展出的需求做了一些設計,那這些展場的訂製跟裝潢,在這五天的活動結束之後會怎麼處理?

  117. 鄭部長麗君

    委員如果有時間,我們很希望邀請委員來現場看,像今年很多的主題展,其實它裡面有很多概念,譬如說傳產創新、循環經濟結合藝文發展,所以像主題展裡面用的紙和玻璃,都是回收再利用,而指示招牌、精神堡壘等等這些,也都是可以回收再利用,包括有一個巨石海島的展覽,以後會移到空總去,它就是一個創作。

  118. 林委員靜儀

    它會移到空總去?

  119. 鄭部長麗君

    其實這一次的展覽大量結合環保、循環再利用,我想這是未來的趨勢。

  120. 林委員靜儀

    嗯!

  121. 鄭部長麗君

    我們都有充分結合在裡面。

  122. 林委員靜儀

    太好了!部長,您這樣的回答我們其實就放心很多,因為在過去這一段時間內,我自己辦公室的一些助理有參與這個過程,他們去年就跟我說「委員,展覽是展得很好,可是結束之後就看到東西統統都被拆掉了」,其實這些東西如果是可再利用的,這樣被拆掉是很可惜的。部長您知道我們現在有一個叫做「搖籃到搖籃」(C2C)的計畫嗎?

  123. 鄭部長麗君

    是,請委員指教。

  124. 林委員靜儀

    這個當然文化部可能比較不會知道,C2C(從搖籃到搖籃)這個計畫的推動其實是從環保署開始,事實上就是剛剛部長所提到的,我們的工業生產或消費行為,是不是可以有永續的概念?所以在C2C的認證上,在一些材料的循環再運用方面,包含材料的循環、能源的運用、碳的管理、企業社會責任的實施。剛剛部長跟我們說其實今年在策展的時候,已經開始考慮……

  125. 鄭部長麗君

    融入了。

  126. 林委員靜儀

    融入了,包含再生的材質或者環保的材質。

  127. 鄭部長麗君

    以前很多產品設計就是這個概念,例如由廢輪胎、廢棄鐵桶等等做的設計產品。

  128. 林委員靜儀

    是,今天部長已經提到這個部分了,我就提供這方面的意見給部長參考。今年是一個好的開始,未來在文博的規劃跟設計上,也請把「從搖籃到搖籃」這個思考放進來,因為這個其實就跟環保署前一段時間也特別在強調的一樣,我覺得這是跨部會之間可以一起來推動的一個很好的示範。關於消除廢棄物的部分,剛剛還提到一個事情,其中有些可能是可以用的東西,當然公部門最怕一件事情,就是當初有寫預算然後就買了桌椅或是什麼物品,在活動結束之後,因為有些合作的博物館群是在中南部,這些要運回去會不符成本考量,要丟掉好像是最省事的方式。我不曉得有沒有這樣的思考?就是某些還可以使用的東西,譬如桌椅這一類因為這次展覽而購買的物品,有沒有接下來怎麼處理的考量?

  129. 鄭部長麗君

    是,我們會特別注意承辦單位在這個概念上面能不能落實。

  130. 林委員靜儀

    昨天我剛好看到一個婦女團體在成立庇護單位,他們就上網徵求辦公室所需要的桌椅等等。

  131. 鄭部長麗君

    瞭解。

  132. 林委員靜儀

    我當然知道也必須承認,在公部門要去做這樣的動作比較困難,因為過去在整個審核的機制裡面,公部門的東西要讓一般民間團體使用,大家會覺得太麻煩了,中間還要做很多行政程序等等,但是我想部長這邊剛剛也很快就抓到我想要問的,如果可以的話,像剛剛所說的這一類大型展覽用的物品,除了循環再利用之外,在經過評估之後可能就不再使用了,但是它可以提供一些弱勢團體、婦女團體等民間團體的公益性使用,是不是也請部長、部內考慮這樣的作法?

  133. 鄭部長麗君

    有一些是策展、參展單位自己帶來的,那部分可能就尊重他們,但是我們未來會宣導這個概念。

  134. 林委員靜儀

    對、是。

  135. 鄭部長麗君

    如果是部裡面承辦單位的,我想我們會盡可能融入委員所提到的C2C這樣的概念,會循環再利用。

  136. 林委員靜儀

    是、好。

  137. 鄭部長麗君

    其實這一次博覽會非常強調循環經濟跟文化產業發展的結合。

  138. 林委員靜儀

    嗯!新的材料再生成的。

  139. 鄭部長麗君

    對,這個概念我個人是非常認同,我會請文創司跟承辦單位來進一步落實。

  140. 林委員靜儀

    好,謝謝部長。

  141.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的指教,謝謝。

  142. 主席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143. 黃委員國書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好!我很感謝你上任以後在影視音產業上面做了非常多的努力,我想給你看一部影集,最近這一部很紅,叫做「通靈少女」;這是公視跟HBO合作推出的,它是一個新型態的影集模式。我想請問部長,你看過這個吧?

  144.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145.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這一部當然非常讓我們振奮,其實我們丁次長在公視的時候,當時就參與、啟動了「通靈少女」的企劃。

  146. 黃委員國書

    對,它推出來以後好評不斷,連小英總統都在FB推薦呢!我想請問一下,這一部影集有可能在今年的金鐘獎上得獎嗎?

  147. 鄭部長麗君

    因為我不是評審,得獎與否還是要尊重專業評審。

  148. 黃委員國書

    當然、當然,我們不能保證它一定得獎啦!我只是要問一下它有沒有這個可能性啦!

  149. 鄭部長麗君

    委員是不是關心我們今年關於金鐘獎的調整?是不是關心「它可不可以送」這樣子?

  150. 黃委員國書

    不是可不可以送,是說有沒有這個可能。好,沒關係,我們先……

  151. 鄭部長麗君

    我們今年金鐘獎是有做了一些調整,就是包含……

  152. 黃委員國書

    它有沒有這個可能性我們……

  153. 鄭部長麗君

    就是包含迷你劇集獎、開放網路作品、戲劇節目獎。

  154. 黃委員國書

    有吧?所以在規格跟制度上它是可以的?

  155. 鄭部長麗君

    迷你劇集獎。

  156. 黃委員國書

    它可不可以報名?

  157. 鄭部長麗君

    但是它本身是公視出品,它本身就可以報名。

  158. 黃委員國書

    可以報名嗎?

  159. 鄭部長麗君

    它本身就可以報名。

  160. 黃委員國書

    可以嘛!很好,應該說它有這個資格啦!

  161. 鄭部長麗君

    有、有、有,本來就有資格。

  162. 黃委員國書

    有這個資格,那能不能得獎就看評審嘛!對不對?這個沒有問題。

  163. 以下資料我給部長參考,20年前我們臺灣有一部非常、非常受歡迎的動畫電影,叫做「魔法阿嬤」。

  164. 鄭部長麗君

    「魔法阿嬤」是王小隸導演的作品。

  165. 黃委員國書

    對!是王小隸導演非常棒的作品,當年是畫漫家麥仁傑執筆、王小隸導演指導,請文英阿姨配音,以臺灣的元素、臺灣的信仰為主題,這一部動畫電影預算高達4,000萬元,而且仿效迪士尼的製作方式,真人表演、配音後立刻引來所有的觀眾一片好評!當時這一部電影其實影響了整個臺灣動畫電影的發展,可是這一部動畫電影到最後竟然沒有辦法在金馬獎得獎!它沒有得獎的理由是什麼你知道嗎?是因為有幾個評審委員意見非常堅持,認為它明明是兒童卡通,怎麼可以去宣導怪力亂神的內容呢?這個就這樣子啊!好像兒童卡通一定要宣導努力寫功課這樣的內容?就是這樣,當時就是這個理由!在它沒有得獎以後,其實重創了臺灣的動畫電影,而且打擊了當時動畫界的人才跟業界的信心。當然我們一切都尊重評審,但是評審的觀念是不是要有一些檢討?所以我們不只是在制度上要檢討,其實我覺得我們還要去做一些事情。我想請問部長,如果你是今年金鐘獎的評審,你會用怪力亂神的理由(所謂迷信)就把「通靈少女」打入冷宮嗎?

  166. 鄭部長麗君

    我不會,我相信現在的評審也不會這樣看。

  167. 黃委員國書

    真的喔?

  168. 鄭部長麗君

    對!我們的評審其實有在定期更新中,我們從去年底就有……

  169. 黃委員國書

    好!所以你能保證今年的「通靈少女」不會出現「魔法阿嬤」的問題?

  170. 鄭部長麗君

    報告委員,關於整個評審的審查,我們從去年底就有一個透明化措施,所有審查委員的名單會公告,也會定期更新評審委員,所以我們現在也都在請各界推薦評審委員,我相信這些都會……

  171. 黃委員國書

    20年前的錯誤不會在今年重蹈覆轍?

  172. 鄭部長麗君

    我相信應該不會。

  173. 黃委員國書

    不會喔?好,非常感謝部長。

  174. 我再來跟你討論一下茄子蛋樂團的事情,它冒領補助,我也很感謝部長在第一時間就做了非常明快的處理,但現在問題來了,這個600萬元追得回來嗎?這個錢已經花了,怎麼辦呢?有沒有辦法追得回來?會打行政訴訟嗎?

  175. 鄭部長麗君

    報告委員,我們已經在4月13日作成行政處分,撤銷補助受領的資格,並且也發函要求返還補助金額。

  176. 黃委員國書

    它不返還你怎麼辦呢?

  177. 鄭部長麗君

    依照行政程序規定我們就是先作成處分,然後去發函處理,如果沒有返還的話,我們就用行政訴訟的程序來處理。

  178. 黃委員國書

    好。影視局說,兩年內不可以再參與這個標案,那為什麼是影視局?如果是別的單位呢?

  179. 鄭部長麗君

    這個是影視局本來就有的相關補助要點中的罰則規定。

  180. 黃委員國書

    我再請問,現在文化部裡頭還有沒有其他正在進行的案子?

  181. 鄭部長麗君

    這個部分我是不是請局長來說明?

  182. 黃委員國書

    有沒有?

  183. 主席

    請文化部影視局徐局長說明。

  184. 徐局長宜君

    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是分開處理,茄子蛋樂團本身是有另外的補助案,剛剛委員提到的「有料」是另外一個,這兩個是不同的主體。

  185. 黃委員國書

    我知道。

  186. 徐局長宜君

    茄子蛋樂團本身有另外的錄音補助。

  187. 黃委員國書

    對,我知道。「有料」他們還有沒有補助案?

  188. 徐局長宜君

    有一個補助案還沒有結案。

  189. 黃委員國書

    還沒有結案?

  190. 徐局長宜君

    嗯!

  191. 黃委員國書

    好,那「有料」還會不會用別的公司名稱去參與標案?那你們收不收?

  192. 徐局長宜君

    基本上依照法規規定,同一家公司兩年內不能申請,但是我們會建立一個風險管理名單,會把這個案子曾經發生過的相關部分予以註記。

  193. 黃委員國書

    好、瞭解。我提醒你們,同一個負責人、同一個地點,他們用別的公司名稱,現在還繼續有案子在文化部裡頭,所以我要在這裡建議:首先,我們要公開透明補助的資料,要落實全民的檢視跟監督;其次,文化部補助案的這些評審重複率很高,應該聘用更多元化的委員;再者,所有關於補助案的廠商履歷制度,我覺得我們應該試圖去想辦法建立,否則某家公司出了問題之後,它哪一天可能就掛羊頭賣狗肉,又用別家公司名稱來跟文化部申請補助,你哪裡去掌控?

  194. 鄭部長麗君

    報告委員,這三點都有在做。

  195. 黃委員國書

    好。

  196. 鄭部長麗君

    第一、二點已經做了,第三點是要建立風險管理名單。

  197. 黃委員國書

    好,非常感謝,謝謝。

  198.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指教,謝謝。

  199. 主席

    請高委員金素梅發言。

  200. 高委員金素梅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早!剛剛有非常多委員針對文化部招標的要點做了很多說明,本席在這邊要建議部長,也注意一下公共電視好不好?我這邊要提幾個公共電視的問題讓部長您瞭解,尤其你們有一位次長是來自於以前的公共電視總經理。

  201. 我想問的就是,文化部的網站就是文化部公告每一個計畫或補助單位的地方,它清楚地公開申請單位、計畫名稱、補助金額還有審查委員的名單。我們再來看公共電視的網站,在公廣集團的經營報告裡面,僅有公開節目的名稱、總集數、播出集數、時間、長度、節目來源、檔案的名字,但是最重要的得標廠商、預算、經費、審查委員的名單卻完全沒有,關於這個部分,當然公共電視有它自己的自主,但是這個是應該要合乎一般的規範;再來,是什麼原因沒有公開?還是說不能公開?既然在文化部的網站上你們都可以公告所有的資訊,公視不應該比照辦理嗎?部長你同意吧?

  202.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203.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公視它是一個法人組織,它有它的……

  204. 高委員金素梅

    法人就不應該公開嗎?

  205. 鄭部長麗君

    不是不應該,不是這個意思。

  206. 高委員金素梅

    對啊!

  207. 鄭部長麗君

    但是我們是從文化部自己先開始做透明化措施,那……

  208. 高委員金素梅

    所以你覺得公共電視是不是也應該呢?

  209. 鄭部長麗君

    它是法人組織,所以委員的期待我們會轉給公視他們來討論。

  210. 高委員金素梅

    我今天要提一個臨時提案,我請文化部在兩個星期內也提供這樣子的改善報告好不好?我知道馬上我們會審到公共電視的預算了,在那當中我也會對這個做要求。

  211. 鄭部長麗君

    我可不可以請委員給我一點時間,讓我比較完整地說明?

  212. 高委員金素梅

    好。

  213. 鄭部長麗君

    公廣集團不是政府的電視。

  214. 高委員金素梅

    我知道,但是請問一下……

  215. 鄭部長麗君

    公廣集團是共公電視,針對公共電視,我的看法是:政府給予支持,它有它獨立自主的空間,但是它也需要面對公眾課責,也就是說因為是國家預算,其實社會可以對它有期待……

  216. 高委員金素梅

    人民的納稅錢嘛!對不對?

  217. 鄭部長麗君

    社會可以對它有期待,它必須要面對公共課責的議題。

  218. 高委員金素梅

    好。

  219. 鄭部長麗君

    所以這個議題我們是不是轉給公視,讓他們自己來思考?

  220. 高委員金素梅

    我今天會有臨時提案,我也希望我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同仁們能夠支持。

  221. 第二點,在公視的內部機制中,有公視連續劇的企劃案受理的程序跟工作流程辦法,這個辦法只需要總經理核定就可以了,我想要請問部長,涉及公共電視的政策還有營運方針,難道不需要向董事會負責嗎?總經理一個人就可以決定重大的政策嗎?

  222. 鄭部長麗君

    報告委員,公視……

  223. 高委員金素梅

    總經理跟董事會的監督機制又在哪裡?我知道部長你還是會這樣回答……

  224. 鄭部長麗君

    因為公視不是行政機關,我的確沒有辦法以部長身分,在這邊跟委員承諾說我要他們怎麼改……

  225. 高委員金素梅

    我瞭解、我瞭解。

  226. 鄭部長麗君

    因為它不是行政機關,它也不是政府電視台。

  227. 高委員金素梅

    但是本席在這邊要讓部長清楚知道公共電視……

  228. 鄭部長麗君

    是。

  229. 高委員金素梅

    我再講一遍,它是人民的納稅錢,當文化部可以這樣做的時候,公共電視更應該要做,我沒有讓你的手插進去……

  230. 鄭部長麗君

    好。

  231. 高委員金素梅

    我只是認為你認不認同我的說法跟看法,好不好?我今天會提一個臨時提案,我也希望在場的委員們能夠支持。在委製、自製、合製的工作流程裡面,它有一個戲劇小組、審查會議、議價會議,這些審查小組的召集人是誰、成員有誰,根本都不知道!在這個工作流程裡面,我們清楚看到了第一階段的審核是由企劃部還有戲劇小組負責,但是到了第二階段的審查,議價會議、簽約、戲劇品質的監督,都是由節目部來負責的。部長,本席這邊收到非常多的黑函,我本身也來自於影視界,我也清楚知道裡面有非常多的問題,所以今天公開在這邊,我不針對個案,我針對公共電視裡面所謂的公開、流程提出我的質詢,我剛剛提到的這個就是外界質疑的核心,原來公共電視節目部的職權這麼大啊!審核、議價一直到簽約,全部都是節目部負責,這裡面難免就會讓人家覺得是有黑箱的,所以我希望部長你也同意我的看法:這個不是私人的金錢,這是來自於納稅人的納稅錢,所以更應該公開透明化所有的流程。我相信部長您同意我的說法吧?

  232. 鄭部長麗君

    報告委員,我剛剛有跟委員說明,公視基本上是一個法人組織,它是一個公共電視台……

  233. 高委員金素梅

    它應不應該公開透明?

  234. 鄭部長麗君

    法人有它內部權責運作的制度,我個人是……

  235. 高委員金素梅

    那裡面的權責制度是不是也應該要符合公眾的期盼──公開透明?

  236. 鄭部長麗君

    基於公視法,它有它的專業跟獨立性治理,但是的確這個制度……

  237. 高委員金素梅

    它的專業跟獨立性也不能夠黑箱啊!

  238. 鄭部長麗君

    報告委員,請讓我完整說完。

  239. 高委員金素梅

    它要有一系列的公開透明流程啊!

  240. 鄭部長麗君

    委員是不是可以讓我完整說完?

  241. 高委員金素梅

    好,您說完。

  242. 鄭部長麗君

    在未來公視法的修法上,因為我過去擔任過立委,的確我也會希望公視能強化公共課責的部分,這個部分的整體課題我們請公視他們來思考,看看如何能夠符合公共課責跟社會的期待,這個部分我們就把委員的問題跟議題轉請公視來思考。

  243. 高委員金素梅

    可以、可以。

  244. 鄭部長麗君

    未來在公視法修法的擬訂時也會跟社會討論。

  245. 高委員金素梅

    部長,你不能說你都沒有責任,好不好?

  246. 鄭部長麗君

    沒有,我剛剛已經跟委員完整回答了,它的定位以及我……

  247. 高委員金素梅

    我希望我們在這裡,尤其是部長……

  248. 鄭部長麗君

    我沒有說我沒有……

  249. 高委員金素梅

    你應該要跟所有的納稅人講「我們會來監督,因為公共電視的預算是由我們文化部出去的」。我再提醒一次,依據公視法第十條,公視基金會的業務如下:第一,電臺之設立及營運;第二,電視節目之播送;第三,電視節目、錄影節目帶及相關出版品之製作、發行;第四,電臺工作人員之養成;第五,電視學術、技術及節目之研究、推廣;第六,其他有助於達成第一條所定目的之業務。第一條明定健全公共電視之發展,建立為公眾服務之大眾傳播制度。它不希望公共電視臺是商業化的。

  250. 法規清楚寫出公共電視的業務,請問部長是否有看到「電影」二字在上述業務之中?電影屬於第幾項?沒有,對不對?但是本席卻看到公共電視跨領域去拍攝電影,不曉得部長是否知道這件事情?如果公共電視也出去拍攝電影的話,請問它與文化部的影視局之間的競合為何?到底有什麼樣的方式可以處理?是結合還是採取什麼方法?今天的時間很少……

  251. 鄭部長麗君

    電視也有電視、電影的趨勢,其實在其他的國家,像法國……

  252. 高委員金素梅

    我瞭解,部長先聽我講完好不好?因為現在很少人透過電視收看,對不對?現在已經非常多元了,包括網路、電影……

  253. 鄭部長麗君

    電視本身就包含電視、電影的型態,包括我們的金鐘獎,此獎也在獎勵的範圍裡……

  254. 高委員金素梅

    所以我想詢問的是,公共電視拍了電視劇後可以去報名金馬獎嗎?

  255. 鄭部長麗君

    那個是金馬獎評審委員……

  256. 高委員金素梅

    好像不能吧?公共電視出資拍的電影,可以去報金鐘獎還是……

  257. 鄭部長麗君

    金鐘獎。

  258. 高委員金素梅

    能不能報金馬獎?

  259. 鄭部長麗君

    因為它是電視、電影,所以是在金鐘獎的範疇裡,金鐘獎項目中本來就有電視、電影類別。

  260. 高委員金素梅

    如果它不能報金馬獎的話,請問公共電視與文化部影視局之間的競合問題在哪裡?

  261. 鄭部長麗君

    什麼樣的競合問題?

  262. 高委員金素梅

    因為文化部不是有提供資金給電影人拍片嗎?

  263. 鄭部長麗君

    對,我們有電影的補助。

  264. 高委員金素梅

    而公共電視自己又拍電影,本席剛剛有看到……

  265. 鄭部長麗君

    那是電視、電影的類型,金鐘獎包含迷你劇集獎、電視電影獎,所以……

  266. 高委員金素梅

    公視法第十條看一下!

  267. 鄭部長麗君

    電視、電影是電視製作的類型,包括其他台也是一種電視製作的類型。

  268. 高委員金素梅

    可是我在這六項裡沒有看到啊!沒有電影啊!

  269. 鄭部長麗君

    其實金鐘獎常年也有這樣的項目。

  270. 高委員金素梅

    部長,因為質詢時間很少,我還要再問一個問題,請看這篇新聞「電視臺倒閉潮來了」我們來檢視公共電視的人事組織。部長,不曉得你是否知道,公共電視法定預算9億元,有多少預算是用在人事?7億元。當所有電視臺都在縮減人事時,公共電視還在招聘人,而且9億元的預算中有7億元是放在人事上,你不覺得這應該檢討嗎?所以本席要求公共電視在1個月內召開公聽會而並清楚交代人民的納稅錢,好不好?

  271. 鄭部長麗君

    對於委員的提案決議我們會函請公視,謝謝。

  272. 高委員金素梅

    好,謝謝,我希望部長關心一下公視,雖然公共電視設有公共基金會,但也請部長關心好嗎?按照部長所言,它的資金來自人民的納稅錢,應該是要公開、透明……

  273. 鄭部長麗君

    是,基於公廣集團的政策面,是文化部的責任,我們會去思考,但是它治理與經營屬於法人,至於法人如何符合社會期待,我們會從法規與政策面思考。

  274. 高委員金素梅

    它的所有事務是否應該更公開、透明?不要讓外界認為公共電視……

  275. 鄭部長麗君

    關於公視要如何強化公共課責,在法規的部分我們可以進一步思考,但落實面還是要由公視回應如何符合社會期待。

  276. 高委員金素梅

    我今天有臨時提案,希望在場委員能支持,因為本辦公室真的收到非常多的黑函,公共電視有非常多的問題,期待在公聽會上大家能重塑公共電視的形象,好嗎?謝謝。

  277. 鄭部長麗君

    好,謝謝委員。

  278.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盧委員秀燕、吳委員志揚、李委員昆澤、鄭委員天財及鄭委員運鵬均不在場。

  279.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280. 邱委員志偉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文化部長休息一下。請問丁次長,世界閱讀日是哪一天?

  281. 主席

    請文化部丁次長說明。

  282. 丁次長曉菁

    主席、各位委員。4月23日。

  283. 邱委員志偉

    針對世界閱讀日,文化部有沒有具體政策可以推廣閱讀運動?因為閱讀可以興國也可以強國,關於閱讀風氣,我國與其他國家相較之下沒有那麼盛行,加上3C產品使用與社群網絡的流行,大家都看Line和臉書,幾乎不讀實體書籍。如今與10年、20年前相比,閱讀風氣的差別似乎很大。做為文化部主管機關,如何提振閱讀風氣?你身為政務次長,有沒有什麼想法?

  284. 丁次長曉菁

    謝謝委員垂詢。現在確實因為3C產品的發展跟數位匯流的全球趨勢,世界各國都面臨閱讀人口的流失,尤其針對年輕世代,如何從小扎根培養閱讀的習慣,這是文化部相當看重的政策工作,臺灣首次加入世界閱讀日也展現對這件事情的重視。

  285. 邱委員志偉

    恐怕很多人都不曉得4月23日是世界閱讀日。

  286. 丁次長曉菁

    對,這是臺灣第一次參與世界閱讀日。

  287. 邱委員志偉

    要好好利用世界閱讀日來大力提振閱讀風氣,提出具體政策方案,否則無論在課堂上或搭捷運、搭高鐵等交通工具上都可以看到一片「Line海」或「臉海」,都在玩臉書,看書的人大概很少。我在移動或搭交通工具的時候絕對不會拿出3C產品來使用,原因是社群軟體的訊息傳送過來時都會發出聲音,可能會吵到別人,我一定都運用這個時候看書,但現在看書的人好像變成稀有動物,大部分的人都看臉書或Line。所以文化部要將此現象視作警訊,要認為閱讀可以強國及興國,如果再不挽救閱讀風氣,不僅會影響出版業,也會影響到國民的知識水平,請次長協助部長。我看部長站了一個早上,讓她休息一下。

  288. 另外,眷村文化保存非常重要,我與許召委智傑、劉委員世芳共同提出眷村文化保存與發展條例,可能4月21日就會付委,主管機關是文化部,屆時應該會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有兩個著名的空軍眷村在本席的選區內就是醒村和樂群村,你有沒有看過電視劇《一把青》?《一把青》的拍攝地點就在醒村,從劇照可看出環境非常美,把當時眷村樣貌完整保留,但現況卻多麼殘破不堪!你們有沒有去做保存?才一年多的時間,醒村就變成廢墟。國防部有權、有錢但沒有專業,有專業的必定是文化部。未來針對眷村文化保存,我昨天也在前瞻基礎建設的公聽會提到,前瞻基礎建設針對客家文化、原住民文化都有相關設施的預算,唯獨眷村文化的保存沒有列於其內,這是很可惜的事情。我覺得文化部要跟行政院多做反映,為保存眷村文化,應多爭取、多匡列一些經費,現在醒村全區已被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列為文化景觀,並向文化部提了一個3.7億元的計畫,希望能保留整個醒村的景觀,在目前沒有預算的情況下,當然就沒有做眷村文化的保存與發展,前天我在辦理現勘的時候,文資局的黃組長也親自參加,在看過現場後他也覺得十分可惜,認為如果不及時挽救,如此珍貴的文化資產就真的會消失了,所以,對文化局報到部裡的案子,請部長看過後能給予大力支持。

  289.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290.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計畫剛送上來,我們希望國防部也要給予重視,依據文資法相關規定,我們可以給予補助,像105年到106年我們就核定各縣市辦理眷村文化保存總共43案,目前各案都在推動中,但前提是國防部也要重視這部分,因為他們有配合款,所以,我們希望國防部也要有適度經費的編列,未來我們會協調他們共同做好這件事。

  291. 邱委員志偉

    因為目前眷改基金的使用只限定在拆遷與補償,我們認為非常可惜,所以,未來我會要求國防部增列眷改基金的使用用途,俾對眷村文化保存的工作也能使用眷改基金來做,也希望未來文化部能協助國防部做這件事,否則,若沒有這方面專業的協助,只靠國防部是沒有辦法完成這件事。

  292. 鄭部長麗君

    針對眷村文化的保存,我們都一直持續在關心。

  293. 邱委員志偉

    這個計畫案目前已完整地送到文化部,希望部長大力支持。

  294. 鄭部長麗君

    我們會進一步了解,並給予重視。

  295. 邱委員志偉

    好,謝謝。

  296. 主席

    今天的會議本來預計開到12點,現在時間已過12時,我們就繼續延長開會到議程處理完畢為止。

  297.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賴委員士葆、江委員啟臣、陳委員明文、廖委員國棟、徐委員榛蔚、黃委員昭順及周陳委員秀霞皆不在場。

  298. 現在請鍾委員孔炤發言。

  299. 鍾委員孔炤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要感謝部長在立法委員任內對於轉型正義所付出的努力,看到你為了這件事一步一腳印堅定地往前邁進,我真的由衷佩服,如今你從立委轉換角色到文化部擔任部長的職務,我看到你召開全國文化會議,把未來文化發展的工作從下而上凝聚共識,在我蒐集的圖片中有部長親自到我們故鄉─屏東視察文化建設,非常感謝部長選擇屏東作為你視察的第一個點。

  300. 接下來要跟部長討論的是,這次全國文化會議中有揭示國家語言發展法的六大主軸,其中我比較重視的是文化保存與扎根的工作,因為它跟我們土地及人民的歷史記憶是結合在一起的,相對的,這些土地及人民的歷史記憶在語言發展與保存的過程中也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今天我要質詢的重點,主要是針對部長所說「落實文化平權、推動多元文化及打造友善的語言環境」幾個重點,對於有形的文化資產,我們可能會暫時性的失去,但對於祖先的語言,特別是在文化精神、生活態度等方面,一旦流失,則永無回復的機會,我們客家話裡面有講到

    「寧賣祖宗田,莫忘祖宗言」,如果語言消失,相對的,文化也將隨之消失,文化的保存與扎根,跟語言的保存與發展是息息相關的,從之前一些客家雜誌的發行,到現在我們已經住在自己語言的居所裡面,就像我回到客家庄碰到一些親朋好友、長輩,都是使用自己熟悉的語言交談,因為我們都是生活在自己熟悉的語言環境裡面,事實上,用什麼樣的語言就會融入在什麼樣的思考模式,這也就是所謂文化的展現,我身為一個客家子弟,對於嫻熟的客家語言即將流失,我也感到憂心忡忡,不曉得後代子孫未來會不會很用力地去尋求客家語言的認證?就像西拉雅族一樣,當他們被同化連同語言也一併消失之後,大家就開始想尋回西拉雅族原來的語言,以及他們的文化到底要用什麼樣的方式去呈現。我看到台南有一對夫妻很認真地去找回西拉雅族原來的文化,因為他們的文化已經被同化、被消失掉了。

  301. 對客家人來講,或許在30年、50年之後也會發生這種情況,也就是說,一個國家語言政策的推動與執行,上位者的意識形態──當然,這不是我們常常講的那種意識形態,而是ideology,它包含多元族群相互間的理解,以及政府對國家語言的態度,這是非常重要的事,如果把政府的態度加上它的意識形態,可能會讓深居在台灣的多元族群表現出更多樣態的多元文化。

  302. 今天上午有相當多的委員質詢文資法的相關規定,以及有關古蹟保存的規定,在這裡我還是要強調,一些有形的文化資產,我們可能有一天會暫時失去它們,但我們的語言文化若有一天也不見了,相對的,我們的文化也會隨之消失。在此本席要請教部長,你對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立場與見解究竟如何?同時,對本席上述看法,也請部長作回應。

  303.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304.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國家語言發展法的訂定,最重要的就是要維護台灣語言文化的多樣性,因為台灣本來就是一個語言文化多元發展的國家,過去不論是長期被殖民或被威權統治因素造成語言一元化,導致部分族群的母語快速消亡,所以,我們必須積極透過保存、復育與再發展,俾讓這些族群的母語仍能持續成為一個活的語言,並發展成語言的文化,而這個法制定的目的就是維護族群語言的多元性與多樣性。

  305. 鍾委員孔炤

    也就是利用國家語言發展…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何欣純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