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立法院議事規則相關適用疑義之檢討」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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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紀錄

  1. 柯委員建銘

    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對發言的順序本席有幾點建議,在學者專家發言之前可否容我先說明整個事件的緣由,以及未來如何處理議事期使立法院的議事能更為順暢作一說明?其實,上個禮拜四朝野就有針對這些議題進行協商,並獲致一些結論,所以,利用這次公聽會的機會,我希望把朝野對立的始末與過程,以及我們為何要援引大法官會議的解釋來做處理跟各位先作一說明,俾讓各位學者專家能對這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至少有一個基本的輪廓,畢竟當時大家都不在現場,並不清楚這整個過程的發展。

  2. 主席

    原先我們是安排學者專家先發言,現在柯委員提議先由他將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以及上禮拜四朝野協商有獲致一些結論作一交代,我們現在就請柯委員代表民進黨黨團先作說明,發言時間5分鐘。

  3. 柯委員建銘

    第一點、主席給我5分鐘的時間,可能很難把整件事情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描述得很清楚……

  4. 主席

    請問柯委員,你究竟需要多少發言時間?

  5. 柯委員建銘

    我想本席的發言內容並非主席可以限制,現在我就先講朝野協商的部分,今天我來此發言,其實是基於善意的,如何面對未來立法院的議事運作才是最重要的,以我的立場,我不希望朝野再這樣繼續對立下去,國家權力機構的權力分立的原則,大家應該重新思考,尤其我們不希望國家是對立的,我就依這個原則先發言一下,我會儘量控制時間。我先做背景說明,再談未來的協議之道,還有立法院應該走的路是什麼。

  6. 它的背景,大家都很清楚,就是為了前瞻基礎建設預算案,在預算案之前還有一個條例要通過。我們也了解一個事實,就是選完總統之後,要面對國會大環境的改變,不僅新的政黨進來了,還有國民黨長期以來在立法院都是多數的情況下,突然間變成少數,大家在心態上還無法調適,所以朝野一直在磨合中,磨合當中有退有進。就政治而言,在野黨挑戰執政黨乃天經地義,執政黨可以defense,這也是天經地義;問題是這個磨合並沒有朝好的方向處理,最高衝突點的展現就在前瞻基礎建設整個計畫、條例的討論上。

  7. 本席現在以國會老兵的觀點,冷眼旁觀這二十幾年來政權移轉後的情形。個人一直服膺一個原則,即

    朝野一定要和諧才是國家之福,可惜的是我們並沒朝此方向去做。我們看到106年度國營事業預算審查竟然搞到12月31日最後一天才通過,預算書變成決算書,完全失去立法院監督預算的能力。那時候國民黨提出3千多個案子來阻擾議事進行,中間的朝野協商過程可說是非常艱辛,到最後一天才完成三讀,這是立法院審查預算的現象。我們必須承認,不論是國營事業預算或中央政府總預算,國會審查預算的時間有限,過程粗糙。包括很多法案,朝野也都一直在衝突中,過去民進黨在野的時候,也占領過主席台。所以我從這個角度來看,衝突展現到極致就是在前瞻計畫。

  8. 前瞻計畫提出之後,學者專家多所批評,我們也清楚;但因執政黨必須負起責任,所以在前瞻基礎建設條例要付委之前,我們也舉辦過6場公聽會,審查過程備極辛酸。包括最後的預算處理,我們看到國民黨敲鑼打鼓,國會變成廟會,還丟水球等等。對國民黨來說,這並不是正常的表現,而是一種傷害。條例後來為什麼會通過,因為本席去協商,將8,400億的預算分成兩個階段,前4年的第一階段通過後,可以再延4年,8,900億減500億之後變成8,400億。朝野包括時代力量、國民黨及親民黨是在很和平的狀況下一致通過的。條例通過之後,當然就要進行預算編列。

  9. 我們很不樂意看到預算處理過程中國民黨提出案海戰術,國民黨提了1萬多個案子要表決,中間有很多的預算刪減案,刪減案裡面有刪1%、2%、3%……一直搞下去,也是毫無意義的,這裡面還有主席剛剛提到的主決議。面對這樣的情形,執政黨也有它的防衛措施,就是提前提案。本席在這裡要先提大法官會議第342號解釋,那是因為民國82年12月30日的時候,立法院在一片混亂中通過國安三法,其中最有名的事件就是陳婉真委員拿垃圾桶蓋住主席王金平院長頭部那一幕。由於國安三法的處理太過粗糙,是在一片混亂中通過,所以才會有大法官會議第342號解釋,揭示國會自主與權利分立原則;也就是國會在處理法案或任何程序時,在不牴觸憲法範圍內,得依其自行訂定之議事規範為之。只要不違憲,議事規範如何實踐屬國會內部的事情,我們依大法官釋憲的精神訂定會議規範;會議規範寫的很清楚,先提案先表決,因為是我們先提案,所以先表決我們的案子。我們知道預算編列有款、項、目、節,過去立法院在處理總預算時,也是從項開始處理,所以對於特定項目,逐項處理之後,我們就只能用一事不二議。

  10. 一事不二議就是民主政治的ABC,議事規則第三十七條規定得很清楚。很多案子,只要有一個表決過半數,就不再處理以下的部分。我們依大法官會議第342號解釋所做的法律規範,另外在大法官會議第391號及第520號也有很清楚的解釋。我們依據這些解釋,有了這樣的處理程序。我們不可能讓整個國會癱瘓掉,因為1個小時只能處理10個案子,要處理這1萬個案子,至少要3個月以上。1個案子要處理8次,有點名表決、重付表決等等,就算我們每天不停的表決,都得花3個多月的時間。國會沒有這樣的時間。

  11. 如果這樣是可以的,我們接下來要面對的是到現在都還未處理的106年度國營事業預算,現在都已經10月了。而且下星期就要開始處理的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12. 主席

    柯總召是不是控制一下時間?

  13. 柯委員建銘

    如果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還是用這一套在處理,大家一直對立下去,將會癱瘓整個國會,國家也無法運作,我請大家思考一件事,如何讓它正常化。現在回到重點,在上週四朝野協商,大家針對這個問題很理性地來討論,我的看法很清楚,當初之所以這樣處理讓整個議事能有最基本的進行,這是非常態,而不是新的常態,也是不得已的防禦措施。就像使用愛國者飛彈把目標打下來,只是防禦性措施,至少讓國會在通過預算以後,大家再來冷靜思考何去何從。我很誠懇地在朝野協商會議上表達這些意見與看法,我們希望未來立法院不是武器研發軍備比賽,大家全用核子按鈕來處理。大家應該重新建立新的夥伴關係,針對這一點,朝野各黨都有相當善意的回應,包括現在進來的林德福委員。

  14. 下週馬上要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也應該以過去的方式來處理,我必須在此說明這一點。因為立法院有朝野協商,朝野協商目的在於處理所有事情,連朝野協商都不可得時,凡事都提出來表決,對小黨最不利。朝野協商現在已經非常透明化,既然上週四朝野都認為這次中央政府總預算,乃至於現在尚未處理的106年度國營事業預算,都應該更理性來看待。至於大法官解釋如何,等大法官解釋後,我們再來檢討到底是錯誤與否。今天我以最短時間把對未來國會運作的憂心以及如何解決之道說明,立法院應該回到過去理性的狀態,民進黨在野時從來不會杯葛任何中央政府總預算或國營事業預算,朝野講好到底要刪減多少,例如找林德福談要多少百分比,大家再協商如何處理。

  15. 我誠懇地呼籲,國會是自主的,但是自主中至少亂中有序,也至少讓國會能運轉。現在我們做為過半的執政黨,會負起歷史的責任,也會極端尊重小黨,讓過去二十幾年來,國會全面改選後,從未發生過以預算來對立的情況,希望能絕跡及不再發生。1999年1月12日國會五法還沒通過以前的國會沒有議事規則,只有議事規範,但在這樣過程中,總預算絕對都由朝野協商處理,也不是大家比誰的手比較多。在此我很希望看到未來朝野更加和諧,這才是立法院及國家之福。本席很感謝今天所有出席公聽會的學者專家,謹以這樣的背景說明,希望引導國會成為正常國會,也是一個更和諧的國會,這是二十幾年來我在國會遇過最刻骨銘心的事。請各位支持。

  16. 主席

    剛剛柯總召點出,朝野協商的結論也認可了審查前瞻總預算是非常態,至於非常態是否違法,我們就來聽聽學者專家的意見與看法。事實上,民進黨做為最大的執政黨,最後若柯總召要再次發言,我們非常歡迎。柯總召是不是能允諾大家這種非常態又可能違法的事就不要再發生,這才是啟動善意,也是尊重在野小黨的彈性作法。

  17. 柯委員建銘

    我剛才有講過,這不要變成新的常態,意即那是在極度惡劣環境底下,所發展出至少要讓立法院得以通過預算的方法與手段。至於此舉到底是否違法、違憲,那天朝野協商講得很清楚,我複述一下,這些林林總總先放到一邊,等待大法官解釋的結果如何,大家再來面對。如同上次大法官解釋國安三法的結果,大家再來面對,包括今天在場的學者專家與憲法學者也有自己的看法,終極還是要看到大法官解釋出爐。無論如何,我希望朝野應該先改變現在的運作,很理性地面對新變局,不要變成新常態,回復到可以正常運作的和諧國會。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柯建銘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