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乃辛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6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事故或停機後的核電機組是否應恢復運轉?質疑政府承諾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卻又要讓已停機的核電廠恢復運轉,政策前後不一致。「既然2025年要達成非核家園,已經停機的核電廠就不應該運轉啊!」事故或停機後的核電機組是否應恢復運轉?主張若認為電力不足而必須運轉核電廠,蔡政府應向全體人民道歉,承認非核家園政策破功、能源政策有問題錯誤「如果你認為現在電力不足,核電廠必須運轉,請蔡政府向全體人民道歉」事故或停機後的核電機組是否應恢復運轉?質疑核二廠2號機專案報告未經原能會來文即由召委主動安排是程序瑕疵、權責不分,要求今天不要進行專案報告「所以,我覺得今天排這個專案報告是非常非常不恰當的,原能會到現在沒有發公文給我們,我們竟然主動要幫原能會解套,我們是立法院,我們不是行政院的立法局耶,怎麼會做出這樣的事情呢!所以我要求主席今天不要進行專案報告。」事故或停機後的核電機組是否應恢復運轉?質疑原能會在完成核二廠2號機審查程序後,卻未主動提請教委會排定專案報告議程,質疑是不願、不敢為政策決定背書或另有隱情,要求說明原因「原能會在審查程序完成後,卻未主動提請本院教委會排定專案報告議程之原因為何?是不願、不敢為政策決定背書?亦或另有隱情?」事故或停機後的核電機組是否應恢復運轉?質疑既然台電未將核二廠納入未來供電預估、發電量足夠,就沒有重啟核二廠2號機的必要,批評供電說詞矛盾不負責任「既未將核二廠納入未來供電預估,顯見將來發電量足夠,如此又焉有重啟核二廠2號機之必要?」事故或停機後的核電機組是否應恢復運轉?認為核二2號機若通過重啟安全審查再度運轉,燃料棒持續產生將必然影響如期除役時程與非核家園目標,要求原能會說明如何因應「則核二2號機通過重啟的安全審查而再度運轉,必然影響如期除役的時程與非核家園目標,原能會如何因應?」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2025年實現非核家園、核電歸零是窒礙難行、無法兌現的空頭支票,要求原能會帶頭檢討政府核電政策並向國人交代「卻又不願承認2025年實現非核家園、核電歸零確為窒礙難行之政策和無法兌現的空頭支票。原能會身為核電安全主管機關,應以負責和誠實的態度,帶頭檢討政府核電政策並向國人交代。」

發言紀錄

  1. 蔣委員乃辛

    主席、各位同仁。本來我今天不可以發言,醫師一直跟我講今天不可以講話,可是為了這件事情,我還是要講話,雖然一邊講話會一邊吞血,因為我的傷口還沒好,還在流血,可是我還是要為了此事來說明。

  2. 剛剛黃委員講那時他擔任召委,當時是針對核一廠1號機,今天我手上就有一張核一廠1號機的公文,105年5月30日原能會為了讓核一廠1號機重新運轉,希望進行專案報告,所以剛剛黃委員講原能會不來文,他不會排報告,就是原能會來文,他也不排報告,因為核一廠1號機到現在還沒有報告。為什麼核二廠2號機一案,原能會沒有來文,召委就要排報告?原能會到現在還沒有來文,可是召委就主動安排專案報告,而且還擺在業務報告裡面。核二廠2號機的運轉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在停工了600天之後,現在要重新啟動竟然排在業務報告裡面的後面,然後原能會又沒有來文,這代表什麼意思?是不是表示行政院並沒有要報告,行政院並沒有說要併聯運轉,而是我們立法院主動排報告,要求行政院立刻運轉?兩者的意義是完全不同的,至少我不願意、我也無法負這個責任,所以我覺得今天排這個報告是非常、非常不恰當的。

  3. 再來看這張照片,因為我剛剛沒有辦法講,所以我請學聖委員幫我講。這些簽名的委員都是現在在場的委員,既然2025年要達成非核家園,已經停機的核電廠就不應該運轉啊!如果你認為現在電力不足,核電廠必須運轉,請蔡政府向全體人民道歉,表明「我當時是隨便亂講的,當時我說不缺電,現在事實上是缺電的,我的非核家園政策破功,請大家原諒,因為選舉的時候我必須要騙選票,騙完選票以後,我還是要面對事實,我還是要運轉。我的能源政策是有問題的,我的能源政策是錯誤的。」所以要向民眾道歉啊!至少政府要有所表示啊!然後你發公文到立法院,要求立法院安排專案報告,我們再來討論啊!照正常程序不是這樣嗎?所以,我覺得今天排這個專案報告是非常非常不恰當的,原能會到現在沒有發公文給我們,我們竟然主動要幫原能會解套,我們是立法院,我們不是行政院的立法局耶,怎麼會做出這樣的事情呢!所以我要求主席今天不要進行專案報告。謝謝。

  4. 主席

    謝謝蔣乃辛委員的發言。在此我也要做個說明,今天主席排案是依據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5年6月13日,由蔣乃辛委員等4位所提的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在同意台灣電力公司重啟核二廠2號機運轉前應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我是基於尊重在野黨的理念,也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委排案的職權來捍衛我們國會監督的權限,因此我排了這個案。至於有委員質疑今天的專案報告跟業務報告排在一起不恰當,也在此處一併說明,立法院各個委員會都有這樣的慣例,所以在程序上並無不當,在此一併說明。

  5. 下一位請陳委員學聖程序發言。

  6. 蔣委員乃辛

    這在程序上絕對有瑕疵,上一次1號機是原能會來文要求立法院排專案報告,這一次原能會沒有來文,立法院委員會主席直接逕行排案,這就是權責不分!你忘了立法院是監督單位,不是執行單位,執行單位都沒有說我要運轉,監督單位就排案,要求行政院趕快運轉,你身為召委,你個人要負責任,你執政黨個人要負責任,沒有問題,可是你不能把所有的委員統統拖下水,幫你一起負責任。

  7. 主席

    剛才主席已經清楚說明這是我排案的權限,也是基於國會監督之職責。

  8. 蔣委員乃辛

    我也很清楚,這是責任的問題,不是排案的問題,排案不當,我們就要講話。

  9. 主席

    接下來請陳委員學聖進行程序發言,計時3分鐘。

  10. 陳委員學聖

    主席、各位同仁。我知道主席承載非常大的壓力,他是一個年輕的後起之秀,還有很好的未來,但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所以我希望你不要犯下致命的錯誤。這個照片是2012年5月23日在同一個現場,當時在上面反對核二廠1號機重啟的人,很多人都升官了,鄭麗君現在是部長,田秋堇是監察委員,林佳龍是台中市長,現在準備選縣長的有陳歐珀、劉櫂豪、吳秉叡。我請教民進黨,是不是在民進黨從政你必須要欺騙,拿到選票你才有高昇的機會?再次請教民進黨的政治人物,你們是不是要欺騙、拿到選票才有高昇的機會?

  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 核二廠2號機除持續執行安全系統設備之定期偵測試驗及維護測試外,並在106年10月2日開始進行核二廠2號機週期25設備維修測試現場大修作業,在今年2月5日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及「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第九條規定,提出「第二核能發電廠2號機週期25設備維修測試大修後機組初次臨界申請」。

  13. 原能會接獲台電申請案後,即進入程序審查並發布即時資訊,於107年2月9日完成程序審查進入實質審查。對於本申請案,除依「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第九條確認本案申請文件之完整性外,因考量機組處於長時間未起動運轉,為使本案之管制更為周延完備,原能會規劃以一個月時間,由核能管制處、輻射防護處及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及相關專家學者分別針對核能安全、輻射安全及廢棄物營運管理等三個面向進行審查及現場查核,其中核能安全管制部分,邀請具有電氣/儀控、機械/熱流、核工/燃料及結構等各領域11位專家學者協助審查及視察,以再進一步檢視機組整體性維護成效是否可符合起動運轉之要求。

  14. 審查及現場查核情形說明如下

  15. 核能安全部分,由11位學者專家協助執行審查及視察,分別查核儀電設備、機械管路、核燃料完整性、重要安全設備測試(偵測)試驗及現場設備配置、地震監測、起動規劃及品保作業與人員訓練、廠務管理及廠內輸配電鐵塔塔基等項,並召開3次審查會議,同時也赴核二廠現場進行查核。對於核二廠2號機於長時間未起動運轉期間,各類型設備之維護、檢測等作業,均依程序書要求執行,可確保設備之可靠性。

  16. 台電公司除針對各項審查意見提出澄清說明外,並完成機組起動時各階段作業與查證之規劃,也完成人員相關訓練。

  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 首先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19. 鍾委員佳濱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官員可能無法在備詢台進行說明,本席與主委換個位置好了。

  20. 蔣委員乃辛

    鍾委員,你在主席台問嘛!

  21. 鍾委員佳濱

    沒關係,我就站在這裡,因為要看螢幕。

  22. 蔣委員乃辛

    你不要把我擋住了。

  23. 柯委員志恩

    對,我們也要看主委怎麼回答。

  24. 鍾委員佳濱

    在臺灣,有關核能發電的專業安全,大概沒有人比主委更強,我也不敢在這裡挑戰主委,但我很關心主委對核電的認知,有關核電的定位,我認為可能有三種情況,我就舉三個例子讓主委比較容易瞭解。

  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王委員榮璋、蔣委員乃辛、陳委員宜民、劉委員建國、李委員昆澤、葉委員宜津、孔委員文吉、徐委員永明、葉委員宜津、林委員麗蟬、林委員德福、曾委員銘宗、陳委員曼麗、吳委員志揚、邱委員志偉、施委員義芳、王委員育敏、江委員啟臣、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黃委員偉哲、馬委員文君、呂委員玉玲、林委員岱樺、郭委員正亮、林委員俊憲、賴委員士葆、黃委員昭順、許委員毓仁、徐委員榛蔚、蔣委員萬安、費委員鴻泰、蘇委員震清、鍾委員孔炤、張委員麗善、蕭委員美琴、周陳委員秀霞、周委員春米、蘇委員治芬、陳委員雪生、李委員俊俋、賴委員瑞隆、羅委員明才、邱委員議瑩、王委員惠美及廖委員國棟均不在場。

  27. 今日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有蔣乃辛、陳學聖、王惠美等三位委員提出書面質詢。關於今日會議,作如下決定

    今日業務報告暨專案報告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或未及於答詢時間答詢的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28. 委員蔣乃辛書面意見

  29. 行政院目前意圖重新啟動核二廠2號機,惟決策過程存有重大矛盾,原子能委員會身為核能電廠安全監督及審查之主管機關,應就下列疑義提出說明。

  30. 103年12月10日核二廠1號機進行定期大修作業後,發生燃料棒連接桿鬆脫事件;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就此曾於104年3月12日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在核二廠1號機重新運作前,原能會應向本院教委會提出「核二廠1號機燃料水棒連接桿斷開處理專案報告」,原能會並於105年5月30日發文提請本院教委會將本案列入議程,俾進行專案報告。

  31. 經查此次台電申請重啟核二廠2號機,原能會於收到台電申請後,由內部人員及外部專家組成審查團隊進行為期一個月審查,總計召開3次審查會議確認有無程序、設備等需改進注意之處,並實際至核電廠了解狀況,已於107年3月5日確認核二2號機符合再轉要求,惟無發文提請本院教委會將本案排入議程以進行專案報告,而由執政黨召委主動安排專案報告,原能會在審查程序完成後,卻未主動提請本院教委會排定專案報告議程之原因為何?是不願、不敢為政策決定背書?亦或另有隱情?

  32. 另據中央社107年3月12日之報導,台電2月5日向原子能委員會提出第二核能發電廠2號機起動申請,核二廠2號機98.5萬瓩若加入供電,有望增加3%備轉容量率;但據同日中國時報之報導,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台電未來的供電預估其實沒有將核二廠納入考量,目前備載容量約6%,即便核二重啟,數字也不會差太多」,既未將核二廠納入未來供電預估,顯見將來發電量足夠,如此又焉有重啟核二廠2號機之必要?顯為不負責任的矛盾說詞,原能會之立場為何?

  33. 105年6月的《遠見雜誌》報導「沒有最終處置場,核電廠除役玩假的?」也就核電廠除役問題指出諸多疑點。該報導中指出,依據原能會及台電公司之估算,三座核電廠共有2萬多束用過的高放射性核燃料;惟目前台電就高階核廢料的暫存設施並無可行辦法。且核電廠之除役工程環節繁複,包括處理電廠運轉40年產生之高階核廢料,另除役過程中也將產生核廢料,諸如反應器內部與組件、燃料池結構與系統、機械與電氣設備、受輻射污染的牆壁、泥土等低階核廢料,都必須暫時貯存。若冷卻池與反應器的燃料棒無法移出、無法拆卸廠房、具有高度輻射燃料棒因重啟核電機組而持續產生,則核二2號機通過重啟的安全審查而再度運轉,必然影響如期除役的時程與非核家園目標,原能會如何因應?

  34. 核能安全是原能會的重要職責,不論是運轉中的核電廠,或是即將除役及除役後的核電廠,確保其安全均是原能會的責任;故原能會應嚴格替人民把關,檢視台電公司所提出之核電營運和除役計劃。目前政府面對國內供電情況吃緊,而有重啟核二2號機之議,卻又不願承認2025年實現非核家園、核電歸零確為窒礙難行之政策和無法兌現的空頭支票。原能會身為核電安全主管機關,應以負責和誠實的態度,帶頭檢討政府核電政策並向國人交代。

  35. 特此提出質詢。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蔣乃辛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