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吳委員玉琴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深澳電廠一案其實在2006年就通過環評了,即它不是一個新案,而是一個舊案,所以我們現在做的是環境差異的評估,是不是?
- 主席
請環保署詹副署長說明。
- 詹副署長順貴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是設計內容的變更……
- 吳委員玉琴
所以不是新的環評?
- 詹副署長順貴
是。
- 吳委員玉琴
這就是一個關鍵,因為台電在2010年就實際動工了,依據第十六之一,逾3年沒有動工可能就要送環境現況差異分析,但其實它是有動工的,所以就進入到環差,因為這次有做了一些變動,在這次變動當中,方才李署長也提到環評施行細則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基本上,應該是適用第三十七條,因為並沒有嚴重到要適用到第三十八條,所以就是依據第三十七條來提出環境差異評估,我相信這個評估中應該有著滿大的爭議,不然不會有8比8這樣一個投票結果,而副署長握有最後很重要的一票,請問你投票的理由是什麼?
- 詹副署長順貴
第一,此案是舊案的變更,所以要做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就是比較前後的狀況,之所以依此來進行無非就是從它的產能規模是增還是降來做分析,產能規模升或降產生的結果就是它的污染情形是增加還是減少,的確,對於火力發電,大家第一個在乎的就是空氣污染物,第二個就是因為它原先的規劃是在番仔澳灣,相對上這是一個生態比較豐富的地方,有13.87公頃的填海造地,然移到深澳灣之後,因為此處中油已經在使用了,相對來說,不僅本身兩個原始的生態條件就有落差,加上這個新案已經取消了填海造地,把原先煤料堆置方式改為場區密閉式推置,所以整體前後比較的結果,我們認為這個案子其實對環境是相對友善的,並不符合第三十八條中要不要重做環評的那六款規定,所以本人是基於這樣的理由及心證,最後投下我的第9票。
- 吳委員玉琴
所以你是依法,即依現行環評法各項規定所投下的一票?
- 詹副署長順貴
是,這是在心裡詳細盤點一輪後所做下的決定。
- 吳委員玉琴
據了解,前面開了3次專家學者會議,會中有兩項建議,第一個建議是審查修正通過,第二個建議是建議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這部分大概就是比較關注設置在深澳灣的一些注意事項,假設通過了第二個建議,即對環境進行重新評估,則它指的應該還是在第三十八條,就申請變更的部位進行環境評估,而不是整個深澳廠全部重新變更,即所謂重新進行環境評估?
- 詹副署長順貴
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本文就提到,這只是就變更的部分來做處理,所以不管變更的部分有沒有重做環評,理論上舊案廠區的部分若現在要動工,其實也是可以繼續動工。
- 吳委員玉琴
所以若環差不過,它還是可以照舊案,也就是在比較差的環境下繼續去執行?
- 詹副署長順貴
從法律的結構來看,開發單位可以這樣做,但事實上會不會這樣做,可能就要由台電來決定。
- 吳委員玉琴
當然我們希望朝更好、污染減少的方向來做,然後用更好的條件來讓環差可以通過,即我們不希望再回到原來的狀況,誠如李署長所言,經比較後空污減少了,因為採用超超臨界機組等等,也就是有了更好的條件後,當然我們就不希望回到原點,畢竟好的政策應該要往前走才是,但是這部分我想再問一個問題。您自己一直在推動環評,剛才也呼籲讓環評能夠趕快通過。經過這一次的事件,您覺得未來的環評應該怎麼修訂?像這樣的一個開發案,其實已經十幾年了,然而環境一直在變化,大家對於環境的要求也一直在往前提升。如果未來環評要修正的話,您的建議是什麼?
- 詹副署長順貴
報告委員,其實在我們的草案裡大概有些規定,就是說,希望這種老舊陳案要有一個適當的退場機制;即便沒有退場機制,也應該要有一個重新double check的機制。這部分其實在草案第二十四條、三十條大概有一些制度規定。
譬如以深澳電廠為例,委員的第1張表格有提到,他曾經在99年動工過,到現在已經7年了。現行法第十六條之一規定,只要3年內曾經動工過,不管他接下來停多久都不用再作環境現況差異分析。未來我們的修正就是,雖然你動工過了,但只要停工超過5年,還是要做環境現況差異分析,不然就不可以動工。如果評估結果是,因為整體環境的時空變遷,對環境其實有加重不利的影響,那麼這時候就整體來看,我們可以讓他有一些退場的機制。但是現有法律制度真的沒有辦法這樣做。
- 吳委員玉琴
這是我們接下來環評部分要再努力的地方,就是為環境把關。我們的環評,真的要再重新做一些調整了。
- 詹副署長順貴
是。
- 吳委員玉琴
好,謝謝。接下來我要請教龔次長。
我覺得這整個事情還是能源政策的問題。我知道2025年是我們非核家園的一個實施點。接下來核一、核二也要除役。為什麼要蓋深澳電廠?就是整個能源政策裡,有點銜接意涵的一個政策。我想淘汰燃煤電廠也是其一,未來大概會陸續、慢慢地除役很多的電廠。可是我們的再生能源在哪裡?
從我帶來的這張圖大概看得出來,我們的再生能源目前才占了5%,燃煤占了46%,燃氣32%,核能12%。未來整個再生能源部分,我們看到經濟部還是著重在風力跟太陽能。對於比較有基載能力的再生能源,像地熱,還有生質能、廢棄物能,其實都缺乏積極的推動。我很想問,為什麼我們不能比較積極地推動,這種較有基載發電的電力呢?現在我看到的政策,都是放在風力跟太陽能板的發展。次長,你們的政策是怎麼樣?
- 主席
請經濟部龔次長說明。
- 龔次長明鑫
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自從非核家園的政策確定後,我們對於能源多元性的開發,事實上是不遺餘力的。
剛剛委員特別提到,除了風能和太陽能之外,其他有可能可以形成的電力來源,我們也在積極的開發。比如說,委員特別提到的地熱部分,早期來講,中油跟台電做過一些探勘。當時的探勘,我講的是當時的探勘,覺得深層部分的蘊藏量有限,而且當時打井的成本非常高,所以從成本效益來看,那個時候開發感覺上不是那麼好,因此過去都是用淺層的。
但是因為時空背景已經改變,我們已經重新啟動了。現在中油和台電組成一個團隊,我們稱為國家隊也好,大概下禮拜就會簽MOU,會重新探勘深層的地熱。因為現在技術已經開始在進步,所以我們期待會有一個不一樣的結果。我們積極往這個部分來進行。
- 吳委員玉琴
對。次長,我要跟你說明。台大宋聖榮教授估計,台灣的地熱發電資源大概有33,640 MW,相當於24座核四廠的發電量。雖然台灣面積不到美國的1%,可是我們地熱潛力卻是美國的28.6%,其實地熱資源非常豐富。這是學者的統計數字。
巴黎高峰會議期間,史丹佛大學發表一些解決方案,希望2025年達到百分之百的綠能發電目標。史丹佛大學分析台灣的資源時也提到,台灣在2025年地熱發電可以占總發電量26.6%。這是國外的一些數字,告訴我們台灣有豐富的地熱,地熱資源應該要開發出來。
接下來的圖是土耳其。土耳其在2010年到2017年整個地熱發電的容量,從94MW飆升到858MW,現在大概已經1GW了。土耳其經過這樣7年的發展,現在變成全世界第7大的地熱發展國。
台灣有這個本錢。剛剛你也提到台灣過去就是中油在挖井探勘。我必須說,在挖井探勘的技術上,我們的費用太高了。中油的一口井,2,500公尺要花1億,但國際現在2,500公尺的成本大概只要300萬。所以我覺得我們的技術應該要提升。台灣有豐富的地熱資源,因為處於地震帶所以地熱資源非常豐富,我們怎麼不善用?而且它是一個基載,他可以24小時運轉,不會受到風力、太陽光的影響。這是台灣最寶貴的資源,我們怎麼都不善用?
我覺得我們的速度太慢了。看到土耳其,我們是不是有這樣的決心,趕快找到一些再生能源而不是一直靠燃煤?因為燃煤再怎麼乾淨、再怎麼好,大家還是覺得他會有某個程度的空氣污染。地熱是一個沒有污染的能源,是不是我們可以努力地來做這樣的新能源開發和準備?
- 龔次長明鑫
是,我們同意委員的意見。我們現在也在積極辦理。如果國外有好的技術,我們會督導中油和台電引進更新的技術來辦理。
- 吳委員玉琴
是,應該是國際的團隊,應該引進更好的技術進來,讓我們的能源開發能夠儘快有替代能源、再生能源。我們再來努力。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吳玉琴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