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蔣委員萬安
主席、各位同仁。針對深澳電廠這個環差的案子,詹副署長3月14日在環評大會中投下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他開了最關鍵的一槍,投下贊成票。一個燃煤火力發電廠在環保署副署長手上通過設立,對人民來講真是情何以堪!
根據經濟部的說法,這個電廠2025年才要啟用。不管是賴清德院長在總質詢備詢時的答復,或者是長期以來民進黨對2025非核家園所規劃的發電配比,燃煤都要逐漸減少,並在2025年降到30%,目前都還一直維持在46%、47%左右,在減煤還沒達到一定的目標之下,現在竟突然要蓋一座燃煤火力發電廠!
其次,昨天答詢時我們一直希望經濟部具體回應,如果2025年蓋好深澳電廠,卻拿不到地方政府的生煤許可證的話,要怎麼解決。這是很實際的問題,經濟部等相關部會在新蓋一座電廠的時候,一定要就主客觀條件做好完整的規劃和評估,包括屆時能不能蓋好?能不能如期完工?能不能如期啟用?很多因素現在就都要考量到,但是經濟部顯然沒有準備好!
昨天王次長一再跳針說會溝通、會溝通,而且這是他們執意要做的,沒有第二個選項。所以,屆時花了上千億元蓋起來的深澳電廠如果沒辦法取得生煤許可證、沒辦法啟用的話,將白白花費人民上千億的納稅錢,但經濟部的回應竟然是再溝通、再溝通,完全沒有具體的因應方案。我建議他做一些評估,因為可能會提行政訴訟或釋憲等等,他們也完全沒有做很周詳的考量!
在3月14日的環評會議中,有環評委員提出非常多的質疑,在這些問題沒有被釐清、很多相關數據沒有被公開、很多文件尚待補齊的時候,我們實在非常希望這個電廠不要就這樣貿然蓋下去。其實當天所有的環評委員仍有提出其他的投票選項,並不是如同外界所瞭解的只有修正通過或重做環評,昨天詹副署長也承認,確實有其他的投票選項,包括退回主管機關補件以後重新再審,之後再送環評委員再審,所以這些其實並不是如同外界及詹副署長所講的,在法律框架下他只能投贊成票,難道其他8位投下反對票的環評委員都是違反法令,難道都是投辛酸的嗎?詹副署長在當下其實是可以裁示不要急著下結論,他可以裁示等開發單位台電將相關的資料、文件補齊,而且具體回應環評委員的問題後,再來好好理性討論,而不是執意的硬幹。但令人覺得可惜的是,我們看到過去的環保鬥士今天居然淪為一個法匠,面對法律他說他只能違反個人長期堅持的理念與價值,這是昨天他在委員會備詢時講的,他說這是違反他個人所堅持的理念。
所以我們希望詹副署長真的不用做得這麼痛苦,我們也希望這個案子應該是很理性的退回環評委員重做評估,因為現在的環評制度有一個大漏洞,一旦通過環評以後,很多過時老舊的案子過了十幾年,像深澳電廠就是如此,過了12年之後,它只需要做一個環差,比較現在與當時的情況有沒有改善,但是當時根本沒有所謂的PM2.5國人對空氣品質的要求,也沒有所謂溫室氣體減量等的標準,結果只需要做一個環差就讓這個案子起死回生,這是民眾最沒有辦法接受的。尤其是當全臺灣、中南部空污問題如此嚴重,沒辦法解決之際,卻要讓北部一樣的淪陷,所以我們的訴求就是希望委員會能夠做成決議,讓這個案子退回環評重新審查。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蔣萬安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