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國棟Sufin‧Siluko於經濟委員會會議一、審查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平地原住民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非核家園與減碳目標幾乎背道而馳「所謂的非核家園與減碳目標幾乎是背道而馳,高喊非核家園的同時,又不能解決減碳的目標」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非核家園絕對做不到,天然氣占50%的目標也已做不到,政府應未雨綢繆「我說非核家園絕對做不到啦!你說天然氣要50%,現在看就已經做不到了,所以你們要未雨綢繆嘛!」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主張為配合非核家園政策,應提高天然氣安全存量,建議提高到30%「本席則是建議提高到30%」

發言紀錄

  1. 廖委員國棟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聽了剛剛林岱樺委員這麼慷慨激昂地為台灣這塊土地講出她的心聲的同時,因為我自己並未針對工廠管理輔導法提案,但是我非常地贊成剛剛林岱樺委員的肺腑之言,我覺得每個人都有責任,每個人都必須為這塊土地的未來規劃、未來發展負起相關權責。我今天之所以特別安排審查工廠管理輔導法,是因為外面有很多重的聲音,沸沸揚揚地提出他們的看法,所以我不得不利用這個機會排案,也讓大家知道為何會有那麼多委員關心。

  2. 剛剛林委員特別提到,我們在處理的是行政機關的時程,時程已到,如果這時候不做,還要等到什麼時候?是等它更爛嗎?還等到違法狀況已到難以收拾的地步,政府才要處理嗎?因為只有兩年的時間,時程是訂在109年,現在是107年,事實上不到兩年,這個時程非常短,所以我們必須要即時來做相關的修法工作。這個法律今天已是第三次修改,而且時程是定在109年6月2日,馬上就要到了,如果我們不及早做相關法規的確認,不管是要拆還是要讓它就地合法,我們總得講個清楚,要讓幾十萬的工人或幾萬家的老闆有時間去因應,這是我們的初衷,所以今天才特別排這個法案,請大家了解。

  3. 最後我要講的是,土地正義愈來愈受到重視,當政府一再強調公平正義、轉型正義的時候,推軍公教、推政黨改革、又推財團法人改革,但是農地呢?政府有在關注農地的改革嗎?農地上非法工廠的問題如同剛剛所言,已經到了非處理不可的時候,至於要怎麼解決,是要拆、要展延還是要怎樣,就請所有委員一起貢獻智慧來決定。

  4. 關於第二個天然氣事業法的部分,因為本席有提案,我也利用一點時間做補充。幾年前我們在處理石油管理法的時候,本席一樣提案要求把安全存量提高,今天我再次提出天然氣安全存量的問題,這是為了配合政府2025非核家園的決策,而且已經明定到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量的占比必須要降到20%,天然氣占50%,這個50%的目標也許做得到,但是我們已經看到它的困難重重。現在台灣非常缺乏天然氣接收站,儲氣槽更是少,根本不足以應付2025非核家園能源政策的改變,所以我們必須要及早處理它。幾個委員的提案都是要求要將安全存量提高,本席則是建議提高到30%,以目前各國的安全存量來看,大陸是51天,韓國是58天,日本有38天,唯獨中華民國台灣只有13天!而且我們現在遭遇的環境非常困難,尤其是海運的部分,各位都知道不論是石油也好,天然氣也好,所有的能源都要路過南海,但是現在南海是個風雲變色的地方,美國跟大陸在那邊互相操演、互相演練,各自準備,在這樣的背景之下,一旦我們的運輸線被攔阻,請問天然氣將從何而來?這是一個非常大的議題。

  5. 所以我再強調我們提案目的是未雨綢繆,是希望能更早來做準備,不要事到臨頭時才說要趕緊辦,我相信那時候的成本會非常非常地高,所以我們應該要及早準備。

  6. 主席

    請王委員惠美說明提案旨趣。

  7. 王委員惠美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要審查的工廠管理輔導法是關於臨時工廠的部分,過去曾經做過兩次修正,第一次是在99年6月2日修訂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條規定,針對特定區裡未登記工廠以及在97年3月14日既存的低污染未登記工廠,符合低污染、環保、消防、公安及設廠法律規定等要件,得於施行後兩年內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臨時工廠登記。第二次是在103年的1月22日修正,把特定地區公告劃定和補辦登記受理期間延到104年6月2日,但是目前仍有非常多工廠沒有辦理相關事宜。

  8. 處理這些違章工廠大致歸類為三個方式,第一個方式是強力取締,問題是地方政府敢不敢做?肯不肯做?第二個方式是請這些中小企業遷廠,我要請問經濟部,它們所需要的一萬多公頃工業用地,你們準備好了嗎?第三個方式是法律鬆綁,並不是讓它們就地合法,但是至少讓它們有一點喘息空間,因為現在登記過的工廠大概有7,200多家,納管在彰化地區的就有1,500多家,這7,000多家工廠的產值每年大概有2,000多億元,平均影響到10萬人口數。

  9. 這是已經納管的部分,另外還有未納管的中小企業多達5萬多家,一開始是以97年3月14日做為界線,可是當總統告訴我們

    520之後是他的責任,從97年3月14日至520這段期間的工廠怎麼處理呢?這個問題絕對不是如外界所說的讓它就地合法,這些黑數工廠沒有被納管、任由它們在消防、工安等方面違規,變成一顆不定時炸彈,我們怎麼不利用這個機會讓它們納管呢?至少在環保、工安相關的水保部分是可以完全符合一般工廠規定,差異只是它們在農地上。其次,我們的蔡總統520就任時也不說,在就任一年多後突然說520之後是他的事情。請問520前的這段期間,被拆除的這些人情何以堪啊!如果他說從今天開始要求縣市政府、地方政府一有違章建築、違章工廠馬上拆除,這條線畫下去之後,我們後續也不會有這麼多衍生的問題了。

  10. 未來工廠的需求絕對不會像過去那麼多了,違章工廠也不會像過去那樣,因為現在一位年輕人出來打拚,如果他沒有幾千萬元,要去蓋工廠是不可能的,所以未來台灣的製造業會越來越弱勢,我們只希望讓這些中小企業能夠喘息,而且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又能針對它的環保、相關污染以及公安等部分做相關管理,又有何不可呢?

  11. 關於台灣的經濟,在這段時間以來,特別是中小企業更是唉唉叫,所以本席在此希望所有委員能夠支持、給它們一條生路,因為中小企業在台灣畢竟還有90%以上,也是我們很大的經濟命脈,我在此向所有委員請命。

  12. 主席(廖委員國棟)

    請許委員淑華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許委員不在場。

  13. 請王委員育敏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王委員不在場。

  14. 本次會議討論事項所列議案合併詢答,請經濟部沈部長與農委會陳副主委等一下一併報告。

  15. 請經濟部沈部長報告。

  16. 沈部長榮津

    主席、各位委員。大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委員提案修正及新增「工廠管理輔導法」暨「天然氣事業法」部分條文。本部就「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執行情形與條文修正,以及「天然氣事業法」部分條文修正內容,向各位委員報告本部之看法,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17. 壹、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

  18. 一、背景說明

  19. 為納管未登記工廠,工廠管理輔導法於99年6月2日修正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開放補辦臨時工廠登記、劃設公告特定地區及擬訂輔導方案,協助業者合法經營。後於103年1月22日再次修正,將補辦登記受理期間延長3年至104年6月2日,而輔導期間及有效期間則均順延3年至109年6月2日止。

  20. 二、辦理情形

  21. (一)補辦臨時工廠登記

  22. 截至107年2月底,未登記工廠補辦申請合計1萬1,440家,已取得臨時工廠登記計有7,216家,其餘尚未取得臨時工廠登記原因包括

    不屬於97年3月14日前既存之低污染工廠,申請後自行撤件,未投入環保、消防、水保或水利之改善,以及部分尚在改善中。

  23. (二)劃定特定地區輔導土地合法化

  24. 劃定特定地區經審查完成公告共計186區(都市土地有32區,非都市土地有154區),目前通過7區合法化,其餘179區因土地整合不易、為留設隔離綠帶及區內公共設施而需拆除既有廠房,以及特定農業區不易變更為一般農業區等因素,目前持續推動中。

  25. 三、委員修法提案

  26. (一)林岱樺委員等16人提案重點

  27. 1.強制執法

    105年3月31日後設廠之未登記工廠,地方主管機關應強制拆除。

  28. 2.放寬適用對象

    原僅受理97年3月14日前既存工廠,放寬至105年3月31日前既存工廠。

  29. 3.延長臨時登記受理日期

    原受理日期為104年6月2日,延長至修法通過後2年。

  30. 4.延長輔導期限

    原為109年6月2日,延長至114年6月2日,若政府未設置產業園區安置,則無展延次數限制。

  31. (二)許淑華委員等16人提案重點

  32. 1.適用對象放寬至105年5月20日前既存工廠。

  33. 2.臨時登記受理日期延長至修法通過後2年。

  34. 3.輔導期限延長至119年6月2日,若政府未設置產業園區安置或訂有合法化機制,則無展延次數限制。

  35. 4.對於臨時登記工廠擴大廠地廠房違規者,得予罰鍰、廢止臨時工廠登記。

  36. (三)王惠美委員等16人提案重點

  37. 1.適用對象放寬至105年5月20日前既存工廠。

  38. 2.臨時登記受理日期延長至修法通過後2年。

  39. 3.輔導期限延長至119年6月2日。

  40. 4.對於臨時登記工廠擴大廠地廠房違規者,得予罰鍰、廢止臨時工廠登記。

  41. 四、本部修法立場

  42. 有關上開委員就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之修法提案,因外界意見多元且涉及農委會、內政部、環保署等機關權責,故建請由本部彙整各部會意見,審慎研擬修正草案內容,儘速報請行政院送大院審查,屆時可與委員提案併案審查。

  43. 貳、天然氣事業法部分

  44. 一、廖國棟、王惠美委員等21人所提「天然氣事業法」第三十一條修正案

  45. (一)修法內容

    有鑑於我國自有能源匱乏,需以確保國家能源供應「穩定」與「安全」為前提;本部規劃2025年能源轉型配比將大幅提升天然氣發電比重,爰提高天然氣進口及生產事業儲槽容量天數。

  46. (二)本部說明

    為維持天然氣供應穩定,已研議推動修正「天然氣事業法」,明定天然氣進口事業應儲存一定天數之安全存量。有關委員之提案修法,需考量國家安全與經濟活動需求等因素,待審慎研議修法內容後,儘速將修正草案報送大院審查。

  47. 二、王育敏委員等16人所提「天然氣事業法」第三十一條修正案

  48. (一)修法內容

    有鑑於本部規劃我國天然氣發電,將於2025年達到總發電量之50%,宜明定天然氣事業儲槽容量天數需達20天,以確保天然氣供應穩定。

  49. (二)本部說明

    本條文之修正與廖委員等人所提第三十一條修正案為相同議題,建議可併前案作一致性處理。

  50. 三、林岱樺、陳曼麗、蘇震清委員等22人所提「天然氣事業法」第三十三條之一增修案

  51. (一)修法內容

    有鑑於目前國內天然氣之生產、進口,皆由國營之台灣中油公司獨占,恐不利未來油電等能源市場之開放競爭,是以呼應市場競爭機制,並有效運用公共投資,爰增訂天然氣生產或進口事業代輸儲規定。

  52. (二)本部說明

    天然氣代輸儲因涉及不同氣源之品質與熱值差異,尚存有安全性課題待釐清及技術性課題待克服,若貿然施行恐有安全與品質之疑慮,待本部詳細研析其可行性,審慎研議修法內容,儘速將修正草案報送大院審查。

  53. 四、廖國棟、王惠美委員等21人所提「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九條之一增修案

  54. (一)修法內容

    就天然氣事業未依規定維持儲槽安全容量者訂定罰則,並規定對天然氣進口事業供氣做為發電者,發生無法供氣或供氣不足導致損失時,應負完全賠償責任。

  55. (二)本部說明

    有關天然氣事業未依規定維持安全存量之罰則,因涉及「天然氣事業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內容,建議可併案處理。

  56. 五、王育敏委員等16人所提「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九條之一增修案

  57. (一)修法內容

    天然氣事業因人為疏失造成天然氣供應中斷,導致電業無法穩定供電,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58. (二)本部說明

    有關天然氣事業供氣中斷致電業無法穩定供電之罰則,本條文之修正與廖委員等人所提第五十九條之一修正案為相同議題,建議可併案處理。

  59. 、結語

  60. 「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涉及農地變更、土地管理、環境保護、未登記工廠就地合法等議題,有關委員提案,外界意見多元且涉及農委會、內政部、環保署等機關權責,於本部審慎研議修法內容後,將儘速研提修正草案報送大院審查。

  61. 另「天然氣事業法」施行迄今已逾6年,本次委員提案內容,係為提高天然氣生產及進口事業之儲槽容量天數及訂定相關罰則,並增訂得應其他天然氣生產或進口事業請求代輸儲天然氣之義務。為達成能源轉型之目標,本部已規劃擴大天然氣使用,並保障能源供應安全,爰將審慎研議「天然氣事業法」修正條文,儘速報送大院審查,敬請委員給予支持與協助。

  62.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並祝

  63. 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64. 主席

    請農委會陳副主任委員報告。

  65. 陳副主任委員吉仲

    主席、各位委員。農委會今天來參加工廠輔導管理辦法相關條文修正會議,該辦法與我們有關的部分就是農地管理和農地保護。在此先向各位報告,如果沒有農地就沒有農業;如果沒有農地,糧食安全都不用考慮;如果農地的品質、數量沒有維持一定的水準,食品安全的疑慮絕對大受挑戰。農地不只在農業生產上達到一年5,000多億元的產值,它更扮演著對食品安全、糧食安全和生態環境等各種功能,農委會曾經計算過,這些方面的總產值一年遠超過兩兆元。

  66. 從前年520開始,我們配合總統政策,針對農地的部分進行完整盤點,花了一年半的時間,把全國80萬公頃的平地、210萬公頃的山坡地和林地完全盤點出來。針對80萬公頃平地裡的1,000多萬筆地籍,我們一筆一筆地盤點,也要求各地方政府協助,並在去年9月公布所有盤點結果。跟各位報告,有沒有內政部所提的93萬公頃法定耕地?答案是沒有;有沒有農委會在統計年報裡說的80萬公頃耕地?答案也沒有,因為農地上已經被各種不同樣態的建築物占滿了,盤點出來的結果,總共有6萬7,000公頃的農地上長滿各式各樣的建築物,其中工廠的部分占了1萬3,000公頃。我們為什麼要進行這樣的盤點工作?當然是為了把所有資訊公開透明,因為一個國家要長遠發展,如果無法保護農地,所有永續經營、國家發展都會不利。

  67. 所以,我們不只盤點出來,更有完整的行動方案,這是在前院長林全時規劃、賴清德院長拍定的行動方案,它的主要原則就是第一階段先止血、第二階段再療傷。所謂的止血就如各位先進所知道的,針對前年520之後在農地上的所有違規工廠,我們透過經濟部、內政部、國發會及各地方政府查報,也跟各位報告,今天應該就會針對彰化縣最後兩家違規工廠強制執行,這是第一波,如果17家工廠完成之後,我們會在這個月公布第二波,針對只要是前年520開始在農地上興建的違規工廠。

  68. 我們為什麼這樣做?這個部分也感謝委員的支持,因為這樣做之後,農地上就不會再有違規工廠的進入,這是第一階先止血的部分。但在第二階段,絕對要務時地回去處理1萬3,000公頃上各種既有的工廠,處理的時候需要完整的配套措施。我們當然感謝大院三位委員所提的工廠輔導管理辦法修正案,可是這些方案與行政院目前正在處理的方案內容,或許可能還有討論空間,因為我們的方案裡,針對1萬3,000公頃的所有違規工廠,不是每一家工廠或是沒有達到工廠規模而實際從事工業生產的製造業,都讓它們合法化,如果這樣做,未來農地的品質還是會受到影響。舉例來說,我們現在仍有6億公噸的灌排不分離正影響著農地品質,灌排不分離產生重金屬的結果,就是各位可以看到為什麼台灣的洗腎人口相對於全球會是這麼多。

  69. 我們當然不認為1萬3,000公頃上的所有工廠,應該都讓它們就地合法,而是要有配套措施。行政院的行動方案就是針對已經具有群聚效果、農地受嚴重污染、即使把工廠拆了農地也無法從事生產的部分,我們很樂意讓它們走向該有的合法空間。按照國發會、內政部、經濟部和農委會的初步規劃,至少會有兩、三千公頃以上具有群聚效果的部分,應該讓它們群聚化,我們很樂意協助解決這些實際上已經長期群聚化工廠的部分,但前提是他們要繳交生態補償金。所謂的生態補償金,在我們的討論過程裡,就是將農地變更為建築用地、丁種建築用地或是工業用地的價差納收為基金,做為後續保護農地之用。

  70. 所以從今年開始,全國35公頃的基期年,我們實施了「對地綠色環境給付」,前提就是只要農地農用,我們就給予一筆金額,以保護住農地,未來更會搭配國土計畫,讓所有全國從事農產的74萬至81萬公頃農地,完整透過「對地綠色環境給付」給予補償來保護住農地。

  71. 最後,我們希望在討論這個議題的時候,可能要考慮既有業者的生存,可是更要考慮整體環境、生態及農地可否永續經營的部分,農委會的態度就是配合剛剛經濟部沈部長所提到的,跨部會再來完整討論,我們也希望在完整討論之前,這樣的法案可以暫時不要通過,以上。

  72. 主席

    其他單位的報告請委員自行參閱並刊登公報,尤其是關於南海危機議題,我們特別請國安會等相關單位一起來瞭解,請在等一下備詢時再進行說明。

  73. 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書面意見

  74. 議題

    為實踐非核家園政策,預計2025年天然氣發電配比將提高至50%,倘有天災、突發情況或因兩岸關係緊張致使天然氣船無法靠岸,屆時政府該如何應對?

  75. 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說明

  76. 一、本院國土安全辦公室依據102年國土安全政策會報及國土安全業務會議決議,規劃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事項,強化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功能,近年相關作法如次

  77. (一)秉持風險管理及核心功能持續運作管理的概念,訂定關鍵基礎設施防護指導綱要做為指導原則,並持續檢討實施情形,滾動式修訂。

  78. (二)督導各部會針對包括能源等8大領域之關鍵基礎設施,辦理盤點、風險評估及分級,訂定防護應變計畫,強化防災韌性,分級管制,以達管理效率化。

  79. (三)辦理防護講習、演練及訪評,並邀請外部專家學者參與評核,以驗證安全防護機制及應變處置程序,提升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防護能量,以維護國家與社會重要功能持續運作,提昇國家社會的韌性與安全性。

  80. 二、有關能源領域天然氣部分,本院國土安全辦公室於近三年以全災害(自然、人為、網路)之風險威脅為想定狀況,於永安液化天然氣廠、台中液化天然氣廠、桃園煉油廠,及大潭火力發電廠等設施辦理防護演練,並預計本年於台中火力發電廠辦理防護演練。演練重點之一在於驗證以風險管理的觀念,做好整備、減災、應變、持續營運等風險分散的準備。

  81. 三、鑑於天然氣供應中斷,將對發電造成極大影響,進而衝擊相關基礎設施與經濟發展,甚至威脅國家安全,因此另由本院能源辦公室促請經濟部、中油及台電等單位採取如下措施

  82. (一)分散採購策略

    達成氣源多元化,確保擴增天然氣接收站計畫如期如質完工,並修法明定天然氣安全存量,以強化天然氣供應能力,分散液化天然氣進口風險。

  83. (二)提高現行儲槽容積天數及增訂安全存量規定

    在國內天然氣用量逐年提升之情況下,必須提高現行儲槽容量天數,以維持天然氣穩定供應,保障能源供應安全,並兼顧能源安全及保障業者權益。例如自備儲槽容積天數:現行為15天,規劃116年達24天為期程目標;安全存量天數由108年7天,116年達14天為期程目標。

  84. (三)調配火力發電占比

    我國2025年能源配比將以80%火力發電(燃煤+天然氣)搭配20%再生能源發電量。除積極擴大再生能源及天然氣發電外,仍維持一定比例之燃煤發電,透過煤炭便於儲備(可維持30天存量)之優點,在遇天災及突發情況致使天然氣船無法靠泊時,即可透過燃煤電廠之升載,填補天然氣電廠之缺口,確保國內電力供應穩定及安全。

  85. 國防部書面意見

  86. 「中共實施海上封鎖,天然氣船無法靠岸,造成國內能源及國安危機之應處作為」報告資料

  87. 壹、前言

  88. 依總統國家安全理念及行政院國防政策指導,審視國防安全威脅與挑戰,國軍以創新思維,務實推動各項戰備整備,積極建構防衛固守之三軍聯合戰力,並結合全民國防總力,形成有利態勢,以重層嚇阻之手段,達成戰略持久效果。另反制中共對我實施海上封鎖,維護對外航運暢通,為我國軍核心任務之一,本部已完備相關反封鎖聯合防衛作戰規劃,各項應處作為均納入年度各類演習(如漢光演習、海強操演等)中實施演練驗證,可有效維護我對外航運暢通,相關具體作為報告如后。

  89. 貳、具體作為

  90. 一、防衛固守,確保國土安全

  91. 強化資通電作戰能力,確保作戰指管及港口關鍵基礎設施安全,提升戰力保存成效,以增進聯合反封鎖防衛戰力,並利用島嶼航路及港口特性,構築多層次防禦縱深與航路選擇,強化作戰持續力,達「戰略持久」目標。

  92. 二、重層嚇阻,發揮統合戰力

  93. 以「創新/不對稱」作戰思維發揮聯合戰力,依「戰力防護、濱海決勝、灘岸殲敵」之用兵理念,對敵封鎖兵力實施聯合制壓及重層火力打擊,削弱敵封鎖作戰效果,瓦解其封鎖軍事作為。

  94. 三、建構高效制海戰力

  95. 以聯合作戰為導向,逐步整建防衛作戰基本戰力,落實平、戰時三軍聯合作戰機制,提升三軍聯合作戰效能,並建構「高效質精、快速部署、遠距打擊」之能力,發展具匿蹤、高速、遠程、精準打擊、防護力高及可執行多重任務之制海戰力,以捍衛我島嶼主權與對外航運暢通,確保臺海安全。

  96. 四、強化聯戰訓練效能

  97. 依據「國軍防衛作戰構想」及「三軍聯合作戰指導」,縝密規劃及執行年度聯合作戰操演,並將「反封鎖作戰」列為必要演練課目,部隊訓練以仿真戰場景況,採「實戰化」之對抗訓練模式實施,使訓練、演習及戰備縝密結合,提高反制中共海上封鎖訓練成效。

  98. 參、結語

  99. 現代國防必須獲得全民支持與各部會通力協調合作,才能發揮總體與堅實的力量,前瞻未來戰爭型態,評估中共軍力發展對我海上封鎖之威脅,本部在有限國防資源條件下,就聯合作戰的需求訂定戰力發展目標,並持續強化聯合反封鎖作戰效能,持續武器裝備更新及不對稱戰力發展,積極籌建可恃嚇阻戰力,強化各項戰備整備作為,建立堅實之國防武力,確保國家安全。

  100. 主席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委員詢答前援例做以下幾點宣告:每位委員詢答時間本會委員為6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為6分鐘,不再延長;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如有臨時提案請於上午10時30分前提出,於上午11時30分左右進行處理。

  101. 請林委員岱樺發言。

  102. 林委員岱樺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要解決二十多年來的問題確實不容易,甚至我剛才在法案說明時,也提到特定公民團體有明確式操作,所以我覺得作為行政官員,不能只就本位立場陳述,沒有錯,農委會講的食安問題,是關於乾淨、健康的農產品,本席也支持這個部分,經濟部也可以照樣造句,沒有經濟、沒有中小企業,我們沒有就業機會就不會有薪水,沒有薪水就不可能養家活口,沒有薪水如何讓孩子就業?沒有薪水怎麼付房貸?這就是兩個版本的本位主義。

  103. 我剛才講了,政府要具有慈悲和智慧地「悲智雙運」,但是在這邊我看不到政府在既有慈悲心、同理心的情況之下,又有智慧、擔當的短期及永續配套處理做法。副主委剛才提到灌排不分離,這個部分是對的,但是每一次水利會要去施作時,他就說

    對不起,你的工廠是違法的,我不能補助錢下去施做。錢根本都花不下,就是因為它違法、沒有納管,這是第一個盲點,講給你聽,你不要再質疑本席在說謊話,您對於國會之不尊重,我真的是瞠目結舌。

  104. 第一,你說的灌排不分離,你講得對,我支持灌排要分離,但是,困境是當他提出申請時,政府根本無法出手,因為它是違法的。第二,你說到農地變更為工業用地時,需要有生態回饋金支持。我支持這個部分,但是你剛剛說的那一套,包括張景森政委用地目變更、用國土規劃等方式,我是支持的,但這當中的過渡期,你告訴我要多久?而且你打算要怎麼做?但你一直都沒有回答這個問題,包括經濟部也是一樣,這就是盲點,所以今天我才講,你們不要把你們終極目標及相對應作法跟我的短期目標與相對應做作法混為一談,什麼叫做短期作法?工安、環保還有農地農用,以及農地的使用狀況,針對這些你必須趕快有一個主張,這才是過渡性的方法。如果就像你所講的,你也覺得在農地群聚,土地不能回復的有一百八十幾個,就算今天在一個禮拜之後,我們已經有了一個作法,這186區在你一張公文命令下去之後,一夕之間全部都納入,你們都不要再做任何審查,就算這樣的話,你是否知道地方政府要讓這186個特區整個再變更,要花多少時間?

  105. 我要告訴你,如果沒有三年那是不可能的,各縣市政府行政體系首長速度的快慢不是掌握在你們農委會、經濟部,也不是掌握在國發會和內政部,所以這個過渡期請你告訴我要多久?當你已經劃定為群聚型,要讓他合法化,包括已經有的工業用地,就是賴院長召集提供747公頃閒置工業用地,假設能100%媒合,那也需要遷移的時間,畢竟遷移和建立新廠也需要時間,此外像是生產線員工的安置等也都需要時間,就算一夕之間讓特區內186家都不要經過審查就通過,你知道後續的過渡期要如何處理,你沒有讓他合法並很負責任清楚的知道那幾家是農地工廠,對於他的工安、環保,一定會盯到死,你要有這樣的決心,請說明你整個過渡期在哪裡?

  106. 主席(莊委員瑞雄代)

    請農委會陳副主任委員說明。

  107. 陳副主任委員吉仲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正,剛才委員已就整個提案提出說明,就整個終極目標,行政院的做法跟委員是完全一樣,我想這部分就不用再討論,您的問題是既有的工廠輔導管理辦法照現在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如果到期了怎麼處理?也就是現有辦法第三十四條是在處理97年的工廠,104年要完成所謂的臨時登記,109年取得登記的部分……

  108. 林委員岱樺

    不止如此。

  109. 陳副主任委員吉仲

    如果單獨針對這個部分來討論,我們覺得還有修法的空間,但是委員既有的三個版本實際上應該不是針對109年到期沒辦法取得臨時登記工廠的配套措施,我認為修法是既有的兩套……

  110. 林委員岱樺

    我認為是啊,我的法案白紙黑字所寫的,經過你的解讀為什麼會不是呢?同樣都是漢文。

  111. 陳副主任委員吉仲

    我跟委員報告三個版本,原來的版本是97年之前,把它放寬到105年3月或5月,這樣不對啊!

  112. 林委員岱樺

    既然副主委認為不對,那你過渡性的作法是什麼?這三個法案都不好,沒有列管,所以你的過渡性法案是什麼?也就是當你的國土計畫法要實施的時候或是群聚型工廠要變更的時候,這兩個層次,光是這186個區域也不過只有七百多家而已,這是你們自己在報告上寫的,除此之外,還有五萬多家,你們要怎麼處理?可是你沒有辦法明確告訴我,你根本說不出來!

  113. 陳副主任委員吉仲

    我不是說不出來,我是站在農委會的立場,所以當然要站在保護農地……

  114. 林委員岱樺

    那你說啊!

  115. 陳副主任委員吉仲

    這是一個跨部會需要整合的問題,我不能逾越我的權力……

  116. 林委員岱樺

    部長,請你講你們的過渡性法案是什麼?請你們注意聽,政府都說不出來,本席個人針對過渡性的法案都講得很清楚,但是到現在兩個政府單位卻都講不出過渡性的法案要怎麼做?

  117. 主席

    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118. 沈部長榮津

    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以目前來說,院裡面在張景森政務委員召集內政部、農委會、經濟部甚至國發會都在討論所謂的工廠管理輔導法所牽涉到的兩件事情,一個就是未登記工廠的臨時登記,以及所謂特區的部分如何解決,我們現在都一直在談……

  119. 林委員岱樺

    這186區有七百多家工廠,但是照你們的工商普查統計還有六萬多家農地工廠,在扣掉這七千家及臨登的部分之後,還有5萬3,000家,你們要怎麼處理?而且他們現在還是完完全全違法。

  120. 沈部長榮津

    我們現在針對這些問題逐一檢查出各部會的問題,然後針對問題……

  121. 林委員岱樺

    所以政府要怎麼做?你們要趕快地稽查、稽核?那要多久時間?

  122. 沈部長榮津

    現在我們還要看各單位的狀況,我覺得要給點時間,我覺得要同理心,就是剛才委員提到所謂慈悲和智慧的態度,我們將會比照這樣的態度來處理。

  123. 林委員岱樺

    沒關係,您的講法就是讓人民清楚現代的政府沒什麼撇步,而且也沒有什麼方法。

  124. 沈部長榮津

    我們有在做,請給我們時間。

  125. 林委員岱樺

    沒什麼撇步,而且也沒有方法。我對於你們解讀本席的法案說什麼一延再延,無限期的展延,我覺得你們真的是都沒有在看法案的內容就前來備詢,按照經濟委員會編製的法案對照文書第8頁裡面清楚提到,在本法通過之後兩年內,如果沒有來登記,地方主管機關應強制拆除,你看這樣的規定多強硬、多嚴格。

  126. 再者,就是你們所謂的一延再延的說法,這實在令我匪夷所思,在第二項提到主管機關應於本法修正施行後十年內設置符合中小企業進駐之產業園區。主管機關未能提供得進駐之產業園區致工廠未能取得土地及建築物合法使用之證明文件者,不受前項但書展延一次之限制。所以你們就解讀說只能展延一次,總共十年,所以如果無法提供符合中小企業進駐之產業園區的話,就不受此限,結果卻被你們解讀為無限期展延,表示你這個政府無作為,你們打從心底根本就不想提供符合中小企業進駐之工業用地,你們把這句話拿掉了,今天政府讓這個問題陷入死胡同,讓我們不要再提案,而你們什麼都不要做,再繼續討論也沒關係的作法就是讓現在的業者提出申請,從地方政府的都發局,然後跟農業局,農業局再詢問內政部,最後內政部詢問農委會,農委會就說NO,這就是你們現在的作法,其實是看不到遠景的,是死的,是此路不通的,所以這二十多年來才有七千多家臨登而已,而另外那五萬三千多家不願意跟進的原因,是因為此路不通,根本無法合法,他們循正常的都更程序都無法合法,就因為如同剛才那個從內政部再回來農委會說NO的程序,所以今天我感覺很遺憾,政府根本無心提供現在閒置的工業用地,當然我們感謝賴院長提供747公頃的閒置工業用地,但是你們在簡報中也講,五萬多家的農地上工廠需要一萬三千多公頃的工業用地,我並不是叫你要把一萬三千多公頃的農地全部變更為工業用地,而是要讓你知道實際上的落差是這麼大,但你們卻不提供工業用地。

  127. 沈部長榮津

    北部我們會準備提供新北五百多公頃的土地,彰化大約是1000公頃……

  128. 林委員岱樺

    你們講的都是樣本,我剛才在法案說明時就講了,你們的作法我都可以預測,就是選舉快到了,今年年底不處理,明年要總統選舉,你們絕對會處理,因為總統要選票,總統要選票的結果,就是你們會拿出樣板,像是你們所講的彰化和烏日幾個樣板,其他各縣市呢?其他五萬多家呢?你們就會拿出樣板告訴民眾說你們有做。

  129. 沈部長榮津

    跟委員報告,我們先規劃出一些模式,然後來複製。

  130. 林委員岱樺

    所以其實最後還是怨聲載道,因為只有那個樣板,你們不斷地告訴人家,拿著樣板一直在做廣告,說你們真的有做,可是民眾真的沒有感受到,所以政客永遠是做選舉考量,實在令人遺憾,現在的政府都是這樣,謝謝。

  131. 主席

    請廖委員國棟發言。

  132. 廖委員國棟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副主委,剛剛我非常仔細的聆聽您的報告,實在是鉅細靡遺,但是你沒有提供書面資料給我們,所以請你趕緊提供補充資料給本委員會,謝謝。

  133. 主席

    請農委會陳副主任委員說明。

  134. 陳副主任委員吉仲

    主席、各位委員。好。

  135. 廖委員國棟

    今天本席針對經濟部農地工廠和天然氣兩個議題提出質詢。部長,我想這些問題是沉痾已久,從99年開始關注農地工廠一直到現在107年,這中間的時程非常長,但是我們看到農地工廠的狀況越來越多,規模也越來越擴大,大到你們現在已經不敢處理,剛剛林岱樺委員講的沒有錯,這都是基於選票考量。

  136. 主席

    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137. 沈部長榮津

    主席、各位委員。不是,行政院已成立專案小組,由政務委員率領各部會針對問題的樣態逐一釐清,釐清之後就會針對這些問題開始進行處理。

  138. 廖委員國棟

    部長,我相信你有在用心。

  139. 沈部長榮津

    是的,我有努力在打拼。

  140. 廖委員國棟

    但是其間有很多無辜的地方,就像最近有許多議題,都讓你們「整顆頭抱著燒」,每一件事情似乎都燒到你頭上,所以我建議你們不管是行政院或各部會,都必須針對農地工廠有非常清楚的政策,不能再有任何拖延,要就要,不要就不要,這樣才能對土地正義有所回應,對土地抱持謙卑。

  141. 沈部長榮津

    我覺得要有同理心,同時我們看到社會有所期待,所以我們會秉持著謙卑跟智慧的原則來思考。

  142. 廖委員國棟

    希望部長能繼續發揮你的智慧與謙卑,本席在總質詢的時候,也就此質詢過您,所謂的非核家園與減碳目標幾乎是背道而馳,高喊非核家園的同時,又不能解決減碳的目標,這是中華民國現在讓國際……

  143. 沈部長榮津

    所以我們現在推動利用再生能源發電佔20%,最主要就是要減碳。

  144. 廖委員國棟

    好,如果有機會我再跟你談再生能源的議題,今天先就天然氣的部分討論。剩下7年的時間,你們要讓天然氣的電力供應一下子漲到50%,你認為有這個可能嗎?

  145. 沈部長榮津

    這個部分,我們一定要解決。

  146. 廖委員國棟

    現在天然氣是從何而來?

  147. 沈部長榮津

    現在天然氣有維持幾個固定的來源。

  148. 廖委員國棟

    台中有3個儲油槽,永安有6個儲油槽,2個接收站,它的供比數非常低,你根本沒有辦法去應付2025年50%的電力供應,根本就來不及,如果你現在不開始做……

  149. 沈部長榮津

    這個部分我們也在跟能源局、中油公司討論有關儲槽與安全儲量的問題。

  150. 廖委員國棟

    那中油是怎麼說的,你們的準備工作是什麼?

  151. 主席

    請中油公司李總經理說明。

  152. 李總經理順欽

    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我們現在積極推動在觀塘的第三接收站。

  153. 廖委員國棟

    但是你們碰到環評問題,人家不讓你蓋。

  154. 李總經理順欽

    誠如委員所說,目前永安只有6座,預計要再興建3座,台中現在二期的3座已經快完成,大概還有3座,以目前儲槽的容量根本沒有辦法達到委員所要求的……

  155. 廖委員國棟

    對,你們也承認。

  156. 李總經理順欽

    跟委員報告,日本、韓國並沒有訂安全儲量,但是日本有32座接收站,將近100座的儲槽,韓國則有5座接受站,有67座儲槽。事實上,我們的儲槽相對來講是非常少的。

  157. 廖委員國棟

    是,所以部長,你所說的50%天然氣發電量根本就達不到,但是既然目標訂定了,就要解決這個問題,剛剛李總經理已經講得很清楚,油槽不足、接收站也沒有,你要如何達到50%?

  158. 沈部長榮津

    這個部分我們都跟中油談過,2025年燃氣機組發電佔比達到50%,在整個儲槽的部分都有要求中油公司務必要配合,所以現在嚴格管控工程進度。

  159. 廖委員國棟

    部長,你要求他們也做不到吧。

  160. 沈部長榮津

    現在是分層負責。

  161. 廖委員國棟

    所以到時候是中油負責,不是部長負責。

  162. 沈部長榮津

    中油的期程、環評、工程進度、設施採購整套我們都列管。

  163. 廖委員國棟

    那萬一做不到,誰要負責?是蔡英文總統要負責,還是行政院長、經濟部長要負責?

  164. 沈部長榮津

    所有的人都有,因為在執行面部分就是事業單位要來負責。

  165. 廖委員國棟

    政策是你們訂的,但卻要事業單位來負責?

  166. 沈部長榮津

    這部分都有談過,都有計劃與期程,而且都訂有合理的期程要求他們準備。

  167. 廖委員國棟

    李總經理,你聽到部長的話了嗎?你們的烏紗帽隨時會不保。

  168. 沈部長榮津

    不是這樣,我們是一起努力,所以牽涉到跨部會的部分,部裡面一定會出來協調。

  169. 廖委員國棟

    接下來,請國安會說明天然氣輸運的問題,今天南海與中美的對抗情勢大家都非常清楚,在這個時候,萬一我們的油源或天然氣斷了時,國安單位有什麼應變之道嗎?

  170. 主席

    請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黃主任說明。

  171. 黃主任俊泰

    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有關能源供輸的部分,原則上是尊重權責機關的評估與應用規劃,至於目前石油電力與天然氣能源相關的關鍵基礎設施,都是統籌納入國土安全防護的機制,每年都會進行演練,演練的部分是由我們的機制規劃,就本期來講,我們是主責國土安全機制的情資通報平台,有關併連統合各國安機關收集這些相關的情資,會再送我們作為決策參考。

  172. 廖委員國棟

    這樣聽起來還是很模糊,不夠清楚,我直接問你,萬一哪一天南海發生不可預測的戰事,我們的油源與天然氣要怎麼辦,美國有說沒有問題,他們一定會保護我們的油源與天然氣源嗎?還是中國有這樣說嗎?有沒有這樣的評估。

  173. 黃主任俊泰

    報告委員,針對有關南海情勢的評估,我們會提供應變機制來做參考,相關的部署應處方面是由國土機制來做應變。

  174. 廖委員國棟

    講了等於跟沒講一樣。部長,最後大家非常關心的還是電的問題,之前在委員會已經一再的質詢過您,當初信誓旦旦說絕對不會跳機,結果還是跳機了,上次我們在這裡對話的時候,我記得你說這是原委會的問題……

  175. 沈部長榮津

    現在是在測試階段,是在調那個參數,這部分有7個參數,原廠設計的技師在昨天晚上9點多抵達台灣,已經進入核二廠了。

  176. 廖委員國棟

    請台電總經理說明一下,究竟是什麼事情?

  177. 主席

    請台電公司鍾總經理說明。

  178. 鍾總經理炳利

    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在調整測試之中發生的事情,世界上各種同樣機型的反應爐也有類似的案例,我們也知道更換蒸汽旁通壓力控制系統之後可能需要調整,所以規劃了好幾個步驟逐一去做。因為這個控制器非常靈敏,所以發生這個事情,這是我們規劃中要調整的部分。

  179. 廖委員國棟

    這是很專業的部分。

  180. 繼續請教部長,上次總質詢時,為了2025非核家園的目標以及天然氣和再生能源的比例,本席詢問賴院長,萬一到時候沒有達成要由誰負責?是總統負責嗎?當時賴院長說由他負責。現在我同樣要問部長,當時一直說絕對不會跳機、不會跳電,萬一哪天跳電了,到底誰要負責?是台電負責還是你負責?

  181. 沈部長榮津

    實際操作面應該是電業本身要做好,要按照SOP處理。

  182. 廖委員國棟

    這跟剛才我講的工廠是一樣的道理,政策由部會決定,責任由他們承擔,這聽起來好像不怎麼平衡。另外,台電預估4月中旬就會開始亮橘燈,部長,今年夏天會不會有限電的危機?

  183. 沈部長榮津

    我們一定會窮盡一切做好電力穩定供應。

  184. 廖委員國棟

    請總經理說明一下。

  185. 鍾總經理炳利

    我們會努力達成備轉容量6%,我們儘量在做,不過因為氣候的問題,可能會有一些些落差,不過我們朝這個方向努力在做。

  186. 廖委員國棟

    部長,剛才總經理講得非常清楚,他們有6%到7%的目標,但是很多定義的因素可能達不到,你們在做政策的時候必須把這些考慮在內,不要輕易的開口說不會限電、不會停電,這個話不能隨便講!

  187. 沈部長榮津

    不會,我們就是要窮盡一切努力啦,不過,要講保證是不可能的事情。

  188. 廖委員國棟

    所以你們講話要非常小心。

  189. 沈部長榮津

    是,謝謝委員提醒。

  190. 廖委員國棟

    事實是什麼要講清楚,我自己就講得非常清楚,我說非核家園絕對做不到啦!你說天然氣要50%,現在看就已經做不到了,所以你們要未雨綢繆嘛!

  191. 沈部長榮津

    我們會努力,到2025年還有好幾年時間。

  192. 廖委員國棟

    你們要未雨綢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廖國棟Sufin‧Siluko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