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麗蟬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官員答詢應有哪些規範(例如禁止反質詢)?要求黨產會主委在立法院備詢時不得反質詢,被問及有無請李登輝和劉泰英說明時應直接回答有無「你不能反質詢,壞習慣!不知道是從哪一個委員會開始有這樣的情形?」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麗蟬

    (9時5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林主委,我們來談一下,其實在今年的9月24日黨產會有一份處分書,認定中廣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並追徵中廣公司新臺幣77億元的價金,也引起了很多很多的爭議。因此本席今天就事論事,我們來談談,也來討論整個中廣的仁愛路土地相關的議題,我們先來看,如果整個仁愛路的土地轉賣,就是從中廣在87年的時候,就是賣給由李登輝跟劉泰英主政下的中投公司,這是事實,而中投公司後來在88年就轉賣給宏盛集團,也是現在拿去蓋成帝寶的這塊土地。本席要請教一下主委,針對中投公司由當時的李登輝跟劉泰英主政,現在你們有沒有去調李登輝跟劉泰英來作詢答?還是有沒有諮詢、調查他們、瞭解一下整個土地?國民黨相關的黨產、相關的土地等等,有沒有去問他們?李登輝當時是做什麼?他的職位?

  2. 主席

    請黨產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3. 林主任委員正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處分了以後,趙少康先生那天他出示了一個簽呈,那份簽呈我第一次看到,他們從來沒有提出來過。

  4. 林委員麗蟬

    沒有提出來?

  5. 林主任委員正

    從來沒有提出來過。

  6. 林委員麗蟬

    沒有,我不是說他有沒有提出來,現在我們提問的是說,由中廣賣給中投的這塊土地,當時主政的是李登輝跟劉泰英,你覺得有沒有關係,需要請來問嗎?這塊土地後續又馬上轉賣,我們能說再賤價賣給宏盛集團,宏盛集團馬上捐了2億9,000萬元給李登輝當時的臺綜院,這個部分需要去調查嗎?

  7. 林主任委員正

    當然需要調查,我們所有的處分……

  8. 林委員麗蟬

    三年多了,有沒有問過李登輝跟……

  9. 林主任委員正

    中廣公司從來不就這個部分有沒有任何刻意、特別的……

  10. 林委員麗蟬

    我現在問你們……

  11. 林主任委員正

    我正在回答。

  12. 林委員麗蟬

    我現在問你們黨產會,我現在提出來的你們有沒有問?

  13. 林主任委員正

    所以我正在說明,委員要有一點耐心啊!

  14. 林委員麗蟬

    我很有耐心的啦!

  15. 林主任委員正

    我剛才說,趙先生那一天在我們處分之後,突然拿出一份簽呈說這是李登輝和劉泰英決定的,在這之前從來不提。

  16. 林委員麗蟬

    現在有沒有請他們說明?

  17. 林主任委員正

    他們到現在還沒有正式提給我們,所以如果委員……

  18. 林委員麗蟬

    你說上面就有寫了,為什麼沒有正式?你剛剛不是拿那一張簽呈說他有說明?

  19. 林主任委員正

    這一張不是。

  20. 林委員麗蟬

    不是你為什麼亂比?

  21. 林主任委員正

    不是,我說那一天趙先生在我們處分當天或隔天,他召開記者會,拿出李登輝和劉泰英的簽呈……

  22. 林委員麗蟬

    你現在知道了嗎?

  23. 林主任委員正

    之前從來不提出來。

  24. 林委員麗蟬

    你現在知道了嗎?

  25. 林主任委員正

    他現在還沒有正式提給我們。

  26. 林委員麗蟬

    不用正式提,你們就不用查嗎?

  27.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都要有依據才能辦事情,委員,我們沒有空穴來風。

  28. 林委員麗蟬

    你們所有的東西都有依據才查嗎?

  29.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所有的檢舉都接受,但是我們一定要查有實據。

  30. 林委員麗蟬

    沒有檢舉,你們黨產會都沒有查,一定要有檢舉才要查嗎?現在已經有說明。

  31. 林主任委員正

    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國民黨到現在從來不主動提證據給我們,包括它的會議紀錄,它不願意提供,請問一下……

  32. 林委員麗蟬

    你不能反質詢,壞習慣!不知道是從哪一個委員會開始有這樣的情形?來!我只是問你有沒有,你現在回答我就好,有沒有請過?還是有沒有去詢問過李登輝和劉泰英?有沒有?回答我。

  33.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調查有一定的程序。

  34. 林委員麗蟬

    有沒有?我現在請問你……

  35.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調查有一定的程序。

  36. 林委員麗蟬

    所以是沒有?

  37.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是獨立機關有一定的程序。

  38. 林委員麗蟬

    你覺得臺綜院是不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

  39. 林主任委員正

    我不能用覺得。

  40. 林委員麗蟬

    你認為它是不是?

  41. 林主任委員正

    我還沒有調查清楚之前……

  42. 林委員麗蟬

    你覺得它需要調查嗎?

  43. 林主任委員正

    我沒有辦法認定是不是,包括你們關心的也一樣啊!

  44. 林委員麗蟬

    什麼東西?

  45. 林主任委員正

    包括你們在關心的事情也一樣,你可以提出你的意見……

  46. 林委員麗蟬

    你們是誰啊?

  47. 林主任委員正

    是委員。

  48. 林委員麗蟬

    只有一位站在這裡,哪來的你們?你說的你們是誰?我不知道你要講誰?

  49. 林主任委員正

    包括外界的人都關心。

  50. 林委員麗蟬

    我覺得我們的黨產會應該公正地去瞭解所有的東西……

  51.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正在這樣做。

  52. 林委員麗蟬

    而不是用政治操作,選擇性的在做你們想要做的,所以我才提出來,包括他們的捐贈幾月幾日,開始先給由當時李登輝的那個臺綜院,這個部分都有相關的東西出來。

  53. 林主任委員正

    相關的證據非常歡迎提供給我們。

  54. 林委員麗蟬

    拿回去啊!

  55. 林主任委員正

    好。

  56. 林委員麗蟬

    拿走啊!有時候我覺得,要真的為我們的轉型正義而定的黨產會,不是為民進黨在打擊國民黨的政治操作而定,這個部分我必須要說清楚講明白。再來我們談到,很多東西其實包括委員也不可以去干涉司法該怎樣,這部分我也要做一個說明。

  57. 再來是黨產會也編列預算購買電動車,我們知道黨產會主委本身也有講到,你最大的希望就是消滅黨產,就代表黨產會是一個臨時性、任務性的組織,你覺得如果案子已經查完了,到這裡可能會查到李登輝,就不查;到這裡可能會查到跟民進黨友好的早期國民黨員,也不要查就算了……

  58. 林主任委員正

    這是委員個人的意見……

  59. 林委員麗蟬

    先讓我講完,你不要講。等不用查的時候,就像你講的已經消失了,黨產會……

  60. 林主任委員正

    如果不當黨產都已經處理完畢就會消滅……

  61. 林委員麗蟬

    我講完,還沒有輪到你講。就消失了,為什麼這一個臨時性的編制組織要買電動車?

  62. 林主任委員正

    臨時性的組織也要運作。

  63. 林委員麗蟬

    你現在有車可以運作嗎?可以坐嗎?

  64. 林主任委員正

    行政院借我們的。

  65. 林委員麗蟬

    有車嗎?

  66. 林主任委員正

    行政院借我們,現在要收回去了。

  67. 林委員麗蟬

    你們是臨時啊!

  68. 林主任委員正

    要收回去了,行政院車子不夠……

  69. 林委員麗蟬

    好,那我們來談……

  70. 林主任委員正

    是行政院要求我們自行編列預算購置。

  71. 林委員麗蟬

    你們購置電動車,你編列多少錢?

  72. 林主任委員正

    按照共同供應契約的價格。

  73. 林委員麗蟬

    OK,多少?

  74. 林主任委員正

    159萬元,一部車加一個充電桿9萬元……

  75. 林委員麗蟬

    電動車買了,後續的整個維修、充電系統整個你們編列多少?

  76. 林主任委員正

    9萬元。

  77. 林委員麗蟬

    一年9萬元?

  78. 林主任委員正

    不是啦!那個是充電桿的設置。

  79. 林委員麗蟬

    可是要維修、整頓,我們在上個……

  80. 林主任委員正

    委員是覺得編不夠嗎?

  81. 林委員麗蟬

    我不管夠不夠,我只是問你們有完整的規畫嗎?

  82. 林主任委員正

    我不知道完不完整,買一部車子有充電……

  83. 林委員麗蟬

    你不知道就「烏白」編列,所以主委……

  84.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需要用車子,我們的車子行政院要收回去了。

  85. 林委員麗蟬

    你說要用車子,我沒有說你不用車子,你到現在還有得坐,不會失禮,有東西讓你坐……

  86. 林主任委員正

    行政院會收回去的。

  87. 林委員麗蟬

    什麼時候收回去?

  88. 林主任委員正

    他們就是要收回去……

  89. 林委員麗蟬

    幾號收回去,確定幾號收回去?

  90. 林主任委員正

    報告委員,我們成立了3年,我們的車子是跟行政院借的。

  91. 林委員麗蟬

    主委,我是國民黨的黨員,你不必把我當成仇人,不用在那裡對我那麼兇。我要講的是,電動車經費編列了,你後續的維修有去規劃嗎?然後擺放電動車的地方有規劃好嗎?整個電動車的後續東西都有用完,我是在關心你,你不用把我當作仇人,我是就事論事,不像你該查的不查,剩下的都是看著顏色、政黨在查啦!這個部分我覺得主委要好好地去評估好,就是這樣。

  92. 主席

    蔣委員絜安改提書面質詢。

  93. 請許委員毓仁發言。

  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5. 主席

    如果大家沒有問題,第2目的部分就處理第14案、第15案,也就是黃昭順委員跟林為洲委員的案子併案處理,有關國外旅費部分,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

  96. 處理第3目一般建築及設備費用。第3目有第16案、第17案及第18案,林委員麗蟬主要是針對電動車的部分,請說明。

  97. 林委員麗蟬

    黨產會這邊要不要提出針對整個電動車的後續修復、維護及保養計畫?我告訴你,去年我們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時,這個議題吵到最後是決議全部都不要再編列,請問你們後續要如何處理?車子不是買來就算了,還有後續相關的設備維護問題,這部分請你們先提出來之後,我們再來談預算問題。現在你們只提出購買計畫,卻沒有後續的使用及處理部分,所以請你們把這部分先提出來,然後我們再來討論預算問題。

  98. 主席

    請教主計總處,現在行政院有沒有規定各部會如果要購買新車,要以電動車為主?請問有沒有這樣的規定?

  99. 廖專門委員玉琳

    跟委員會報告,因為行政院有一個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方案的政策目標就是119年公務車輛要全面電動化,目前因為考慮到機關的業務狀況,所以現在的政策方向是優先鼓勵購買電動車,是採鼓勵的方式。

  1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1. 林委員為洲

    最後再問你一下,你們要買什麼樣的車子?我們立法院也開始買油電車了嗎?有還是沒有?立法院的狀況為何?買的車子一部大概多少錢?最近我們也有買新的,我再確認一下。

  102. 主席

    林委員還有補充嗎?

  103. 林委員麗蟬

    或許明年黨產會任務完成就解散了,我不知道為什麼要再花159萬元的費用買一臺車呢?第二個,其實行政院已經借你們車子,我不知道你們之間的溝通是怎樣,為什麼他們不願意再繼續借給你們,你們是臨時機構,不是永續性的,難道不能請他們再繼續借給你們嗎?

  104. 施副主任委員錦芳

    這個部分,我跟行政院一直……

  105. 林委員麗蟬

    你們是臨時性的,不是……

  106. 施副主任委員錦芳

    基本上,行政院的車子時間到了就報廢,所以他們借在外面的車子要優先收回去,我們是獨立機關,也需要照規定編列,老實講我們已經協調兩年了,連著兩年行政院自己都沒有車,所以要我們把車子趕快還回去,要我們編列預算,自己的財產自己管理,大概是這樣的原因。

  107. 主席

    現在是跟行政院借幾部?就1部嘛!立法院這個要再查。

  108. 林委員麗蟬

    沒關係,我先問一下,你們剛剛講維護費7,000元是一年還是怎樣?你們的維護費有哪些?那是行政院編列的標準費,你們這臺車原本的維護標準是怎麼算的?你們有算嗎?

  109. 施副主任委員錦芳

    不管怎麼算,行政院就只能讓我們編這麼多,所以我們要好好地用。

  110. 林委員麗蟬

    可以說明一下嗎?

  111. 主席

    主計總處,維護費用你們是不是有一個標準?

  112. 林委員麗蟬

    因為我們的車子跟一般的車不一樣,如果是電動車,它的規格、相關保養及充電樁設備等等你們有考量過嗎?這個應該跟主計總處沒太大的……

  113. 廖專門委員玉琳

    跟委員報告,按照109年度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的規定,關於電動汽車養護費,購買未滿兩年電動汽車的編列基準一年是6,800元,黨產會預算書上編列的是7,000元。

  114. 林委員麗蟬

    這是養護費嘛!這臺車的一般標準養護費是多少?如果它不是照我們編列,可能超過的話,你們該怎麼辦?其實我是覺得不必要啦!因為你們可能明年就解散的話。

  115. 余委員天

    不一定明年……

  116. 林委員麗蟬

    第一個,我覺得不太必要。第二個,我們覺得電動車除了購買它整個配備跟後續的養護,你們不是這麼永續的機構,為什麼還要買一臺車呢?

  117. 主席

    林委員,我說明一下,這不是黨產會的問題,現在是主計總處鼓勵大家儘量買電動車,這個剛才已經有說明了,然後整個預算跟維護費用的編列都是主計總處的共同標準,這個不是針對黨產會,黨產會做為一個三級機關,總共買一部車,就是電動車,電動車最便宜的就是Nissan的,一部150萬元,它的維護費用是編列7,000元,就是如此而已,這是主計總處的標準,這部分就不必再堅持了好不好?

  118. 林委員麗蟬

    你們告訴我們最便宜的車是159萬元,你把資料提出來……

  119. 主席

    149萬元。

  120. 林委員麗蟬

    149萬元,你幫我查一下,是不是臺灣目前最便宜的一臺?這是你們說的。

  121. 施副主任委員錦芳

    這是供應契約裡面的。

  122. 主席

    你們提供給林委員參考,這個部分是依照主計總處的規定辦理。

  123. 林委員麗蟬

    剛剛講的是最便宜的電動車,我查過,這一臺不是最便宜的電動車。

  124. 主席

    這是主計總處的標準,你們把資料給林委員看一下好不好?立法院的部分也有編,但不是在我們這裡審查。

  125. 林委員麗蟬

    不是最便宜的嘛!你們是選最貴的啊!

  126. 主席

    林委員,立法院也是一臺150萬元。

  127. 林委員麗蟬

    立法院是一臺150萬元嗎?

  128. 主席

    是,現在就是這樣編啊!

  129. 林委員麗蟬

    5人座的?

  130. 主席

    對,5人座的電動車,明年啊!

  131. 林委員麗蟬

    是明年啊!

  132. 主席

    都一樣的,這是主計總處統一的標準。

  133. 林委員麗蟬

    好,沒關係。我的意思是,你說你們是買最便宜的,但我現在看到的價格表裡面,這一臺是最貴的,它有126萬9,000元的,也有一百四十八萬多元的。其次,這臺車的電池一臺可以用多久?電池多久換一次?你們有沒有買過電池?

  134. 主席

    林委員,我說明一下,我們實在不需要花時間去瞭解他們要買什麼車子、什麼品牌,要用哪一種電池,那個都是主計總處……

  135. 林委員麗蟬

    要啦!那些都要瞭解啦!

  136. 主席

    這是主計總處的統一標準,包括立法院、包括我們明天會審到的客委會,包括黨產會,統統都是一樣的標準。

  137. 林委員麗蟬

    我再問一下,你們一臺車需要再買備用電池嗎?

  138. 余委員天

    那不是我們要煩惱的,拜託!

  139. 林委員麗蟬

    這是我們要管的啦!他花的每一毛錢都是我們要管的!你不管,但是我們要管,這個電動車是用電池的……

  140. 余委員天

    你管這個幹嘛!

  141. 林委員麗蟬

    是管錢,不是管電池啦!電池第一年是保固期,換句話說,是明年會再買新電池的意思嗎?

  142. 施副主任委員錦芳

    我們沒有編這個預算。

  143. 林委員麗蟬

    沒有編到這個預算喔!

  144. 施副主任委員錦芳

    我們沒有編這個預算,我們的預算只有稅、維護費還有買車子。

  145. 林委員麗蟬

    沒有電池,電池壞掉時怎麼辦?

  146. 施副主任委員錦芳

    車子裡面就有,就是保固。

  147. 林委員麗蟬

    沒有,電池是有效期的。這表示你們買的電池是永續保固的嘍!是保固多久?請那個……

  148. 主席

    林委員……

  149. 呂委員孫綾

    委員會電動車資料可以讓我們看一下嗎?提供給林麗蟬委員……

  1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1. 林主任委員正

    沒有意義,這是法律處理的事情。

  152. 劉委員世芳

    我認為應該遵照法律上面的……

  153. 林委員麗蟬

    可是下面一段不是有寫到……

  154. 劉委員世芳

    林委員,你可以等我講完好嗎?

  155. 我的建議是,在主決議的部分,第一個,因為不當黨產委員會是屬於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如果有作出任何法定的裁決或判定的話,我們應該依照司法院的判定為主。這個主決議如果違反司法院判定原則,我覺得無效,既然是無效,我不認為這個主決議……

  1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7. 林主任委員正

    在訴訟當中。

  158. 主席

    這個案子就不處理了。

  159. 林委員麗蟬

    可是在108年2月臺北……

  160. 主席

    這個案子不處理了,因為這個案子還在訴訟當中,我們立法院不可以作這樣的決議好不好?

  161. 林委員麗蟬

    沒有關係,我可以說明一下,我寫的下面一段,就是108年2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62. 林主任委員正

    那是在民事執行程序裡面有一個技術性的……

  163. 林委員麗蟬

    就是判你們敗訴嘛!

  164. 林主任委員正

    那是一個程序的決定,跟終局到底誰有那個減資款的所有權無關的判決,就是一個中間的程序性的一個裁決而已。

  165. 林委員麗蟬

    所以你覺得法院的這個裁決……

  166. 林主任委員正

    沒有影響到法院對你前面第一段部分的判斷!沒有,無關!

  167. 林委員麗蟬

    上面有寫到移轉命令,也無關嗎?

  168. 林主任委員正

    無關。

  169. 林委員麗蟬

    如果無關,為什麼他要寫上去?

  170. 林主任委員正

    那個就是在強制執行程序裡面,法律賦予我們可以去提一個異議,法院認為你這個異議在哪一個程序環節裡面,認為不符合那個……

  171. 林委員麗蟬

    對啊!就不符合嘛!

  172. 林主任委員正

    但是不代表法院對於這個減資款跟股利所有權的判斷,法院還沒有判斷!委員,我跟你保證我沒有說謊,你可以去問別人。如果法院判決說這個所有權是歸國民黨的,我們絕對同意。

  173. 主席

    來,第19案因為涉及司法訴訟……

  1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5. 林委員為洲

    我也只是一個建議,你們在浪費司法資源,既然已經終結判決了,還要另有異議。

  176. 林主任委員正

    去法院提起訴訟,我們不覺得是浪費司法資源,那是他的權益,站在機關的立場,我們有機關要維護的東西。

  177. 林委員麗蟬

    我們也是在提醒,我提這個案,你們不處理也沒關係,但我也要提醒黨產會,你不要一而再的去提異議,因為都判出來了,雖然你覺得它沒有意義,但你也一直針對這個判決提出異議,我們只是在提醒你們的中立性。

  178. 主席

    這樣我就不處理,因為涉及司法案件,就不處理了!

  179. 繼續處理第20案。這其實是一樣的東西。

  1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1. 主席

    有關主決議的部分,第19案不處理。第20案一起處理。

  182. 回到第3目,就是剛剛電動車的問題,針對第16案、第17案及第18案,林委員麗蟬還堅持嗎?

  183. 林委員麗蟬

    剛剛不是說要提供資料?

  184. 林委員為洲

    這些都是電動車啊!共同採購契約裡面有這麼多的電動車,共有五款,你們卻挑了電動車裡面最貴的,立法院到底用的是哪一款?你們查出來了嗎?立法院所有的委員平常在用的公務車是哪一款?主委有需要一定要用最貴的嗎?也是有五十八萬七千多元的,主委有必要嗎?

  185. 呂委員孫綾

    沒有啦!林委員,你剛才說五十八萬多元是不含電池的,一百四十九萬多元及一百四十八萬多元的部分是包含了電池,我們可以看到每一款電動車的續航力都不同,規格也不同,因為這個部分就表面上來看,我覺得看不出它的差異性,不知道委員在這部分是不是還有其他的想法呢?

  186. 林委員為洲

    我們都看得很清楚,含電池的、不含電池的是多少錢,含電池的裡面也有126萬元、149萬元、148萬元或147萬元的,續航里程則有100公里、400公里之類的,我的意思是,你挑的也不是續航力最長的,但卻是價格最高的,我不知道這是什麼理由?續航力最強的是400公里,是第6款,即148萬元的那一款,對不對?續航力最強,也都是有含電池,所以你們的理由到底是什麼?就是要挑一個最貴的嗎?

  187. 丁主計員幼珠

    因為當時我們看這台是Nissan的,而其他的牌子我們沒有看過,所以……

  188. 林委員麗蟬

    我覺得你們很不誠實,在我們剛剛整個對談當中,你們都說是找到電動車最便宜的那一台,第一個,我為什麼會問電池、維修及維護,是因為這些都含蓋在價錢內,所以這張表我們看起來沒有含電池的就是58萬7,000元,另外一個含電池的是一百二十多萬元,跟你所選的相比,你說有續航力的差異等等,但是下面也有一台比你現在選的還要便宜,所以我只是要打臉你們說是選電動車裡面最便宜的,根本就是給我們電動車標價裡面最貴的那一台,不管是尾數貴多少,還是頭前面貴多少!你們對立法院委員要真實性的回答,而不是用這種糊弄過就算了的態度,我們隨便查就查得到!至於牌子的話,你現在如果要買賓士,你也可以告訴我賓士裡面比較貴的車啊!你要買更好的話,當然也有上千萬元的!我的意思是,請你誠實回答委員,標案契約內容裡面有什麼,以及你挑這台的原因是什麼?我為什麼會一直問維護及電池的部分,因為我們在去年就有審查到這部分,我告訴你,我們去年在審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時候,大家都提得還滿精準的,我和呂委員兩個人都在現場,我記得我們那時候審查,就含電池或不含電池,以及電池到底用多久的部分,這才是負責任的向立法院來作報告,因為我看呂委員要發言……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麗蟬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