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希望在組改的過程中,核研所對於核設施的除役以及核廢的處理都能夠更有效率的去執行「所以本席希望在組改的過程中,核研所對於核設施的除役以及核廢的處理都能夠更有效率的去執行」發言紀錄
- 鄭委員正鈐
(11時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副主委,在您報告的第6頁有特別提到「核研所建立乾式貯存系統製造本土化技術及運貯操作技術能力後,可引導國內逐年建立相關產業,直接創造國內機械、土木產業投入核能電廠乾貯與除役相關工程之契機」,這段話是指我們現在已經有乾式貯存系統製造的本土化技術及運貯操作技術,還是正要往有的路上去努力?
- 主席
請原能會劉副主任委員說明。
- 劉副主任委員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核一廠的乾式貯存系統事實上已經建好了,當時核研所是技轉美國NAC公司的乾貯技術來本土化,建立自主的技術,也與國內的製造廠商合作,所以基本上已經有這個技術。
- 鄭委員正鈐
已經有這樣的技術了,對不對?
- 劉副主任委員文忠
是。
- 鄭委員正鈐
因為我們今天在談的是核研所的組改,其實跟原能會的組改也有關,我們擔心原能會變成核安會之後,從二級單位變成三級單位,會不會對臺灣的核安產生影響?至少在我們看來,行政層級越高,它的協調能力和動員能力是越大的,所以我們擔心這樣的組改是否會讓臺灣的核安產生下滑的狀態。
針對核研所的部分,我想請教一下,在組改之後,會不會影響核研所承作「核一廠第2期用過核子燃料室內乾式貯存興建計畫」?這個承作案會不會受到影響?
- 主席
請原能會核能所陳所長說明。
- 陳所長長盈
主席、各位委員。不會影響。
- 鄭委員正鈐
都會繼續,對不對?
- 陳所長長盈
對,我們會繼續。
- 鄭委員正鈐
我想請教一個問題,如果核研所本身已經具備剛才所陳述的能力,接下來我們會持續碰到核一、核二、核三的除役,核研所也有這樣的能量和能力來處理這3座核電廠的除役工作嗎?
- 劉副主任委員文忠
核電廠的除役和核安的部分,事實上從各國來看,他們都有自己的國家隊,都有自主的技術,所以安全不能完全依賴國際的廠商,他們是以利益考量為主。我們的核電廠除役及核廢料的處理是以國家及人民安全為主要考量,我們認為核研所具有自主的技術能力,在核電廠除役和核廢處理這部分,我們希望它可以作為國家隊的主力球員來奉獻給國家。
- 鄭委員正鈐
好。接著我想問一下副主委,您剛才特別提到核研所現在有這樣的能力,所以會承接核一廠乾式貯存槽的相關工作,本席要問的是,在民國94年承接這個案子的時候,核研所獨排眾議,堅持要採用室外的貯存,是不是與當時台電所編列的預算過低有關?我知道曾經有招標過4次國際標,都沒有人要來。
- 劉副主任委員文忠
是的。報告委員,事實上是這樣子,為什麼我剛才一直提到核廢、核安的部分一定要有國家隊……
- 鄭委員正鈐
除役國家隊。
- 劉副主任委員文忠
沒有自主,例如當時的台電,在我印象中它有4次流標,可能比它的價格高一倍,大概是20億元,到後來實在是沒辦法找到廠商,那核研所因為有相關的經驗和技術能力,所以由核研所來承接,我印象中是10億元左右。所以為什麼說我們需要國家隊?因為這樣可以節省核電廠除役和核廢管理的成本,而且核廢計畫的不確定性太大了,說不定做一做就中止,又造成國際貿易的糾紛。
- 鄭委員正鈐
當時核一的乾式貯存槽採取室外的做法,與當時的預算有沒有關係?
- 劉副主任委員文忠
沒有。
- 鄭委員正鈐
沒有關係,是不是?
- 劉副主任委員文忠
對,基本上以現在來看的話,大部分是以室外為主,在133座裡面,可能有將近100座是室外跟室內,室內的部分最主要是民眾在感受上會比較OK。
- 鄭委員正鈐
好,那現在碰到的一個狀態,我們在108年通過「核一廠第2期用過核子燃料室內乾式貯存興建計畫」,預計到117年才能夠完工使用,其實室外的部分在101年就已經完工了,因為當時碰到地方政府不願意發放水土保持完工證明書,所以延宕至今,延了12年,現在又要重新去蓋一個室內的乾式貯存系統,在這樣子的狀態下,本席關心的是,在這個室內乾式貯存興建計畫當中,會不會也碰到了水土保持計畫的問題?
- 劉副主任委員文忠
基本上1期是少量的把反應爐退出來的部分先拿出來,2期是就整個40年運轉的部分,的確核廢料是一個高度鄰避設施,所以我們有請經濟部和台電公司要與地方政府溝通協調,假如沒有地方政府配合的話,在計畫執行上會有非常大的不確定性。
- 鄭委員正鈐
所以做室內乾式貯存系統還是會碰到水土保持的問題,對不對?請回答是或不是。
- 劉副主任委員文忠
因為當時第1期是蓋到山坡旁邊,第2期可能會選擇比較平地的部分,這方面我還沒有很確切的掌握,我會進一步去瞭解。
- 鄭委員正鈐
請你給我一個完整的書面資料。
- 劉副主任委員文忠
好。
- 鄭委員正鈐
因為本席關心的是,之前在做室外的乾式貯存,為了一個水土保持完工證明書延宕12年,讓臺灣整個國家和民眾付出非常多的代價,在監察院109年2月的調查報告中就很清楚的講到一點,在第85頁有提到「若無乾貯設施,用過燃料池、反應爐、反應器廠房及相關設施皆無法進行除役,影響所及,無法在25年內完成除役作業,且每年運維費增加新臺幣約7億元,每延後1年除役,將增加除役費用約19億元」,這表示如果我們持續的延宕下去,每一年要多付出26億元的成本,這是一個很龐大的數字,本席也擔心在組改之後,核研所變成公法人,原能會變成核安會,感覺上行政層級降低,能量也會降低,那這個除役計畫是不是會遙遙無期的延宕下去,一直沒有辦法處理?所以本席希望在組改的過程中,核研所對於核設施的除役以及核廢的處理都能夠更有效率的去執行,好不好?
- 劉副主任委員文忠
好,謝謝委員的指教和支持。
- 鄭委員正鈐
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鄭正鈐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