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珍於內政委員會會議一、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9人擬具「警械使用條例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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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紀錄

  1. 陳委員玉珍

    (13時4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身兼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辛苦了。我先請教你一個問題,八大行業發生群聚感染的事情以後,指揮中心在上個月(4月)9日宣布八大行業要暫停營業,最近因為疫情已經趨緩,所以現在產生了是不是讓這些行業再重新營業的討論,疫情指揮中心下了一些指引,請各縣市政府自行決定。我看地方各縣市政府首長,比如臺北市柯市長表示,當初關閉的時候是由中央宣布關閉、中央下的命令,沒錯嘛?

  2. 主席

    請內政部陳次長說明。

  3. 陳次長宗彥

    主席、各位委員。是。

  4. 陳委員玉珍

    怎麼現在中央政府、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就沒有這個勇氣或肩膀來承擔現在是不是要開放呢?

  5. 陳次長宗彥

    沒有,疫情的防疫需要中央跟地方一起來合作。

  6. 陳委員玉珍

    對,這是中央決定關閉的。

  7. 陳次長宗彥

    沒有錯,指揮中心有說請他們在這段時間暫停營業,但是實際的執行還是交給地方政府……

  8. 陳委員玉珍

    對,但是因為你們下了一個命令……

  9. 陳次長宗彥

    因為要去認定是不是有男女陪侍的酒店及舞廳等等相關的業別,那個部分都還是由地方去做認定跟處理……

  10. 陳委員玉珍

    是,地方按照當時……

  11. 陳次長宗彥

    現在也一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給的標準也很明確,只要符合這些標準,請地方政府依照這樣的標準來認定是不是可以恢復讓他們營業,因為……

  12. 陳委員玉珍

    地方的說法是這樣,這涉及中央跟地方到底是不是在互推責任啦!

  13. 陳次長宗彥

    我相信都沒有,在疫情的防疫過程裡面,其實大家都要一起努力。

  14. 陳委員玉珍

    站在中央的立場,您有什麼意見?

  15. 陳次長宗彥

    大家一起努力。

  16. 陳委員玉珍

    我知道,當然要大家一起努力,可是你們覺得應該開放嗎?

  17. 陳次長宗彥

    因為標準都很清楚。

  18. 陳委員玉珍

    我有看了你們的標準。

  19. 陳次長宗彥

    也要看地方能不能稽查,因為每個地方縣市首長對於這樣的想法都不盡……

  20. 陳委員玉珍

    所以你們的意思是看有沒有稽查的能力?

  21. 陳次長宗彥

    當然要看地方。

  22. 陳委員玉珍

    如果地方像陳部長說的,沒有辦法常常去稽查,所以就不適合開放囉?是這樣子嗎?

  23. 陳次長宗彥

    不是……

  24. 陳委員玉珍

    那不然是怎樣?

  25. 陳次長宗彥

    我覺得不是,這個當然要看……

  26. 陳委員玉珍

    你不要跟部長講的不一樣喔!

  27. 陳次長宗彥

    部長的意思是,這個需要看各地方要不要稽查或稽查的能量等等,這些都要由地方來執行。

  28. 陳委員玉珍

    好,你說到稽查的能量,稽查大部分都還是警政署在做,請問副署長,以你的判斷呢?各地方的警察有沒有這樣的稽查能量?

  29. 主席

    請內政部警政署蔡副署長說明。

  30. 蔡副署長蒼柏

    主席、各位委員。稽查原則上是由各縣市政府的衛生單位及經管處……

  31. 陳委員玉珍

    對,但是最終警政署也會陪同,人家才會聽。

  32. 蔡副署長蒼柏

    我們會配合。

  33. 陳委員玉珍

    以警政署來講,有沒有這樣的稽查能量呢?

  34. 陳次長宗彥

    其實主要還不是我們警政署,在地方主要還是經發的單位……

  35. 陳委員玉珍

    好,沒關係,你們內政部……

  36. 陳次長宗彥

    經發局。其實還不是內政部,是經發局。我們的警政只是聯合稽查……

  37. 陳委員玉珍

    先不論你身為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依你對地方的了解,以你身為全國最高民政單位排名第二位的副首長來講,你覺得地方政府有沒有這樣的能量?你的判斷呢?

  38. 陳次長宗彥

    以我過去在地方政府擔任過、服務過……

  39. 陳委員玉珍

    比如臺南?

  40. 陳次長宗彥

    對,我相信地方政府有這樣的……

  41. 陳委員玉珍

    臺南有沒有這個能量?

  42. 陳次長宗彥

    我相信有。

  43. 陳委員玉珍

    你覺得臺南有這個稽核能量?

  44. 陳次長宗彥

    我相信有。

  45. 陳委員玉珍

    但是黃市長好像說沒有嘛?

  46. 陳次長宗彥

    不是,黃市長是說他覺得現階段還是暫時先不要。

  47. 陳委員玉珍

    所以你們不做決定,而是讓地方做決定就對了?

  48. 陳次長宗彥

    當然,這事涉地方要去執行,對不對?

  49. 陳委員玉珍

    對,所以當初要封閉的時候,你們做決定;要開放的時候,就要留給地方來做決定?

  50. 陳次長宗彥

    沒有啦!

  51. 陳委員玉珍

    沒關係,這個都好,中央、地方的關係……

  52. 陳次長宗彥

    我還是要重申一下,防疫的工作是中央跟地方通力合作。

  53. 陳委員玉珍

    這是一定的,當然沒問題,大家也相信。

  54. 陳次長宗彥

    然後我們每一個人都一起努力。

  55. 陳委員玉珍

    如果每個地方開放的腳步不一樣的話,你們也不會擔心?比如臺北開放,臺南不開放……

  56. 陳次長宗彥

    柯市長就有講,他覺得如果一開始的話他覺得他可以……

  57. 陳委員玉珍

    他可能覺得要開放,可是我看臺南可能比較偏向不開放。

  58. 陳次長宗彥

    他認為可以一開始的時候……

  59. 陳委員玉珍

    所以你們就會讓各個地方政府各行其政,應該是這麼說。

  60. 陳次長宗彥

    主要是依照各地方政府對於防疫的能量去做一些判斷。

  61. 陳委員玉珍

    好,沒關係,回到大家關心的問題,接著我們來討論今天有關強化警械使用的議題。上回英勇的李承翰警員殉職之後,我記得徐部長有跟總統報告過,總統指示要錢給錢、給人給人,所有該配備的防護及人力都會儘量到位,對吧?

  62. 陳次長宗彥

    是。

  63. 陳委員玉珍

    我們來看一下,在那起事件之後,很多民間的集團都有捐了電擊槍,對不對?早上大家看過那個電擊槍。現在我手上的電擊槍是沒有電的,我剛剛有研究過,以本席跟次長的距離,是沒有辦法電到你的,我只能用麥克風「電」你。

  64. 陳次長宗彥

    不會啦,委員都是提出很好的建議。

  65. 陳委員玉珍

    你看,愛爾麗醫療集團捐了250枝、龍巖捐了430枝,其他企業家也捐了50枝、100枝,希望未來供警察運用,我們剛剛有提到。

  66. 陳次長宗彥

    對,教育訓練用。

  67. 陳委員玉珍

    請次長看一下,那時候警政署有統計,如果要把電擊槍分發到各個縣市,需要編列預算採購5,600枝,請問現在這個預算採購進行到什麼階段?

  68. 陳次長宗彥

    目前在採購的階段。

  69. 陳委員玉珍

    已經採購了嗎?編列多少?

  70. 陳次長宗彥

    還沒有完成。

  71. 陳委員玉珍

    編列多少?

  72. 陳次長宗彥

    7月會決標。

  73. 陳委員玉珍

    編列多少?那時候說需要5,600枝。

  74. 陳次長宗彥

    月前算出來是四千……

  75. 陳委員玉珍

    4,700枝吧?

  76. 陳次長宗彥

    4,500多枝。4,529枝。

  77. 陳委員玉珍

    需要4,500多枝?

  78. 陳次長宗彥

    對。

  79. 陳委員玉珍

    已經決定要採購了嗎?

  80. 陳次長宗彥

    是。

  81. 陳委員玉珍

    好。我們看到你們提供的資料,所以……

  82. 陳次長宗彥

    因為我們主要是針對外勤員警及其任務需求的狀況做調查及盤點。

  83. 陳委員玉珍

    對,剛剛很多委員也詢問到,除了電擊槍的採購以外,也有訓練的問題。

  84. 陳次長宗彥

    剛剛委員的簡報資料裡面就有出現。

  85. 陳委員玉珍

    對。

  86. 陳次長宗彥

    那時候警大、警專也都另外有……

  87. 陳委員玉珍

    都有訓練嘛?

  88. 陳次長宗彥

    對,捐贈以後再做基礎訓練……

  89. 陳委員玉珍

    然後有些再回去訓練以後也有訓練到。

  90. 陳次長宗彥

    是,訓練很重要。

  91. 陳委員玉珍

    訓練很重要,遇到緊急情況的時候……

  92. 陳次長宗彥

    才不會誤電。

  93. 陳委員玉珍

    如果有電擊槍的話,也是非常好用的,至少基本上也可以先保護我們警察同仁自身的安全。

  94. 我們來談一下今天要審查的警械使用條例的修法。這次修法主要有幾個重點,剛剛有提到增列警察人員得使用現場足以達成目的之物品作為輔助工具,您剛剛有提到這個重點,第一個,比如旁邊假設有花盆也可以列入裡頭,剛剛幾位委員也有提到,比如管碧玲委員,在法案溝通的時候,你們有跟民進黨的委員先討論過嗎?

  95. 陳次長宗彥

    我們有先跟執政黨黨團……

  96. 陳委員玉珍

    也有討論過?

  97. 陳次長宗彥

    是。

  98. 陳委員玉珍

    那他怎麼還會問我,如果警察為了緊急狀況、有必要,用車子去碰撞犯罪人,這樣的東西算不算是輔助工具?

  99. 陳次長宗彥

    這要看現場的狀況、情境……

  100. 陳委員玉珍

    為了達成目的啊!為了怕他逃跑就用車子去……

  101. 陳次長宗彥

    如果在那個情境下是需要碰撞及衝撞,當然在執行上是有必要,當然這個前提還是在於員警當下必須做一個判斷,所以我們才希望在警械使用條例的部分,能夠給我們員警在現場有可以立即判斷的空間及使用的範圍,這樣子的話,才能讓員警適當地執法。

  102. 陳委員玉珍

    是,今天早上司法院郭法官談到司法院提了兩項的修法意見,包括輔助工具不管是花盆,或是你說的其他相關的車子、木棍或板凳等等各種東西,這些東西在使用的時候是不是視為警械?有沒有使用時機?輔助的工具比如花盆等等,使用的時機及方式是不是受第三條到第九條規定的拘束?

  103. 陳次長宗彥

    他如果認定這個是警械,就當然回到警械使用條例的相關規定來做應處。如果認定它是一個警械……

  104. 陳委員玉珍

    如果當時情況有需要的時候就認為是?

  105. 陳次長宗彥

    是。

  106. 陳委員玉珍

    好。那第十一條呢?第十一條第一項把「第三人」改為「人民」……

  107. 陳次長宗彥

    那個也都一樣,也都適用。

  108. 陳委員玉珍

    所以擴大補償金請求權人之範圍,我的題目是有前提的,如果可歸責於人民之事由而致受損失者……

  109. 陳次長宗彥

    這是剛剛委員所提的使用輔助的警械嗎?對不對?

  110. 陳委員玉珍

    對。

  111. 陳次長宗彥

    你剛剛的前提是……

  112. 陳委員玉珍

    當然,如果是輔助的也算是警械,當然算在裡頭了……

  113. 陳次長宗彥

    不是表定的警械,而是輔助的器具,對不對?

  114. 陳委員玉珍

    也是算在裡頭?

  115. 陳次長宗彥

    是。

  116. 陳委員玉珍

    現在的問題是第十一條第一項裡頭的「第三人」改為「人民」,擴大補償金請求權人的範圍,如果這件事情是可歸責於人民之事由而致受損失者,這個人民可不可以請求全部的補償金?

  117. 陳次長宗彥

    你的說輔助的器具嗎?

  118. 陳委員玉珍

    不是,請求權人可不可以要求補償金?刑事警察局局長要上來回答嗎?好。

  119. 主席

    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黃局長說明。

  120. 黃局長明昭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是委員所提出來的案子,我們院裡送出來的版本是可以減免……

  121. 陳委員玉珍

    誰可以解釋得再清楚一點嗎?

  122. 黃局長明昭

    就是有歸責於人民的責任的話,可以減少他的補償。

  123. 陳委員玉珍

    減少他的補償,但是他還是可以提出補償的請求?

  124. 陳次長宗彥

    那是院版跟委員所提版本的差異。

  125. 陳委員玉珍

    對,所以你們的看法是可以?

  126. 陳次長宗彥

    是。

  127. 陳委員玉珍

    只是讓他的補償金額減少就對了?

  128. 陳次長宗彥

    是。

  129. 陳委員玉珍

    可以提出要求的補償金變得相對比較少,是嗎?好,謝謝,我詢問到此。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玉珍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