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婉汝於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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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紀錄

  1. 廖委員婉汝

    第465案?

  2. 主席

    第465案已經撤案。

  3. 廖委員婉汝

    誰說撤案的?

  4. 蘇所長奕彰

    委員簽字了,我上次跟您說明,因為……

  5. 廖委員婉汝

    我這邊寫刪100萬、凍100萬。

  6. 蘇所長奕彰

    原來是這樣,但是你……

  7. 主席

    劉委員要過來嗎?

  8. 蘇委員巧慧

    剛剛有建議在等待的時間要不要先唸主決議?

  9. 主席

    先唸基金好了。

  10. 蘇委員巧慧

    公務預算改成主決議的部分要不要先唸?

  11. 主席

    好,可以。他在路上嗎?

  12. 蘇委員巧慧

    我再催一次。

  13. 主席

    好,沒關係。如果他在路上,我們就等他直接處理,若沒有,我們就進行基金。

  14. 蘇委員巧慧

    好,我再問一次。

  15. 主席

    請問廖婉汝委員第465案是OK?好。

  16. 關於公務預算的委員提案改為主決議,內容有變更者,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宣讀後通過。

  17. 蘇委員巧慧

    報告主席,劉委員建國還要半小時。

  18. 主席

    好,我們先唸主決議。

  19. 第1案「為健全制度並發展精準醫療,衛福部應儘速將醫療機構執行LDTS納入管理,訂定相關審查作業收費標準。」;第2案「建請疾管署強化各項進港船舶檢察,人員健康監測,以確保邊境防疫及國人安全。」;第3案「建請疾管署強化各項進港船舶衛生檢察及人員健康監測,以確保邊境防疫及國人安全。」;第4案「建請衛福部食藥署未來於管制藥品製藥工廠增加產線提升產能後,應秉持撙節原則,在不影響營運情況下逐步增加繳庫數,以使預算達合理配置與統籌運用。」;第10案「請衛福部針對上述問題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說明及檢討改進之書面報告。」;第12案「建請衛福部允宜檢討醫學系公費生培育制度並提升計畫之執行成效,以充實基層與偏遠地區醫師人力。」;第15案「請衛福部醫福會確實辦理所屬醫療機構全責式老人日照中心,提供成人、老人健檢與四癌篩合併失智、失能、衰弱與憂鬱症篩檢服務等分析。」;第27案「未來伴隨人口高齡化、醫療科技進步及需求日增等影響,健保財務缺口恐持續擴大而損及安全準備,建請衛福部審慎研擬相關政策,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28案「建請健保署2個月內針對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資訊整個應用服務中心作業要點召集專家學者開會研議適法性,並提出相關周延保障民眾權益隱私配套書面報告,並獲衛環委員會同意後,始得使用350萬往生民眾之健保就醫資料。」;第32案「衛福部應檢討審核及分配機制,適時修正,俾符合弱勢族群所需,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33案「建請衛福部就國保基金之財務機制進行檢討,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35案「督導辦理各項補助項下業務,舉辦社會救助業務人員研習相關所需經費,請衛福部安排宣導教育課,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48案「請衛福部就如何杜絕回捐陋習,以及如何改善社工勞動條件等,提出具體作為與改進方案,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49案「建請衛福部持續積極檢討,並配合檢察官及法院落實對行為人之評估、治療及輔導,以保障國內婦幼安全。」;第50案「建請衛福部於2個月內研提家防基金財務書面報告,並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1案「近年來因社會環境急速變遷,影響家庭樣貌、內涵與功能,同時嚴峻之少子女化與人口老化問題,近年查獲兒童及少年性剝削被害人數呈增加趨勢,建議衛福部針對上述問題提出說明及檢討改進之方案,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52案「建請衛福部就早期介入兒少保護之相關機制進行檢討,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54案「建請衛福部積極強化兒少保護及性剝削防制工作之執行成效,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55案「建請衛福部針對兒少保護人力之提升與研擬減少兒虐案件之改善,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57案「請衛福部主管預算審核、審議之單位,統整各單位110年度預計委辦事項、預期成效及委辦內容,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8案「建請衛福部統整資料後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59案「請衛福部社家署就CRPD施行法及CRPD國際專家審查會議結論等意見,須修正法制及辦理進度提出書面報告。同時,請該部法規會提出長期照顧司與社會救助及社工司主管之所有法規清單,併同前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60案「要求衛福部督促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制,加強推動業者自律,強化網路不當內容之移除下架及違法部分移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法裁罰。」;第61案「查房屋建築及設備費自107年以來已逐年下降,仍請衛福部撙節支用,以提升預算效率。」;第75案「請衛福部強化我國與其他國家間醫療合作,透過民間合作機制,另外應與各國醫療機構建立完整外籍醫事人員代訓制度,持續提升國際醫療友善環境及輸出醫療技術,以完善整體國際醫療產業鏈,並於6個月內提具體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7案「請衛福部宜妥善規劃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通盤檢討公費醫師薪資待遇、福利、研修及職涯發展與規劃,讓公費醫師能安心貢獻偏鄉醫療,提升留任率之改善策略,以照顧偏鄉最有需要的民眾,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79案「建請衛福部允宜研謀增進留任率,並儘速完成公費醫師期滿留任獎勵計畫相關配套與公告事宜。」;第82案「衛福部應規劃24小時兒科緊急醫療網絡,以完善兒童醫療體系,提出書面報告。」;第83案「建請衛福部就國內兒保醫療服務推動情形,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84案「請衛福部就如何縮小城鄉嬰兒及新生兒死亡率提出具體作法,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85案「建請衛福部針對困難取得之兒童藥品及醫材資訊平臺執行運作情形,及後續相關科別醫學會對於該平臺之意見回饋進行瞭解,並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88案「建請衛福部就降低我國新生兒死亡率提出說明及檢討改進方案,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93案「建請衛福部賡續與教育部合作,建立教育單位與衛生醫療單位之溝通管道,適時連結心理諮商、精神醫療資源,提供自殺企圖個案之關懷訪視,以降低青少年自殺死亡之情形,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95案「請衛福部結合教育部強化15歲至24歲青少年自殺原因分析並提出具體因應策略後,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102案「要求衛福部檢討補足社區精神疾病患者照護人力時程延宕之理由,以及評估補足人力之經費、規劃及時程,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104案「請衛福部加強與精神醫療專業團體溝通,並加強督導評鑑業務。」;第111案「衛福部108年之收治量僅統計2個月之執行成果,109年1月至11月累計收治人數348人,計畫已具初步成果,請衛福部持續落實推動。」;第116案「請衛福部積極爭取相關經費,挹注口腔保健政策,維護國人口腔健康。」;第117案「請衛福部積極爭取相關經費挹注口腔保健政策,維護國人口腔健康。」;第118案「請衛福部積極爭取經費,挹注口腔保健政策,維護國人口腔健康。」;第125案「建請衛福部積極辦理離島地區緊急醫療後送品質提升計畫。」;第126案「請衛福部提出臺灣原住民族健康及醫療問題分析、改善策略及時程,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138案「建議衛福部將硃砂、鉛丹流用調查結果及加強稽查處理情形,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145案「要求衛福部積極溝通,滾動檢討訓練規章。」;第147案「請衛福部協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內政部移民署研議如何確保外籍移工與新住民接受健康照護或社會工作服務時之權益,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151案「綜合規劃業務項下政策推展編列1,087萬元,考量政府財政拮据,且推動無紙化之目標,相關經費應撙節使用。」;第152案「請衛福部統計業務單位提供健保特約醫院、診所及藥局之無障礙設施相關統計予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59案「請衛福部持續督導臺北醫院本於管理機關之責,落實改善作為。」;第160案「請衛福部持續檢討改善,以提供醫療環境之安全及維護民眾健康。」;第161案「衛福部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為樂生療養院之上級機關,應負管理監督之責,爰請提出樂生療養院之管理及照顧措施改善計畫。」;第163案「要求衛福部就如何提出補助精神疾病患者心理治療或心理諮商之費用方案,以補足健保未能涵蓋範圍,保障精神疾病患者權益,3個月內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184案「請疾病管制署對社區及民眾之新防疫需求,妥善規劃導入成熟之新興防疫科技,以發揮整體防疫作戰能力,併作為以後年度政策研擬參考。」;第185案「要求疾管署積極推動預防接種資料自動介接,完善預防接種數位化作業管理及服務品質與效能。」;第186案「疾管署應參照藥害救濟申請處理流程,修正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流程,爰請疾管署於110年3月底前完成檢討修正,俾利申請民眾查詢。」;第188案「請疾管署依邊境檢疫之需核實進用上開防疫人力,並秉公開公正原則辦理甄選。」;第192案「疾管署為配合行政院零派遣政策,將勞動派遣業務改以臨時人員辦理,爰建議該署妥善運用臨時人員酬金,落實勞動權益保障。」;第193案「請疾管署以兼顧蛇毒血清製劑穩定供應又不浪費公帑為原則,積極檢討。」;第217案「感染症防治中心角色定位平時為第一線醫護人員照顧傳染病的重要實務訓練場所,疫情時可立即啟動病患收治隔離,爰請疾管署陸續汰換整修,以符合實際應變運作需求。」;第218案「請衛福部疾管署就新興傳染病風險監測與應變整備計畫105年至109年9月執行成效確實檢討及補強,以強化新興傳染病緊急應變量能。」;第219案「請疾管署針對流感疫苗需求量、接種後社區保護力進行評估,以及檢討本年度流感疫苗接種現況提出精進措施,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223案「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確實強化抗生素管理品質,多元監測與風險溝通,加強國際合作,保障國民健康,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257案「請衛福部食藥署確實落實執行行政院食品安全會報之幕僚事務,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條之一規定召開會議,會議紀錄應公開上網予各界參閱。」;第258案「請食藥署積極精進食品雲各系統資料品質,並與各部會協調食安相關數據之介接,以完成國內食安數據串聯,強化食安源頭控管之效。」;第261案「要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實報支並合理使用各項經費,落實食品查驗業務,以保障食品衛生安全。」;第278案「兩年度為研發檢驗方法皆編列預算購置必要之儀器設備,食藥署為維護食安,確有持續精進儀器設備之必要,請食藥署審慎規劃購置檢驗儀器設備並妥善運用,發揮相關儀器設備之效能,為國人食安把關。」;第290案「請食品藥物管理署加強辦理藥物濫用防制衛教宣導,並拓展未觸及之族群,並針對教材推廣進行成效介入評價,以瞭解民眾藥物濫用防制知能是否提升。」;第303案「要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就提升散裝食品之食品標示查核及抽驗頻率及人力,以及是否啟動中央級查核,透過中央地方合作,提升食品稽查管理效能。」;第306案「要求衛生福利部主動與行政院主計總處溝通,尋求支持提升該部食藥署收支並列之提撥率。積極爭取其他科技、科發計畫經費,協助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運作及提升相關專業知能所需之經費。」;第311案「健保署健康存摺使用者之查閱次數資料,截至109年7月底,查閱1次之人數逾百萬人,顯示政策推展仍有努力空間。實宜持續精進系統及加強推廣運用,使預算發揮最大效益。」;第316案「請健保署撙節推動雲端健康資料跨域服務經費支出,使預算發揮最大效益。」;第317案「健保大數據數位應用計畫執行期間長達5年,除與健保資料之運用及應用有關外,尚涉民眾之就醫隱私、投保等個人資料之保護事項,建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持續加強資安控管。」;第320案「健保署健保大數據數位應用計畫仍有須精進之處,實宜持續精進系統及加強推廣運用,使預算發揮最大效益。」;第322案「健保署將自110年度起新增辦理為期5年之健保大數據數位應用計畫,且該計畫工作項目尚涉健保資料之運用與應用,以及民眾之個人資料保護事項,應強化資安管控及防護能量,並定期監測與完備資安措施。建議中央健康保險署持續加強資安管控。」;第323案「108年底健康存摺使用人數163萬人,109年7月底5成使用者之查閱次數在5次以下,顯示整體使用情形未盡理想,實宜持續精進系統及加強推廣應用,使預算發揮最大效益。」;第327案「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就提高心理治療給付點數相關事宜全面研析,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328案「有關國人因長期旅居國外而引發之健保停保、復保問題爭議已久,健保署應持續推動提升國人投保資格之修法改革,使健保制度更完善及公平。」;第331案「健保署自92年起試辦及陸續推動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近3年家醫計畫之社區醫療群品質評核結果來看,顯示品質有待提升,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332案「健康保險署110年度營建工程計畫項下之辦理辦公房舍整修計畫,主要辦理臺北業務組健保大樓外牆整修,該房舍甫整修完畢,即又提出整修工程計畫,顯不合理,請健保署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339案「國民健康署110年度科技業務計畫項下之全人健康促進科技政策研究編列1億2,301萬6,000元,以4年為循環週期,然國健署卻連年編列該計畫經費,要求國健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每年編列理由之書面報告。」;第346案「國民營養調查主要目的乃是藉由調查結果瞭解國民營養之狀況,為發揮國民營養調查計畫實質效益,應充分運用計畫調查結果,發揮警示效果及達成促進全民健康與疾病預防之政策目標,要求國健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作書面報告。」;第351案「請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積極推動檳榔健康危害防制及口腔癌防治工作。」;第353案「研究證實,當肥胖者減少5%以上體重,就可以為健康帶來許多益處,高血壓、糖尿病等與肥胖相關疾病將可改善,顯見改善肥胖問題對國人有立即之重要性,請衛生福利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358案「國民健康署應積極辦理原鄉及原民兒童死亡原因分析,針對可預防重點提出具體改善方案,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359案「要求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針對兒童死因回溯委員會之組成成員與執行提出具體方案與明確上路期程,明確說明預定何時由3個試辦縣市擴展到全國,並評列現行試辦縣市所遭遇困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360案「請國民健康署針對如何透過現行法制使兒童及青少年遠離新興菸品之菸害進行研議,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361案「近10年國內通報遲緩年齡來看,國內不到半數的發展遲緩個案在3歲以前被發現,甚至近年來有下降之趨勢,仍應持續精進之必要,請國民健康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364案「請衛生福利部就如何對抗業者對電子煙的傳播,於預算案通過後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365案「請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積極辦理推廣得獎作品,以有效增進民眾健康識能,提升健康,促進傳播能見度。」;第366案「為改善國人健康,提高健康檢查可近性,請國民健康署於2個月內提出提高勞工巡迴健檢、社區整合式篩檢、癌症篩檢之具體方案。」;第368案「我國兒童肥胖盛行率與國際相比仍有改進空間,請衛生福利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370案「成人過重及肥胖盛行率自105年起,呈現增加趨勢,允宜研謀妥處,請衛生福利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373案「107年成人預防保健服務資料統計,全國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利用率29.68%,允宜加強宣導定期接受健康檢查,俾提升民眾預防保健知能,請衛生福利部於預算案通過後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374案「請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精進相關預防保健措施,以提升高血壓防治成效。」;第376案「鑒於定期接受健康檢查可發揮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允宜鼓勵符合預防保健服務資格之民眾,善用成人預防保健服務,養成定期健康檢察之習慣,請國民健康署於預算案通過後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378案「近年來全國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利用率最高約3成餘,應加強宣導各式健康促進預防方案及定期接受健康檢查,提升民眾預防保健知能,請國健署於預算案通過後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379案「衛福部目前對於早期篩檢發現失智症並無具體作為,政策無法超前部署,實有檢討精進之必要,請衛生福利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380案「為維護政府財務正常運作,且確保國人健康保險制度之運作受到保障,請衛福部國健署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381案「臺灣於200個國家中排名吊車尾,顯示國健署少子化對策計畫仍待精進,請國健署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友善生育推動之書面報告。」;第385案「國健署業已完成短中長程規劃,應儘速籌編經費,及早推動,以減輕不孕症夫妻負擔。爰國健署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392案「同一計畫不採跨年度計畫方式編列卻連續兩年編列,其妥適性不無疑義,請社家署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393案「同一計畫不採跨年度計畫方式編列卻連續兩年編列,其妥適性不無疑義,又委辦費大增,相關內容欠缺評估效益,請社家署向衛環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395案「請衛福部社家署儘速邀集地方政府溝通協調老人跨轄安置情形及因應形式,並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399案「為強化照顧弱勢原住民老人,要求衛生福利部全額補助全國55歲以上之中低收入原住民老人健保費。請衛福部規劃於110年7月1日實施。」;第406案「請衛福部就如何有效防制、減少及援助老人受虐及家暴事件確實檢討及補強,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408案「請衛福部就如何有效防制、減少及援助身心障礙者家暴事件肇生確實檢討及補強,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413案「我國自103年12月3日實施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各級政府機關配合CRPD應辦理法規及行政措施修正作業之法定期限業於108年12月3日屆期,惟截至109年7月底,多部法令未配合修正,其中優先檢視清單尚有法規13部及行政措施32個未完成修正;第二階段全面檢視清單,尚有法規11部及行政措施2部未完成修正,社家署允宜督促各法規主管機關積極配合辦理,以落實公約意旨。請衛福部社家署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423案「近年社會上嚴重虐童案件屢屢發…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廖婉汝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