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羅委員美玲
(9時28分)部長早,今天的議題是關於公務人員在選舉、罷免、公民投票與國家考試程序中應恪守之行政中立規範,其中有選舉跟罷免,這是對人,那公投是對事。剛剛部長講得非常清楚,就是公務人員或行政官員基於他們對國家重大政策的辯護,他們是有職責要出來說明清楚,所以並沒有所謂違反中立的疑慮。
-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 周部長志宏
如果依照公民投票法的規定,由行政機關作為反方,它當然有必要針對公民投票事項做政策上的辯護。
- 羅委員美玲
所以也就是並沒有違反中立。
- 周部長志宏
依法在職務上的行為沒有違反中立。
- 羅委員美玲
依法是沒有嘛!剛剛部長講得很清楚,我也有看到你們在5月12日的新聞稿,其實你們在那時候就已經講得很清楚了,行政官員對公民投票所涉及重大政策,本於政策推動的權責,有義務對外說明並辯護政策的立場,然後要做澄清嘛!所以這並沒有違反行政中立,甚至在「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實施辦法」裡面有規定,其實立法院、行政院或依本法第二十條經許可設立辦事處之反對意見者都可以代表反方,所以這個部分完全沒有違反中立的疑慮。
好,我們來看看在12月18日要投票的四大公投案,其實都跟國家重大政策有關係,然這些跟國家政策有關係,如果行政機關不出來說明,那要由誰來說明?我們先來看第一題,題目就是「你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所以經濟部跟原能會要出來說明位在S斷層上的核四廠是否能夠重啟,它裡面的設備和零件是否還堪用,還有核廢料要怎麼處理,對這些都必須要說明清楚,那總不能叫一般的民眾說明吧!部長,應該還是要由行政單位來說明,對不對?
- 周部長志宏
行政機關有義務就職權上的事項作說明。
- 羅委員美玲
是,第二題就是「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全面禁止進口含有萊克多巴胺之乙型受體素豬隻之肉品、內臟及其相關產製品?」,那農委會跟食藥署也要出來說明,說實在的,我們從元月份開放到現在,食藥署每天都有公布所謂的豬肉儀表板,我們雖然是開放了,可是我們的把關非常的嚴格,每天都會檢查,到目前為止,我們都還沒有驗出有任何含萊克多巴胺的豬隻進口到臺灣來,食藥署、農委會當然要出來說明這些事實啊!以後如果真的禁止了,是不是會影響我們未來加入國際貿易組織,是不是會有所阻礙?像這些都需要由行政機關來說明。
還有就是公投綁大選,中選會當然也要提出在2018年發生了哪些亂象,這不是中選會應該要出來說明嗎?在那時候不管是民眾也好、選務人員也好,大家都怨聲載道,像這些都必須要由行政機關來說明。
- 還有第四題是
「您是否同意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遷離桃園大潭藻礁海岸及海域?(即北起觀音溪出海口,南至新屋溪出海口之海岸,及由上述海岸最低潮線往外平行延伸五公里之海域)」,民眾一看到這個題目,都認為保護藻礁很好、保護環境生態很好,所以都同意,可是在同意之後會造成什麼後果?這是一個重大的能源政策,可能會影響臺灣往後一十、二十年的發展,不管是對經濟也好、能源也好,都會有很大的影響,所以經濟部、海委會、海保署也要出來說明是不是真的會影響藻礁的生態,行政院環保署要出來說明,如果這個三接站不蓋的話,北部沒有自己發電的能力,那台中火力發電廠就持續的燃煤,然後製造空氣污染,所以相關的單位都必須出來說明。現在有很多人說這些行政官員都不中立,其實這是對事不對人,所以這些政策都必須要由各個行政機關來說明。我認為銓敘部對這個部分還是要公開說明,雖然銓敘部在5月就已經有說明了,可是還是有很多人在這個部分找問題。
- 周部長志宏
我們已經有發過新聞稿。
- 羅委員美玲
你們是在5月份發的,最近是不是還要再說明一次?你們應該要再公開的說明一次吧!
- 周部長志宏
如果有需要,我們再發通函。
- 羅委員美玲
我是覺得有需要。另外,本席想請教李主任委員,主委剛剛有提到中選會針對這次的公投有製作多語言的公投宣導短片及摺頁,我們有看到確實有多國語言的投票須知,包括英文、緬文、越文、印文、柬文跟泰文,關於這個部分,我要代表新住民感謝中選會。可是像這次公投的內容,到目前為止,有很多國人都還是「霧嗄嗄」,更何況是新住民?我們有到基層舉辦過座談會並邀請新住民參加,我們發現新住民對公投的主文都搞不清楚,不知道內容是在講什麼,我們當然很希望依據公投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應該要把公投的公報張貼在適當的地方或公開於網際網路,有沒有辦法在短期內在中選會的網站以多國的語言呈現這四大公投案的內容?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謝謝委員的指教,當然站在中選會的立場,我們希望每一個有投票權的人在投下這一票的時候,他對於公投的內容有充分的瞭解,所以我們一再地宣導,希望公投的提案人方以及反方都必須要善盡責任,應該要對有投票權的人提供充分的資訊,讓他們能夠瞭解提案的內容,並據以做出有意義的認定及有意義的投票。所以除了呼籲正反雙方對選民提供資訊之外,我們也會彙集雙方所提供的公投主文、理由書、政府部門的意見書等並印製公報,包括有聲的電子書等等,希望能夠加強宣導,讓一般的選民都能夠充分的掌握跟瞭解。當然我們也不敢說對宣導工作做得非常的廣泛,這也可能受限於經費的問題,但是我們有要求地方的選委會配合善用地方傳播的管道以及平臺,希望能夠一起來做好宣導的工作。
- 羅委員美玲
主委,你剛剛所提到的有包含這次公投的公報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是。
- 羅委員美玲
會以多國語言的方式來呈現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因為公投公報的內容太多了,恐怕我們沒有辦法做……
- 羅委員美玲
因為我們只有四大題而已,說實在的,有很多新住民要看懂中文其實還是有一定的困難度,因為他們對文字的理解可能都有問題,所以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希望中選會可以考量,因為我們只有四題而已,就是以多國語言的方式來呈現,只放在中選會的網站也沒有關係,你們有沒有辦法做到?主委,我們來努力看看好不好?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現在對於新住民宣導這個部分的作法,主要是在各地舉辦演習跟講習。
- 羅委員美玲
可是你講的內容只是要怎麼投票,對他們說明整個投票過程,可是內容呢?中選會是怎麼來處理內容呢?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對於內容的部分,當然我們也利用這個機會來跟所有的新住民朋友們說明。
- 羅委員美玲
本席希望你們以後朝這個方向來努力,如果這次真的來不及的話,是不是以後朝這個方向努力?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會來努力,這個服務是不嫌多,我們會繼續的精進跟加油。
- 羅委員美玲
好,謝謝主委。
- 李主任委員進勇
謝謝委員。
- 主席
接著請王委員美惠發言。
- 王委員美惠
(9時38分)部長早,在今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的考題裡面有提到1450網軍跟反萊豬,這幾天有很多人在說題目出得不好、不夠專業,在大家都對這個題目有意見的情況之下,你們如何解釋?如何跟大家說為什麼會出這樣的題目,你有跟這些典試委員開過會嗎?
- 主席
請考選部許部長說明。
- 許部長舒翔
我們考選部在11月8日有發布一個新聞稿,就是針對這件事情來進行說明。事實上,出這個題目的考試類科是新聞……
- 王委員美惠
因為外界講得不是很好聽,有人說高考公投入題,連手都伸進考選部了!
- 許部長舒翔
絕對沒有!
- 王委員美惠
太離譜了。
- 許部長舒翔
絕對沒有任何政黨介入這個命題。
- 王委員美惠
部長,為什麼會出這些問題?
- 許部長舒翔
因為這個科目是「民意與公共關係」,屬於新聞類科的考試,不管是在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公務員,基本上的能力就是要能夠掌握時事及媒體,並分析、提供建議給機關做參考,所以這是他專業能力的測驗。
- 王委員美惠
這就是他的專業嘛!
- 許部長舒翔
對。
- 王委員美惠
這次的考試是新聞類的,所以要看他是否具備專業、是否瞭解現有的時事。
- 許部長舒翔
是。
- 王委員美惠
現在有人擔心會因為答題時回答反對或不反對,由此看出他是支持反對方或支持同意方,而影響成績。
- 許部長舒翔
跟委員報告,請大家看清楚這個題目,命題委員最後問的一句話是:「請依據相關的學理來申論」,也就是依據相關的學術理論來作答,並沒有說依據個人的政治立場、依據贊成或不贊成的立場來回答,所以它是按學術的理論來探討與時事的結合、理論與實務並重的專業考題。
- 王委員美惠
從剛才問到現在,就是沒這件事情。
- 許部長舒翔
沒這件事情,絕對沒這件事情!
- 王委員美惠
是因為要考是否具備這個專業,才有這個題目出來。
- 許部長舒翔
是。
- 王委員美惠
不要讓百姓認為國家考試怎麼會有這種問題,主要是因為公務人員需要民意與公共關係專業的關係,才會考這兩個題目。
- 許部長舒翔
對,事實上,考上的公務人員不是只有在中央政府的部會工作,還會到地方政府去工作,地方政府也有新聞從業人員。
- 王委員美惠
所以不要做過度的政治聯想。
- 許部長舒翔
是。
- 王委員美惠
國家考試的題目不要涉及政黨、宗教、性別,大家對此都非常瞭解,但是這次考試出了這些題目讓大家很擔憂,所以未來可能要講清楚讓大家瞭解。那天新聞報導了你們的解釋,可是到昨天為止還是有人那樣講,像這種問題,請部長要注意一下。
- 許部長舒翔
好。臺灣是多元的社會,也是言論自由的社會,所以有多元的觀點,對於這些觀點,我們尊重,不過我們舉辦國家考試一定是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場來辦理,不管任何一個政黨執政都是一樣,絕對不會有政黨的色彩介入。所以我在此要呼籲讓國考歸國考,讓政治歸政治,不要把政治扯上國考。
- 王委員美惠
好。再請教銓敘部部長,部長,你好,早安,我想跟部長探討未來公投的行政中立問題。現在很多人都說我們行政不夠中立,事實上行政中立法第十條規定得清清楚楚,在這4個公投裡面,有支持的,也有反對的,公投提案反對的標的就是政府要做的,所以行政單位去各種場所解釋,卻被說成違反行政中立,包括副院長到民間公司解釋藻礁、三接的問題,也被說成行政不中立。請問部長,對於這些事情,根據你的專業,你的認知是什麼呢?
-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 周部長志宏
委員好。如果公務人員依法奉派、被指定去做政策的說明,並沒有違反行政中立的問題。
- 主席
部長,你不一定要用閩南話回答,用國語也可以,我聽了有一點難過,用你方便的語言回答就好,好不好?
- 周部長志宏
好,我儘量。
- 王委員美惠
主席,他可能知道我說臺語,所以他才用臺語。像你們說國語,他就會跟你們說國語。大家互相尊重,沒關係。
- 周部長志宏
我說得不好,抱歉。
- 王委員美惠
我有我的堅持,大家互相探討。總統及政務官去地方宣講公投被批評為違法、行政不中立,部長,你解釋一下。
- 周部長志宏
有關行政中立法對於總統及政務人員的規範,政務人員除了依憲法及法律要獨立行政職權之外,不適用行政中立法的規定,所以總統及政務人員原則上不適用……
- 王委員美惠
沒有限制嘛!我要跟你探討清楚,因為現在是非顛倒,對的被說成是不對的,不對的被說成是對的。像之前罷免3Q哥的時候,臺中市政府花政府的錢辦活動,讓支持罷免的人上臺講話,部長,這樣對嗎?部長,你知道這件事情嗎?
- 周部長志宏
我不清楚這件事情。
- 王委員美惠
好,我請教中選會主委。未來即將進行公投,公投與罷免的法律不同,12月18日公投當天還可以宣傳公投的議題──可不可以?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王委員你好。公民投票法並沒有這方面的限制,所以還是可以。
- 王委員美惠
所以12月18日公投當天還可以宣傳反對或贊成?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單純的宣傳沒有限制。
- 王委員美惠
可以嘛?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沒有限制。
- 王委員美惠
因為罷免是對人,公投是對事,所以我要告訴大家,不是民進黨執政,公投才可以如何宣傳,當天也可以宣傳,這是明文規定的,是不是這樣?請主委回答一下。
- 李主任委員進勇
現在大家慢慢知道公投與選舉罷免在性質上有差別。
- 王委員美惠
對。
- 李主任委員進勇
選舉罷免是對人,公投是對事,也就是對重大政策或立法原則等等,這兩個因為性質不一樣,在法律上的規定當然就有所不同。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五十條規定:「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或罷免活動期間,不得從事任何與競選或罷免宣傳有關之活動。」;同法第一百十條規定違反第五十條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在公民投票法裡面並沒有類似的規定。同樣都是投票、選舉,為什麼公職人員選罷法裡面有規定,公民投票法裡面卻沒有規定呢?因為兩者的性質不一樣,在公投的過程當中,行政機關扮演當事者的角色,它不是第三者,而是當事者,行政院可以做公投案的提案人,這個時候它就是正方;如果是其他民間團體提案,因為是針對重大政策、法律案或立法原則,而行政院是制定或執行的機關,所以它就是防守的一方或所謂的反方,在公投法的規定裡面要讓它有一些活動的空間,而這個活動的空間就是必須辯護,所以……
- 王委員美惠
主委,本席今天為什麼會跟你探討最後的這一個問題,因為這個問題對你們很重要,12月18日的投票所,你們要非常地注意,有可能發生事情,所以在此本席要跟你說,要超前部署,因為這個是沒有規定的,他們可以在那裡宣傳,主委,這個情況雖然不是每個地方都會發生,但是有少數投票所有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剛才跟委員報告過,那是指單純的宣傳,如果你的宣傳妨害到他人行使他的權利或妨害到投開票所的秩序時,法律還是有規範的。
- 王委員美惠
主委,我要說的是,如果他在投票所附近造成這種問題時,你們要去注意。一定會發生的。以上。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好,我們會注意。謝謝。
- 主席
請張委員宏陸發言。
- 張委員宏陸
(9時51分)主委,我們中選會是選政的機關嘛?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委員好。選務機關。
- 張委員宏陸
對,所以我問你是不是選政機關?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公投法是我們主管的法律。
- 張委員宏陸
也是有,對不對?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是。
- 張委員宏陸
所以我在此要請問一下,就像剛剛委員講的,這個行政中立不中立的問題,公投是對事吧?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是的。
- 張委員宏陸
就像你剛才講的,我今天對事是對政府的公共政策提出來公投的問題,要讓人民去公民投票決定,對不對?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是。
- 張委員宏陸
所以政府是不是當事人?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政府是當事人,它可能是正方,也可以是反方。
- 張委員宏陸
對,但它一定是當事人。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它是當事人,它不是第三者。
- 張委員宏陸
對,它絕對是當事人。如果我是當事人,我應該為我的政策辯護,對不對?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公投法有提供它這個空間跟機會。
- 張委員宏陸
我認為是公投法已經明定了,它就必須要去做它的政策辯護,不論是正方或反方,它都應該為它的政策勇於辯護,對不對?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是的。
- 張委員宏陸
公投法已經明定了嘛!所以現在有人說行政不中立,然後說我們動用政府的資源,你覺得這樣有違反公投法裡面的任何一條規定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關於是否違反行政中立的部分,我想透過銓敘部這幾天所做的說明,大家都已經非常清楚了,那我只能夠說在公投法規定的部分,我們沒有發現任何違反的地方。
- 張委員宏陸
沒有嘛?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沒有。
- 張委員宏陸
我今天如果是部長,我當然是勇於為對我的政策辯護,不是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是。
- 張委員宏陸
我的身分就是我要替政策辯護、我要負責,這就是責任政治,對不對?所以我覺得你們應該要說明得很清楚,這個本來就是公投法賦予政務官的一個責任,他必須要替他的政策辯護,所以就應該沒有什麼行政不中立、動用資源的問題了吧?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它必須要就公投案提出政府部門的意見書,包括通過、不通過的法律效果等等。中選會按照公投法的規定舉辦電視政見發表會、意見發表會或者是辯論的時候,行政院就是當然的反方代表,它必須要派出代表來參與這個意見發表會,這是公投法的規定,提供正反雙方即公民投票的當事者一個說明的機會。
- 張委員宏陸
在107年的時候,也有很多位次長、部長去上你們的辯論會,對不對?有沒有?
- 李主任委員進勇
當時我還沒有參與。
- 張委員宏陸
我告訴你,當時曾文生次長、陳吉仲副主委、林全能局長都是公開上辯論臺辯論,為什麼那時候沒有今天這種行政不中立的聲音?那時候你沒有來,但是那時候你有聽到任何反對的聲音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當時我自己也正在忙。
- 張委員宏陸
你回去之後可以去查。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政府的部門一定有代表出來。
- 張委員宏陸
一定嘛!一定有的情況之下,中選會要說清楚,不能讓這種事情一直誤導、一直偏。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是。
- 張委員宏陸
中選會是選政、也是選務機關,你們在這個公投法中角色的扮演上一定要公平。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剛才我也報告過,選罷法的規定跟公投法的規定不同。
- 張委員宏陸
這一點我們都知道,所以你們要說清楚,這種是不能有模糊的空間。所以你們應該很嚴正的說清楚。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好。謝謝。
- 張委員宏陸
謝謝。
再請教考選部長許部長,最近很多有的沒的議題一直出現,剛剛好像也有委員問過,我們國家考試中這個民意與公共關係學概論,這種題目是現在才出嗎,還是以前就有了?
- 主席
請考選部許部長說明。
- 許部長舒翔
以前這個科目都會出這些時事相關的議題。
- 張委員宏陸
沒有錯,在民國98年、101年、102年、104年國家考試就有美牛進口、簽訂ECFA、核四興建、網軍治國的題目,對不對?
- 許部長舒翔
對。
- 張委員宏陸
那時候可以,現在不可以?
- 許部長舒翔
因為公共關係就是叫做政策的行銷、政策的溝通嘛!新聞人員本來就是要具備這些專業能力,所以命題委員都是從學術理論結合這些時事議題來出題。
- 張委員宏陸
我的意思是,你們要說清楚,那時候可以,現在是不可以嗎?你應該舉出例子讓民眾很清楚的瞭解,那時候也是有出過這種題目,馬英九執政的時候,我們也沒有說出這種題目就怎麼樣怎麼樣,現在有人在誤導視聽,你們就應該講清楚,這是一貫的,誰執政都一樣,國民黨執政、馬英九當總統時,還出過美牛進口的題目!
- 許部長舒翔
對。
- 張委員宏陸
那你們要講清楚啊!我看過你們的新聞稿,寫得不好!我覺得這個例子一舉出來,大家就知道了嘛!你們是公平的嘛!你們是獨立、公平的。
- 許部長舒翔
是。
- 張委員宏陸
但是要讓大家知道,我覺得你們回去可以再把新聞稿改一下、再補充一下。可以嗎?
- 許部長舒翔
可以。好,謝謝。
- 張委員宏陸
謝謝。
- 主席
請莊瑞雄委員發言。
- 莊委員瑞雄
(9時58分)謝謝主席。主委,我今天早上看到你受訪時談了一些法律上的概念,我看今天國民黨的朋友也提出了一些指控,就是針對政務官在這一次的公投到底有沒有違反行政中立的一個問題,所以我想要來請教主委跟次長,這一次我們四大公投案裡面,當然整個公投的部分是在談政策,這個議題裡有涉及到政策的話,就必須要有政務官出來擔綱代表,所以我看各部會首長也上電視去闡述整個政策的理念,所以本席在國會、立法院這個地方,要求各部門針對所執掌的公投議題做加強辯護,也因此,執政與在野委員的看法就完全相反了!針對國民黨指控政務官違反行政中立法,並提到沈榮津副院長、國營事業中油是否可以張貼公投主張一事,我認為這涉及到政策問題,而政務官本來就要為政策辯護!再說,依照公投法規定,反方本就必須推派代表上電視做論述。請教蔡次長,政務官到處下鄉為政策辯護,以致被指控違反行政中立而準備告發,此舉是否會產生寒蟬效應?
- 主席
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
- 蔡次長碧仲
政務官不該講而亂講是失言、該講而不講是失職!
- 莊委員瑞雄
漂亮!
- 蔡次長碧仲
至於是否違反行政中立一事,我認為不可以用寬泛的言語說他違反行政中立。以訴訟行為來看行政院副院長,客氣一點說是反方,如果直白一點的話就是被告。現在有人指著被告一直罵,而被告為此進行答辯,這是應該的!不但應該,更是理所當然,一定要辯護…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羅美玲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