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王委員美惠
(10時14分)主委,本席在這裡要先和你探討剛才有委員所問你的問題,就是彭文正說中選會做票。主委,中選會有沒有做票你們最清楚,但是我覺得你們當下的所有澄清都慢半拍。主委,你覺得呢?難到中選會有沒有做票你們不知道?為什麼小英會有八百多萬票?他說你們做票,難道你們就默默的承認嗎?你們是後來才去澄清的。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委員好。我們從來沒有默默的承認,從2020年開始,我們對於相關的汙衊和假訊息都有立即嚴正的予以澄清,我們不會默默的讓這些假訊息來傷害我們。
- 王委員美惠
主委,我覺得你們應該要再快一點,當你們聽到風聲、聽到他在電視上質疑的時候,你們就應該要趕快處理。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彭文正這個案子我們立即就澄清了。
- 王委員美惠
你們太軟弱了,所以他吃定你們。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是做給全國的民眾看,某1、2個人有特定的立場,我們實在是沒有辦法去計較。
- 王委員美惠
對啦!但是主委,本席要跟你說的是,有時候一塊布沒有事,但要被人家染黑卻很快,所以你應該要趕快說明清楚,到目前為止,還是有支持者認為你們的說明不夠。我認為這種抹黑的手段會越來越嚴重、越來越多,本席剛才在臺下聽到你的回答時,我覺得你身為中選會的主委應該要硬起來。
再來,本席要跟你探討今年的預算,因為黃士修有提出「重啟核四」公投,所以你們現在提出來的9億2,000萬元是只針對這一項公投?還是今年所有公投案的預算都包含在內?因為你剛才報告,未來可能還會有3個公投案,所以到時你們可能還要再追加5.4億元。主委,我要請教你,這個金額你們是怎麼推算出來的?這個案子有需要編列到9億2,000萬元嗎?請主委回答。
- 李主任委員進勇
跟委員報告,我們的預算編列是以一個案子為基礎,就是一個案子所需要的費用和經費。
- 王委員美惠
那你當初有預料到今年會有這麼多的案子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這個沒有辦法預料。
- 王委員美惠
不能預料。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只能以已經成案的這一案為基礎,而這個基礎就是需要編列九億一千多萬元,不到9億2,000萬元。
- 王委員美惠
將近9億2,000萬元。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對,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如果後續再增加案子進來,費用當然就會增加。現在看起來,目前已經在做連署查對的就有2案,還有一件可能再過不久也會送進來。
- 王委員美惠
對,這樣就有3案。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如果這3案都順利通過,增加3案當然就需要增加經費,我們初步估算,這3案差不多需要再編列5億元左右。
- 王委員美惠
5億4,000萬元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大概是五億多元,可能不到5億4,000萬元,詳細的數字我們需要再計算。
- 王委員美惠
主委,本席現在要跟你說的是,我覺得這個預算很龐大,也很浪費國家的錢,因為不管是九億一千多萬元、還是9億2,000萬元,剩下來的錢也不可能放進口袋,這些都是要公開報帳的,所以本席現在要跟你說的是,光是一個案子就要花九億多元,未來這3個案子你說還要再追加將近5.4億元的預算。
- 李主任委員進勇
還有2.3億元的防疫費用。
- 王委員美惠
對啊!所以本席的看法是雖然公投是大家都需要的,但你們應該要說明清楚,不要濫用,我覺得就是勞民傷財。
- 李主任委員進勇
中選會辦理選務,但不宜評論這是否該提起公投,我們尊重公民的決定。
- 王委員美惠
當然尊重,因為第一階段需有多少連署人、第二階段需要多少連署書是法律規定的,但剛才管委員也有提到,有些連署書是假的,連已經死亡的人都提出連署書,所以本席在此和主委探討的是如果有需要,中選會就應該辦理公聽會,向全臺灣民眾說明清楚。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法律已經規定每個公投案都需辦理5場以上的電視說明會或辯論會。
- 王委員美惠
可是之前綁大選辦的公投案都說明不足,以致讓臺灣百姓對那10個公投案一片「霧煞煞」,根本不知道應該同意還是不同意,本席希望你們將來能對此說明得更為清楚。
其次,主委提到公投電子連署系統的25項待改善事項已完成8、9項,6月底會全部完成改善,但這其中有許多項目涉及資安,請問依照你的認知,屆時可以全部完成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這個問題請本會綜規處高處長說明。
- 主席
請中選會綜規處高處長說明。
- 高處長美莉
報告委員,有9項已經完成,還有14項……
- 王委員美惠
本席問的是這十幾項能在6月底完成改善嗎?
- 高處長美莉
可以,6月底前能完成。
- 王委員美惠
你說的噢!6月底前統統要完成。
- 高處長美莉
到6月底,我們會裡本身是可以完成,但尚須報請行政院資安處做最後的檢查。
- 王委員美惠
你們是主辦單位,當然是要統統檢查通過才算是全部完成,否則你們隨便寫個報告說是完成了,結果檢查不通過的話,也不能算是全部完成改善啊!不能這樣唬弄大家啦!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到6月底之前,對行政院稽核要求改善的部分,我們都會完成改善,並在將結果送請行政院資安處確認沒有問題後才會準備上線。
- 王委員美惠
對於你們會全部完成的說法,本席可以接受。
再者,中選會和內政部對於選罷法第九十二條的認知似有不同,請問依照你們中選會的認知,王浩宇在原先選區被罷免,之後是否可至其他選區參選?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有鑑於內政部曾來函就此案詢問我們的意見,因此本會委員會也曾做過討論,但並未做成一致的意見,我們已將兩種可能的解釋提供給內政部參考,內政部目前尚在研議中,不過政府是一體的,不論是內政部或中選會,我們希望能透過彼此的溝通,採取共同的立場,以利社會遵循。
- 王委員美惠
但在本席看來,你們和內政部對此的認知差距甚大,就以明年年底的選舉為例,欲參選議員或縣市長的人現在就要開始懸掛看板等進行宣傳了,可是你們的定義迄今未能宣示,請問要人家如何處理?對於王浩宇到底能否再參選,你們到現在還未給出答案,將來勢必還會出現更多問題,所以本席認為中選會應該在一個月內針此和內政部討論並做出決定,說清楚到底選罷法第九十二條中規定四年內不得競選的「公職」所指為何,由於當初制定本條時並未想到會有這麼多人面臨被罷免且罷免成功的情況,以致規定得不夠嚴謹,你們要將此事處理好,於一個月內,趕緊和內政部部長開會討論,做出決定。比如嘉義市的選區就分為東西區,內政部認為東區被罷免者可以去西區參選,中選會卻認為不論東西區都不得參選,所以這點必須趕緊處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王美惠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