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主張應維持2025非核家園目標,認為不可能重啟核四,因此需要更多替代能源「希望達到2025非核家園目標,沒有辦法破除這樣的目標性,也不可能重啟核四,所以一定要有更多的替代能源」發言紀錄
- 陳委員亭妃
有會議詢問。
- 主席
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 陳委員亭妃
謝謝主席。主席,我想跟您確認一下,因為經濟委員會過去都有慣例,就是會說幾點前要收臨時提案,我們今天到底要不要收臨時提案?然後什麼時間處理?因為剛剛主席沒有宣布,過去在第一個禮拜跟第二個禮拜,只要沒有宣讀,我們基本上就沒有收臨時提案,今天是不是也是如此?就是沒有收臨時提案,這個部分是不是請主席確認一下,否則到時候突然之間有臨時提案,我覺得我們經濟委員會大家都非常尊重過去的慣例,是不是能夠做一下瞭解,謝謝。
- 主席
如果今天就專案報告,我們不收臨時提案。
請經濟部王部長報告。
- 王部長美花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承蒙貴委員會邀請本部就「保護大潭藻礁生態系統、中油公司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應停止執行、研提新址及國內電廠燃氣機組、天然氣接收站之規劃與建置問題檢討」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賜教。
壹、保護大潭藻礁生態系統
一、三接並未破壞當地藻礁生態系
(一)104年行政院核定第三接收站開發計畫及選址於觀塘工業區(港),並於106年中油公司於環評審議中與環評委員、環保團體多次溝通,提出友善藻礁生態之「迴避替代修正方案」,工業區開發從原先232公頃縮減為37公頃,最後再減為23公頃;僅使用18年前東鼎公司已填築完成之土地,興建接收站所需儲槽等設施,無新增填區,對觀塘潮間帶藻礁區(G1、G2區)保留現況,不影響藻礁生態,各位看到的這些美麗藻礁都不在我們開發的範圍。
(二)至於工業港則離岸約740公尺,已避開觀塘潮間帶藻礁區,為開放式配置,以鏤空棧橋方式與工業區連接。
(三)中油公司107年透過水下攝影發現工業港範圍內海水濁度高、透光度低,海床被沙質覆蓋,僅有零星生物,沒有可供殼狀珊瑚藻生長的適當基質,也未發現柴山多杯孔珊瑚;地質鑽探亦顯示水深10~15公尺的海床覆沙下僅有0.4~1.1公尺厚的化石礁體。
(四)中油公司亦委託學術及顧問機構以數值模擬及水工模型試驗確認,工業港海堤不會影響沿岸流之自然流動及改變潮汐,繼續供應潮間帶藻礁區所需營養鹽;建港後對地形變遷影響輕微,白玉與觀新海岸仍呈現侵淤互現,覆沙時有時無,與現況相近,不影響白玉與觀新藻礁生態區,將持續依環評承諾進行海域地形地貌調查。
二、中油盡心盡力維護環境生態
(一)中油公司自108年施工開始持續投入人力與物力維護藻礁生態,5年匡列生態保育經費1億元進行生態調查、監測及環境保護工作,對觀新、大潭、白玉等潮間帶藻礁生態系進行調查、監測,推動小燕鷗繁殖棲地營造及繁殖監測,自108年迄今,調查到之殼狀珊瑚藻種類由個位數增為20餘種,柴山多杯孔珊瑚群株亦從75群增為100餘群,另營造小燕鷗繁殖棲地,讓其繁殖成功率從不到30%增為90%以上(台灣其他地區僅30%左右),種種監測結果顯示觀塘海岸生態有朝向正向發展趨勢,環境保護部分配合桃園市政府進行大潭海岸清理垃圾,海岸垃圾清理數量已超過110公噸,有效維護潮間帶自然環境的生態。
(二)中油公司的生態調查及監測工作,同時受到環保署、海保署、桃市府等單位及專家學者監督與指導,並成立由在地代表、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官方代表所組成的生態執行委員會,督導中油公司執行環評監測及推動相關生態保育措施。
貳、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執行問題
一、興建必要性
(一)第三天然氣接收站主要為供應台電大潭電廠新增燃氣複循環機組用氣需求,以及北部工廠改燃天然氣的需求而投資興建,是政府為達成能源轉型政策於114年燃氣發電占比達50%目標,確保電力穩定供應、減少碳排及降低空污之關鍵基礎設施。
(二)北部天然氣需求目前均仰賴中油公司高雄永安及台中接收站經海、陸管往北輸送,鑑於兩座接收站負載率均已接近或超過100%,且既有管線已達輸送上限,無餘裕供應大潭電廠新增燃氣機組用氣需求,有必要在北部興建國內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中油公司於103年10月完成站址方案評估,僅有觀塘工業區(港)可達成111年供應大潭電廠新增燃氣機組供氣期程,為最符合需求之方案。
(三)第三接收站除提供大潭燃氣機組用氣需求,未來連接通霄至大潭的現有海管,還可讓大潭及通霄電廠之間建立起完整的「雙氣源」體系,確保天然氣穩定供應,俾在萬一單一氣源失效的意外下,大潭電廠仍然有天然氣可以維持運轉發電。
(四)第三接收站和大潭電廠是提高北部供電的關鍵角色,肩負北部科學園區、各工業區及北北基桃近一千萬人之用電需求,對供電穩定至關重要,牽動台灣最重要的半導體護國群山發展,也影響整個首都圈的民生經濟。
二、現階段無須停止執行
(一)第三接收站計畫沒有破壞藻礁,工業區僅使用既有填地興建儲槽等設施,潮間帶不開發,藻礁完整保留。工業港位於水深超過10公尺深之區域,海水濁度高,透光度低,海床被沙質覆蓋,僅有零星生物,且未發現殼狀珊瑚藻及柴山多杯孔珊瑚,不具藻礁生態系。
(二)第三接收站已於可行性階段及環評審查階段審慎評估,觀塘工業區(港)為最適站址,且已通過環評採行迴避替代修正方案,合法取得開發許可,依法施工。
(三)台電大潭電廠新增#8、#9號機組燃氣(合計容量224萬瓩,年發電量為137億度),如果第三接收站無法興建,將至少影響備用容量近6%,使電力調度吃緊,系統備用容量下降,同時降低當前極端氣候下系統應變能力。
參、研提新址及國內電廠燃氣機組
一、中油公司於103年10月完成第三接收站址評估,包括台中港港外、台北港及觀塘工業區(港)三個方案,委託專業顧問公司從站址取得、環評作業時程、工程難易度、營運穩定性與台電大潭電廠供氣時程等面向進行評估,結果僅有觀塘工業區(港)方案可達成111年供應大潭電廠新增燃氣機組供氣期程,為興建第三接收站最符合需求之方案。
二、台北港替代方案並不可行,主要係因前置作業需3年取得環評等開發許可,圍堤填地及建站工程(含儲槽及氣化設施)需8年,供應大潭電廠之用氣時程將延後超過11年,這段期間絕大部分電力將需要集中由南部或中部往北送,電網的負擔非常大,故障產生的停電頻率與影響也會相對增加。
三、浮動式接收站FSRU(Floating Storage and Regasification Unit)僅能作為過渡型使用,不是穩定安全的可靠氣源,台灣因地理位置有受颱風侵襲之風險,且北部海域冬季顯著受東北季風影響,若遇海象不佳或颱風來襲,須暫停作業並駛離避風,無法供應大潭電廠燃氣機組所需用氣(9,100噸/日),影響供電穩定及能源安全。
四、麥寮(六輕)無法成為第三接收站的替代方案
(一)麥寮若要興建天然氣接收站,也是供氣給麥寮電廠及其汽電共生機組的燃煤轉燃氣使用。
(二)麥寮建站時程完全趕不上111年底供氣給大潭機組發電的需求,若要供大潭發電,還需佈設雲林麥寮至桃園大潭180公里的管線,不論海管或陸管,具體時間難以預估。
五、台電公司為配合政府非核、減煤、增氣、展綠之能源轉型政策,規劃提升天然氣發電占比及因應未來再生能源大量併網之需求,於北部、中部、南部增設快速反應燃氣機組,作為分區供應,相互備援,包括北部地區之大潭、協和計畫,中部地區之台中、通霄二期計畫,以及南部地區之興達計畫,合計總裝置容量達1,436萬瓩~1,556萬瓩,俾利全國供電更為穩定安全。
肆、天然氣接收站之規劃與建置問題檢討
一、我國目前發電結構主要為燃煤(45%)、燃氣(35.7%)、核能(11.24%)、再生能源(5.4%),為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必須降低燃煤發電、提高無碳排放再生能源及低碳排的天然氣發電。2025年能源轉型目標,天然氣提高至50%,再生能源提高至20%,燃煤降為30%。為滿足新增天然氣需求,新增天然氣接收站等基礎建設確有需求。
二、政府對2050年淨零排放將有整體規劃,以兼顧減碳與能源安全,為確保供電安全,電力系統仍需保留一定比例火力發電,未來低碳燃氣發電可透過CCUS(碳捕捉)技術應用或進口碳中和LNG,同時兼顧能源安全與淨零排放,故2050年天然氣接收站不會閒置。
三、中油公司目前接收站負載率已達108%,遠高於亞鄰國家(日本35%、韓國33%),考量需求面、存量天數等因素,以及第三接收站完成後,北、中、南接收站可分區就近供應,為避免管線設施長期高負載使用,降低營運風險,以確保國內供氣穩定。
伍、結語
109年北部用電占全國的40.5%,但發電量只有34.6%,已經是用電量大於發電,全年大約有48%的時間,北部用電需要依賴外地支援。110年6月,核二廠1號機因為燃料池滿、核廢料無處可放,要提前停機,後續核二廠2號機與協和電廠也要陸續除役。北部的供電能力因此還會再下降,供需不平衡時,更需要補上新的發電機組。第三接收站設置於觀塘工業區,可就近供應大潭電廠新增燃氣機組,滿足北部科學園區、各工業區及北北基桃近一千萬人之用電需求。
產業投資發展仰賴穩定的電源供應,不可有一時半刻缺電,尤其是製造業、資通訊業及半導體產業的用電量大,例如我們的護國神山台積電。電力長途輸送會有電的損耗浪費,而且重要節點如果發生意外,電網的系統危機會更大,若供電風險(停限電機率)增加,將降低國內、外產業投資意願及我國國際競爭力,影響鉅大。因此本部致力於維持北電北用、中電中用、南電南用的區域均衡狀態,在北部舊發電機組除役時,第三接收站能夠在111年底如期供氣,讓大潭電廠新增燃氣機組能夠開始發電,補上北部用電缺口。
綜上,本部為確保國內經濟發展,除了要保生態、降空污,更要穩定供電,第三接收站為政府能源轉型政策之關鍵基礎設施,有其必要性及重要性,若無法順利完工營運,對穩定供電及能源轉型政策將有重大負面影響。第三接收站業經各主管機關審核及合法取得開發許可,公共安全符合國際風險標準,生態保育方面,除持續維護及監測該區域藻礁生態系外,亦針對重點物種進行研究,本部及中油公司為達成能源安全與生態環境共榮之目標將戮力以赴。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支持與指教。
- 主席
請農委會黃副主任委員金城報告。
- 黃副主任委員金城
今天奉邀出席大院第10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報告「保護大潭藻礁生態系統、中油公司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應停止執行、研提新址及國內電廠燃氣機組、天然氣接收站之規劃與建置問題檢討」,以下僅就涉及本會議題進行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壹、藻礁等海洋保育業務已經完成階段性任務並移交海洋委員會
一、為保育桃園海岸藻礁生態系,本會曾於103年4月15日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八條規定,公告「桃園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前桃園縣政府(現為桃園市政府)續於103年7月7日,依同法第十條公告劃定「桃園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面積315公頃,目前觀新藻礁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保護。
二、觀新藻礁北側之大潭藻礁,因位處中油公司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開發場址,本會林務局為瞭解其生態現況,於107年3月啟動南桃園藻礁研究計畫,補助中央研究院籌組團隊進行調查。適逢107年4月28日海洋委員會成立,職掌我國海洋保育業務,原農委會主管「野生動物保育法」、「文化資產保存法(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涉及海洋保育部分,即依行政院107年4月27日院臺規字第1070172574號公告,自107年4月28日起變更由海洋委員會掌理。爰藻礁、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柴山多杯孔珊瑚、中華白海豚等,及前述「桃園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業務,即移交海洋委員會主政;至於林務局107年3月啟動之南桃園藻礁研究計畫,則協調由林務局完成研究後移交。
貳、結語
本會林務局107年3月啟動之南桃園藻礁研究計畫,調查範圍由北而南涵蓋白玉藻礁、大潭藻礁與觀新藻礁,完成之研究報告業於108年7月5日移請海洋委員會及海洋保育署參酌運用,並同時函送經濟部、台灣中油公司、環保署及桃園市政府參考,所有研究計畫已於109年移交給海洋保育署。最後基於政府一體,農委會會協助提供專業意見來達到能源轉型和藻礁保護雙贏目標。以上報告敬請指教。
- 主席
請海委會蔡副主任委員報告。
- 蔡副主任委員清標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應邀列席大院經濟委員會,就「保護大潭藻礁生態系統、中油公司第三座液化天然接收站投資計畫應停止執行、研提新址及國內電廠燃氣機組、天然氣接收站之規劃與建置問題檢討」議題,謹就本會「桃園大潭藻礁保育作為」提出報告,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前言
藻礁係由殼狀珊瑚藻所形成的生物礁,已知分布於臺灣西北部,從石門、富貴角、麟山鼻、三芝與淡水,往南到新竹縣新豐鄉。其中於桃園市海岸北起大園區竹圍漁港海岸延伸到新屋區永安漁港附近,長達27公里的海岸分佈為臺灣地區最完整的藻礁生態系。
藻礁多孔隙的特性提供許多潮間帶生物棲息場所,歷年研究發現藻類、無脊椎動物(珊瑚、軟體動物、甲殼動物、棘皮動物等)、魚類(蝦虎、石斑、銀紋笛鯛等)多樣性,加以於106年發現第一級海洋保育類生物─柴山多杯孔珊瑚,使得桃園藻礁地區備受關注。
桃園藻礁海岸早期面臨威脅包括棲地破壞、水質污染、沉積物堆積等,中油公司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於107年10月8日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議審查,續於108年2月27日經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3月14日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正式動工。本會基於海洋保育主管機關之立場,就此開發案進行嚴密監督,並與各機關合力保護海域環境以及保育藻礁生態系,以下就各項工作進行重點說明。
貳、桃園藻礁保護作為
一、海域/海岸保護區類別及劃設時間
- 為保護桃園沿海藻礁生態系,各相關保護區劃設歷程如下
(一)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
桃園縣政府於103年7月7日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本保護區,保護範圍達315公頃(包含海岸線長度約4.3公里),區分為核心區(47公頃)、緩衝區(81公頃),及永續利用區(187公頃),並依據不同分區進行管制措施。
(二)許厝港國家級重要濕地
許厝港濕地因河口地形發達,具有潮間帶、沼澤、沙洲等多樣的生態環境,內政部營建署104年1月28日依據濕地保育法公告劃定,105年6月起委託桃園市政府代為管理,佔地961公頃(包含海岸線長度約10.5公里)。根據重要濕地之保育及明智利用原則,分區為生態復育區、環境教育區及其他分區,各分區有不同之允許明智利用項目。
(三)草漯沙丘地質公園
草漯沙丘為具有代表性的地質景觀,有海岸保護效益,且具教育及學術價值。桃園市政府於109年6月11日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告指定為市定地質公園,保護範圍284公頃,可區分為核心區(18公頃)、復育區(22公頃),及一般區(244公頃)。
二、各項保育措施
- 本會秉持監督角色,與各方合作並參與各監督會議,持續進行生態調查,掌握藻礁保育現況,相關具體作為包括
(一)政府部門協同監督
本會持續協助環保署監督環評承諾應辦事項,出席桃園市觀塘工業區開發計畫相關環境影響評估專案監督會議,提供審查意見,執行不定期查核,以確保能源發展與環境保護之平衡。
(二)民間合作共同監督
本會參與由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及學者專家組成之「觀塘工業區(港)生態保育執行委員會」,參與者另有台灣中油、農委會、經濟部工業局、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海管處,以及海洋、水文、生態等領域學者專家,以及在地民間團體,共同進行生態調查、監測及海岸保護。
(三)海委會與桃園市政府合作加強環境保護
與桃園市政府合作推動環保艦隊、潛海戰將,並收購廢棄漁網,增設4處海污應變場域,強化危機應變量能,合作進行藻礁教育宣導與推廣。
參、生態系監測
一、藻種與覆蓋率調查
為確保開發過程對當地生態未造成重大影響,本會海保署自108年起辦理自白玉到觀新區域藻礁生態系調查,掌握藻礁生物多樣性變化,並研擬藻礁科普教案以便教育宣導。
二、中華白海豚調查
為瞭解保育類中華白海豚是否出沒於大潭藻礁周邊海域,本會海保署108年度台灣西部沿海白海豚族群監測計畫,擴大監測範圍至淡水河口,108年第四季新竹南寮漁港至新北淡水河口之調查,及109年監測調查,皆未於該海域目擊白海豚。
三、桃園藻礁記錄藻種數
108年度在觀新藻礁海域發現殼狀珊瑚藻種類最多(16種),次之為大潭藻礁海域(12種),最低為白玉藻礁海域(9種)。109年記錄之藻種數均有增加,大潭藻礁海域發現殼狀珊瑚藻種類22種,觀新藻礁海域20種次之,白玉藻礁海域則有12種。
四、大潭海域柴山多杯孔珊瑚
107至108年記錄約84株群體的柴山多杯孔珊瑚,至109年,在大潭藻礁海域潮間帶已陸續紀錄達100株以上的活群體。整體而言,整合本會及相關機關之調查,顯示殼狀珊瑚藻藻種數量及柴山多杯孔珊瑚數量穩定。
肆、結語
自中油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提案至通過環評、施工以來,本會持續監督相關工程進行,監測生態環境,確保大潭藻礁海域不受開發工程衝擊或破壞。
本會將持續與各相關部會及桃園市政府密切合作,共同推動藻礁保育行動,於海洋環境保護,海洋保護區生態調查以及巡守等多方面合作,以維護整體藻礁海域的生態系健康。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 主席
其他單位的報告,請委員自行參閱,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環保署書面報告
「保護大潭藻礁生態系統、中油公司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應停止執行、研提新址及國內電廠燃氣機組、天然氣接收站之規劃興建問題檢討」專案報告
-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日奉邀列席大院第10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會議,就「保護大潭藻礁生態系統、中油公司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應停止執行、研提新址及國內電廠燃氣機組、天然氣接收站之規劃興建問題檢討」進行報告,其中就「保護大潭藻礁生態系統」議題涉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業務權責部分提出說明,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壹、背景說明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油公司)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之環境影響評估案件包含2個開發計畫,分別是「桃園縣觀塘工業區開發計畫」及「桃園縣觀塘工業區工業專用港」等2案,其位置如附圖,圖中虛線南邊屬「桃園縣觀塘工業區開發計畫」範圍,虛線北邊屬「桃園縣觀塘工業區工業專用港」範圍;2案環評審查情形如下
一、「桃園縣觀塘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前經本署審查通過,並於88年7月14日公告審查結論;本案送審時之開發單位為東鼎液化瓦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鼎公司),之後於106年變更開發單位為中油公司。「桃園縣觀塘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經本署審查通過後,東鼎公司於90年11月12日開工。
- 二、「桃園縣觀塘工業區工業專用港環境影響說明書」前經本署審查通過,並於89年4月27日公告審查結論;本案送審時之開發單位為經濟部工業局,之後於108年變更開發單位為中油公司。本案自行政院89年12月4日核定設置後迄106年時尚未施工,本署於106年4月15日要求「桃園縣觀塘工業區工業專用港」案應依原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五
「開發單位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開發許可後,逾三年始實施開發行為時,應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送本署審查。本署未完成審查前,不得實施開發行為」辦理。
貳、107年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情形說明
本署於審查「桃園市觀塘工業區工業專用港環境影響說明書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過程中,除就「觀塘工業專用港」案環保對策檢討外,本署於106年7月21日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8條第3項規定「主管機關發現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時,應命開發單位限期提出因應對策,於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切實執行。」命緊鄰之「觀塘工業區」案限期提出「桃…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亭妃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