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素月於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交通部、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就「0402太魯閣號鐵道事件突顯工程之發包、監造、施工等作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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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陳委員素月

    (11時55分)針對4月2日太魯閣鐵道的意外事故,本席要先再次肯定運安會在這次事故之後,對於整個事故現場的還原、真相的釐清真的發揮了很大的功能,在此再次地感謝運安會人員的辛苦。經過這樣的調查、釐清,讓事故當時發生的實際狀況也越來越清楚。本席今天從報紙上看到,好像楊主委昨天提到,未來會被收押的可能還會有另外一個人,就是除了李義祥之外,恐怕還有另外一個人會被收押,是不是?

  2. 主席

    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3. 楊主任委員宏智

    我沒有辦法推測,只是昨天管碧玲委員從我們提供的資料裡面特別看到我們有畫了紅線,然後我回覆他裡面有包括錄音檔的資料、怪手跟工程車之間有一些作為,這方面也全部交給檢調。

  4. 陳委員素月

    本席今天從報紙上看到有這麼一段話,所以想瞭解楊主委提到可能還有另外一個人會被收押的事情。本席想要問一下,目前運安會是針對整個事故的專業部分進行調查,當然,刑事責任或一些責任問題的釐清是由地檢署在進行調查。基於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我在這邊請教一下主委,你有沒有接到檢方要求,如果有涉及任何核心偵查失誤的部分,請運安會不要公開,不曉得你有沒有接到這樣的通知?

  5. 楊主任委員宏智

    我在前天召開記者說明會之前,有充分跟檢察長溝通過,所以我們彼此有畫一條界線,就是哪些資料是共享的,哪些資料經過我這邊的解讀、下載完之後會移交給檢調的同仁,我們甚至有一個LINE的群組做必要的溝通。

  6. 陳委員素月

    如果照楊主委的說法,您如果公開或者是開記者會所公開的訊息,就是經過檢察官允許的,是這樣嗎?

  7. 楊主任委員宏智

    應該是彼此也互相瞭解,大家對於所謂關切的事情、哪些是由檢調負責的,我們有做些微的調整。

  8. 陳委員素月

    好,謝謝。另外,我再問一個問題,本席昨天也有關心整個事件完成報告的公開時程,主委也很明白地說明了,今天的報告裡面你再次提到,期中鐵道安全通告的調查期程是事故日起1個月,事實資料報告是事故日起4個月,整個調查報告是事故日起14個月。我不曉得這樣的期程跟檢方的調查會不會有所掣肘,就是因為檢方的調查而受到延誤?會有這樣的狀況嗎?

  9. 楊主任委員宏智

    跟委員報告,我們所做的是事故的安全調查報告,就是不設任何的究責,我們的工作比較偏於工程的性質,而人員、有沒有破壞等等的調查,則是由檢調來做。我們會共享資料,也就是說,縱然在事實資料還沒有正式報告提出來之前,我們這邊都會接受檢調的諮詢,所以他們掌握他們的進度,跟我們的進度是不會有任何扞格的。

  10. 陳委員素月

    好,謝謝主委,也辛苦你們了。接下來我想請教一下公共工程委員會吳主委,這一次的太魯閣事件也凸顯出了很多的問題,尤其是有關公共工程管理的問題,這幾天不管是媒體或委員都發現了很多問題,今天我們委員會也特別針對公共工程的管理問題來進行專案詢答。這一次的意外事故是發生在臺鐵所發包的邊坡安全防護工程的工地裡面,因為有一輛工程車操作不當滑落鐵軌,造成慘重傷亡,在這個工程中我們看到業主是臺灣鐵路局,得標廠商是東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設計監造是聯合大地工程顧問公司,專案管理是中棪工程顧問公司,實際施工是李義祥,我先請教一下主委,這些單位各自的職責是什麼?他們應該發揮什麼功能?在這次事件中,他們有沒有哪些應做而沒有做到的部分?請主委先簡單說明一下。

  11. 主席

    請工程會吳主任委員說明。

  12. 吳主任委員澤成

    目前個案造成的原因跟責任,相關單位正在調查,我們從這個狀況來研判,做通案的一個檢討,我們覺得剛剛委員所提到的有關執行面、管理面確實需要加強。

  13. 陳委員素月

    管理面應該是業主鐵路局、專案管理公司還是設計監造公司負責?

  14. 吳主任委員澤成

    我覺得都有。

  15. 陳委員素月

    這次等於是三個單位都沒有做到?

  16. 吳主任委員澤成

    都應該來檢討加強。

  17. 陳委員素月

    本來我們這樣的設計是希望分工負責,然後互相監督,能夠達到工程管理的安全,可是這次三個單位好像都沒有去落實,這是令人非常遺憾的地方。從這次事故的空照圖及現場照片,我們發現現場沒有施工圍籬,可是李義祥竟然能夠在臺鐵局要求假日停止施工的期間進入工地,而且不只他一個人,也不只一輛車,而是好多輛車子,凸顯整個工地管理、進出管制真的出了很大的問題,所以在這部分,工程會基於督導公共工程的職責,要怎樣去要求跟落實?

  18. 吳主任委員澤成

    我想看出這個缺口,比方為什麼停工期間那個承包商還進去做這些事情,因而造成事故?在這樣的狀況之下,營建管理、監造跟承包商,即便是在停工狀態,對於工地是不是也應該要有一個管理的措施?這需要檢討。

  19. 陳委員素月

    主委講到重點,工地安全的管理,最直接的,你認為應該由誰來把關?是工地主任還是業主?

  20. 吳主任委員澤成

    當然業主要來督促監造、營建管理跟承包商要各司其職。

  21. 陳委員素月

    可是這次進出工地的就是工地主任本人。

  22. 吳主任委員澤成

    變成他自己一個人擅自為之。

  23. 陳委員素月

    等於是沒有人把關,所以這真的是非常大的一個疏失。主委提到未來鐵路局要把關,那我請問一下朱副局長,目前鐵路局在這個部分有做把關嗎?

  24. 主席

    請交通部臺鐵局朱副局長說明。

  25. 朱副局長來順

    像它有一個施工日誌,每個月我們有檢查一次,平時就不定期抽檢,我們的工務處也有去檢查。

  26. 陳委員素月

    你說工程日誌一個月才查核一次,這樣會不會……

  27. 朱副局長來順

    不是查一次,而是不同時間不定期的去查。

  28. 陳委員素月

    可是這樣是不是流於形式,沒有落實?

  29. 朱副局長來順

    我們每個月會檢視它的施工日誌,看工程進行情形怎麼樣。

  30. 陳委員素月

    施工日誌是在檢視施工的進度吧!跟整個工地的進出管制有必要的關連嗎?

  31. 朱副局長來順

    所以我們還有一個叫做工程檢核也有在執行。

  32. 陳委員素月

    平時有在進行嗎?

  33. 朱副局長來順

    有。

  34. 陳委員素月

    剛剛有委員詢問得標廠商是東新營造,到底有沒有東新營造的人員進出工地?有或沒有?

  35. 朱副局長來順

    這個部分我根據現場單位傳來的訊息是有,營造的人有到現場。

  36. 陳委員素月

    可是你們認定的這個人是工地主任李義祥,還是有其他的人?我覺得這個有很大的差別,因為李義祥是掛工程的工地主任,他是等同東新營造的人,是不是?

  37. 朱副局長來順

    有一個東新的專任技師,他也有在現場一起工作。

  38. 陳委員素月

    我想這樣的不幸事件,大家看了都非常的悲傷,所凸顯出來的問題,我們希望公部門相關的單位要確實的去檢討,昨天和今天委員會都有很多的提案,我們希望鐵路局要落實。目前在施工當中有類似的潛在危險的工程,要馬上要求改善,剛剛我聽到你們的答覆是有勒令停工的狀況,這是在施工中的。本席也希望沒有在施工的還是沒有要施工的地點,你們也要清查是不是有潛在的危險,需要列管改善,這都是非常重要。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素月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