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認為最高行政法院關於蘭嶼核廢料遷移案的判決對原住民族及蘭嶼雅美族(達悟族)非常不公且適用法律錯誤「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對我們原住民族及對蘭嶼鄉親雅美族(達悟族)而言,是非常、非常的不公,而且是適用法律錯誤!」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核廢料放在蘭嶼一開始就是錯的,也是欺騙「核廢料放在蘭嶼一開始就是錯的,也是欺騙」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原能會要繼續並據理做好發回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審的訴訟「你們要繼續及據理去做好一個訴訟。」發言紀錄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12時38分)秘書長,對於謝長廷駐日代表,你們是毫無置喙的餘地,是不是?
- 主席
請臺日關係協會郭秘書長說明。
- 郭秘書長仲熙
不是這樣講,他是駐外使節,他有他發言的權責範圍。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他的發言有符合他的權責嗎?完全不符合啊!已經完全站在日方,完全站在日方!還打臉了台電,打臉了原子能委員會!你認為他的發言還符合作為一位中華民國的駐日大使嗎?
- 郭秘書長仲熙
報告委員,這個不是我身為事務階層能夠評斷的,但是我要……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做過30年公務員,我們作為事務官,如果做這種事情,早就被撤換了,早就被調整了,我們作為一個事務官要建議,就是要跟長官講及跟部長說,並請部長轉達給總統,完全不符合嘛!你在外交部服務及工作幾年呢?
- 郭秘書長仲熙
31年。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31年,我當公務員30年了,31年你有沒有看過這樣的駐日大使,或者是其他大使嗎?有沒有看過?有沒有聽過?不會嘛!所以我們作為一位事務官,不要怕,該說的就要說,對不對?何況今天來備詢,最起碼你應該跟政務次長或部長說,我這個事務官來可能不太適合,因為你無法回答嘛!你來也一定不會跟你談別的啦!比如談別的有原子能委員會、台電及農業委員會有關魚的部分,對不對?所以你來的時候,今天的炮火一定是針對駐日大使,不是派駐的「駐」,而是變成幫助的「助」,對不對?媒體已經報導這麼多了,這部分也不為難你啦!但是我們作為事務官要勇於告知長官,好不好?
- 郭秘書長仲熙
是,我們會向長官報告,但是可不可以稍微讓我幫他澄清一下?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不用,你剛才的澄清,我都聽到了,我在辦公室都有聽到你的說明,不是不讓你說明,因為我有聽到了。
- 郭秘書長仲熙
謝謝委員。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謝謝,請回座。其次要問原子能委員會,最近有關台電遷移蘭嶼核廢料,先謝謝原能會之前開罰台電,但是台電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最近做了一個判決,你可不可以簡單說明一下,有關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的主要理由呢?
- 主席
請原能會劉副主任委員說明。
- 劉副主任委員文忠
的確是有好幾個案子,而這個案子應該要確認一下。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來說,今天你並不是為了這個案來的,我也能諒解。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對我們原住民族及對蘭嶼鄉親雅美族(達悟族)而言,是非常、非常的不公,而且是適用法律錯誤!其理由是什麼?竟然是因為臺東縣政府沒有完成公民投票,也就是原來台電在臺東達仁鄉要蓋一個貯存場,由於沒有完成公民投票,所以就判決你們輸了。這是什麼嘛!核廢料放在蘭嶼一開始就是錯的,也是欺騙,所以總統才會道歉。現在就是要遷,他們卻不遷,何況也有一個既定期程要台電遷,結果他們沒有遷,你們依法裁處罰錢,他們不但不聽你們的,還跟你們訴訟。然後那個法官又用這樣的理由,人民活該啦!何況那個低放射性貯存場的設置條例,根本就是為了騙蘭嶼原住民而訂定的,而且公民投票也不是只有蘭嶼人要公民投票而已,而是整個臺東縣,當然會輸啊!臺東縣政府很有正義感,所以才沒有辦啊!縣政府知道這個法律有問題,所以才沒有辦公民投票。我今天不是為難你,我的意思是你們要繼續,因為現在是發回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審,你們要繼續及據理去做好一個訴訟。
- 劉副主任委員文忠
應該是1,000萬的部分,臺北最高法院判我們敗訴了,我們上訴最高行是判我們勝訴,就是發回臺北最高法院重審。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不是喔!你回去再查一下,我們兩個都回去查一下。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鄭天財Sra Kacaw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