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明才於財政委員會第19次會議一、繼續審查「房屋稅條例」8案: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北市第11選舉區

發言紀錄

  1. 羅委員明才

    謝謝主席。部長、各位委員,大家好。今天討論到房屋稅條例,提出法案時,心裡要先想想目的為何。大家都很清楚,提出這個法案就是為了落實居住正義,因此民眾黨、時代力量黨團都有提案,各黨各派的委員也有提案,唯獨財政部沒有提出看法、立場,所以外界也在問,究竟部長的態度是什麼?

  2. 還有一個問題,經過我們慢慢的抽絲剝繭,提出這樣的法案究竟有沒有幫助?因為這個規定提出之後就是全國一體適用,剛才多人說到臺東或者是鄉下地區的狀況,例如屏東或者花蓮,甚至是南投。本席的選區是新北市……

  3. 吳委員秉叡

    你那邊有石碇、坪林啊!

  4. 羅委員明才

    對,石碇、坪林的影響也很大。現在石碇有很多國有地,真正用私有地蓋房子的很少,這是因為時代背景的關係。還有坪林地區,像大家最近在討論的水庫問題,那裡面有個永安村,以前都被隔絕開來,還有幾戶需要坐渡船過去。現在大家都在討論一個問題,如果這個規定一體適用的話,它的標準、範圍、門檻究竟是什麼?這些都應該好好地問清楚。

  5. 所以本席想問一下部長,所謂的囤房稅是指持有超過3戶以上還是4戶以上?房子有沒有做全國總歸戶?另外,都市區和都市的蛋黃區又有差異,例如在臺北市買一戶,在臺東可能可以買10戶,所以在臺東擁有10戶和在臺北擁有一戶,究竟標準、公平性在那裡?這些都應該用精準的數字告訴我們,修法時才不會不小心打到無辜者,或者是這個案子的提出根本對落實居住正義沒有任何幫助,只是頭痛醫腳、腳痛醫手,根本就是錯置,方向通通不對。

  6. 本席幾年前在這個地方開會時就提出,落實住房居住正義最重要的是供需,本席今天還是要提出供需的問題。請部長和內政部去調查一下,究竟有多少年輕人想買房子,但是買不起房子?到底有多少人?請你們把數字拿出來,我們針對這30萬戶、40萬戶大量提供捷運可以到達的青年住宅,讓他們住得起、買得起或是租得起,這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

  7. 每次改朝換代都要討論這個問題,但是最後都沒做!本席以前問過幾位內政部部長為什麼不做,得到的回答是不要害我。意思是等他安全下莊以後,下一任部長再去做。因為這件事茲事體大,要花很多時間普查等等,為了真正解決問題,本席希望各部會辛苦一點,一次性解決,而不是每次都由立委提出,讓我們當墊背,也許短期間會有一些效果,但是過了以後,年輕人買得起房子嗎?本席要請教部長的就是這個問題,等一下麻煩部長回答,謝謝。

  8. 主席

    在部長回答之前,因為剛才發言的,包括郭委員、吳委員、鍾委員都提到江委員的版本,並不是財政部的版本,所以先請提案委員說明一下,好不好?因為你提出的內容,他們認為不可行,而且還質疑你。

  9. 現在請江委員永昌說明。

  10. 江委員永昌

    謝謝主席。從剛才的討論就發現,財政部並沒有看完本席的版本,所以當財政部解釋的時候,導致其他委員都誤會了。第一個,有關本席在第二條第三款寫的空置的定義,其中有兩個,一個當然是有無設籍,另外一個是用水、用電等等,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可以推定。有人質疑這樣就可以推定嗎?其實本席後面還有很多條文排除適用,前後條文要搭配在一起,前面只是先推定。

  11. 而且這個條文是說前一年累積6個月以上,不是隨隨便便就推定的啦!並不是只看一天或兩天,是累計6個月以上才會推定須繳房屋空置稅,而且還有很多排除適用的條件,通通都寫在後面的條款當中。第二個,第三條我立刻就寫了,行政院可以就人口、房價所得比、市場供需、住宅供需等各項指標綜合考量,如果縣市政府有意見,還可以和他們溝通之後再納入,所以也不會有一體適用的問題。如果大家真的覺得有些偏鄉地區不適用,或是有執行困難的地區,行政院在指定的時候就會和地方政府溝通、協調,不會硬把全國都指定下去。後面的條文寫得很詳細,以上。

  12. 主席

    好,謝謝。有關空屋稅的部分,早上也討論了一個半鐘頭,請部長就剛才委員的提問再做補充。我要確認財政部到底反不反對空屋稅,因為這是民進黨提出來的,而且民進黨諸位委員都贊成,本席想確認你們民進黨……

  13. 吳委員秉叡

    本席不是贊成,我們只是提出疑問,這個條文……

  14. 主席

    對。有好幾位贊成,我們就看看是哪幾位贊成、哪幾位不贊成。

  15. 現在先請財政部表達意見。

  16. 蘇部長建榮

    謝謝各位委員。我想空置稅是一個概念,就像我早上說的,房屋稅要不要放到這裡面?這是一個問題。第二個是認定上的問題,我了解江永昌委員提到的這些條件,剛才也有委員提到。當然,江委員在第十四條有修正相關的認定標準,也有救濟的措施,但是不管怎麼樣,在認定上都是先推定,然後再救濟,這對地方稅捐稽徵機關來說是非常大的行政負擔,這個部分我必須說明清楚。

  17. 有些國家規定要課空置稅至少要空置兩年、一年或幾年以上才會課稅。另外,在第二條的條件裡面,例如天然氣,很多中南部的房子基本上不用天然氣,他們是用桶裝瓦斯,在這種情況下,認定上真的會有疑慮。

  18. 主席

    政策上你們是否贊成?

  19. 蘇部長建榮

    如果真的要課,應該審慎研擬整個條件,不是我在這邊說贊成或不贊成的問題。

  20. 我順便回答羅委員提到的,他剛才說在野黨都提案了,只有財政部不提版本,關於財政部的立場,我在財委會詢答時的態度很清楚,現行稅制並沒有問題,問題在於稅基要不要調整,這部分要看地方政府是否能夠配合,目前財政部也正在加緊要求地方政府對稅基的評定做一些努力。

  21. 主席

    因為剛才第一輪的……

  22. 賴委員士葆

    本席剛才一直沒有說話,很仔細、認真聆聽各位的高見。剛才財政部蘇部長又再說了一遍他的概念和中心思想,很簡單,就是現階段不準備課囤房稅。本席沒有冤枉你吧?因為你一再強調,現在有1.2%到3.6%或1.5%到3.6%的課稅標準,這樣已經夠了,而且可以再加30%,就是可以提高到4.68%,這樣不可謂不高,所以重點是在稅基,在稅基沒有解決之前不適宜這麼做。你的意思是應該先解決稅基,而不是從稅率來處理。

  23. 但是各位委員的重點是,因為我們的職權只能處理稅率,沒有辦法處理稅基,稅基是地方政府的職權。所以你現在等於是重複上午說過的話,你們認為現階段的政策工具夠了,不要再去修這個東西,本席沒有誤解你吧?你的意思就是現階段這樣已經夠了,如果他們真的這樣做,要是最後沒有效,我們再來討論。以現在的狀況來說,因為很多縣市二、三十年來都沒有調整稅基,所以真正的問題是出在稅基,我不要說你在推啦!反正你就劍指地方政府,因為有些地方政府二、三十年都沒有修改稅基,才會造成今天這樣的現象,所以你認為現在討論這個效果不大。本席用白話文詮釋,其實你的重點就在這裡,對吧?也就是說,對於這個案子,不管是第一條、第二條或者整個精神,你們是非常保留的,我不要說你反對,但是從字裡行間聽得出來,其實你是不贊成的啦!

  24. 主席

    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25. 吳委員秉叡

    現在雖然在討論第二條,但本席要回到原始精神。今天各黨派或是各委員提出這個方案的目的是什麼?無論要叫空置稅也好,或是囤房稅也好,目的都是希望打壓房價,但是有沒有考慮過,用這樣的方式打壓房價是否做得到?本席覺得這才是問題的根本。本席是認為,我們要做一件事情,應該採用適當的方法,而不是今天要打房,就來弄房屋稅,就本席主觀的觀點,我認為這樣達不到政策目的。

  26. 大家都討厭高房價,執政黨也一再要把炒房的人趕出投機市場,事實上政府已經祭出很多手段,有的是剛通過,7月1日才要實施,這是現在執政者的做法。以空置稅等問題來說,大家到底有沒有去了解空置稅和囤房稅的差別?一個是沒有在使用的房子,現在要逼他拿出來使用,一個是不管有沒有空置,反正你這個人只要擁有多間房子,我們就要用什麼方式對待你。本席覺得這兩個狀況是不一樣的,空置稅針對的目標就是有房子不拿出來使用,只是關著養蚊子。

  27. 但是依本席的經驗,像本席的故鄉屬於偏鄉,我們堂兄弟共有一棟房子,但是大家都在北部工作,誰會在臺東住?那個地方真的有很多空屋,事實上那個房子根本不值錢,坦白說有行無市,就是祖先留下來的紀念,你們卻逼我們一定要賣掉。而且那是堂兄弟共有的,這樣到底要算幾戶呢?又算是誰的第幾戶?這裡面有很多問題。所以本席個人認為,如果真正的目的是為了打房價、壓抑房價,其實不一定要走這些路,應該找出比較正確的政策工具。

  28. 如果是因為年輕人沒房子住,空置稅恐怕比囤房稅更能切中目標,因為能逼更多房子放出來,問題是有些地方的空屋恐怕也沒有人要住,因為工作不在那邊嘛!誰有辦法住在臺東,但是在臺北或高雄工作?沒有辦法!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現象?其實這裡面有諸多原因,但我們現在卻幻想只要拿出一個工具、一個法寶,或是只要立法院的立法委員有本事通過一項法律,這個問題就解決了,本席覺得這樣想未免太容易了!

  29. 如果要把空置稅和囤房稅放在一起談的話,應該先釐清它們的定義,因為那是不一樣的。財政部過去從來沒有想到空置稅的問題,所以他們當然沒有版本,但是這樣聽起來,這個部分如果要操作,等一下也要請江委員繼續說明。第二條、第三條在操作上就有很多困難,譬如第三條,如果行政院還要到全國每一區認定,所謂的每一區是什麼意思?是新北市的板橋區、坪林區,這樣是每一區?或者所謂的區就是指桃園市、新北市、臺北市?

  30. 而且即便是同一個地方也有城鄉差距,例如新北市的差距就很大,所以你說的每一區怎麼界定?光以坪林來說,這是羅明才委員的選區,所以他很清楚,坪林的街上和坪林的山上差距就很大,可以說完全不一樣。因為這件事情真的具有地方自治的色彩,如果全部由中央政府決定,本席覺得根本就有非常大的困難。

  31. 主席

    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32. 羅委員明才

    謝謝主席。大家都很關注這個議題,但是解鈴還需繫鈴人,最重要的還是財政部。江委員已經竭盡所能提出自己的版本,可是你們知道嗎?他的辦公室助理加一加才不到20人,財政部有多少人?這是20人匯集的心血,我們也肯定他們的用心,至少往前跨出一步。可是財政部呢?加一加起碼有好幾千人吧!你們每個人想一個方法就好,這樣就有幾千個方法可以用,對不對?所以你們把責任全部往立委這邊推,其實有一點不人道啦!

  33. 你看江委員,昨天他可能研究到很晚,今天還要去司法委員會和其他委員會發言,身上有很多工作。而且現在數據的蒐集也不夠完全,例如剛才有人說到電費、網路使用情況、水費、天然氣等等,部長還說有人是用桶裝瓦斯,這些真的都要冷靜地想一想,而且現在都是AI人工智慧,是科技的時代,難道人在臺北就不能控制板橋的房子讓電表啟動嗎?這樣該怎麼認定?

  34. 部長,本席說的這些你可以理解吧?現在只要用行動電話就可以控制,例如開冷氣等等,假設一個人有好幾戶房子,他直接用電腦、手機控制,只要有裝電表就可以用電,電照跑、房子照囤、錢照賺,所以到時候一定會遇到很多問題。

  35. 我認為今天會議再開下去還是一樣,因為部長一開始就反對,根本就不想讓它通過,我們再說下去也是白說。但是本席最後要再說一句,要落實居住正義,還是必須依賴財政部抬出稅務大刀和內政部提供所有房屋的訊息,還有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手上那一大堆地,這些地要怎麼開發?你們和內政部應該一起想一個好方法,針對問題、解決問題,才不會讓我們一群人像傻子一樣,一直在這邊耗時間。向各位報告,我們從3點開始開會,就算開到晚上10點也不會有結論,不然你問部長好了,因為部長心有定見,我們再怎麼講都等於是狗吠火車啦!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羅明才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