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鄭委員運鵬
(10時15分)主席、各位首長、各位同仁,大家好。在部長上台之前,我想先釐清一點,我們未來50%的天然氣發電都不算入綠能項目裡面,不算入再生能源20%裡面,對不對?
- 主席
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 王部長美花
不是。
- 鄭委員運鵬
所以剛才委員有點誤會。
- 王部長美花
是。
- 鄭委員運鵬
所以,天然氣是天然氣,它可以減少排放微粒跟空污,用來取代燒炭,跟綠能的20%是不一樣的。
- 王部長美花
是的。
- 鄭委員運鵬
所以是他搞錯了。再來就是國產化的部分,增加技術移轉跟國產零件的採用,這在第九屆立法院裡面是大家所關心的,所以倒也不是有無圖利外國廠商的問題,外國廠商來臺灣發展風電,他可能還覺得你在圖利國內廠商,他還不願意技術移轉,但是我們有強制要求。這樣的講法應該比較正確。
- 王部長美花
謝謝委員,沒有錯。
- 鄭委員運鵬
這個在觀念上面有一點落差。
蘇院長在星期一主持黨政協調會報中,有關第三接收站外推455公尺的方案,主要結果有以下幾點,一、它是在環評的範圍之內,如果我們用這個外推方案的話,只要提環差就可以了;主要是把堤防跟工業港往外移450公尺,因為外移,所以要增加兩年半的工期及150億元的費用,這樣對不對?
- 王部長美花
是的。
- 鄭委員運鵬
之前有一些公投領銜團體說,在本來的方案裡面要挖那個航道,現在可以不用再浚深航道,所以不會有沙漂到大潭海岸的問題,是不是這樣?
- 王部長美花
他們是對港裡面的船隻要迴轉的地方及部分的航道,因為水深不夠,所以需要挖,現在外推以後,就不用挖了。
- 鄭委員運鵬
既然不用挖了,就不會有海床泥沙、礁石漂到岸上的問題;有人認為漂過來有保護作用,但也有些人認為沒有,我想這個是見仁見智,我們也沒辦法試試看。目前要施工兩年的棧橋已經出去了,雖然只有九百多公尺,沒有到1.2公里;從目前的施工看得出來,對生態沒有影響,觀察上面的聚落、族群數跟它的樣本,種類數還增加,所以往外推455公尺的部分不會更壞,應該會更好。
- 王部長美花
會更好。
- 鄭委員運鵬
本席希望部長注意一下,本來就支持政府方案的朋友,他們認為你為什麼要多花兩年半的時間,多花150億元去做這個方案,就為了滿足公投?我覺得民主政治就是這樣,大家如果有疑慮,在公投上面消耗,其實代價會更大,所以我們就提出往外推的妥協方案。我認為這個妥協方案在科學上有99%站得住腳,怎麼會說外推不挖海床,生態反而會更糟?那是不可能的!也有公投領銜團體說不要蓋了,就直接移到北部,剛剛也有委員說就移到林口港或什麼地方,但他們沒有評估到還得拉四、五十公里的天然氣管,他們也不管在地的林口鄉民是否反對。所以我跟部長確認一件事情,公投如果被否決掉,即第三接收站可以做,這個外推方案是否照樣執行?
- 王部長美花
對。
- 鄭委員運鵬
沒有錯嘛!除非在環差被否決;如果環差過了,公投被否決掉,全國公投接受第三接收站,我們就是用這個外推方案去執行,對不對?
- 王部長美花
就要趕快來執行外推方案。
- 鄭委員運鵬
部長,我覺得政府的最大誠意大概就是這樣了,現在變成提案團體也不接受,而有些本來支持政府方案的人,他們認為這樣是多花錢,多浪費的,其實沒有關係!我跟大家報告,臺灣電力的F1方程式很難寫,我們要低電價、要環保、要綠能、不能排碳,還不能收核廢料,這五個條件都要滿足,請問全世界現在還有比臺灣更厲害的電力方程式嗎?我來說明,為什麼這五項方程式的約束會這麼重要。低電價不能以價制量,電價很高就要少用,這是一定的道理;要環保,就不能破壞環境,就第三接收站來說,應該沒有破壞,它是連改變環境都不行;要綠能,還不能調高電價,剛剛國民黨的委員就是這個意思─以前嫌你貴,現在嫌你來不及;不排碳,臺中不讓你更新機組,我們也不知道要怎麼辦!最後是不收核廢料,國民黨執政的時候要核能安全,但是他們現在不給你貯存槽的使用執照。現在這幾個條件放下來,就儘量滿足各方的需求,就政府能做的方式提供這個外推方案,最後的解決方案大概就是這樣了!
- 王部長美花
是。
- 鄭委員運鵬
沒有移到其他地方,也沒有不做第三接收站的可能,就希望國人能夠支持現在這個最妥協的F1方程式,不能再變了,希望你們有這個決心,好不好?
- 王部長美花
是。
- 鄭委員運鵬
其次要請教部長耗水費的問題,看來梅雨就快到了,但梅雨能不能解決用水問題,我們也不知道。就耗水費的部分,你們是否已經確定暫緩,今年不收了?
- 王部長美花
應該這樣講,我們在年底前一定會端出來,只是這段時間為了解決旱象問題,我們所有同仁都沒日沒夜在工作,確實比較沒有時間來討論耗水費,不過年底的時候一定會端出來。
- 鄭委員運鵬
體諒大家的辛苦,我覺得現在調水比較重要,耗水費不是那麼的重點,因為照2015年的規劃,如果照以前的公式收取耗水費,一年大概也只收6到16億元,不是很大一筆錢,如果現在去收耗水費,可能還會白白被罵;水是要看老天給不給,現在沒有水,是要去調供水的時候,大家已經在怪政府不給水,你還要去向他收耗水費,必定會引來更多的責罵,所以我覺得不收也罷!我還真有點怕部長年底提出方案。所以特別利用質詢的機會,再跟部長遊說一次,不要處理耗水費,不要在旱災的時候收傘,不要這樣做,就照常年、例行性的方式去調整水價結構,這樣對廠商也好,他們才知道以後要投資;對農委會也好,他們知道以後那些補助會有穩定的來源;對自來水公司也好,它可以增加收入。台水的水費已經25年沒有調整,在不能以價制量的情況下,你要他省水,真的是做不到。所以我再次建議部長,水價不要分台水、北水,應該全國一致;因為不是在臺北市,你可以有更多的級距,沒有關係,但一般民生用水的級距要一致,降民生,調大戶。
我們看臺北市2016年的水費,最右邊是最高的級距,1,000度以上本來是1度7.6元,變成20元,上漲兩倍半,我對柯文哲市長的這個政策是贊成的,我覺得這是對的,臺北市民也沒有什麼抱怨,調高至20元,幾乎是海水淡化的成本。再看台水25年前到現在,它的費用是怎麼樣?第一段最低的水價是7.35元,最高也不過是12元多,級距並不大;但7.35元在臺北市已經是第二高的級距,所以就變成台水的民生用水水費要比臺北市貴,也就是貴民生,輕工商,這樣是不對的!
我們再看台水、北水在水價上的差別,我分三個級距,10度以內,基本費加回饋金,北水的確比台水便宜,如果是單身家庭住在臺北市,他的水費會比較便宜;若是三至四人的小家庭使用34度,把他的費用全部加起來,台水就比北水貴了兩成。所以,台水使用的級距是輕單身、貴家庭,便宜給工商業,這個級距是不對的。本席認為,全國一致的水價就照著北水去處理,至於最後一個級距是不是要分500度、1,000度或2,000度,我沒有意見;但是在那樣一致的時候,對工業大戶來說,增加的水費不會太多,台水現在一年的收益大概310億元,如果照我新的版本,可能增加30億元至60億元,大概多20%,民生用水沒有加價,他們不會抱怨;工業大戶如果有3,000戶超過這個最高級距,他們一年不過多花200萬元,對中鋼這些用水大戶來說,根本不算是什麼錢,水費絕對不是大戶的成本,所以請你不要思考耗水費,應該思考直接去調整級距,讓全國一致,這樣對其他如臺中市、桃園市等都會型區域的小家庭也才公平。拜託部長好好研究。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鄭運鵬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