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官員答詢應有哪些規範(例如禁止反質詢)?認為獨立行使職權的官員、委員跟機關不應該為個案到立法院備詢「同時它也解釋得很清楚,獨立行使職權的官員、委員跟機關不應該為個案來立法院備詢,這很清楚!」官員答詢應有哪些規範(例如禁止反質詢)?主張依大法官第729號解釋,檢察總長除了預算案和法律案以外不必到立法院備詢「依大法官第729號解釋,檢察總長除了預算案和法律案以外不必來立法院備詢」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應有哪些程序?質疑特偵組的檢察總長須經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做法,認為同意權的行使只有獨立機關以及憲政機構「同意權的行使只有獨立機關以及憲政機構,為什麼特偵組的檢察總長要行使同意權?」發言紀錄
- 柯委員建銘
主席,我來了。
- 費委員鴻泰
讓他先講完,可以嗎?
- 柯委員建銘
主席怎麼一直評論嘛……
- 主席
我沒有評論,我總有表達意見的自由吧!民進黨真的太抬舉我了,我這幾天才知道網軍有多麼昂貴,我猜你們在我身上不知道花了幾億元了……
- 柯委員建銘
沒關係,等一下講。
- 主席
一天到晚開記者會來污辱我,我對得起我的母校,我的母校校訓是「誠」,我有什麼說什麼,我不會像有些政治人物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
現在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 柯委員建銘
主席、各位委員,剛才費鴻泰委員點名我,我早上……
- 翁委員重鈞
我也是這樣說啦……
- 柯委員建銘
等一下,你聽我說話,好嗎?若是要講,大家好好來講。我昨天半夜發臉書,大家都有看到,今天早上開會以前我打電話給葉毓蘭委員說:葉委員,你今天這個題目有點問題,違反大法官釋字第461號及釋字第585號,事實上也違反釋字729號,我說這個會議不應該開。他說他同意這些人不要來,相關首長、檢察總長以及臺高檢檢察長都有請假。但那是上禮拜五我看到就覺得有問題,我就跟行政院說他們可能要請假。今天早上我不是不來,我不可能閃躲的,今天早上是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在張榮發基金會開ESG研討會,時代力量的邱顯智委員也去了,這場研討會是由監察院陳院長主持,監察院的人權委員都到場,差不多九點半左右才結束,我趕回來這邊時大家已經離開了。
剛才費鴻泰委員也點名我,我來一一說明並就教於各位。第一個,我為什麼要講大法官釋字第461號呢?因為這是在1996年的時候我們朝野立委共同提出的釋憲案,包括翁重鈞委員、當時是立委的蘇貞昌院長、國民黨立委丁守中和郝龍斌等等都有提,為什麼1996年5月的時候提這個釋憲案呢?當時是李登輝主政時期,是為了參謀總長是不是要來立法院備詢一事。過去立法院邀請參謀總長來他都不來,於是朝野共同針對請他來備詢的問題提案,當年年底釋憲案就出來,也就是釋字第461號,結論是什麼?假如參謀總長和預算案、法律案有關係,他應該要來立法院,同時也解釋所有獨立機關以及獨立行使職權的考試委員、法官、監察委員及檢察官都不應該為了個案來立法院備詢,那是非常有名的解釋。1998年在9樓大禮堂,當時葉菊蘭委員擔任國防委員會召委,請參謀總長來備詢談軍隊國家化,第461號解釋得非常清楚,當時翁重鈞委員也有連署!
釋字第585號是我領銜的,為了當年「319」兩顆子彈的問題,國民黨成立真相調查委員會的條例,那時候朝野衝突非常厲害,甚至打架!要把整個公權力委由外面的人──不是立法委員來質詢,那時候釋字第585號很清楚指出這個條例是違憲的,同時槓上開花解釋立法委員有調查權,我們的職權行使法到現在還沒修;同時它也解釋得很清楚,獨立行使職權的官員、委員跟機關不應該為個案來立法院備詢,這很清楚!
剛才費鴻泰委員談到9月政爭應該是2013年的時候,有關黃世銘來立法院備詢而我質詢20分鐘的問題,那時候就是為了避開這個問題,所以用法院組織法法案,因為第729號的解釋就是如此,依大法官第729號解釋,檢察總長除了預算案和法律案以外不必來立法院備詢,當年是用法院組織法請檢察總長來,因為特偵組設在法院組織法裡面、依照法院組織法的規定。
事實上,當年成立特偵組是因為查黑金的檢察官來立法院遊說,他們要查楊天生的問題,但妾身未明,結果沈智慧當年要刪減陳定南所成立的黑金中心、黑金小組的預算,所以後來這些檢察官來遊說而成立了特偵組。有關於特偵組,持平而論,我們現在把它廢掉了,那時候大家覺得特偵組有問題,為什麼法務部部長不必經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同意權的行使只有獨立機關以及憲政機構,為什麼特偵組的檢察總長要行使同意權?那時候我們覺得這個邏輯有問題。法院組織法成立特偵組是朝野共同提案,因為這些檢察官來立法院遊說,同時把法務部部長的權力分享了,檢察總長就是這樣,當時是以逕付二讀的方式,所有人都簽名了,只有我不簽、當然不簽,我覺得用修正法院組織法來成立特偵組有問題,但是礙於當年朝小野大,委員會的總預算和法律案都被擋死了,我是最後一個簽的,它沒有在委員會審查過,直接逕付二讀,然後朝野協商簽名通過,2016年民進黨重返執政的時候才把特偵組廢掉。
所以當年是用法院組織法、特偵組的問題請黃世銘檢察總長來,因為是法律案,他來三次以後就不來了,照理還在審法案,但他就拒絕來、頑抗不來,他不來就算了;2013年9月立法院開議,本黨召集委員吳宜臻也用審預算為由請檢察總長來。這是過往的歷史,今天我講的這些內容就是要回答費鴻泰委員的話,大法官釋字第461號乃至第585號,第461號翁委員也有連署啊……
- 翁委員重鈞
你現在是在解釋法律……
- 柯委員建銘
不是,你聽我講話……
- 翁委員重鈞
總召不是這樣做的!
- 柯委員建銘
總召就是捍衛立法院的尊嚴,我個人……
- 翁委員重鈞
你這是讓立法院沒尊嚴!
- 柯委員建銘
好,我講完再換你講……
- 翁委員重鈞
作總召……
- 柯委員建銘
大家要「相嚷」也沒關係,我說的絕對有道理,我不會頇至此。所以今天早上我打電話給葉毓蘭委員婉言相勸,跟他說這個不行、不要弄這個,為了個案開這個會不好看,剛才……
- 翁委員重鈞
這個可以私底下大家來說……
- 柯委員建銘
我現在就是公開跟私底下都跟你說,剛才我回來的時候……
- 主席
那個……
- 柯委員建銘
等一下,葉毓蘭委員!
- 翁委員重鈞
立法委員不是只有你在當,我是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耶……
- 柯委員建銘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大家都是委員,只有你是委員?我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比你……
- 主席
不要吵架啦!
- 柯委員建銘
我才從張榮發基金會的研討會趕回來的時候,這裡面都沒有人,我私下還打電話給葉毓蘭委員說不要這樣搞、到此為止,所有的官員在這裡也不知道怎麼辦,委員都跑掉了,這個會不應該再開下去,我們私下可以談,今天在整個法理上、憲政體制上,包括3個大法官釋憲,第461號、第585號及第729號,請大家好好去看一下,看完以後我們再論辯也沒關係。
- 翁委員重鈞
大法官都有不同的意見書……
- 主席
柯總召、柯總召!
- 柯委員建銘
解釋都已經出來了,不同意見書是一回事。
- 主席
我非常尊敬柯總召……
- 翁委員重鈞
在立法院我很尊重你……
- 柯委員建銘
我也很尊重你,因為我每次被提名到,你都在現場。
- 主席
我照著他的書做,他教我要以小博大、他教我要勇敢,所以我一定會很勇敢的做下去。
- 翁委員重鈞
你今天……
- 柯委員建銘
當年你也提出釋憲,第461號你也提出來啊……
- 費委員鴻泰
我要利用這個機會跟全國的「頭家」、百姓來報告……
- 柯委員建銘
我還沒有講完……
- 費委員鴻泰
這個題目是我們的召委葉毓蘭委員所寫的,我利用這個機會為大家再唸一遍:「司法不可雙標、行政必須中立」,這有錯嗎?
- 柯委員建銘
再唸下去、再繼續。
- 費委員鴻泰
「選舉、公投政治偵辦爭議」,這個題目讀到這裡有什麼問題嗎?
- 柯委員建銘
這就是個案啊!法官執行……
- 費委員鴻泰
所以主席寫這個問題是沒問題的,至於個別委員要不要問,牽涉到你們心裡的惡魔問題,那是委員的事情,柯建銘委員寫臉書指名道姓葉毓蘭召委,還扯到本黨團所做的事情,講難聽點,關你屁事!國民黨黨團要不要參加外賓來的什麼東西,那是我們的事,你們在外賓來的這些事情上,有對我們做過任何禮遇或說明嗎?只有通知說你要來,我們不是你的附屬單位,我們不審查預算的原因非常簡單,你們行政不中立!我今天排這個案子就是要談你們行政不中立,你們行政中立嗎?
我今天請中選會主委來就是要談有沒有行政中立問題,麻煩你說明看看公投法第十七條,主管單位、行政機關、正方、反方該做什麼事?公投法第二十條規定要成立正方和反方,行政機關不是反方,這就是行政中立的問題,對不對?柯建銘委員動不動就說不要談個案,我現在唸給大家聽,2013年9月25日就在這個地方,柯建銘委員問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20分鐘,問到牽涉他個人案子的事情,可以這樣問嗎?如果別的委員幫忙問還可以,你自己可以問你自己有沒有犯罪嗎?你有沒有僭越立法委員的立場?你自己都可以做,還好意思懷疑別人這個、懷疑別人那個,自己心裡有鬼就認為別人都是鬼,你是最大的魔鬼!柯建銘委員真的是最大的魔鬼,民進黨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就跟你完全有關,你還好意思這樣講!
- 柯委員建銘
我回應一下……
- 翁委員重鈞
老柯,我講點比較客氣的話,你今天的身分地位是總召,有關朝野和諧、法案進行、預算審查,你都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今天一位召集委員排定議程是我們立法院的尊嚴,你跳出來公開說他違憲,你這樣是在給立法委員漏氣,同事不是這樣當的!今天你當總召,以你的高度應該要說:葉委員,不然今天大家商量一下,我們質詢的議題大概focus在哪些方面,哪些單位不用來、檢察長不用來。若是這樣,我會尊重你!你做9屆、我做8屆,我今天是覺得你很重要也尊重你,我才跟你說這些話。要論法律,大法官也有很多的不同意見書,我們不必在這邊解釋法律,我覺得以你的高度,今天你這樣對葉召委真的很不公平,所以我從頭到尾反對你到底!
- 柯委員建銘
來,主要是要把很多觀念釐清,不管是資深或是新科立委,都要秉持在憲政體制下的權力分立原則來看待所有事情……
- 主席
我有哪一點違憲?我連違法都不敢的人耶!
- 柯委員建銘
你聽我講……
- 翁委員重鈞
有哪裡違憲?我就搞不懂了!大法官……
- 主席
我只是不會去參加林秉樞媽媽的告別式,我就要被你們霸凌!
- 柯委員建銘
葉毓蘭委員,你讓我講完,大家不要吵。有沒有違憲,大家請看大法官釋憲文就好,釋字第461號、釋字第585號及釋字第729號,這個很清楚!
- 翁委員重鈞
你解釋你的,我解釋我的……
- 柯委員建銘
大法官有不同意見書,但是解釋文出來後,解釋就是一個終局……
- 翁委員重鈞
你們違法的事情比我們多!包括預算……
- 柯委員建銘
那時候的大法官解釋必須是三分之二的大法官同意耶!今年才修法改為二分之一同意,之前都是要三分之二的大法官同意耶!所以那是一個終局的解釋,這是憲政體制的問題,所以我今天為什麼要談這個東西,至於……
- 主席
總召,不要懷疑我的善意,好不好?總召,剛剛一大堆的電話都告訴我,民進黨就是要封殺林秉樞案,我說不會啦!民進黨不會這樣子!
- 柯委員建銘
不要扯遠了!今天早上我不是很善意的跟你講這個不妥……
- 劉委員世芳
這個跟林秉樞有什麼關係?我們現在在講的是這個議題而已!
- 翁委員重鈞
那是在變更議程……
- 主席
我就是要質詢這個嘛!
- 劉委員世芳
我們委員也不要互相批評嘛!
- 主席
你們剛剛一直說我是為了顏案,錯了!錯了!錯了!我是覺得現在所有的疑問……
- 劉委員世芳
臺中地檢署檢察長為什麼要列進去作為列席者呢?臺中地檢署難道不是根據臺中市的選區來的嗎?
- 柯委員建銘
葉毓蘭委員,很多委員會排出來的專案報告乃至於法案,等到委員會開會的時候,大家提議不予審查,也就散會了,常常有……
- 主席
總召,還有劉世芳委員──你是書記長還是什麼我不曉得,麻煩你看看今天出席名單,其他的單位如果部長請假就會派政次或其他人員過來列席……
- 劉委員世芳
部長在現場啊!
- 主席
但是檢察長有沒有需要派代理人?沒有!就是直接准假了!
- 柯委員建銘
那三位都不會來……
- 劉委員世芳
我們是看你的開會通知單啊!
- 主席
沒有代理!沒有代理!所以不要隨便亂扣帽子!你們隨便對我人身攻擊、假消息,你在你們那邊開記者會,你以為那個就有言論免責權啊!
- 柯委員建銘
葉毓蘭委員,你是發文請他們來啊!後來我跟行政院聯絡叫他們請假……
- 主席
我一開始就告訴他們可以請假。
- 柯委員建銘
不是,是我告訴他們應該請假、不能來,怎麼可以為了個案來呢?
- 翁委員重鈞
委員應該互相尊重,你不要自己給立法委員漏氣……
- 劉委員世芳
召委,依照立委職權行使法第二十六條,我們已經提散會動議了,我們是等你回來處理這個散會動議啊!要根據立委職權行使法……
- 柯委員建銘
互相漏氣求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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