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椒華於交通委員會第7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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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主張交通委員會為釐清NCC討論鏡電視執照許可過程之真相,應成立調閱小組,要求NCC將相關審查紀錄、會議逐字稿、會議錄音、公文往返紀錄、申請文件等送至委員會,以善盡國會監督之職責「我認為本委員會應該成立調閱小組,要求NCC將相關審查紀錄會議逐字稿、會議錄音、公文往返紀錄、申請文件等送至本委員會,以善盡國會監督之職責」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認為監察權和立法院的調閱權從來沒有衝突「我想監察權和立法院的調閱權從來也沒有衝突」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主張立法院可以調閱NCC審查鏡電視案的相關資料,其中涉及機密的資料應以機密調閱方式處理。「這些資料我們可以調閱,機密就用機密調閱」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椒華

    在進行提案說明前,我先做程序發言。今天終於等到NCC再度來到交通委員會,針對NCC處理鏡電視執照審查核發一案所引起的諸多爭議,我今天將提出臨時提案,建請交通委員會應該成立調閱小組,以善盡國會監督的職責,也希望各黨委員能夠支持。

  2. 有關鏡電視執照核發一事,NCC審查過程及核准執照後均爆發諸多爭議,引起社會各界譁然。在審查過程中,NCC不僅讓鏡電視補件超過30次,且NCC第999次會議上,陳耀祥主委不顧其他委員反對,未經表決,逕自宣布通過鏡電視的執照。陳耀祥主委一再護航,已讓NCC喪失獨立機關依法審查的地位,相當離譜!

  3. 雖然召委在先前會議已經安排NCC就本案進行專案報告,交通委員會也曾經召開公聽會,委員會也曾經作出決議,要求NCC提出調查報告,但是我們看到NCC在3月底所提交的報告依舊充滿護航語言,況且還是一個未經NCC全體委員認可的報告,這也導致許多鏡電視執照爭議問題的事實仍被NCC刻意隱瞞,無法釐清。

  4. 因此,為了釐清並還原NCC討論鏡電視執照許可過程之真相,我認為本委員會應該成立調閱小組,要求NCC將相關審查紀錄會議逐字稿、會議錄音、公文往返紀錄、申請文件等送至本委員會,以善盡國會監督之職責。

  5. 一個充滿違法爭議的審查案,NCC該調查卻未調查,嚴重失職怠惰,我今天會提出臨時提案,建請本委員會成立調閱小組,請各位委員支持。

  6. 接著我針對時代力量黨團所提「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提案說明。據我國平面媒體在2009年的報導,2008年中媒體集團遭收購後,收購人曾經面見當時任國台辦主任王毅,向王毅說明收購中時集團的過程,並表示收購中時集團是希望借助媒體的力量來推動兩岸關係進一步發展;當時國台辦主任王毅並當場表態,稱如果集團將來有需要國台辦,定會全力支持。顯見具侵略我國意圖之外國政府早已開始透過我國自由民主國家之媒體途徑,影響我國民主發展,早於2008年時就已開始發生。

  7. 有鑑於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製播內容對閱聽大眾具深遠影響力,為維護我國憲政民主體制與保障自由人權,以及維繫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在民主發展之關鍵地位,實有必要就其產權與經營控制權進行限制,確保意圖以武力併吞侵略我國、破壞我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敵國政府或團體,不致透過滲透或影響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對我國民主憲政與自由人權造成實害或危險。準此,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特立法規範接受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政府或團體一定金錢或其他財產上利益資助或補助之自然人、法人及由其所控制之關係企業,不得直接、間接經營或控制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以鞏固我國自由民主發展之基礎,不受外國意圖侵略我國勢力之影響。以上提案說明,謝謝。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陳委員椒華

    (9時33分)主委好。我手上這份報告是今年1月20日鏡電視的財務長交給所有大股東的營運問題發現報告,我手上有原本,在拿到執照之後,他們的財務長跟所有的股東報告,所以這是一份內部文件,這裡所有的問題所有的大股東都知道,這個報告裡面除了之前我已經提過的停雲跟鏡電視簽約、裴偉跟裴偉自己簽約,然後雙方代理,一個月拿150萬元的顧問契約之外,再來請主委看一下這張簡報,這些文字不是我自己寫的,這些都是鏡電視這一份內部報告裡面的文字,這份報告的封面就是這樣,就是我手上拿的,在這份報告裡面,鏡電視自己已經承認鏡週刊多篇報導人員是鏡電視的編制員工,就像畫面上看到的。請問主委,這件事情你們掌握了沒有?

  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 陳委員椒華

    這不是後來,這是1月20日的報告。

  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 陳委員椒華

    所以NCC早就知道了,他在1月19日你們審查前早就知道了,所以根本是在騙你們。

  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 陳委員椒華

    所以之前NCC報告說鏡電視回覆說沒有,這一份是鏡電視自己的財務長給大股東的報告,自己都承認有,這不是說謊什麼是說謊?

  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 陳委員椒華

    我現在的立場不是幫裴偉那一派或者是陳建平那一派說話,我現在的立場是這件事情是客觀的事實,是鏡電視跟NCC說沒有……

  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 陳委員椒華

    NCC連查都沒查就說沒有,這不是說謊,那什麼是說謊?騙來的執照要不要撤銷?

  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 陳委員椒華

    那你之前為什麼不查?之前委員會請你查為什麼不查?

  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 陳委員椒華

    更離譜的是,你們3月30日交出來的報告,我問你要不要約鏡電視的財務長來看,這份內部報告就是他做的,這位財務長最近也被開除了,因為不讓他查帳,不讓他再查下去,這份報告裡面可以呈現NCC上個月給我們委員會的報告,所謂的調查就只是鏡電視的說明,所以你們根本沒有真的在查,如果真的在查怎麼不知道有這份1月20日的內部報告?

  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 陳委員椒華

    因為你就是沒查嘛!

  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 陳委員椒華

    你們沒查就沒有這份報告嘛!如果你們有查就會有報告了嘛!你只是叫鏡電視說明。所以在這裡我要跟主委說,你要不要問鏡電視的大股東是不是知道這份1月20日鏡電視內部報告的事情?

  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 陳委員椒華

    那鏡電視回你們NCC根本就是在騙你們NCC,NCC當初是不是都有做大股東的適格審查?不是都有嗎?自己的內部文件,都白紙黑字承認鏡週刊多篇報導人員是鏡電視的員工,他們還要騙下去嗎?所以主委你要不要找那位財務長來調查?

  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 陳委員椒華

    你要找財務長來調查,或者找陳致遠、陳泰銘這些大股東來調查,問他們是不是知道這件事情。

  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 陳委員椒華

    你要查對不對?

  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 陳委員椒華

    那為什麼之前一直不查?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陳委員椒華

    一直在糊弄我們。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陳委員椒華

    我現在告訴你有這份內部報告,你們早就可以查了,為什麼不查呢?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陳委員椒華

    還有,這份調查報告裡面有一個特殊的地方,就是鏡電視的副總陳素秋,主委你google一下就有他的名字,這是內部報告的附錄表格,呈現這個資訊給你看,就是新聞部的副總陳素秋每個月有10萬元給NCC顧問。

  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 陳委員椒華

    為什麼用陳素秋為名義,每個月領10萬元給NCC顧問?這個顧問是誰?主委你要不要查?

  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 陳委員椒華

    而且主委你也可以看到,裴偉是用停雲顧問公司每個月領150萬元。

  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 陳委員椒華

    上次你說你懂刑事訴訟法,你要不要移送檢調?

  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 陳委員椒華

    陳素秋用他自己的名義從鏡電視領現金喔!領現金出來要做什麼?要付給前NCC的高官,每個月給10萬元。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陳委員椒華

    所以主委你要不要查?

  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3. 陳委員椒華

    好,很好,那我再給你看,每個月10萬元的現金,你看簽名的是陳素秋,還有董事長是簽裴偉,你看上面寫5月1日起聘某某某為顧問,每個月10萬元,然後取得執照前是用現金來支付,問題來了,為什麼要用現金呢?陳素秋用陳素秋的名義領10萬元出來給了哪一個NCC顧問?拿來做什麼?內部會計作帳一定是會計憑證不實,或者是違法逃漏稅,也根本是在洗錢。所以主委,我再強調一次,你要不要送檢調?

  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5. 陳委員椒華

    這麼多問題,所以我今天提案要求交通委員會成立調閱小組……

  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7. 陳委員椒華

    我也拜託執政黨不要再護航。

  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9. 陳委員椒華

    誰把手伸到NCC?你自己要不要查……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陳委員椒華

    這裡已經有寫。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陳委員椒華

    誰把手直接伸進NCC?

  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5. 陳委員椒華

    我這個是取得……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陳委員椒華

    那之前給你們那麼多時間為什麼不查?所以今天要逼得我們在野黨的委員去成立調閱小組。

  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9. 陳委員椒華

    我說你要去查鏡電視的營運問題發現報告……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陳委員椒華

    你之前如果調查的話就會有,你就是一直不查。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陳委員椒華

    好,請各位委員今天能夠支持成立調閱小組,裡面有這麼多黑箱,謝謝。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陳委員椒華

    我先說一下,因為剛剛主委說我們要把手伸進NCC,其實並不是如此。我們成立調閱小組就是請NCC要將1月19日前,也就是在第999次委員會議之前針對鏡電視審查的相關審查紀錄、會議逐字稿、會議錄音、公文往返紀錄、申請文件送至本委員會調閱。以上。

  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7. 陳委員椒華

    雖然主委剛剛說我的提案內容有部分與事實不符,但你們連會議逐字稿或錄音都提不出來……

  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9. 陳委員椒華

    這是我們要成立調閱小組的理由,因為此事有太多疑點,一直拖到現在也不符合NCC成為獨立公平的單位所應盡的本分,所以我今天要請各位委員支持,通過這個提案,謝謝。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陳委員椒華

    但我們從會議資料和紀錄中就是看不到決議,沒有決議就通過的話,這就是我之所以要這樣寫的理由。

  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3. 陳委員椒華

    主席,剛剛主委在問我的資料哪裡來的,我的資料就是第999次委員會的會議紀錄,裡面就是沒有表決紀錄,所以會有別的委員反對,你們至少要有表決,因為那天有其他案子都有決議,這個案子卻沒有,所以才說你不顧其他委員的反對……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陳委員椒華

    我可以接受,謝謝。

  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7. 陳委員椒華

    好,我可以接受。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陳委員椒華

    在劉委員還沒進來之前,我有說明,調閱小組要調閱的內容是指今年1月19日第999次會議的逐字稿、會議的錄音,還有1月19日會議之前的相關審查紀錄、公文往返紀錄及申請文件,這些資料都送到本委員會來做調閱。以上。

  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1. 陳委員椒華

    不是啦!我剛剛有說「前」,就是第999次會議及那一個會議之前所有會議的審查紀錄,還有錄音及逐字稿,因為我之前發公文要,你們都不給啊……

  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3. 陳委員椒華

    都不給,所以……

  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5. 陳委員椒華

    我們不得已才要拜託各位委員支持成立調閱小組,那不是只有單次,是幾次的……

  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7. 陳委員椒華

    申請文件及會議錄音,還有相關的逐字稿,請陳主委不要魚目混珠……

  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9. 陳委員椒華

    調閱之前的這些資料都是針對NCC核發執照的過程沒有詳細做我們要求的調查,所以我們要監督NCC核發執照的這個過程。以上。

  1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1. 陳委員椒華

    申請文件不能提供嗎?

  1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3. 陳委員椒華

    請不要再誤導了。

  1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5. 陳委員椒華

    沒有把手伸進去,現在我們只是要調閱鏡電視的申請文件,怎麼說把手伸進去了呢?

  1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7. 陳委員椒華

    謝謝主席。我想這件事情因為風波鬧得也滿大的,國人也都在看,我還是只能說NCC一直在騙,所以我是呼籲交通委員會還是要盡責監督。這些資料我們可以調閱,機密就用機密調閱,所以還是請各位委員支持。另外,調閱小組也不是第一天在立法院成立,過去像財政委員會像獵雷艦調閱小組,以及衛環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司法委員會都有成立過,所以應該也不會有劉委員講的這些問題,還是請各位委員支持來設立調閱小組。我剛剛也不是說我只要第999次會議資料逐字稿錄音,我們希望能夠針對NCC在審查過程中涉及有欺騙或針對相關的審查文件、會議錄音、公文往返還有幾次相關的審查紀錄,都能提供進行調閱,我想這也是讓NCC成為一個真正獨立機關應該有的責任和義務,也善盡大家在交通委員會的監督責任義務,謝謝。

  1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9. 陳委員椒華

    是,我想監察權和立法院的調閱權從來也沒有衝突,在之前319槍擊案真相調閱委員會成立的時候就已經討論過了,陳主委這邊也不必擔心,我們可以調閱、該調閱的,我們在成立調閱小組之後再來確認內容,謝謝。

  1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1. 陳委員椒華

    今天幾乎全部委員都到場了,如果大家都同意現在就可以處理嘛!

  1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3. 陳委員椒華

    現在就可以處理調閱小組,如果今天通過提案……

  1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5. 陳委員椒華

    謝謝各位委員,我想今天大家都在場了,如果大家同意,今天就可以討論設置成立的細節。

  1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7. 陳委員椒華

    大家建議NCC該給的,NCC本來就該給,其實是可以雙軌……

  1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9. 陳委員椒華

    我代表時代力量黨團還是希望大家支持今天這個提案,就是成立調閱小組,謝謝。

  1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1. 陳委員椒華

    如果需要表決也是可以啦!我也是贊成。

  1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3. 陳委員椒華

    我們希望還是能夠通過這個提案。

  1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5. 陳委員椒華

    如果通過我們再來討論內容。沒關係!我們來表決也可以啊!

  1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7. 陳委員椒華

    我還是希望今天……

  1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9. 陳委員椒華

    請主席表決,好不好?

  1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1. 陳委員椒華

    因為這不是我一個人需要監督NCC的問題。

  1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3. 陳委員椒華

    沒關係,反正大家都來了,如果需要表決就表決。

  1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5. 陳委員椒華

    不好意思!今天請作一個決議。

  1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7. 陳委員椒華

    交委會要求NCC交調查報告,NCC交出來的是一個充滿護航的報告,我想再排幾次也一樣。依循過去幾個委員會設立調閱小組的程序進行,這也是我今天提案主要的目的,也是依照程序,如果大家有不同的意見,就請主席用表決的方式執行。謝謝。

  1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9. 陳委員椒華

    不用啦!我想這個問題就現在處理,大家都忙嘛!5分鐘後我的提案可以表決就表決,這事情努力很久了。

  1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1. 陳委員椒華

    就表決啊!

  1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3. 陳委員椒華

    好,我想這個部分應該可以,這是針對罰款的部分嘛?

  1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5. 陳委員椒華

    好,我們就依照主席剛剛提的。

  1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7. 陳委員椒華

    所謂國安問題,在我們看就是「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政府或團體」,這是參酌我國「陸海空軍刑法」的用語,在司法實務上之法院判決也已出現認定其範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求明確,所以我們建議明定在相關審查的法律。因為未來我們的衛星廣播事業有可能被敵對或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以金錢或其他財產上利益資助或補助,所以我們時代力量黨團提出這個條文,就是希望這個部分要明確訂定相關規定,到時NCC審查時,如果有涉及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才有所依據,為免在審查時只依照其他法律來規範,這樣明顯是可以再補強的。我想其他法律也都有這樣類似的情形,尤其現在的時空背景我們面臨中華人民共和國可能的武力侵犯,目前我們的情況非常緊張,所以NCC應該是可以接受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的第五條之一,還是請NCC能夠接受時代力量黨團提案新增的這個條文,謝謝。

  1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9. 陳委員椒華

    但是之前修國安法時,時代力量黨團的提案就是被否決了,已經被否決了,所以我們認為……

  1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1. 陳委員椒華

    還有國安法也是啊!就是5月30日協商國安法修法時,也拒收我們這個提案,那次國安法修法沒有把這個修進去,這是明確的,請NCC再去做……

  1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3. 陳委員椒華

    先保留啦!先保留。

  1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5. 陳委員椒華

    好,就暫保留。

  1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7. 陳委員椒華

    好,可以。

  1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9. 陳委員椒華

    就一併保留嘛!

  1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1. 陳委員椒華

    這是配合第五條之一增設的。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椒華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