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其祿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會議一、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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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張委員其祿

    召委好。我在這一目有兩案,第一是第11案,我很快速地講一下。這邊最主要是因為這一目的預算高達二十多億,其實最重要的就是所謂原子能科學發展,它有21億左右。簡單地講,我之所以提這一案,就是因為這麼大筆的錢,等於是占整個原子能科學發展工作計畫預算將近七成,裡面又有九成七的經費是由國原院來執行,等於是又把這個再交由我們行政法人來做。

  2. 現在是這樣,我們希望對行政法人的監督密度能夠更周全、更翔實,所以這個地方我就是提出,希望核安會尤其是對行政法人國原院監督的概念……因為你幾乎把這邊七成中的九成都給他們用了,其實多數都是給他們。到底這個監督要怎麼做,能不能更縝密?免得到時候變成是我們這邊很難再去看得到啦!所以這個地方,你們是不是整個監督行政法人的計畫能夠更清楚、翔實?這個地方是一個凍結案。

  3. 再來一個就是第34案,第34案是老議題,談很久了。簡單講就是核一、核二的乾式貯存設施到底要怎麼樣繼續推進?現在不管是建照等等這些,到底要怎麼樣做到,是不是能夠如期、有沒有機會?這個地方還是要給我們一個說明,這裡我也是提一個預算5%的凍結,就是希望核一、核二乾式貯存的設施興建怎麼樣能夠到位,這個能不能給我們一個說明?以上,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張其祿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