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林委員楚茵
(17時25分)根據我們現在的瞭解,最新的溫管法第二條,金管會是這一次所謂綠色金融的主責機關,但是整體來講,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的主責與協調是國發會,我想請問一下國發會,在這個部分你們多次開會當中,有沒有邀請金管會?因為事實上從我現在手上所得到的資料,從2021年全臺灣的永續投資高達17.6兆元,將近四成,我們比美國跟日本都還要多,在永續發展的債券當中,目前破了3,000億元;再生能源轉型的部分高達62%;但是溫室氣體減量的部分只有17%。也就是說,其實透過綠色金融投融資是可以帶動整個企業跟產業轉型很需要的部分,但是感受到的卻是整體的不均衡。我想就教國發會,怎麼樣來看金管會所扮演的角色?而你們在永續會相關的會議當中,有沒有好好地跟金管會等相關單位做溝通?
- 主席
請國發會高副主任委員說明。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
跟委員報告,我們在臺灣2050年的淨零轉型裡面有四大轉型策略和兩個治理基礎,兩個治理基礎裡面「氣候法制」的綠色金融就是一個很重要的部分,所以我們每次開會會邀請金管會來參加,然後金管會在綠色金融這一塊其實也公布了很多,對上市公司要求碳盤查或碳揭露的相關法律,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還有一個已經上市公司永續發展的那些路徑圖。
- 林委員楚茵
ESG對不對?好,金管會林副處長,是這樣的,就我所得到的資料,金管會確實提出了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但是全球都在開始針對永續分類來進行標記的時候,臺灣現在確定是從製造業、營造業與運輸業先行,我們原本預計2021年就會有一個所謂臺灣版的永續分類法,但是截至目前為止,金管會和環保署還沒有真正的臺版永續分類法出現,這個不論對於金融業或企業來講,他們會抓不到方向,到底臺灣怎麼來做分類?現在已經到5月了,去年就應該出來,現在還沒有出來,問題是出在哪裡?困難又在哪裡?因為一個臺灣版的永續分類法出來,才會有助於投融資的金融業或者是企業去依循。請林副處長。
- 主席
請金管會綜規處林副處長說明。
- 林副處長義聖
就永續分類法的部分跟委員報告,我們去年開始跟環保署一起委託中經院,完成永續分類法的一個研究報告之後,我們在今年收到它的期末報告以後,在111年4月14日我們就已經跟環保署開會,預計來訂定一個永續分類法的指引,因為第一部分的三個產業22項經濟活動會涉及內政部、經濟部和交通部等部會的職掌事項,目前我們還在發文給這些相關部會,請他們就指引的部分表示意見,等到整個定案之後,我們就會對外發布,謝謝。
- 林委員楚茵
接下來我想請教國發會副主委,剛才一開場的時候我就說國發會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它是一個統合的單位,如果到現在金管會都還在發文,那麼這項指引什麼時候會出來?國發會是不是應該負責協調與分配?其實在你們的報告當中也有提到,你們就是負責協調分工和跨部會溝通。我們知道,綠色金融或是金融產業的分類,其實不只關係到金融業,連帶包括相關的產業和企業都會依循這樣的永續轉型分類法來更動,請問國發會有沒有可能積極加以協助,而不是讓金管會橫向發文?包括剛才提到的內政部、交通部、經濟部,如果他們統統都不理,那麼時間當然就會拖延,是不是?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
報告委員,就這方面而言,其實金管會已經做得非常好,不管是綠色金融還是要求上市櫃公司……
- 林委員楚茵
我的意思是剛剛金管會提到他們還在發文、還在公文旅行,有沒有可能在本席今天的質詢當中,國發會就擔任起協調與跨部會溝通的角色,趕快讓臺灣版的永續分類法提出來?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
如果金管會需要我們扮演跨部會協調的工作,我們樂意承擔這項工作,只是我覺得……
- 林委員楚茵
我希望這件事情不要再拖了,不要再公文旅行,在今天這個現場大家是不是可以好好的把進度追上來?
- 林副處長羲聖
我會把委員的意見帶回去,如果各部會的回覆意見整合上有困難,我們一定會請國發會提供協助,同時也會儘快把這項指引對外宣布。
- 林委員楚茵
最後我想要請教經濟部曾次長,歐盟的永續分類並沒有把臺灣的資通訊業劃入,也就是說,現在臺灣ICT產業的永續純度為零,現在歐盟相關基金的投資意願大減。針對這部分,經濟部有收到相關資訊嗎?我們有沒有可能可以努力的進入歐盟的永續分類,尤其是對我們相當重要的資通訊產業?
- 主席
請經濟部曾次長說明。
- 曾次長文生
關於委員所提醒的這項工作我們會來努力,針對剛才委員提到金管會相關的工作,包括能源事業在內,臺灣產業接下來都會面對金融機構放款的相關規則和標準,有些金融機構甚至規定碳排量超過一定幅度就不再放款。關於委員所提到的問題,我們會趕快掌握目前的狀況,也就是關於歐盟永續分類針對臺灣ICT產業的相關進度,等我們瞭解之後再向委員說明。
- 林委員楚茵
如果可以的話,希望經濟部或相關單位提供給本席一份書面報告,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林楚茵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