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椒華於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0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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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紀錄

  1. 陳委員椒華

    (10時33分)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今天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組織法三讀通過,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由廢管處升格,主要辦理廢棄物源頭減量、資源回收與循環利用及清除處理業務。

  2. 由學甲爐碴案可知,目前事業廢棄物違法處置嚴重,尤其事業廢棄物混合營建剩餘土石方,更將嚴重污染環境,也會污染農地及地下水。廢管處升格,應儘速提出廢清法修法,針對事業廢棄物,還有營建廢棄物混合土石方這些問題,不當傾倒在農地、魚塭,還有水庫集水區河川流域,資源循環署務必提出管理方針,並會同環境管理署、營建署等,建立管理制度,並落實資源管理。

  3. 我國國土面積狹小,糧食自給率低,應保護珍貴糧食生產環境,但因為廢棄物違法棄置農地的利益相當龐大,金流甚至可能影響地方政治與治安問題,在放棄水土林一家的環資部理想後的環保署升格為環境部,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應該拿出具體作為,杜絕廢棄物四處流竄的問題。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椒華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