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陳委員椒華
(10時48分)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今天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組織法三讀通過,督察總隊與土基會整併升格為環境管理署,辦理環境管理與執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業務,臺灣地狹人稠,環境污染對人民健康風險影響更甚,因此臺灣需要強力的環境執法,針對環境管理署成立加強廢棄物處理、環評監督、土壤及地下水安全。
時代力量黨團亦提出附帶決議,針對全國三萬多名清潔隊員是環境維護的第一線人員,政府應妥為照顧,有關地方政府進用清潔人員之人事管理事項,前臺灣省政府在68年的時候有訂定臺灣省各級清潔機構清潔隊員、駕駛、技工管理要點,但是自精省之後即停止適用,由地方政府本於權責自行辦理,但是為了確保全國清潔隊員的權益,並讓地方政府有所依循,請環保署研議訂定清潔隊員薪資、福利、差勤、考核等人事管理規定之可行方案。
最後,很多環境問題的關鍵都是在執法問題,我除了支持行政院應該要給予足夠的稽查人力之外,也支持稽查業務相關人員應該落實請託關說登錄要點,紀錄稽查案件的請託、關說,讓廉政與檢調系統可以掌握潛在的環境犯罪資訊。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椒華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