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張委員其祿
(11時53分)謝謝召委。我也是跟蘇人事長討論。很高興能夠在林委員後面發言,剛好我們的問題很銜接。
- 跟人事長討論一下,人事長知道國原院也是行政法人,新的行政法人。這一次國原院已經核定由原能會核管處處長張欣來接任董事長,但是我們也看到有媒體爆料,說國原院改制行政法人,9月27日掛牌,馬上就有內部人士爆料
變成下一個肥貓養老院。
- 其實這個問題您已經回答林委員,我覺得蠻湊巧的,剛好就接在林委員之後。剛才人事長已經講了,國原院上面有一個主管,我們也知道國原院有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這個設置條例寫得蠻清楚的,第九條第四項
「董事長初任年齡不得逾六十五歲,任期屆滿前年滿七十歲者,應即更換。但有特殊考量,經行政院核准者,不在此限。」
坦白講,我是學公共行政,當然我們蠻支持行政法人的概念,它就是一種公共出資,但是把人事跟會計鬆綁,因為不見得有那麼多公務員。可是現在長期的問題是,理想很美好,想像得很棒,可是真正落實在執行端的時候,搞不好不是。你看像國原院這個新設的行政法人,光董事長這件事,內部就已經有這麼多爆料出來,說那麼多人在爭。而且是誰在爭?就是裡面的人嘛!而且每個都是屆退、臨退的狀況,而不是剛才人事長講的,能夠真的從外面找人才,反而都變成這種。我直白說好了,這根本還涉及旋轉門的問題。本來這些人就是之前行政機關的官員,行政機關變成行政法人後,他轉過來任職,再繼續領薪水。人總這邊有沒有更制度性的做法?您看這個設置條例的寫法還是很模糊的,還是有空白授權。請教人事長,我們能夠怎麼精進這件事?
- 蘇人事長俊榮
我覺得政府機關的行政法人人事,尤其是經理人的部分,像董事長或者院長,我們都有一些規範,像是超過幾歲、還有領月退的,就有哪些限制。當然,有原則就有例外,因為有時候要遴選特殊的人才,總是要讓行政院有一些空間,這就是例外處理,有時候在制度設計上,大概都會有這種情況。
- 張委員其祿
其實這就是一種擦邊球,你知道為什麼媒體會馬上把它爆出來,就是內部也有很多同仁不服啦!說實話,這些料也是他們裡面爆出來的。他們會覺得為什麼你的年齡就是在那個最邊邊上、剛剛好,也不是真的什麼外界了不起的人才,就是原來裡面的人。我是覺得這樣有點失去設置行政法人的美意。從學理上,我們當然覺得這個方式很好,解決了很多傳統官僚組織的問題,可是現在就是達不成。
不要說國原院,你看中科院更嚴重,他們甚至涉及弊端。這是監察院自己的報告,在103到109年度,有36家得標廠商的董事、監事跟中科院多名現職員工互為配偶或一等親,都有關係,已經取得631件標案,金額達19.6億元,審計部也向國防部提起糾正。所以美好的想像是很不錯,可是怎麼防弊?
坦白說,其實我知道這是難的問題,甚至可能真的也要花一些時間。我會覺得現在設了這麼多行政法人,但是行政法人的制度性怎麼真的選人,因為它就是排除了傳統的公務人員。在座多數都是常任文官,非常、非常嚴謹,但是行政法人這個地方又被人家詬病說走了後門、很容易應用,這個可能真的是一個大工程。
- 蘇人事長俊榮
謝謝委員的意見,因為行政法人運作到現在,已經快十年,所以我們今年特別辦了兩個場次的共識營,針對人事進用還有會計的部分,我們也找了主計總處,下次準備要找審計單位一起來,把過去執行時看到的這些問題,我們試著來梳理,看看能不能更有效的防弊。我覺得委員你在乎的就是防弊機制是否有效,不然有設,但是無效!
- 張委員其祿
一來不能防弊,二來還是碰到旋轉門的問題。因為我時間也到了,我就直接總結。既然這個制度也走了十年,其實已經可以收集很多案例、很多狀態,我覺得對於整個行政法人更制度性的法制,從人員到制度的管控,都應該要有很明確、很周延的法制,我覺得這還是需要人事總處來加油、研擬一下。
- 蘇人事長俊榮
好,我們積極努力。謝謝。
- 張委員其祿
謝謝總長,謝謝主席。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張其祿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