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認為立法院依憲法向海委會、海巡署行使調閱權沒有違憲問題「立法院依憲法行使調閱權沒有違憲的問題」發言紀錄
- 林委員思銘
國家發生重大事故,全民要的是一個真相,要的是一個公開、透明且能解決問題的處理方式。日前金廈漁船翻覆事件,國民黨的立場很清楚,就是支持海巡人員的執法,但是沒有按照執法SOP及相關的缺失,這些問題必須究責,海巡署與海委會在相關事件上的失職必須被監督。在我國海巡單位規定的執法流程,很明確規定就是要有密錄器的使用與影像的保存,一方面保全證據,一方面也保護我們基層執法人員以釐清責任。可是這一次卻發生這樣沒有執法影像的疏失,到現在還是有理說不清,而執政黨更是第一時間就抹紅在野黨,這樣的態度讓人覺得憤怒!過去立法院早已決議要讓海巡同仁購置足量的密錄器設備,結果在民進黨完全執政之下,完全擺爛,後來行政院陳院長雖指示動用第二預備金2,150萬購置3,061具密錄器,但是過去所造成的錯誤誰該負責?現在竟然還可以大言不慚的撇清責任。為了繼續護航,專業極度的不足,海委會管碧玲主委就是明顯酬庸的主委,民進黨黨團還能是非顛倒、混淆視聽,推說在野黨依法監督是違憲亂政。根據憲政的治理設計,立法委員對於行政權的監督是天經地義,這次內政委員會提案要行使調閱權的對象是行政院的海委會以及海巡署,並不是法務部,調閱是向海委會調閱相關事故的報告資料,不是向地檢署。立法院依憲法行使調閱權沒有違憲的問題,民進黨的說法真的是魚目混珠,真的是「竹篙鬥菜刀」,非常的不適當。
- 主席
謝謝林委員思銘的發言。報告院會,現在登記國是論壇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謝謝大家,現在休息。休息(9時20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林思銘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