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總統是否應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並接受詢答?主張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的時間與形式應由朝野協商,且一定要合憲「在善意的基礎上朝野合作來協商出合宜的時間、合宜的形式,但是它一定是合憲的」總統是否應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並接受詢答?認為若以表決強行通過將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及即問即答的條文,會嚴重侵犯憲法的憲政分立原則「如果這樣的條文在517強行透過表決來予以通過,那就是嚴重地侵犯了憲法的憲政分立的原則」發言紀錄
- 吳委員思瑤
院長、各位同仁。沒有錯,我們正在寫歷史,這正是臺灣憲政史上的憲政時刻。在中華民國的總統首次能夠來到立法院,受到立法院之邀進行國情報告,是不是能夠在朝野和諧,在合憲、可行的基礎上來行使這個關鍵的憲政時刻,我們一起來共創、共好、共贏。什麼是共創、共好、共贏?就是大家一起來共同創造出一個好的憲政慣例,而不是創造出壞的憲政惡例。確實,剛剛在韓院長主持的朝野協商,各黨似乎釋出了善意,那我在這裡也要清楚地再次來說明。大家都在媒體上看到,賴清德準總統多次地對社會清楚地宣示,他個人願意、樂意而且滿心誠意接受立法院的邀請進行國情報告,所以他體現了尊重立法院的立場,但是我們也期待、呼籲,當我們能夠創造出一個正向的憲政慣例的時刻,大家務必要回到憲法以及現行法規的規範。現行的憲法就是第四條第三項所說的,另外的法規就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章之一,從第十五條開始的幾個條文。所以民主進步黨期待各黨能夠履行大家所承諾的,在善意的基礎上朝野合作來協商出合宜的時間、合宜的形式,但是它一定是合憲的。但是在此民進黨也必須說明,依國民黨跟民眾黨的提案當中,可能都會連帶要去討論到目前進行的國會改革方案,兩黨同時提出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對於總統到立院國情報告的相關條文,就是要將它常態化以及即問即答。如果這樣的條文在517強行透過表決來予以通過,那就是嚴重地侵犯了憲法的憲政分立的原則,對立法院負責的是行政院院長。在此也要呼籲,如果朝野真的能夠用協商來體現出一個總統首次到立院國情報告的好的憲政慣例,那是不是兩黨也應當檢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違憲條文,應當予以撤回?謝謝。
- 主席
謝謝吳思瑤委員的發言。接下來我們請第2位國民黨黨團推派楊瓊瓔委員發言。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吳思瑤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