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城於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新北市第3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認為此法案不是國會改革法案,而是國會擴權、濫權法案「這個不是國會改革法案,它是一個國會擴權法案,是一個國會的濫權法案」對「藐視國會」應否處罰?如何處罰?批評藐視國會與反質詢規定定義不明、由立委自由心證,會讓官員產生寒蟬效應「這個是定義不明,完全由立委自由心證,它只有讓官員產生了寒蟬效應」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批評調查委員會可要求人民提供資料,不提供即連續罰款,是立法處罰人民「人民如果不提供,就罰你10萬塊,一直罰,罰到你怕」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認為可調閱司法或監察機關調查中案件的文件,違反偵查不公開,使立法權凌駕司法權、監察權「已經違反了偵查不公開,立法院可以拿到副本,立法權已經凌駕了司法權、監察權」這次修法的審議程序是否充分?認為國會職權修法未經充分討論,並主張沒有討論就不是民主「所以我認為,沒有討論,不是民主!」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坤城

    謝謝。首先要先感謝在場外超過10萬位的公民朋友,你們不是傅崐萁口中的中南部黑道,你們是熱愛民主自由的臺灣人,在這邊向你們致敬!從上個禮拜五、這禮拜二,再到這個禮拜五,你們在場外一直支持著我們,我們會一直努力奮鬥繼續下去!在今天,國民黨跟民眾黨已經要聯手完成國會特偵組的最後一塊拼圖,這個不是國會改革法案,它是一個國會擴權法案,是一個國會的濫權法案。在上個禮拜已經陸續通過了第二十五條藐視國會還有反質詢,但是這個是定義不明,完全由立委自由心證,它只有讓官員產生了寒蟬效應,可以罰你最高到10萬,可以彈劾你,可以送你到法院,這個就是要整死臺灣的公務人員。還有通過第四十七條可以成立調查委員會,可以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的人士提供資料,人民如果不提供,就罰你10萬塊,一直罰,罰到你怕。立法委員是人民的公僕,人民才是主人,但是現在立法院的這一部擴權法案卻是立法來處罰人民,這就是惡奴欺主!惡奴欺主啦!公僕爬到人民的頭上!還有也已經通過了司法機關或是監察機關正在調查中的案子,這一次的法案也可以來調閱相關的文件,已經違反了偵查不公開,立法院可以拿到副本,立法權已經凌駕了司法權、監察權,變成一個憲政的怪獸。在聽證會方面,如果人民拒絕表達意見,立法委員可以罰你10萬塊,聽證會認為你虛偽陳述,可以罰你20萬,誰來決定?立法委員自己來決定。人民可以救濟嗎?很困難,不論你住在哪裡,都要到立法院、到臺北的地方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你接受調查,你可以請律師嗎?很困難,經過主席同意才可以。所以我認為,沒有討論,不是民主!(沒有討論,不是民主!)反黑箱!反擴權!(反黑箱!反擴權!)

  2. 主席

    好,謝謝,謝謝李坤城委員的發言。報告院會,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停止討論。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李坤城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