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這次修法的審議程序是否充分?質疑這次國會職權修法的審議程序不充分,在委員會和院會都沒有討論,這麼重要的法案只給每人3分鐘發言就處理。「在委員會也不討論,到這裡也不討論,一個這麼重要的法案,只給1個人3分鐘的發言就解決了。」發言紀錄
- 王委員美惠
(18時)院長、在立法院外面的鄉親兄弟姊妹以及所有全國的鄉親兄弟姊妹,大家晚安、大家好。今天從早上到現在,說實在的,我覺得身為立法院的一分子,尤其從5月17號開始,吵的吵、打拚的打拚,說要討論,也不討論,有這麼趕嗎?在委員會也不討論,到這裡也不討論,一個這麼重要的法案,只給1個人3分鐘的發言就解決了。尤其我相信在座的同仁,地方選你出來是為了國家、為了民主,不是選你出來剝削百姓的權利!你們自己摸摸良心,你們修這個法對得起臺灣嗎?對得起臺灣嗎?
各位鄉親兄弟姊妹,修法要國會改革,任何人都不會反對,但是你們修這個法對得起臺灣人嗎?說實在的,這樣對嗎?你們當立委,大到這樣是嗎?是要保護臺灣人,不是剝削臺灣人的權利!臺灣加油!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王美惠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