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認為修法是恢復立法院本來應有的調查權,並無不當「我們今天修法恢復我們本來就應該要有的調查權,這何錯之有」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認為司法與監察機關怠於查弊案,因此立法院需要調查權「現在司法機關、監察機關可靠嗎?他們怠於行使他們的職權,沒有去查這些弊案」發言紀錄
- 翁委員曉玲
院長、各位同仁、全國同胞,大家好。今天是我們民主史上勝利的一天,值得大家慶賀。歷經20年,從大法官作出第585號解釋以來,民進黨還有很多的委員們、法律界團體都呼籲,希望能夠推動國會改革法案,我們到今天歷經了千辛萬苦,我們終於通過了這個很重要的法案,大家會問:通過這個國會改革法案到底對於我們老百姓有什麼用?告訴大家,在民進黨政府執政、蔡英文執政的這8年來,我們光電案清楚嗎?雞蛋、疫苗、快篩,有太多、太多的弊案都需要去查清,現在司法機關、監察機關可靠嗎?他們怠於行使他們的職權,沒有去查這些弊案,我們作為民意代表,全國民意的最高機關,我們今天修法恢復我們本來就應該要有的調查權,這何錯之有?世界各國的國會都有調查權。很遺憾的是,在這整個修法的過程當中,我們只看到民進黨委員們不斷的造謠、抹黑、混淆視聽,他們根本不瞭解今天通過的法案內容是什麼,千篇一律的只會拿抗中保臺這個論調來批評我們的法案。我們今天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總共70個條文,包含不修的這些條文,他們的條文基本上就占了一半以上,他們根本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法案在……謝謝。
- 主席
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39號王鴻薇委員發言。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翁曉玲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