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惠員於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南市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這次修法的審議程序是否充分?認為三讀通過的國會職權修法對不起人民,且三讀時更動條文文字已超出文字修正範圍「這是一部對不起人民的惡法!」這次修法的審議程序是否充分?質疑三讀將「物件」改為「檔案」並非單純文字修正,兩者概念完全不同「一個是有形的,一個是有形跟無形的,這是一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發言紀錄

  1. 賴委員惠員

    主席、各位同仁,以及在場、全國愛好自由的好朋友、一路支持民主的好朋友,大家晚安。場外的聲音喊得震耳欲聾,可是在場內,我們看到藍白的委員們卻是裝聾作啞、充耳不聞。國會的擴權法案已經三讀通過了,這是一部對不起人民的惡法!其實條文的重點就是告訴我們,總統必須赴立法院做國情報告,這將成為憲政慣例,立法院會新增調查權及聽證會,明定官員不得反質詢,如果你拒絕、虛偽答復,藐視國會的行為最高要罰20萬,並且要送監察院彈劾;而監察院剛剛也發表了聲明,說這是一個違反權力分立的法案。此外,人民如果不提供所有的資料可以罰10萬。我想,現行立法院在行使法條第七條的規定,三讀程序不做實質的審查,只做文字的修正,甚至稍早我們也看到藍白委員非常粗暴地碾壓過的三讀案竟然可以將「物件」改成「檔案」,一個是有形的,一個是有形跟無形的,這是一個完全不同的概念,這難道只是文字的一個修正嗎?如此顛倒是非、橫柴入灶,是不是把全國的老百姓當成傻子呢?在這裡我要繼續重申,我們不會默默地去提出釋憲,我們一定會用盡我們所有的方法來維護正義還有公理,捍衛我們的民主臺灣,戰鬥不會只是一天!天佑臺灣!

  2. 主席

    謝謝賴惠員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登記第54號范雲委員發言。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賴惠員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