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於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6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對「藐視國會」應否處罰?如何處罰?認為國眾版藐視國會規定人民沒有刑責,並以外國藐視國會刑度相比,認為臺灣的版本不算過重「美國藐視國會關一年、英法關兩年、日本關十年,臺灣我們國眾版關一年」這次修法的審議程序是否充分?認為委員會已討論1,500分鐘,不同意沒有討論的說法「1,500分鐘在委員會討論,然後邱議瑩5分鐘沒收討論,你跟我講,我們沒有討論。」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主張法案通過後要用來查弊案「陽光法案通過之後,我們用查弊案、用陽光照到民進黨臉龐」

發言紀錄

  1. 羅委員智強

    什麼是反質詢?蘇貞昌問候立委的媽媽,這就是反質詢。為了讓陽光照進政府,我們夜宿在立法院睡了48小時,民進黨插隊、打記者、打警察,一路打進立法院,令人生氣,但我沒有打民進黨的耳光;過去民進黨的柯建銘版本要關民眾7年,國眾版人民沒有刑責,民進黨造謠說國民黨要關人民,令人生氣,我們沒有打民進黨耳光;民進黨奮鬥30年的國會改革,今天國民黨、民眾黨幫你們完成,然後連林濁水,你們尊敬的林濁水都很痛心地說,你們自己反對自己。令人生氣,但是我們沒有打民進黨的耳光。美國藐視國會關一年、英法關兩年、日本關十年,臺灣我們國眾版關一年,民進黨不說美國、英、法、日本民主已死,說臺灣民主已死,令人生氣,我沒有打民進黨耳光;但是邱議瑩衝上來打羅智強的耳光,我也沒有要打回邱議瑩的耳光。1,500分鐘在委員會討論,然後邱議瑩5分鐘沒收討論,你跟我講,我們沒有討論。我不打你耳光是為什麼?陽光法案通過之後,我們用查弊案、用陽光照到民進黨臉龐,打民進黨耳光是用陽光來打,為人民打你們民進黨耳光!

  2. 主席

    謝謝羅智強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登記67號張啓楷委員發言。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羅智強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