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清泉於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應有哪些程序?主張監察院、大法官等重要人事案應有足夠時間經過聽證會彙整社會意見「監察院、司法院大法官等重要政府的人事案,有足夠的時間經過聽證會,讓社會大眾來彙整意見」總統是否應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並接受詢答?認為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調查權等是這次修法的重點「總統來立法院國情報告,透過調查權讓弊案清楚地發現、展現」

發言紀錄

  1. 蘇委員清泉

    院長、各位同仁,還有我們全國的鄉親長輩,父老兄姐,大家晚安,大家好。2012年,我再講得比較早一點,我們前總統蔡英文擔任民進黨主席的時候,那個時候我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民進黨的立委林佳龍等等提出來的國會改革版本,裡面就包括調查權、聽證權,這些都是我們國民黨這一次跟民眾黨努力推動的法案。民進黨提出來的叫作伸張正義,國民黨提出來的叫做毀憲亂政。其他還有2024年大選前大家期待的改革方案,總統來立法院國情報告,透過調查權讓弊案清楚地發現、展現;另外,監察院、司法院大法官等重要政府的人事案,有足夠的時間經過聽證會,讓社會大眾來彙整意見,讓國人清楚看到人事案是否應該通過,這些都是國會改革的重點。今天三讀是國會改革的新里程、新起點,所以我們期待從今天開始,我們努力讓謊言揭穿,讓貪腐現行,讓人民知道真相,謝謝大家!

  2. 主席

    謝謝蘇清泉委員發言。接下來也是最後一位登記的76號傅崐萁委員發言。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蘇清泉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