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對「藐視國會」應否處罰?如何處罰?認為藐視國會罪在一定條件下可將被質詢的公務員處以刑罰「可以把被質詢的官員抓去關啦」對「藐視國會」應否處罰?如何處罰?認為質詢成效取決於立委自身準備,不需要藐視國會罪「這是你有沒有用心準備資料、你有沒有中心思想、你有沒有頭腦清楚的問題」對「藐視國會」應否處罰?如何處罰?認為外國藐視國會立法例與我國五權憲法制度不同,不宜比照「外國的制度都跟我們不一樣,我們是五權憲法」發言紀錄
- 沈委員發惠
各位,現在審的是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藐視國會罪,簡單講,就是在一定的條件之下,可以把被質詢的官員抓去關啦!這就是讓人民知道什麼叫作藐視國會罪。在我們討論之前,這是公務員,不只是官員啦!而是公務員啦!在說之前,我先說今天的一個狀況,今天下午花蓮縣議會,他們看到這個覺得很好,所以花蓮縣議會他們提案自己的單行法規叫作藐視議會罪,結果傅總召的老婆站出來反對欸!我們花蓮的徐縣長出來反對,說不行啊!這個不合理啦!請傅總召回家好好跟徐縣長溝通,這麼好的法令,你們所提出來的法令,你回去自己跟你的老婆溝通一下。我個人當民意代表,當了27年了,這27年我只有上一屆立委4年是多數黨,其他全部都是少數黨,我們做少數黨……來!傅崐萁,怎麼樣?你罵我人渣嗎?你罵我人渣嗎?你才是人渣啦!你敢罵我!(現場一片混亂)
- 主席
時間暫停、時間暫停。麻煩請各位委員尊重發言委員,時間繼續。
- 沈委員發惠
惱羞成怒,典型的惱羞成怒!丟臉!我當民意代表當27年了,只有過去4年是多數黨,其他都在少數黨啦!那時候沒有什麼藐視議會罪,也沒有什麼藐視國會罪啦!但是我們每一個質詢,我們質詢出多少重大建設、質詢出多少弊案,各個官員都被問到無路可逃,這是你有沒有用心準備資料、你有沒有中心思想、你有沒有頭腦清楚的問題,現在的國民黨就是自己不會質詢,「不會駛船嫌溪彎」,就訂一個法令叫作全國溪流都不能是彎的,現在都要變成直的,這個就是他們所謂的反質詢、藐視國會罪真正的精神啦!所以要在這裡告訴所有國人,我們現在這個藐視國會罪,他們提出一大堆外國的立法例,其實外國的制度都跟我們不一樣,我們是五權憲法,是你們國民黨的孫文提出來的,全世界獨一無二的五權憲法,結果就變成這樣啦!
- 主席
謝謝沈發惠委員的發言。報告院會,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停止討論。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沈發惠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