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陳委員玉珍
主席、各位同仁。立法院議事衝突所在多有,但本黨團提出這個提案是因為相對應於前一個提案,民進黨在7月8號的前一個禮拜霸占內政委員會,軟禁議事人員、不讓我們的召委可以順利主持會議之後,竟然還打人喊救人的提出前面的那個相關調查案,本黨團不得已只好提出相對應的這個提案,就是有關於7月8號上午,正常的開門時間是7點,但是根據調閱立法院的相關監視錄影帶,我們就發現內政委員會在前一個晚上就有不明的宵小之徒,以不明的手段、雞鳴狗盜之術入侵本院院區的紅樓202會議室。剛剛蘇巧慧委員說得很好,我們做為立法委員、國會議員應該身為人民表率,我們來這裡是來做審查議案、增進全民福祉的事情,不是來做宵小之術。7月8號前一個晚上,根據監視錄影帶竟然有我們的立法委員及不明人士一同以不知道什麼方式進入內政委員會,用破壞門鎖的方式,不管說有沒有破壞,就是用特別的方式進入內政委員會,造成當日重要的法案無法進行。因此國民黨黨團提出,為了保護我們立法委員、職員及相關部會人員之人身安全,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針對紅樓2樓在2024年7月8日遭人入侵一事要進行詳細調查,同時加強本院的院區管理,嚴懲擅自闖入本院內政委員會202會議室之人士。我們知道除了立法委員以外,還有一個不知名的人士,因為我看到我們立法委員同仁裡頭有一些有特別的雞鳴狗盜之術,不知道如何就可以任意地把鎖打開。所以本黨團也建議請立法院考慮更換不易被外力破壞之門鎖,以上是否有當,建請公決,謝謝。
- 主席
謝謝陳委員。現在進行大體討論,未有委員登記發言,不發言。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22)次院會討論事項第39案:「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針對紅樓二樓遭人入侵一事進行詳細調查,並建請本院應加強院區管理、嚴懲擅自闖入本院內政委員會202會議室之人士,以及考慮更換不易被外力破壞之門鎖』,請公決案」,建請將本案逕付二讀並照案通過。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 主席
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現在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四條之一規定;另外,民進黨黨團也有提議交付黨團協商。
-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討論事項第39案,請交黨團協商。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柯建銘 吳思瑤 莊瑞雄
- 主席
本案作以下之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進行討論事項第四十案。四十、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國家發展基金(下稱國發基金)近年投資標的逾過半嚴重虧損,如2017年投資如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投資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由新日光能源科技、昱晶能源科技與昇陽光電科技合併成立)與2019年投資東貝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發基金已淪紓困基金。尤有甚者,如興股份有限公司以造假財報坑殺投資人、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僅涉及官商勾結,還將中國製產品裝設於軍事要塞,國發基金投資弊案一籮筐。而多家令人匪夷所思之投資標的,其公司竟與府院高層關係密切,更讓人懷疑政府罔顧納稅人之權益,只顧牟取自家政商利益。為釐清國發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之原因、是否存有不當外力介入、以及對投資標的所衍生之弊案有無護航放水之行為,爰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章調查權之行使」,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成立『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及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等有關機關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相關調查資料,於必要時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九條之一舉行聽證會,以落實國會監督,保障納稅人之權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主席
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國家發展基金(下稱國發基金)近年投資標的逾過半嚴重虧損,如2017年投資如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投資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由新日光能源科技、昱晶能源科技與昇陽光電科技合併成立)與2019年投資東貝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發基金已淪紓困基金。尤有甚者,如興股份有限公司以造假財報坑殺投資人、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僅涉及官商勾結,還將中國製產品裝設於軍事要塞,國發基金投資弊案一籮筐。而多家令人匪夷所思之投資標的,其公司竟與府院高層關係密切,更讓人懷疑政府罔顧納稅人之權益,只顧牟取自家政商利益。為釐清國發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之原因、是否存有不當外力介入、以及對投資標的所衍生之弊案有無護航放水之行為,爰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章調查權之行使」,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成立『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及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等有關機關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相關調查資料,於必要時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九條之一舉行聽證會,以落實國會監督,保障納稅人之權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 主席
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之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旨趣,大體討論後,即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報告院會,提案黨團未推派委員說明。現在進行大體討論,未有委員登記,不發言。現有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玉珍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