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認為修改核管法第六條放寬換照申請期限的修法過於草率、漠視核能安全「所以藍白倉促的提出這樣的修法,實在是過於草率,而且是漠視核能安全!」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認為未經安全檢視與補強就修法重啟老舊核電廠,是放任核災風險、不負責任「貿然進行這樣的修法,逕行重啟核電,就是對核災風險的放任,是很不負責任的作法!」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核電停止後不會造成電價上漲「所以核能發電在5月17日停止後,也不可能造成電價的上漲」發言紀錄
- 陳委員素月
院長、各位委員、全國鄉親,大家午安。我們知道在現行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中規定,核子反應器「運轉執照之有效期間最長為四十年,期滿須繼續運轉者,經營者應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內申請換發執照」,這樣的規定是有它的科學依據。今天藍白主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的修正草案,增訂主管機關不得以時限屆期為由拒絕換發申請,就是要讓運轉執照的換發不受子法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在執照有效期限屆滿前的5年到15年進行換照申請之限制。今天核三廠就要在5月17日(就是4天之後)依法來除役,所以藍白倉促的提出這樣的修法,實在是過於草率,而且是漠視核能安全!我們知道,核電廠在設計之初,很多設備的設計壽命就是40年,雖然部分管線與電纜是可以更換的,但是反應爐的壓力容器與水泥圍阻體等核心設施是無法替換的,這些設備老舊的風險才是我們最擔心的,所以今天藍白如果不顧這些風險,貿然進行這樣的修法,逕行重啟核電,就是對核災風險的放任,是很不負責任的作法!我們回顧過去,馬政府時期也曾經推動核一的延役,歷經7年的審查,仍無法完成,最終申請撤回,所以在這邊我要請問國民黨及民眾黨以為核電安全是可以這樣快速通過的嗎?我們也知道,臺灣是一個地狹人稠、地震頻傳的地方,禁不起這樣的核電事故,所以素月在這邊請問全國的鄉親,在核電廠已經運轉達40年,設備老舊,還沒有經過全盤性的盤點及檢視,也沒有經過安全的強化及耐震補強之下,就貿然重啟,你放心嗎?我們要冒這樣的風險嗎?再來,國民黨及民眾黨一再用電價上漲來威脅,在這邊素月也要告訴大家一個數據,就在剛剛,今天下午,整個核能發電是占電力的2.76%,2024年整年的核能發電比例是4.7%,所以核能發電在5月17日停止後,也不可能造成電價的上漲,今天電價如果上漲,就是藍白亂刪預算造成的!
- 主席
謝謝陳素月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許智傑委員發言,陳培瑜委員請準備。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素月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