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城於第11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新北市第3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已除役核電廠是否可能重啟?認為核三停役後臺灣電力仍然夠用,沒有核三不會缺電「所以根本就不是民眾黨或是國民黨所講的,沒有核三,臺灣就要缺電了」已除役核電廠是否可能重啟?呼籲在8月23日的公投中,對包括核三繼續運轉在內的各案投下不同意票「所以8月23日我們通通不同意」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坤城

    謝謝主席。這個公投提案是民眾黨黨團所提的,那民眾黨黨團現在沒有一個人坐在位置上,早上數了還有2個人,現在沒有一個人坐在位置上,這個提案是民眾黨黨團所提的,結果沒有一個人在位置上要為他們所提的公投提案來說明,早上我看國民黨還有4個委員在,現在我看只剩下3個委員在。為什麼民眾黨剩2個委員,國民黨剩3個委員?這麼重要的一個公投提案沒有人要上來辯護,因為他們不怕,等一下5點半表決鈴聲一響,你就看到國民黨跟民眾黨的人進來投票了,他們最重要的就是進來投票而已,什麼樣的民主審議過程,他們根本就不要嘛!我來給大家看一下,今天5月20日,民眾黨提案,如果核三不重啟的話,臺灣沒有電。今天5月20日,我們的核能發電就是零,發電量最多的是燃氣,占了33%,太陽能占了25%,核電是零,因為我們在5月17號的時候,核三廠的2號機就已經停役了、就除役了,所以從5月17號之後臺灣就開始進入非核家園,那臺灣的電夠不夠用?臺灣的電夠用啊!按照今天的電力資訊,臺灣今天最大的供電能力4,460萬千瓦,充電供應亮的是綠燈,所以根本就不是民眾黨或是國民黨所講的,沒有核三,臺灣就要缺電了。而且這個公投案的主文也很莫名其妙,因為早在5月13日,國民黨跟民眾黨就已經通過了核管法第六條的修正案,這第六條修正案是講什麼?它說核電的機組得延長轉運年限最長是20年。所以40年加20年,這核電廠最多可以運轉60年,這60年期間就等於是未來有可能保留了核三除役之後再重啟的法律依據,所以國民黨跟民眾黨已經透過核管法的修法,企圖讓核三廠起死回生了,為什麼還要特別弄這個公投?這公投根本就是配合國民黨在823的一個打手嘛!國民黨有兩個公投還不夠,民眾黨再拿兩個公投來湊,所以8月23日我們通通不同意。

  2. 主席

    謝謝李坤城委員發言。接下來請吳秉叡委員發言,許智傑委員請準備。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李坤城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