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銘於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竹縣第2選舉區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思銘

    謝謝主席。請財政部莊部長。

  2. 主席

    請莊部長。

  3. 莊部長翠雲

    委員好。

  4. 林委員思銘

    部長好。今年是囤房稅2.0上路後首年的申報,針對自住房屋的新增稅籍條款,財政部也放寬規定,6月2日前都可以申請設籍,來補漏洞。但是各地方政府寄發稅單後,卻讓我們看到引發房屋稅之亂,有民眾發現自住的房屋被認定為非自住,稅率直接從1.2%暴增到2.6%,導致許多民眾炸鍋,有暴增到2.6%的。要求地方稅務局要重算,而且要更新稅單。對於為何會有這種情況發生的原因,部長您在5月15日的回應,是認為因為今年首度開徵,發生地方政府錯誤認定的情況,財政部未來會持續地收集各方的意見,並於整體徵收完成後來重新檢討。至於已經收到稅單的民眾,臺北市已經重新開稅單,就可以拿新的稅單延後繳納。當日也有委員問到這是全國都有的問題,不是只有新北的問題,不應該不一致,所以是不是所有地方政府遇到民眾來申訴的時候,都會重新開稅單,民眾會有疑問;而且逾期繳納,也有滯納金的問題。部長,您當時的回覆,說你會函請各縣市政府重視這個問題,會把內容跟各縣市政府講清楚。我第一個問題想請教部長的,就是這個文已經發給各縣市政府了嗎?

  5. 莊部長翠雲

    文這個禮拜就會發,也就是對於新北市政府在認定上的歧異部分,我們這個禮拜一定會發出去。

  6. 林委員思銘

    這個禮拜會發。

  7. 莊部長翠雲

    剛剛委員所提到,房屋稅新制今年開徵以後的一些現象,比如說臺北市的狀況,他也即時處理,因為家數資料的問題。新北在認定上,因為他過去也沒有實施過縣市歸戶,所以今年這一次的歸戶造成車位等公共設施有單獨權狀的部分,他把它當作非住宅來適用,這個部分我們也趕快會做處理,這個禮拜就會做處理。好。另外還有委員提到稅率2.6%這個部分,我們必須要說明,在房屋稅2.0的制度裡,就含有如果持有多戶,而又沒有做有效運用的話,這個部分的稅率是會增加,而且是全國歸戶。這是當時在立法的時候就有這樣的制度設計,最主要就是第一個,就持有多戶者的持有稅率過低,所以才在這一次2.0的稅制改革做了這樣的調整。至於有關資料的問題,或是認定歧異的問題,我們都會一直努力來做處理,只要發現,我們就做一致性的處理。我想這個部分,謝謝委員的提示,謝謝。

  8. 林委員思銘

    好,OK。部長,您剛剛提到這是囤房稅的修訂,我們都了解。但是我們也看到政府制定這個政策,其實牽一髮而動全身,這個設籍條款是否影響民眾任意遷徙的基本權利,憲法上我們有遷徙自由的權利。為了要適用房屋自住稅率,符合法定要件,就要設戶籍這件事情啊,真的已經搞得妻離子散了,夫妻、子女為了要設籍,為了要在他購得的房子設籍,妻離子散!有這樣的問題,所以真的要這樣搞嗎?我希望財政部還是要做滾動式的檢討,因為實施稅率如果是為了打房、囤房稅的問題,那整個政策推動之後,有影響到房市、有抑制房市上漲嗎?這個可能你們也要去考慮一下。

  9. 莊部長翠雲

    房市上漲的問題,因素很多,包含資金充沛的問題,以及民眾預期的心理等等,有諸多因素。我們是就稅的部分,因為有各種方式,其中這個就是降低囤房的意圖。

  10. 林委員思銘

    所以我說是不是真的有達到遏止囤房的政策目標?

  11. 莊部長翠雲

    讓持有多戶者……

  12. 林委員思銘

    希望財政部你也要去考量。我剛剛提到的這個似乎牽一髮而動全身嘛,會造成很多民眾為了達到自住稅率,然後他們就是去設戶籍的問題嘛。OK?

  13. 莊部長翠雲

    謝謝委員,是。

  14. 林委員思銘

    部長,另外我想很多民眾也疑惑一個問題,就是民眾為了孩子就學問題,會將孩子的戶籍寄放在這個學區的親友家裡。但是囤房稅2.0的新制,借親友來設籍的情況,他可能會被認定有租賃關係,導致他的自住房被認定為非自住,就是因為他把他的房子借親友設籍,稅率就會升高。所以這種非實質的租賃關係,只是供親友來寄放戶籍,如何申報才不會影響到他的房屋稅率?部長,可不可以跟民眾來釋疑一下?要如何申報?

  15. 莊部長翠雲

    這涉及到稽徵實務,我是不是請賦稅署長來回應?

  16. 林委員思銘

    好,請署長。

  17. 宋署長秀玲

    跟委員報告,如果今天只是借人家設戶籍,他並沒有實際的租賃契約,也沒有實際收租金,他切結確實沒有這種事實,我們還是會當他是自住。

  18. 林委員思銘

    所以他只要向各縣市的國稅局稅捐處填寫事實上沒有租賃關係的切結書。

  19. 宋署長秀玲

    不是實際租賃、沒有收租金。

  20. 林委員思銘

    就可以了?

  21. 宋署長秀玲

    對、對、對。

  22. 林委員思銘

    好,謝謝。我想剩一點點時間,我繼續來問部長。昨天賴總統在520的周年談話中提到,現在是成立主權基金非常理想的時刻,並提到要將主權基金連結AI時代的主要目標市場。是不是意謂著主權基金的成立已經不是紙上談兵了,政府現在是一定要做,勢在必行,是不是這樣?

  23. 莊部長翠雲

    跟委員報告,有關主權基金設置,行政院會邀同國發會、央行以及財主單位等,一起來研議規劃、討論。

  24. 林委員思銘

    不是在紙上談兵,我現在問你,是不是今年一定就會有一個初步的規劃結果出來?

  25. 莊部長翠雲

    也就剛剛跟委員說明,行政院會邀同相關部會一起來做討論跟研議規劃。

  26. 林委員思銘

    今年研議就會做嗎?今年?

  27. 莊部長翠雲

    這個時程上,我可能沒有辦法跟委員做具體的說明。

  28. 林委員思銘

    部長,我想主權基金,剛剛很多委員也有提到,主權基金要成立,涉及到要定專法,還有專責機構,還有第三方的監督機構、基金的財源,這幾個因素都要把它考量進去。但是我們看到昨天總統宣布說要成立AI的主權基金,這是不是跟目前我們在談判的對等關稅的問題有關?一直強調要成為AI主權基金。

  29. 莊部長翠雲

    對等關稅的談判,目前都是由行政院正、副院長在領導相關的團隊OTN他們在做研討。

  30. 林委員思銘

    部長,你是部長吔!你對相關的意見,他也是會問你啊。為什麼要特別強調成立AI主權基金,好像這個主權基金未來就是要投資AI產業。

  31. 莊部長翠雲

    嗯,是不是……

  32. 林委員思銘

    總統的意思是不是這樣?都沒有徵詢過你,就直接拋出這樣的說法。

  33. 莊部長翠雲

    我覺得這個部分後續應該會再討論,看看要怎麼樣的訂定。

  34. 林委員思銘

    其實各國政府主權基金投資的項目,當然是要對他自己有獲利的,他的投資是要對他的國家利益有關的,一定是這個基金投資出去之後對他的國家利益是非常重要而且有很好的一個收益,我們國家的台積電好像很多國外的主權基金也有投資嘛!

  35. 莊部長翠雲

    跟委員報告,主權基金的設置當然第一個就是要創造財富,為國家增加財源嘛!所以如同剛剛委員所說,未來投資的項目還有有關它的規模以及如何監管,這些都需要設置專法,未來再做一個周延的規劃,然後落入專法裡面,那民眾也可以完全瞭解。

  36. 林委員思銘

    所以我們未來也不限於只投資AI產業而已,相關的只要是我們認為這個投資報酬率會很高而且符合我們的國家利益,我們就會去投資?

  37. 莊部長翠雲

    我想這個部分,未來在投資項目的部分……

  38. 林委員思銘

    我剛剛為什麼要問你說是不是跟對等談判有關,是因為我們知道台積電現在要到美國投資嘛!未來我們如果成立主權基金,是不是我們也會投資在美國成立的台積電?

  39. 莊部長翠雲

    這個部分我不知道有沒有討論到。

  40. 林委員思銘

    好,以上。謝謝!謝謝。

  41. 主席

    謝謝李思銘委員的質詢。下一位請王世堅委員。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林思銘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