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陳委員冠廷
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討論的是軍人待遇條例,有關國民黨提案的軍人待遇條例修正案,我是強力反對的,我認為這是不負責任的一個政治操作,它無視於國家的財政規劃,其實政府已經有具體作為,不管是在志願役或者是義務役,在義務役的待遇,我們從過去的從6,510元已經大幅提升,加上政府的各項補助,總計是3萬374元,其實明顯優於其他徵兵的國家,就這個比例來說,我們必須考量的是一個國家的財政規劃,財政的規劃更重要的是在三權分立裡面,行政機關是怎麼樣去規劃國家如何分配它的財源。當在野黨認為是把這些福利增加的時候,它必須也要按照預算法第九十一條以及財政紀律法第五條,將這290億元的財源從哪裡來,是透過加稅還是其他的預算來的,這些都必須要講清楚、說明白。我要特別提到,之前也說過要普發1萬元等等,這也是一樣的,每一個事情我們提案的時候都要思考它的財源從哪裡來,如果有財源的話,我們才去思考它的可行性。同時我必須再指出第二點,當你指出財源的時候,你就必須要排優先順序,義務役優先、志願役優先、軍備優先還是訓練優先,其實在一定的國防預算裡面,我們本來就是要做出很困難但是必須要做的排序,在這個排序裡面,我們也要考量到總體的金額有多少,也就是說,國家的預算是總體的金額,在這預算裡面要怎麼樣分配資源,這兩個都要考量進去之後,我們才能夠提出這樣子的計畫。但是現在我們看起來,既沒有把290億元的財源講清楚、說明白,也沒有說出要加稅還是要排擠其他預算;而排擠其他預算還不僅是國防內部的預算會不會影響到其他公務員的預算也好,還是其他加給等等,我們都必須要總體考量。所以我們一直都認為,在預算的編列上,當然是要由行政機構來準備,而不由我們立法機構單純的來說我們應該這麼做,因為沒有掌握到整體分配的權力,我們能做的是審視預算,我們必須要提出財源,所以才會有剛才提到的預算法第九十一條還有財政紀律法第五條,而財政紀律法我想也是民眾黨非常重視的,可是我們也沒有聽到他們對此有什麼意見。所以我還是要再強調,我們都希望預算越多越好,我們都希望能夠照顧越多人越好,但是很遺憾的是,在有限的資源裡面,我們必須要做最有效的分配,謝謝。
- 主席
謝謝陳冠廷委員的發言。接下來我們請翁曉玲委員發言,陳俊宇委員請準備。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冠廷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