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於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

台灣民眾黨台灣民眾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認為現在國會調查權被閹割,主張台灣民眾黨會正式立案要求成立調查委員會,將民進黨秘書長「喬」司法人事一事徹查到底「雖然現在國會調查權被閹割,台灣民眾黨會正式立案,要求成立調查委員會,這件事情一定要徹查到底,臭不可聞、太可惡了!」

發言紀錄

  1. 黃委員國昌

    (9時15分)謝謝主席,麻煩有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董事長。

  2. 主席

    請副秘書長、部長及董事長。

  3. 王副秘書長梅英

    委員早安。

  4. 黃委員國昌

    三位早,由於時間的關係,就不一一問候。今天討論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此時此刻,我覺得極其諷刺,我為什麼說今天討論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非常諷刺?過去這段時間當中,人民看到的是我們相關司法部門該做的事情不認真做,不該做的事情做一大堆。我為什麼這樣講?就以性侵重刑犯保外就醫為例,判刑19年的性侵重刑犯,即使執行完畢,放出去恐怕都要接受電子監控,結果還沒有執行完畢,只是放出去保外就醫又再性侵、強盜兩個被害人,這樣的獄政腐敗已經讓人瞠目結舌、不敢置信!先請教部長,這件事情責任追究需要多久?今天問題很多,請簡要回答,其他廢話不用講,這件事情責任追究要多久?

  5. 鄭部長銘謙

    這件事我們很痛心。

  6. 黃委員國昌

    當然痛心嘛!責任追究要多久?

  7. 鄭部長銘謙

    這部分我們有請政風小組去做調查。

  8. 黃委員國昌

    責任追究要多久?

  9. 鄭部長銘謙

    這部分我們儘速會……

  10. 黃委員國昌

    儘速是多久?

  11. 鄭部長銘謙

    我們希望在一個禮拜內。

  12. 黃委員國昌

    一個禮拜之內,究責名單、誰要負責、是不是要該移送法辦?對於這些被害人,國家打算怎麼辦?一併提出完整的報告,可以嗎?

  13. 鄭部長銘謙

    這部分我們努力。

  14. 黃委員國昌

    一個禮拜之內,不用努力,好好做就好了。為什麼剛你說儘速我很擔心?因為你去年也告訴臺灣社會,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法務部要儘速提出,我5月問你儘速到哪裡了,你說你們已經送給行政院了嘛!

  15. 鄭部長銘謙

    對,現在在行政院審查。

  16. 黃委員國昌

    行政院還要儘速多久?現在行政院很忙嗎?行政院還要儘速多久?

  17. 鄭部長銘謙

    本月31日還要再進行審查會議。

  18. 黃委員國昌

    我上次問你的時候是5月19號,今天幾號?

  19. 鄭部長銘謙

    今天是7月29日。

  20. 黃委員國昌

    又過了兩個多月,藉由這次的質詢,我希望卓榮泰聽到,整個行政團隊一天到晚不曉得在幹什麼東西!去年跟社會大眾說要儘速,儘速到我5月問的時候還是儘速,現在7月底了,繼續儘速,沒關係,我們看一看整個卓榮泰內閣要癱瘓到什麼程度,他講出來儘速,現在整個臺灣社會是一片哄堂大笑。我也拜託召委,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的事情,相關的委員都有提案了啦!

  21. 主席

    有,我自已也有……

  22. 黃委員國昌

    社會沒有辦法期待行政院這樣擺爛,因為行政院擺爛,所有的法案都不用審嗎?排案下去啦!不用等了,謝謝。

  23. 再來,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決議,避免執政者以人事控制個案,這件事情部長覺得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有落實嗎?

  24. 鄭部長銘謙

    目前檢察官的人事就是用票選的,票選部分本來就是在做這樣的一個……

  25. 黃委員國昌

    是嗎?我就具體問嘛!

  26. 鄭部長銘謙

    現在檢察官都是用票選來推薦人選。

  27. 黃委員國昌

    你不要急,聽好問題嘛!我說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有沒有落實,你說檢察官票選了,那麼我問你,2023年4月的時候,林邦樑幹臺北地檢署的檢察長,短短幾個月就被拔官,這個有落實嗎?有嗎?有落實不要用司法人事來干預個案嗎?

  28. 鄭部長銘謙

    這個是檢察長的調整調動,是遴選要點職期制的……

  29. 黃委員國昌

    他任期還沒到就被拔官啊!

  30. 鄭部長銘謙

    這個任期……沒有,那只是一個最長的任期……

  31. 黃委員國昌

    我唸給你聽啦!

  32. 鄭部長銘謙

    那個你不了解啦!

  33. 黃委員國昌

    那個時候的高檢署檢察官陳宏達非常有風骨,發表了長文說:主事者不但不思勵精圖治、疏減訟源,反而汲汲酬庸心腹,繼續打壓異己,凌駕法律專業,隳敗國家名器。這不是我說的喔!這是高檢署檢察官陳宏達說的,他說:未來我們希望排除五日京兆、倖進之士,不容政治力透過人事遷調影響個案偵辦,而此次檢察長人事異動再度印記歷史污名。這個是當初林邦樑被調任的時候,陳宏達所提出的剴切之詞,那時候提出來時,整個法界對他非常的尊敬,後來發生了什麼事,臺灣社會都很清楚。

  34. 接下來,民進黨秘書長憑什麼去「喬」司法人事?現在民進黨秘書長很奇怪,之前被我揭發弊案,在民進黨中央「喬」公股的買賣,我們國家的科學城物流送給紅色資本,就是民進黨的秘書長洪耀福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喬」的,這個弊案被我舉發了以後,竟然跑去對我濫行提起自訴,當然最後被打臉。但現在瞠目結舌的是什麼?民進黨中央、民進黨的秘書長敗壞國家體制,什麼都可以「喬」啊!從科學城物流的股權買賣,現在連調查局局長的官位都可以「喬」,民進黨秘書長可以介入司法人事嗎?來,請部長。

  35. 鄭部長銘謙

    委員你提的就是從暗網這邊來的,暗網是不是……它的來源也不明確,真偽難辨,這部分我們……

  36. 黃委員國昌

    真偽難辨喔?好,沒有關係。

  37. 鄭部長銘謙

    待高檢署來做一個了解……

  38. 黃委員國昌

    來,我帶部長看,基層檢察官說:一定是真的。這不是我說的,基層檢察官說這一定是真的。來,請張斗輝檢察長。

  39. 張董事長斗輝

    委員好。

  40. 黃委員國昌

    檢察長,現在高檢署在進行的是行政調查還是刑事調查?

  41. 張董事長斗輝

    我們高檢署是負責刑事調查。

  42. 黃委員國昌

    刑事調查?

  43. 張董事長斗輝

    分他案。

  44. 黃委員國昌

    分他案?

  45. 張董事長斗輝

    是。

  46. 黃委員國昌

    分他案要睡多久?

  47. 張董事長斗輝

    這部分我們會看……

  48. 黃委員國昌

    辦到2028年以後?

  49. 張董事長斗輝

    這部分會由檢察官……

  50. 黃委員國昌

    因為當初很奇怪嘛,真偽難辨的時候,檢調都說要下去辦啊,2024年總統大選以前,看到鄭文燦的照片說是AI假冒的,然後說羅致政的照片是P圖的,說檢調要偵辦,從2023年辦到今天,辦什麼東西出來了?一切都是秘密不能講,是不是假的?不知道。涉及到當事人的隱私,不能講,現在打算這個案子也繼續這樣混嗎?

  51. 張董事長斗輝

    目前由檢察官依法來偵辦,但是偵查不公開,我想這部分我們不宜在這裡說明。

  52. 黃委員國昌

    真的喔?真的偵查不公開喔?

  53. 張董事長斗輝

    是。

  54. 黃委員國昌

    檢察長你講這個話會不會覺得心虛虛的?我們的檢察官有做到偵查不公開喔?臺灣社會現在怎麼想,你知道嗎?如果偵查不公開的話,奇怪了,怎麼偵查當中的秘密都是特定雜誌在刊出啊?偵查不公開,你們講出來,我再說一次,全社會聽到都哄堂大笑,司法的公信力為什麼會敗壞到這種程度?我先問你一個原則性的問題,問原則性的問題就好,事實調查讓你們去做,要辦多少我會持續追,我只問一個事實性的問題,民進黨的秘書長可以「喬」司法人事嗎?可以嗎?

  55. 張董事長斗輝

    這部分……

  56. 黃委員國昌

    對不起,我在問檢察長,部長您在旁邊休息就好,我沒有請你回答,你不需要去指導檢察長怎麼回答,民進黨的秘書長可以「喬」司法人事嗎?可以還不可以?

  57. 張董事長斗輝

    據我們的了解,林錫耀先生有出來否認,這部分我們會再……

  58. 黃委員國昌

    不是啦,他否認是指部分內容是偽造的……

  59. 張董事長斗輝

    是。

  60. 黃委員國昌

    那代表部分是真的,哪些是偽造的,哪些是真的?林錫耀講的話如果都可以相信的話,那你們就不用調查啦,現在分案幹嘛?林錫耀說不是真的,所以就不是真的,結案。是這樣嗎?是這樣嗎?檢察官是這樣在辦案的嗎?

  61. 張董事長斗輝

    目前我們正在調查中。

  62. 黃委員國昌

    好,沒有關係,特別提醒你一件事,整件事情臭不可聞,為什麼臭不可聞?王俊力是誰?偵辦鄭文燦案件的檢察長,他簽結耶!他壓案耶!結果一個貪污罪的犯罪嫌疑人去幫辦他案子的檢察長「喬」調查局局長,這件事情會不會太可笑?我們國家的司法人事已經腐敗到什麼程度了?一個刑事犯罪嫌疑人去幫辦他案子的檢察長「喬」要不要當調查局局長,我老天啊!我老天啊!我正式講,雖然現在國會調查權被閹割,台灣民眾黨會正式立案,要求成立調查委員會,這件事情一定要徹查到底,臭不可聞、太可惡了!

  63. 接下來請司法院,今天說要強化被害人的訴訟參與,我之前在5月22號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公聽會就講了,當初修完了刑事訴訟法以後,司法院很會做大內宣,說這是呼應國際人權,開啟我國刑事訴訟程序的新頁,但有一位刑事訴訟法的權威──林鈺雄教授說

    這根本就言過其實,他沒有改變被害人不是程序主體的基本立場,被害人沒有獨立程序主體的地位可言。針對有關於被害人訴訟參與權的強化,司法院有打算要處理嗎?有這個立法計畫還是沒有?

  64. 王副秘書長梅英

    委員,這部分我請廳長來做說明。

  65. 黃委員國昌

    好,請廳長。

  66. 李廳長釱任

    委員好。有關於被害人的主體地位,我們這次根據憲判字第8號的相關議題之下,在我們的草案裡面有提到讓被害人可以詰問去……

  67. 黃委員國昌

    什麼時候提來?

  68. 李廳長釱任

    我們正在研議中。

  69. 黃委員國昌

    還要研議多久?

  70. 李廳長釱任

    我們在開諮詢會議,大概我們的草案出來之後就會……

  71. 黃委員國昌

    對,我知道,還要多久?針對問題回答,問題沒有那麼複雜,還要多久?

  72. 李廳長釱任

    大概一個多月應該可以。

  73. 黃委員國昌

    一個多月?

  74. 李廳長釱任

    是。

  75. 黃委員國昌

    大家聽到囉!

  76. 李廳長釱任

    我們有4次的諮詢會……

  77. 黃委員國昌

    我下個會期等你把草案送來,一個多月以後沒有送來,司法院負責。

  78. 李廳長釱任

    我們會先送行政院會銜。

  79. 黃委員國昌

    送行政院會銜啊?

  80. 李廳長釱任

    對。

  81. 黃委員國昌

    哇,那完蛋了,如果送到卓榮泰那邊不曉得又要研議多久?不曉得要研議多久,什麼時候可以見天日?

  82. 李廳長釱任

    預計大概一個多月之後,我們參事室那邊……

  83. 黃委員國昌

    沒關係,我們大家拭目以待,今天你在這邊所講的話,全體國民都有聽到。

  84. 李廳長釱任

    是。

  85. 黃委員國昌

    來,請教懲戒法院一年要處理幾個案子?

  86. 王副秘書長梅英

    報告委員,這部分我手上沒有正確的數據。

  87. 黃委員國昌

    這個問題不難,懲戒法院的案件負擔重不重?跟一般民事法院、跟刑事法院相比,懲戒法院的案件負擔重不重?這個應該是法律人的common sense。

  88. 王副秘書長梅英

    報告委員,我想那個是相對性的,它跟那個……

  89. 黃委員國昌

    是。來,我直接跟你講……

  90. 王副秘書長梅英

    是。

  91. 黃委員國昌

    現在我把懲戒法院的法官名單全部列在上面……

  92. 王副秘書長梅英

    是。

  93. 黃委員國昌

    有十幾個,一年審結的案件一百出頭。

  94. 王副秘書長梅英

    是。

  95. 黃委員國昌

    一百出頭,跟其他辦理民、刑事案件的法官比起來,這負擔是重還是輕?

  96. 王副秘書長梅英

    相對是輕的。

  97. 黃委員國昌

    相對是輕的,你看嘛!什麼樣的人可以去懲戒法院?在司法院當過官的,林輝煌也去懲戒法院了,黃國忠也去懲戒法院,這名字我一看都很熟啊,但我沒有辦法理解的是,你說在司法院當過官的,要優遇他們,給他們負擔比較輕的,讓他們去懲戒法院走完司法生涯的最後一段,我其實沒有太強烈的意見,但如果是在懲戒法院辦案就要好好辦案,我為什麼說在懲戒法院辦案就要好好辦案?懲戒法院在案件負擔這麼輕的情況之下,我再說一次,一年終結的案件一百出頭,懲戒法院裡面有13位法官,這個數字我相信全國的法官聽在耳裡,這個案件負擔重不重,答案馬上就出來了。

  98. 案件期限有一年六個月,那我現在沒有辦法理解,民進黨籍的口湖鄉長林哲凌去索賄,刑事案件讓法院去進行,一審判出來了,重刑判了十年,二審上訴駁回,現在在最高。但我國目前採取的是刑懲並行制度,副秘書長,我說的沒有錯吧?

  99. 王副秘書長梅英

    是。

  100. 黃委員國昌

    刑懲並行嘛,刑事案件繼續跑,懲戒法院繼續搞,但問題是懲戒法院從這個案子,在2023年年底,監察院彈劾到現在,拖到現在都不處理。

  101. 我為什麼會關心這件事?因為我去雲林時,雲林鄉親跟我投訴說,現在林哲凌很大尾嗎?貪污都被判了,也被彈劾了,但懲戒法院不處理,所以這個貪污重刑犯現在還在當議員,只有口湖鄉鄉長一職被拔掉,不過現在在當議員!搞得整個雲林鄉親都瞠目結舌,不敢置信,臺灣的司法到底遇到什麼狀況?接到這個陳情案以後,我想這有道理嗎?所以才開始去查懲戒法院之前的案件。陳凱凌案、黃錦秋案都不到一年就判了,這符合我對司法實務的理解。因此,當案件負擔是這麼輕,案子卻拖這麼久,會傷害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我公開講這件事情,他們要怎麼判我不管,他們怎麼判是審判獨立的事,但一個案子可以拖這麼久、擺爛這麼久,這就是在傷害人民對司法的信任!特別是遇到綠色權貴就有特別待遇,還幫他拖,可以這樣嗎?好,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黃國昌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