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對「藐視國會」應否處罰?如何處罰?認為官員在國會備詢、聽證說謊必須面臨非常嚴重的法律責任「在各個民主先進國家,官員在國會備詢也好、聽證也好,說謊必須要面臨非常嚴重的法律責任。」憲法法庭判決後,相關爭議應如何處理?認為關於在國會說謊被處罰是否違憲的判決已作出應予尊重,留待歷史跟後人評價,但該結果讓臺灣的國會成為獨步全球、說謊也沒有關係的國會「判決作出來了,我們也都尊重,留待給歷史跟後人去評價,也讓臺灣的國會成為獨步全球、連說謊也沒有關係的國會。」發言紀錄
- 黃委員國昌
謝謝主席,麻煩有請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國防部官員。
- 主席
請陳主委、國防部採購室余處長。
- 黃委員國昌
兩位好。
- 陳主任委員金德
委員早。
- 黃委員國昌
在國會殿堂,我非常痛恨官員說謊,在各個民主先進國家,官員在國會備詢也好、聽證也好,說謊必須要面臨非常嚴重的法律責任。但是臺灣的民主非常特別,有一群奇怪的人說在國會說謊被處罰是違憲的,判決作出來了,我們也都尊重,留待給歷史跟後人去評價,也讓臺灣的國會成為獨步全球、連說謊也沒有關係的國會。會造成什麼狀況呢?我說明一下,這個案子我追非常久了,納稅人支持國防、支持國軍,但納稅人的錢不是要拿去給不肖廠商胡搞瞎搞,納稅人的錢是要去做抗彈纖維、去做防彈背心,結果有廠商卻用中國的劣質貨來魚目混珠,置國軍弟兄的安危於不顧,對這種垃圾廠商我是深惡痛絕,所以我開始追了。兩個垃圾廠商,一個叫大眾電腦,得標0.7億;一個是大同公司,得標2.45億。整個弊案被揭發了以後,這個都判刑了,所以不用再去扯什麼要尊重司法判決,大眾電腦停權3年,我一直在追,大同的政商背景、後臺比較強是不是?為什麼大同沒有一併停權?我問國防部,有一個特定的綠色媒體在上面講說這個只有延遲計罰、沒收履約保證金,沒有停權是工程會調解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這件事情我質詢過,主委也回答過,回去查了以後,根本沒調解,問題就來了,是這個綠色媒體在說謊,還是誰在說謊?我問國防部,國防部說那個綠色媒體的陳述不是事實,消息來源也不是本部。結果被人家打臉,國防部傳給那個媒體的訊息都被人家po出來了。現在問題來了,請國防部,當初國防部誰決定函復給我的內容竟然敢說謊,說這個訊息的來源不是國防部,誰作這個決定的?現在是國防部跟特定的媒體在幫大同公司圍事嗎?是這樣嗎?
- 余處長宗學
報告委員,跟委員說明一下這個部分,因為本部後來查證,可能是時間點的落差。
- 黃委員國昌
什麼叫時間點的落差?胡說八道!早就回了,什麼叫時間點的落差?
- 余處長宗學
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確實……
- 黃委員國昌
國防部現在是在散播假訊息嗎?是嗎?
- 余處長宗學
不是、不是。報告委員,這個部分經本部查證,確實是由國防部提供的。對啊!
- 黃委員國昌
但沒有進行調解,所以我才說,第一個,國防部欺騙我,在國會說謊;第二個,國防部散布的是百分之百的假訊息,根本沒有進行調解,說因為進行調解,所以沒有停權,這不是假訊息嗎?這是澈澈底底的假訊息啊!請問國防部,懲處了誰?要不要懲處?
- 余處長宗學
委員,這個部分我們會檢討。
- 黃委員國昌
如何檢討?用嘴巴檢討?是。是?用嘴巴檢討?
- 余處長宗學
報告委員,這個部分已經在檢討中。
- 黃委員國昌
已經在檢討,檢討多久了?我質詢這件事情超過一年,國防部檢討這件事情,檢討到今天還在檢討,是要檢討到什麼時候?檢討到2028年嗎?還是要檢討到2032年?要檢討多久?
- 余處長宗學
報告委員,我們兩週內給委員一個書面答復。
- 黃委員國昌
兩週內給我書面回復,說明誰要對這個假訊息負責。是。更重要的事情是什麼?哪裡是因為調解,所以沒有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實際上的狀況是什麼?能拖就拖、能混就混嘛,能拖就拖、能混就混啊,大眾電腦的後臺可能比較不強,馬上就被停權了。大同的後臺很強,拖了非常久,拖到要刊登政府採購公報的時候,結果裁處權時效屆滿,這不就是你們國防部放水嗎?一直拖、一直混,混到裁處權時效屆滿,沒有辦法刊登政府採購公報,這個責任有在追究嗎?有在追究嗎?
- 余處長宗學
報告委員,我們回去檢討。
- 黃委員國昌
回去檢討,一樣,兩個禮拜之內,怎麼檢討的、要懲處誰,用書面回復可以嗎?
- 余處長宗學
是,可以。
- 黃委員國昌
好,請主委。今天我看到你們政府採購法的修法內容,我看了非常地詫異,過去已經有用混的,混到裁處權時效過了,用中國的假布料來當我們阿兵哥的抗彈背心,因為裁處權時效過了,過到怎麼樣?過到根本沒有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依照現行法的規定,裁處權的時效是多久?5年。你們修成幾年?2年。所以是怎麼樣?放水得還不夠多喔?
- 陳主任委員金德
我請副主委跟你說明。
- 陳副主任委員為祥
報告委員,有關裁處權時效,如果是行政罰法的部分是3年,公法請求權才是5年。
- 黃委員國昌
是,沒錯,所以呢?一樣,你還是縮短啊!
- 陳副主任委員為祥
那是因為目前的……
- 黃委員國昌
我看不懂啊!你們覺得這些不肖廠商趕快讓它的裁處權時效過了,就不用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了,大家一起上下交相賊、一起混,是這樣嗎?
- 陳副主任委員為祥
我們是要促使機關儘早……有喔?
- 黃委員國昌
來、來、來,你看一下站在你隔壁的國防部人員,促使機關儘早喔?促使機關要放水的時候比較好放啦!不用拖那麼久、不用混那麼久,混2年就可以了。你們提這種修法出來,我老實跟你講,把4個字送給你們──丟人現眼!我要在這邊公開講,裁處權時效縮短成2年,台灣民眾黨黨團絕對不會接受!
- 陳副主任委員為祥
再跟委員報告一下,目前公法的裁處權時效是採客觀主義,它是以事實發生,有時候機關更快,我們現在講的是知悉以後2年,當然這樣很難直接比較到底哪一個比較長、哪一個比較短。如果認為2年……
- 黃委員國昌
我老實跟你講,不要內行人講外行話啦!什麼叫裁處權時效?裁處權時效是你在法律上面不能夠繼續追訴嘛,有因此而阻礙機關要更有效率、更早去做嗎?沒有啊!你不用延長,機關如果真的想辦就趕快辦啊!有人禁止你1個月就停權、2個月就停權嗎?沒有啊!裁處權時效就是開一個後門,放水嘛,時間過了就放過去嘛。現在讓我詫異的是什麼?詫異的是你們修政府採購法是把後門打開一點。我再說一次,這件事情交給社會大眾公評,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的立場很清楚,我絕對不會同意你們把它縮短。
- 主席
好,謝謝。接下來羅明才,羅明才,羅明才委員不在。請林淑芬委員質詢。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黃國昌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 黃國昌
兩位好。在國會殿堂,我非常痛恨官員說謊,在各個民主先進國家,官員在國會備詢也好、聽證也好,說謊必須要面臨非常嚴重的法律責任。但是臺灣的民主非常特別,有一群奇怪的人說在國會說謊被處罰是違憲的,判決作出來了,我們也都尊重,留待給歷史跟後人去評價,也讓臺灣的國會成為獨步全球、連說謊也沒有關係的國會。會造成什麼狀況呢?我說明一下,這個案子我追非常久了,納稅人支持國防、支持國軍,但納稅人的錢不是要拿去給不肖廠商胡搞瞎搞,納稅人的錢是要去做抗彈纖維、去做防彈背心,結果有廠商卻用中國的劣質貨來魚目混珠,置國軍弟兄的安危於不顧,對這種垃圾廠商我是深惡痛絕,所以我開始追了。兩個垃圾廠商,一個叫大眾電腦,得標0.7億;一個是大同公司,得標2.45億。整個弊案被揭發了以後,這個都判刑了,所以不用再去扯什麼要尊重司法判決,大眾電腦停權3年,我一直在追,大同的政商背景、後臺比較強是不是?為什麼大同沒有一併停權?我問國防部,有一個特定的綠色媒體在上面講說這個只有延遲計罰、沒收履約保證金,沒有停權是工程會調解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這件事情我質詢過,主委也回答過,回去查了以後,根本沒調解,問題就來了,是這個綠色媒體在說謊,還是誰在說謊?我問國防部,國防部說那個綠色媒體的陳述不是事實,消息來源也不是本部。結果被人家打臉,國防部傳給那個媒體的訊息都被人家po出來了。現在問題來了,請國防部,當初國防部誰決定函復給我的內容竟然敢說謊,說這個訊息的來源不是國防部,誰作這個決定的?現在是國防部跟特定的媒體在幫大同公司圍事嗎?是這樣嗎?
- 黃國昌
回去檢討,一樣,兩個禮拜之內,怎麼檢討的、要懲處誰,用書面回復可以嗎?好,請主委。今天我看到你們政府採購法的修法內容,我看了非常地詫異,過去已經有用混的,混到裁處權時效過了,用中國的假布料來當我們阿兵哥的抗彈背心,因為裁處權時效過了,過到怎麼樣?過到根本沒有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依照現行法的規定,裁處權的時效是多久?5年。你們修成幾年?2年。所以是怎麼樣?放水得還不夠多喔?
- 黃國昌
是,沒錯,所以呢?一樣,你還是縮短啊!我看不懂啊!你們覺得這些不肖廠商趕快讓它的裁處權時效過了,就不用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了,大家一起上下交相賊、一起混,是這樣嗎?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黃國昌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