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人工智慧應採取什麼立法方式與時程(基本法、專法或既有法規)?認為在美國與歐盟路線的選擇上,若採用太多監管機制會阻礙產業發展,應站在產業發展的立場來做「理論上,如果用太多這樣的監管機制,其實會阻礙整個產業的發展,我覺得這是我們要去思考的。你剛剛提到除了會有一些外交壓力之外,但我覺得還是要站在我們產業的發展去做。」政府應如何推動人工智慧產業、人才與算力建設?質疑政府提出的100億元10年期計畫相較日本、韓國等競爭對手的金額少非常多「日本、韓國的金額分別是12兆新臺幣、3.2兆新臺幣,其實我們100億新臺幣相對還是少非常、非常多。」發言紀錄
- 黃委員健豪
謝謝主席。一樣請林部長。
- 主席
邀請數位部林部長。
- 林部長宜敬
委員早安。
- 黃委員健豪
部長早。部長,今天大家討論的是AI Agent這個問題,當然前面幾位委員也有提到一件事情,因為我們今天談的已經不是ChatGPT那個等級的AI,現在談的是未來AI Claw養龍蝦、AI Agent的問題,這東西不再只是回答我們的問題,它就是一個助理的概念,所以對於整個資安的問題、整個社會的變遷,後續要討論的是初級白領的工作會不會受到影響等等。所以第一個問題是,數位部在這件事情上扮演的角色是什麼?接下來看到包含企業界,現在正好在舉辦NVIDIA年會,大家都希望科技能夠儘快往前進展,有這個科技上的進展,可能在商業行為上或在資本上會有更多的投入。但是,作為政府的角色,你們怎麼看待這件事情?我們可以看各國的比較,各國裡面比如說美國、中國、歐盟和新加坡有幾個不同的方式,可以看到美國是要求各家廠商至少要有自主性、要有紅隊、要能夠自我測試,包含昨天黃仁勳在他的年會上也提到,他也知道現在做小龍蝦對於企業或對於政府會有些風險,所以他們推出NemoClaw,他們需要去做這個架構、做安全的協定,所以未來他推出這個之後,會不會相關的安全協定就被他定義了?政府的角色在哪裡?這是第一件事情。再來看到中國,當然他們有他們特殊的文化需求,所以他們說他們的AI輸出必須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包含豆包那些有的沒有的,有些東西是不能談的,談了會被他反駁。歐盟更嚴格,新加坡現在則是做沙盒。我要問的是現在臺灣數位部是要扮演什麼角色?你們會比較想要走這幾個路線的哪一種?未來在AI Agent的立場上,你們的態度是什麼?
- 林部長宜敬
委員提的這個問題非常好,剛剛委員舉的這幾個國家,美國、中國跟歐盟,他們在AI風險上面的觀點非常不一樣,歐盟的觀點是認為AI是非常危險的,所以在他們AI基本法,就是EU AI Act裡面,他們列出8種不可以發展的AI型態;但是相對來講,美國認為regulation hinders innovation,他們常常喜歡講這句話,就是太多的法規限制會阻礙科技的進展,所以美國的政策從拜登政府以來就一直是開放,尤其是在川普總統第二次上任以後,他整個就是持開放的態度,讓民間企業去發展,不多做限制。我們都知道中國就是國家說了算,臺灣當然不能走中國的模式。我們現在希望能在美國跟歐盟的模式之中找到一個平衡點。
- 黃委員健豪
那個模式會不會就是新加坡模式?他們也是希望開放,但是開放前有一個類似監理沙盒、安全沙盒的概念。
- 林部長宜敬
是,事實上,新加坡跟臺灣還有日本、韓國都受到某種外交上的壓力,因為歐盟跟美國的觀點不一樣,而歐盟跟美國都希望我們站在他那一邊,所以現在我們這些中等的民主國家就有不同的方法。我們現在制定AI基本法就是採用三層的架構來管理風險,最上一層是AI基本法,中層是AI風險分類框架,這由數發部來定,定完以後,由衛福部、金管會還有交通部各自去負責,包括AI在醫療應用、在金融應用以及在交通應用上的作用法,由他們來定,所以這個方式我們自己稱為臺灣模式。事實上,有許多中等民主國家都來詢問,因為他們覺得我們這個方法應該是個不錯的方向。
- 黃委員健豪
我跟部長也談過,這有點像哲學問題,我們到底要走美國還是歐盟路線。當然我們的立場是,現在不管是我們的市場、平常的外交關係,或是所謂臺灣相信的民主價值裡面,理論上,如果用太多這樣的監管機制,其實會阻礙整個產業的發展,我覺得這是我們要去思考的。你剛剛提到除了會有一些外交壓力之外,但我覺得還是要站在我們產業的發展去做。當然。要回到一個比較現實問題,對於這種AI Agent,未來政府的立場會不會把這種AI助理跟公務系統做一些結合,還是會把它杜絕在公務系統門外?
- 林部長宜敬
我的看法是長期來講,這一定會融入公務系統,因為像這種Agentic AI對公務人員的辦事效率會有大幅提升。但是短期來講,因為這個技術實在是太新了,當一個很新的技術出現的時候,裡面會有很多資安風險,這些資安風險還在陸續發掘當中。我們知道最近有很多新聞都講到OpenClaw,有一些人使用了OpenClaw,一覺醒來發覺OpenClaw竟把他的信用卡刷爆了。對。昨天黃仁勳在GTC裡面也發表了NemoClaw,很大的一個原因就是要解決這些資安風險的問題。
- 黃委員健豪
回到我剛剛的問題,一開始我提到,以後比如黃仁勳用了NemoClaw這樣的概念去處理這個事情,未來的安全架構是用他的版本,還是政府會有自己的想法?
- 林部長宜敬
我們還是要有我們自己的主導性。坦白講,黃仁勳現在推出了NemoClaw的一個很大原因,業界的判斷就是他要搶話語權,因為OpenClaw是一個開源的模型,以前很多AI的事情都是NVIDIA說了算,現在OpenClaw已經在話語權上挑戰到NVIDIA,所以NVIDIA就趕快推出NemoClaw,要想辦法把話語權還有標準的制定權……不能說搶回來,至少他要保持他的話語權。
- 黃委員健豪
沒關係,你們的態度呢?數位部有沒有要推出相關法律上的做法,還是看科技的發展再決定怎麼做?
- 林部長宜敬
通常政府在科技發展上,如同前面講的,我們必須在美國跟歐盟中間採取一個折衷點。即使是歐盟在AI立法上是非常aggressive、很衝,可是他們遇到這個事情也都要觀察一陣子再立法。事實上,像歐盟的EU AI Act,他們自己就承認當初在立這個法的時候,完全沒有預料到會有ChatGPT出現,結果法律草案一公布出來之後,剛好ChatGPT出現了,讓他們忙了一陣子,因為立法的速度通常都比不上科技的發展,科技會跑得比較快。
- 黃委員健豪
對,所以你們的態度就是後續會先看業界,比如NemoClaw執行的狀況怎麼樣,再提出相關的狀況嘛?是。黃仁勳定義了幾件事情,他對於AI產業有能源、晶片、基礎設施、模型、應用。我想問數位部的角色,能源當然不歸你管,但是晶片、基礎設施、模型、應用這些可能都是數位部要做的事情,而臺灣在整個AI產業裡面的定位,部長覺得我們在晶片,還是在基礎設施,還是在模型,還是在應用要發揮我們的功能?
- 林部長宜敬
如果用這個架構來講,事實上有一個很重要的事情,就是臺灣必須建立自己的AI算力,原因是什麼呢?剛才包含您還有很多位委員都有問到,就是管轄權的問題,如果所有算力中心、這些AI model都在海外,我們在法律上是管不到的,所以我們認為至少政府使用的AI模型必須是在境內,這也是主權AI另外一個很重要的意義。
- 黃委員健豪
部長,如果這樣講的話,我們看這些數字,雖然現在我們提出100億10年期的計畫,100億臺幣聽起來很多,但是放在全球規模就是3億美元左右的資金,跟我們旁邊的中國、美國、歐盟或是我們的主要競爭對手──日本、韓國相比,日本、韓國的金額分別是12兆新臺幣、3.2兆新臺幣,其實我們100億新臺幣相對還是少非常、非常多。
- 林部長宜敬
非常多。
- 黃委員健豪
再來就是大型資料中心,目前看起來主要都是外商,如Meta、Microsoft、AWS、Google在臺灣設資料中心,所以我們會不會自己建立所謂的主權或是地端的資料中心?還有100億臺幣資金、花10年期要怎麼樣跟其他國家競爭?這個東西要怎麼處理?
- 林部長宜敬
委員這個問題也非常好,因為我們看到像美國Stargate Project,這些錢其實也不是美國政府出的,他去找日本的孫正義還有美國的一些企業,這些錢都是民間企業在出,所以現在數發部要做的事情也是一樣。我們現在第一個是透過函示的方式,把AI算力中心列為重大基礎設施,讓臺灣保險業非常、非常龐大的資金可以投資在算力中心的設置。原來金管會對於保險業資金有很強烈的監管,因為保險業的大量資金如果投資失敗會引發金融風暴,所以會列出有哪些產業是可以投資。我們現在就是透過發函給金管會,會把保險業的資金開放出來,我們也跟財政部研議把它列為重大投資方案,讓民間企業可以投資算力中心。據我所知,我們現在已經收到鴻海的投資申請,這些金額都會比較大,通常都比政府的預算還大。
- 黃委員健豪
你有沒有看到鴻海明年要在臺灣打造資料中心?這沒問題吧?是。政府出100億,你預計或是希望臺灣這些產業在這個事情上整體投資金額,在短期內,不管10年期、5年期要投入多少規模?你總會有一個目標設定,大家才知道到底我們要往什麼方向走。
- 林部長宜敬
因為這些臺灣算力中心的建置,以政府部門來講,大部分其實是在國科會那邊,數發部少的可憐,我們原來前年只有40片GPU,因為去年我們的預算被砍掉了,所以本來要再增建100片卻都沒有,現在數發部還是只有40片GPU,而鴻海那個計畫應該就超過1萬片GPU,這方面還請委員多支持。在預算方面,我們很希望今年還是能再增加100片GPU。
- 黃委員健豪
好,沒問題,這個你就趕快提吧!好,謝謝。
- 林部長宜敬
好,謝謝委員。
- 主席(陳委員素月代)
謝謝黃健豪召委質詢。接下來邀請林俊憲召委質詢。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黃健豪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 黃健豪
部長,如果這樣講的話,我們看這些數字,雖然現在我們提出100億10年期的計畫,100億臺幣聽起來很多,但是放在全球規模就是3億美元左右的資金,跟我們旁邊的中國、美國、歐盟或是我們的主要競爭對手──日本、韓國相比,日本、韓國的金額分別是12兆新臺幣、3.2兆新臺幣,其實我們100億新臺幣相對還是少非常、非常多。再來就是大型資料中心,目前看起來主要都是外商,如Meta、Microsoft、AWS、Google在臺灣設資料中心,所以我們會不會自己建立所謂的主權或是地端的資料中心?還有100億臺幣資金、花10年期要怎麼樣跟其他國家競爭?這個東西要怎麼處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黃健豪本人的發言。